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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的病人往生時,媒體都這樣下標題:「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

我建議換以下的說法:

「治療無效,家屬決定讓他/她好走」

「選擇不CPR,家屬讓他/她好走」

「醫療團隊盡力了,家屬選擇不再讓他/她痛苦」

「感謝醫療團隊搶救,家屬選擇安寧善終」

這樣說,並不是在咬文嚼字,而是:

1. 比較符合臨床實際情況

2. 是站在關懷家屬的立場,減少對他們的傷害,及協助他們放下

3. 同時也提供醫療團隊一個病情說明的方式、決策的思考,讓醫療人員也學習放下

面對無法救治、心跳停止的病人,不實施CPR(心肺復甦術,包含壓胸和電擊),其實是「讓病人自然的走」(allow natural death),並不是「放棄治療」!

臨床實況:

心跳停止已是治療無效,不是放棄治療!

心跳停止,已經是「死亡」,在這個時候選擇不CPR,並不是放棄治療!而是不再阻止死亡的自然發生。

是選擇不做「額外增加病人痛苦」而「沒有什麼助益」的治療(CPR),不是放棄!

是選擇不讓心愛的人,再受折騰,承受壓斷肋骨、七孔出血、電焦皮肉之苦!

是選擇讓病人好走!

家屬:

這麼年輕的孩子,我們要叫父母「放棄」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使用「放棄」這個字眼,是會增加家屬的心理負擔、增加「內疚」與「自責」。

但是,在「已經死亡」(心跳停止),選擇不再增力親人的受苦、選擇讓親人好走,是有助於父母放下。

唯有愛與勇氣,才能讓心愛的人善終,在往生的時候,不再接受這些痛苦的折磨。

醫療人員:

面對大面積燙傷的病人,醫療人員承諾「盡全力搶救到最後一刻」,強調在心跳停止以前,我們都不會放棄!

在心跳停止時不進行CPR,也不是代表醫療團隊放棄!

醫療團隊已經是盡力了,只是無法攔截死亡的發生,我們選擇和家屬一起,讓病人好走~

經常在面對年輕的生命在死亡時,最放不下的其實是醫師,尢其是外科醫師!總是認為自己還可以再多一點努力,其實心理也是瞭解,進行CPR或是裝上葉克膜,很多時候也是在延長不可避免的死亡而已。

最後再提醒,除非是在心跳沒停止之前的「撤除維生系統」程序中拔管(以目前的現況來說,要走這個程序,心理的負擔更高),否則「拔管」都是在心跳停止以後進行的,也就是「死亡」後拔管。

所以,請不要再報導「病人於幾點幾分拔管後,宣告不治」!(一般都是宣告不治之後,再移除管子的)

 

 

 

 

 

 

●作者陳志金,永康奇美醫院醫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原文網址: 陳志金/請不要再說「家屬決定拔管,放棄治療!」 | ETtoday論壇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04/530167.htm#ixzz3ffBINm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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