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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入處

 

一、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六觸入處。云何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契經 六入誦】

 

佛學辭典中提到五受陰與六入處的差別:‘五受陰重心法;六入處重色法。’事實上這種解釋並不妥當。五受陰解說的是五種組成生命的主要機能,六入處則是討論感官作用的深遠影響。兩者各有不同的主題,觀察的角度也不盡相同,籠統地以心法、色法的側重草率劃分,便不能釐清它們各自的特性,導致無從實際下手修行了。

 

‘六觸入處’四字,每字都包含特定的意思:六,指六種感官----眼、耳、鼻、舌、身、意。觸,形容接收、反應的作用,某些情況下,人們會視若無睹、充耳不聞,他們眼不瞎、耳不聾,只是沒注意、沒反應罷了,注意、反應就是觸的作用。不過觸之前必先經過入的過程,色從眼入、聲從耳入、香從鼻入、味從舌入、觸從身入、法從意入。六類資訊由六種感官的神經系統(六處)進入後,才能和眾生發生關係----觸。這種六境進入六處產生六觸的作用就稱為六觸入處。

 

摩訶迦旃延言:‘善哉!善哉!婆羅門所問如法,我今當為汝說門。婆羅門!眼是門,以見色故;耳、鼻、舌、身、意是門,以識法故。’【契經 六入誦】

 

六入處又稱為門,同是基於色、聲、香、味、觸、法除了由這些感官進入,別無它途。門喻為通道,沒有這些感官,世間一切萬法不得其門而入,也就與眾生毫不相干,對眾生而言,等於根本沒有那些事物存在。

 

於眼根不攝斂住,則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則漏其心,是故汝等當受持眼律儀;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契經 六入誦】

 

六入處又稱為六根,取它‘能生長’的功用。植物因為有根,才能枝葉繁茂、開花結果;眾生也由於有六根,一切世間貪、憂、惡不善法才得以滲入眾生身心,滋長生死輪迴。經有明訓:

 

云何增長法?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受,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增長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契經 六入誦】

 

這便是六根增長生死輪迴的基本模式,當眾生感官接收訊息,整個生命隨之運作,不斷將眾生推向未來、推向來世。感官猶如吸收養分的樹根,不斷輸送生長所需的資源。

 

六入處、六根、根門等,是從不同的特點闡述感官的作用,但光是這樣理解,尚不足以將六入處的重要地位作足夠的發揮,再錄一節經文作進一步的解說。

 

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具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想。【契經 六入誦】

 

藉由六入處這些感官接收外來資訊,才能生起六識身(識受陰)。根、境、識三事和合作用生出六觸(生命對境界的六類反應)。觸的作用引生出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受、想、行受陰)的活動,受、想、行、識加上能夠接收六境訊息的六根(感官屬於色受陰),便合成完整的眾生、完整的人。

 

換言之,若沒有感官便沒有眾生。植物也是能生長的有機體,但它們稱不上有情眾生,原因無它,只因缺少了感官,不能引發五受陰的健全活動,所以既不會發展自我愛或情感,也不會生死輪迴。

 

二、

 

我當為汝等演說二法,諦聽!善思!何等為二?眼、色為二,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是名二法。

 

若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說:‘是非二法,沙門瞿曇瞿曇為佛陀的姓氏所說二法,此非為二。’彼以自意說二法者,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其境界故。【契經 六入誦】

 

感官除了確立眾生自己的身分之外,也建立眾生對物件的認知。

 

在此應先將二法稍作解釋。二,有特定意義,意指相對的雙方,二法也就是相對法。一般人認識的相對法數量之多,種類之繁,簡直不可勝數:白晝對黑夜、炎夏對寒冬、君對臣、上對下、美對醜、善對惡、高雅對低俗等,任何人都能繼續補充下去,無有窮盡。

 

相對法藉由彼此間相互襯托,顯現出單獨一法所無法表現的特定意義。像是白紙上的一條線,單靠一線顯不出長短,必須另畫一線,才分得出長短;單獨一人時也無分長輩或晚輩,得要有家族中其他成員相較,才有輩份之別。這樣無二不立的情況,佛陀稱為二法。

 

比起人們所知的相對法,佛陀所說二法顯得非常簡略,只有感官與境界相對的二法。佛陀瞭解到,其他為數眾多的相對法,全都起源於感官對境界的認知,這是項不容否認的事實,沒有人能找出不須藉感官、物件等二法而單獨存在的其他相對法。比如說:吝嗇及慷慨沒有長相、聲音的差別,只是一種概念,人們是彼此相處後認識到對方是吝嗇或慷慨,這種認知雖不屬於眼見色或耳聞聲,卻不超出意知法的範圍。意根是大腦復雜的神經元,同樣是接收、處理資訊的感官,吝嗇或慷慨是意根所處理的境界、物件。

 

佛陀所以特別提出二法,是因人們總希望能找出相對於混亂的世間萬象的絕對真理。而這種歸納到如此簡潔的相對法,正含藏了關鍵性的真理,一種因太普通而完全被忽略的真理。

 

自從有文明以來,人們一直四處尋找真理,但卻沒體會到:眾生所能體驗到的一切意義與價值,是架構在感官與境界繁複密集的相應過程中。這個事實就是真理。舉個近代真實的例子,十八世紀以來已有許多位最偉大的科學家與哲學家都曾說過這一類的話:‘看到自然界奧妙神奇的傑作,就知道必然有位無所不能的上帝創造了宇宙萬物。’他們相信有位相對於宇宙萬物的上帝,並認為祂是造物主、是真理。

 

如果這些聰明的科學家與哲學家能夠瞭解,面對神奇奧妙的傑作所生起的驚喜、悸動與崇仰並非外在某位神祇所創造或賦予,而是自己一連串感官作用之後的樂受,偉大的並非那位想像中的創世主,而是能見、聞、嗅、嘗、覺、知的眼、耳、鼻、舌、身、意。若非這些感官,世上根本沒有任何神奇奧妙或驚喜、悸動、崇仰可言,至於上帝和上帝的傑作,也不過是人們經由意識法的作用後,鋪陳出來的概念。事實上並非神創造了宇宙萬物,是眾生藉由自己的感官作用描繪出神與宇宙萬物的觀念。

 

倚仗於眼、耳、鼻、舌、身、意等接收訊息的官能,從而對色、聲、香、味、觸、法的存在賦予意義與價值,這才是真理。

 

再用些更平實的例子打比方,一般人的目標、理想:創造榮耀擺脫恥辱、掙取成功避免失敗、追求財富遠離貧窮、擠身上流不落低俗。如果這些有志氣的人都明白這些意義重大的人生目標,其實只是感官處理境界所編織出來的虛擬情境,一切也就容易泰然處之,畢竟虛擬的事物沒必要太過認真。

 

二法是一切眾生都適用的真理;二法的如實知是每個瞭解它的人都實用的問題處理法。現代社會可悲的價值觀讓人汲汲營營、緊張繁忙,相較於不懂得尊重簡樸、閒暇美德的當今時尚名流,古代推重、崇尚隱士的文明倒顯得更有智慧。

 

有人否認佛陀說的二法,打算另以其他二法取代。現成的例子很多:真空對妙有、清淨佛性對染汙塵垢、全能上帝對祂的子民。這麼多的二法,佛陀巧妙地讓它們不攻自破‘但有言說,問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其境界故。’

 

這些經由想像得來的真理,經不起深入的探索,感官經驗不到這些境界,只能存在於神話、理論中。

 

關於‘以非其境界故’這句話還值得特別交代一番,這裡頭透露著易被忽略的要則:佛法一定是一切眾生都經驗得到的。若只能靠想像或少數人特殊精神狀態下的神秘經驗,就不是普遍、公開的事實,而只是沒有根據的假說或個人主觀的意見,如此則不能成為客觀公正的真理。佛陀宣說的真理只限定在每個人都非承認不可的事實上。當然,若有人不肯面對現實而堅決否認,那就不是佛陀或真理的過失了。佛法再現實不過了,完全不具臆測成份。

 

人類尋找真理是為了能一舉歸納所有的疑惑,總結出放諸四海皆準的實用方案,以便於輕鬆圓滿地解決所有困擾。但看看當今的科學家罷!他們已不相信有絕對的真理了。就像帶著隱形眼鏡的人透過鏡片而得以收視一切影像,卻看不到自己使用的鏡片。科學家看不到自己無時不用的二法,而忙著找那些得用精密儀器或方程式測量、推演的真理。

 

空性讓人建構漂亮的理論、佛性令人自我安慰、上帝為人建立信仰、科技助人滿足物欲,這林林總總的‘真理’都是基於部份的人,為他們人生中部份的需求而創造出來的,有或沒有此一‘真理’都無所謂,只要有人需要,任何替代方案都隨時可以被設計出來。但真能認清感官的確實功能就不一樣了,它使人全然地釋懷,使人將所有耿耿於懷的事情看破、放下、自在,這項真理沒有替代方案,捨此別無他途。佛陀果真為人類找到放諸四海皆準,一舉消弭所有困擾的實用方案了。

 

眼及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是名一切法。

 

若復有言:‘此非一切法,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法我今捨,更立一切法’者,此但有言說,數問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契經 六入誦】

 

其實,不只人們主觀意識中的意義與價值是感官與境界作用的產品,事實上感官接收資訊的作用全然包攬眾生所能認知的一切法。

 

有些宗教師過於標榜性靈而唾棄感官世界;有些哲學家過度重視理性而輕視感官作用。這全都是偏見與無知,無論所謂的性靈或理性,若無經驗的累積是不可能醞釀出這些精神現象的,而經驗是感官接收資訊產生的。更耐人尋味的是,性靈、理性這些觀念本身就是種被意所識的法,它們只是第六種感官----意念所處理的資訊。一切人們所能理解、認識、體驗的境界,無不是經由感官而理解、認識、體驗。即使是性靈、理性或自我認知,也都屬於感官作用的產物,對每一個眾生自身而言,沒有不經感官而能存在的事物。

 

此外,尚有許多佛教學者將‘三界’劃分為有淫欲的世界(欲界)、無淫欲但以物質方式存在的世界(色界)以及無物質唯有精神狀態的世界(無色界)。這種見解源於古老的論典,以至於目前的佛教界不論是南傳、北傳或藏傳都抱持相同的看法。但這樣對三界的界定違反《契經》的教義。

 

在正法中,一切法的存在都離不開感官對境界的認識。唯以精神方式存在的無色界則不再有物質器官諸如眼、耳、鼻、舌、身等,那麼這種想像出來的眾生就沒有色、聲、香、味、觸等外在生存空間,且不論沒有生存空間是否無法生存,即使‘進化’出這樣的眾生,也將因為沒有資訊可接收,使得這獨立的精神存在無以為繼而‘餓死’。後世的論師將生命存在的三大必備條件,附會成眾生居住環境的分類,結果當然會違背一切法的勝義教說。

 

附帶說明:正法也從未強調淫欲的地位。雖然在比丘、比丘尼戒中行淫是不可觸犯的第一條大戒,但那是因淫欲是障道法,為保護行者專心修道,不受欲望干擾、障礙而制定,並非淫欲本身具有特殊的邪惡力量,以致非得將淫欲聲討為性罪、生死輪迴之本不可。

 

界是範圍、類別的意思,欲界指特定範圍內的欲。除了對生存欲求的統稱外,《契經》所提到有範圍限定的欲唯有五欲功德。

 

謂五欲功德:眼識色生愛念,長養欲樂;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生愛念,長養欲樂。【契經 六入誦】

 

色、聲、香、味、觸在佛法中稱為五欲,五欲遍及眾生生存的一切外在環境,舉凡眼所能見、耳所能聞,鼻所能嗅、舌所能嘗、身所能觸的事物,都囊括在五欲的範疇中,縱使天文學家或物理學家透過精密儀器才能觀察到的訊號,終究還是得由這些科學家親自以眼、耳等感官進行原始而直接的接觸,才能成為研究的物件。是以這些儀器提供的訊息仍是五欲。而之所以會稱之為功德,就在於它們所造成的功能、功效,它們能令眾生深生愛念,長養欲樂。就以這些科學家為例吧,那些由儀器提供的五欲令科學家們深切地投入其中,從而促使他們的研究生涯蓬勃開展,忘情地追逐各式各樣的假設與求證,既長養欲樂也長養生死輪迴。

 

這五欲功德便是正法所謂的欲界,外在有色、有聲、有香、有味、有觸的花花世界令眾生深生愛念、長養欲樂,縱使也有令人不愉快的事物,但眾生總認為這樣的世間令人戀著。除了外在的欲界,還有色界與無色界。前文〈五受陰〉一節已曾論及:色受陰屬色界、四無色陰屬無色界。無論色受陰或四無色陰也都是眾生所深愛不捨的。欲界、色界、無色界便是欲愛、色愛、無色愛的對象!簡單講:欲界是個人的生存環境、色界是個人的生理機能、無色界則是個人的精神作用,三者攜手共同譜出生命存在的完整呈現。

 

有眼、有色才能生出眼識,三事和合生觸,具足觸後生起種種受、想、思。在感官作用之下,一切法就這麼生起了;不論是外在的(欲界)、生理的(色界)、精神的(無色界),任何型式的法不藉由感官作用就等於不存在或根本不可能發生。在佛陀的真實教法中,感官及因感官而起的法就稱為一切法。

 

想想看,萬物之靈的人類就被這麼些色、聲、香、味、觸、法的資訊耍得團團轉、不得自主。如果覺得這麼形容不免言過其實,那麼不妨看看現實生活中總是一再發生的實例:見到鄰人全新的高級房車,自己那輛破舊的二手車益發顯得礙眼;嗅到餐館傳出的香味便感到饑腸轆轆,極欲品嘗那誘人的美食;股票族讓心隨著股價漲跌而大起大落,幾近狂亂;為了咽不下那一口氣,便一切都豁出去了,付出再大的代價也在所不惜。如果人們瞭解到這一切法都不過是感官刺激,就當一出鬧劇看看也就算了,生活實在可以過得更安然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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