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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經  Purisasuttaü

本經譯自《相應部·有偈品》第三相應第2經。

高沙喇國(Kosala,拘薩羅)的巴謝那地王(Ràjà Pasenadi,波斯匿王)前往請教世尊:有哪幾種法<法:巴利語dhamma。在佛教中是很常用的名詞。含多義,可以指佛法,也可以指一切事物、現象。在這裡是指事物、現象。>在人的心中生起時,能夠給人帶來不利、痛苦和不安樂。佛陀說:當一個人的心中生起貪、瞋或癡時,能夠給人帶來不利、痛苦和不安樂。

貪瞋癡是一切煩惱的根本,也是痛苦的根源。唯有在貪瞋癡的驅使下,人們才會造作各種各樣的惡行、不善業。姑且勿論不善業要在未來成熟時才帶來苦報,就算一個人在內心生起貪求、怨恨或愚癡的當下,他就不可能過得快樂!

在沙瓦提城。當時,高沙喇國王巴謝那地來到世尊的地方。來到之後,禮敬世尊,然後坐在一旁。坐在一旁的高沙喇國王巴謝那地問世尊說:“尊者,有多少種法能在人[心]中生起,生起時對人不利、痛苦、不安樂?”

“大王,有三種法能在人[心]中生起,生起時對人不利、痛苦、不安樂。
 
哪三種呢?大王,貪能在人[心]中生起,生起時對人不利、痛苦、不安樂;大王,瞋能在人[心]中生起,生起時對人不利、痛苦、不安樂;大王,癡能在人[心]中生起,生起時對人不利、痛苦、不安樂。大王,有這三種法能在人[心]中生起,生起時對人不利、痛苦、不安樂。”

“貪瞋與癡,惡心害人;
 蘆葦結實,還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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