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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學佛法的感言與期許

覓寂比丘(Santagavesaka Bhikkhu)

本文寫於2001年01月, 2008年04月 修訂

前言

個人才疏學淺,本來不想太早提筆寫作,冒充善知識,然而有感於臺灣僧尼到南傳佛國修學佛法者漸多,大家似乎起初熱衷者多,而持之以恆者少,對於修學佛法的理念、方法與態度方面,大都一知半解。另一方面,自己從佛國返台已逾三年,深感自己在台灣,由於沒有標準的南傳僧團攝受,而感到種種不方便,同時也將使一些不持金錢和修頭陀行的南傳比丘很難在這塊土地上生存下去,所以在再度赴佛國參學前,提出幾點以資共勉,並期盼南傳佛教的僧團能在台灣建立起來。

一、到南傳佛教國家修學的態度與建言

(一)自己到南傳佛教國家參學的動機:

早期個人在佛學院上「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課程時,對佛教的歷史背景、傳播與發展,始有初步的認識,然而在時空的背景下,仍然採取保留的態度。後來,逐漸熏習佛法,基礎也漸紮實,並且幸有同學的切磋與印順法師大作的理論說明與思想引導,使自己逐漸瞭解佛教發展的始末與佛法核心,而有想要拋棄包袱(過去不正確見解與失真、變質的佛教),向佛法根本核心學習的動力。當在研讀義淨三藏的《南海寄歸內法傳》時,感到時空的無常變遷,從佛世到唐代的印度佛教已經大大改變了。雖然如此,卻還可以看到許多近似佛世僧團的生活方式、痕跡與榮景。自感出生在佛法邊地,離佛世遠,心中自有一股仰慕純樸佛教的驅動力。另一方面,由於學習律法而知道在比丘戒方面,自己實未得戒。因此,為追求原始樸實的佛法與求受比丘戒,而獨赴南傳佛國修學佛法。

(二)為什麼要去南傳佛教國家參學?

在學術上,學者們多以上座部分別說系的銅牒部來稱呼現存在錫蘭、緬甸、泰國等巴利語系的南傳佛教;但南傳佛教的佛教徒則以原始的上座部自居。

今天的南傳佛教國家仍然佛教興盛,高人輩出,有三點理由說明非常值得我們去參學:

1.有善知識:

在南傳佛國中,仍不乏有熟悉三藏與註疏,而且通達禪法與教授業處善巧的善知識,他們有修習禪法的傳承,知道禪修的次第與善巧,這正是我們所最缺乏的。

2.教典原始與完整:

以現代的學術研究觀點,巴利聖典並非最為原始與全部佛說的原始教法,然而其完整性與原始性是經得起考驗的。而且在現在的巴利聖典中,有豐富的註釋書,而南傳佛教所依據的教典正是巴利聖典。

3.禪法次第分明:

在《清淨道論》和三藏註疏中,依照三藏而詳細解釋禪修的過程、方法與次第,而這些方法在南傳佛國中,有繼承修習禪法的導師一代代的傳承。

(三)修學佛法的幾個條件:

據《相應部》的記載,有四預流支(趣入預流果的四種條件):1.親近善知識,2.聽聞正法,3.如理思惟,4.法隨法行。

對於修習、培育禪法的成功與否,個人覺得有四種條件很重要:親近善知識、有適當的修習環境、過去的修行善根(波羅蜜),以及持之以恆的努力。

1.親近善知識:

所謂「善知識」最好能具有下面四種條件:

(1)通達三藏與註疏,熟悉業處的理論與方法;

(2)有豐富的修習業處經驗,最好曾經親近其他導師,師師相傳,是繼承傳統的指導導師;

(3)對於教授禪修方法與修習次第具有善巧;

(4)具有慈悲心,是一位欲令正法久住、利益他人者,能毫無保留而慈悲地教導學習者。

對於想要修禪的佛弟子而言,親近有經驗並且善巧於教授禪修方法的導師是很重要的。現今,我們大都是經由道友間的推介,才去親近某位導師,至於哪裡有善知識?誰是善知識?則眾說紛紜。

對於教法的理解雖然可以自己閱讀,但對於修習禪法的善巧、次第與方法卻很難自己去摸索、體會。況且在禪修的過程中,每一個人的禪修體驗常有不同,有些甚至是千變萬化、起起落落的,如果不依循教法次第,並尋求善知識的指導,而自負地盲修瞎鍊,是很難進入正道的。何況在註疏中有很多義理,我們並沒有能力去閱讀。假如我們幸能遇到像緬甸的帕奧禪師等通達教法並且對教授禪法具有豐富經驗與善巧的善知識,則只需依循方法修習,即有證得聖道的機會。

2.有適當的修習環境:

適當的禪修環境最好能具備五種條件:

(1)環境安靜而不太憒鬧;

(2)少蚊、蟲等妨難,而且氣候溫和而不太炎熱;

(3)人事外緣和工作不太多;

(4)容易獲得衣食等資生具;

(5)有可詢問業處的導師。

修習環境雖然可以培養、創造,然而台灣佛教向來偏重早晚課和種種儀式,並且多以雜修為主,很少有純粹禪修的道場。在南傳佛國有很多禪修道場以修禪為主,並舉辦長期或短期的密集禪修課程,有些道場甚至全年無休!或許諸位可以考慮嘗試去禪修道場居住一、兩年或三、五年,體驗一下修禪樂。在那樣的環境下共修,其氣氛和我們獨自修行是不一樣的。

3.過去的修行善根(波羅蜜):

在藏經裡,常常看到佛陀對弟子們講述自己和弟子們的本生故事以及修行事跡;在註疏中,古代的導師們也常常敘述某些佛弟子在過去世時的修行事跡。當個人在緬甸參學時,也曾遇到有些修行者修禪特別順利、進步很迅速,當他(她)們修到「緣攝受智」時,由觀照名色而透視過去世因緣,知道三世的因果關係。在這些人中,有很多人在過去世時曾有禪修基礎或者為天人。

在團體中一起禪修,常常看到有些人一閉眼專心禪修,就可以看到很明亮的禪相;有些人經過短期的密集禪修,就能進步得很快,並證得禪定;有些人則長久修行,甚至連禪相也看不到,何況證入禪定!雖然其中有種種因素,但這與宿習善根有很大的關係。因此,有些人看到別人的禪修進步很順利,而自己卻修不好而生灰心,其實他應該恆心且加倍地努力才對啊!

4.持之以恆的努力:

修習禪法培育定力就好像鑽木取火和煮熱開水一般。當木棒不斷地轉動摩擦時,接觸點的溫度會逐漸上昇而至出煙、生火;當木棒中途停止轉動時,則溫度會逐漸冷卻。同理,當心專注地保持在禪修對象時,定力即會逐漸增強、加深;當心散亂於種種塵境時,定力即會減退,密集禪修剋期取證就是這種道理。

個人親身體驗以及看到那麼多人長期密集禪修,而能很順利地進步的禪修者也才一小部分而已,何況雜修和散修呢!其成功率將大大地降低。行者除了行、住、坐、臥都把心專注在禪修所緣上精進地努力外,長時而持之以恆地努力也格外重要,這對定力的保潤和證入聖道的助緣──禪定,都是很重要的因素。

(四)參學態度與建議:

到南傳佛國修學佛法,個人提出幾點與諸佛子共勉:

1.敞開心胸虛心學習:

自以為是、傲慢加上封閉的心,是修行進步最大的障礙。我們無始以來的邪見與戒禁取,如果不用佛法來修正,則容易墮入邪途,無緣證入道果!一路走來,個人覺得自己不斷進步的原動力,在於自己不斷地修改不正確的見解與肯捨棄包袱。行者宜當看清自己的弱點與別人的長處,既然立志去跟善知識學習,就應該暫時放下自己過去所學的見解與偏見,放下頑固與傲慢,敞開心胸、虛心學習,接受善知識的勸導,如果還自認自己有滿杯水,又何必出去參學呢?

2.為法而學:

修學聖道應該瞭解佛法的輕重本末與終極目標,學習純樸而原始的佛法正是南傳佛教的一大特色,出國參學不要僅是走馬看花或是純為觀光而行。

3.少欲知足:

南傳佛教國家在經濟上大都比較貧窮,物資方面不像台灣那麼豐足。佛弟子本當少欲知足,生活方面過得去就好了。向來台灣僧尼長期養尊處優,當出去參學時,不要太計較衣食等資生具,才容易居住下去。

4.不妄宣己所證:

佛陀規定僧尼不得向未受具戒者說自己證得過人法,而禪定、道、果、涅槃等都是過人法。若有所證,只宜私下勸勉同參,不宜大肆宣揚,以免遭人忌妒、惡謗,壞少欲德。何況由於定境非常寂靜、輕安,而常被不識者誤以為自證道果,這點尤須留意!

5.遵守戒律:

南傳佛國各宗派間的持戒尺度雖稍有不同,但當僧尼和居士們赴佛國參學時,宜當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做好自己的責任。

6.熱心地學習:

信為五根之首,清淨的信心是修學佛法的一大動力。行者應該提起信心,誠懇熱切地學習,由不斷地努力才能達到參學的最終目標。

7.不要半途而廢:

行者宜應以持續的恆心和耐心修學佛法,切莫半途而廢。常見聞有些僧尼因飲食、資具和環境等因素而住不下去,非常可惜!在修學佛法中,堅定的毅力是很重要的。參學時,在一座道場能夠居住一年以上是比較理想的。

8.做好準備:

赴佛國參學前,應該先把個人的種種事務處理好,做好身心準備,以免參學時心裡牽掛,不但修不好,而且住不下去。

9.不要讓自己後悔:

佛陀曾教導弟子們:「生命在呼吸之間。」我們應該常常自省:「如果自己在三天後將會死亡,自己現在要做什麼?在臨死時會不會後悔呢?半年後、三年後、十年後死亡呢?現在有佛法、有善知識、有學習的機會,這些都是很難得的,假如自己有體證道果的潛力而不去修習、培育與開發,當死亡降臨時,自己會不後悔、懊惱嗎?」諸位請深思!依照佛陀的遺教,佛弟子們應該精勤努力地修行,直到證得阿羅漢為止。為了不使自己將來後悔,個人建議諸位:請給自己一個機會,利用三到五年的時間,放下一切,精勤努力地專心禪修。如此一來,當死亡降臨時,由於已經給自己開發潛力的機會了,應該死而無憾才對吧!

二、四種保護業處與觀察資具

(一)四種保護業處

在《清淨道論》的〈說取業處品〉提到兩種業處:共通〔一切處、普通〕業處(Sabbatthaka kammaṭṭhāna)和應用〔特殊〕業處(Pārihāriya kammaṭṭhāna )。

共通業處是指每位禪修者每天必修的禪修課程;應用業處是指依禪修者性行差別而適用的各別禪修方法。

共通業處在《清淨道論》中,指出為:修慈和死隨念,或者加修不淨想。

在《清淨道論》的〈說地遍品〉和〈安般念〉一節等,提到行者在修習地遍、安那般那念前,先「憶念三寶功德,令心喜悅」。因此,在南傳佛教的比丘們,通常每天都必須修習四種保護業處〔四護衛禪〕,即:佛隨念、修慈、不淨想和死隨念。

所謂「保護業處」,顧名思義當然是保護行者克服身心障礙,而能安穩地修行。尤其對住在阿蘭若的比丘們,更應該修習保護業處,以免生起懈怠、恐懼和遭受非人等干擾。有些禪師建議行者每天在禪修前,對每一種保護業處先各修習約兩分鐘(共約八分鐘),接著才修習自己特定(應用)的業處,當然也可以增加一些時間。

1.佛隨念:

行者應先讀熟《清淨道論》中〈佛隨念〉一節佛世尊九種德號(漢譯本分段成十種)的意義。修習時憶念:「彼世尊亦即是阿羅漢、正自覺者、明行具足者、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陀、世尊」,如此不斷地憶念佛世尊的功德。也可以只取一種德號,如:「阿羅漢、阿羅漢」的憶念。修習佛隨念,有種種功德,尤其可以生起喜悅、輕安和堅固的信心,並能克服種種怖畏和恐懼。由於樂是定的近因(親近的助緣),而喜悅、輕安與樂都有密切的關係,所以先修習佛隨念有助於其他業處的開展。

2.修慈愛:

如果行者以慈愛為專修業處,則他必須依照《清淨道論》所教導的次第,修習五百二十八個安止定。

假如只為修習保護業處,則可以先憶念過去自己所曾證得第三禪的喜樂,或回想自己過去曾經獲得最喜悅、最快樂的情景而作意:「願我幸福快樂」;接著對同寺內的比丘僧團散播慈心:「願這些善人幸福快樂」;其次對同境界內(附近)的天神修慈;其次對附近的首領人物修慈;接著對附近的人民修慈;最後對一切有情散播慈愛:「願一切有情幸福快樂。」如果修行時間太短,也可以作意:「願我幸福快樂」;接著對一切有情散播慈心:「願一切有情幸福快樂」,並破除界限,擴散至十方,對十方一切有情修慈。

修慈能令人、非人生起柔和之心,使同住者和合共住;天神與非人不但不加惱害,而且如法守護;外護生起信心,如法供給資具;一切行處皆無妨難,不會生起恐懼、怖畏之心。此外,修慈還有安穩地睡眠,安穩地醒來,不見惡夢,受人們愛敬,受諸非人愛敬,諸天守護,不被火燒、中毒或刀傷,心能迅速得定,顏色光彩,臨終不昏迷,縱不通達(阿羅漢)上位而得生梵天界等十一種功德。

3.修習不淨:

不淨有幾種修習方法,在此提出兩種:

(1) 觀想三十二身分的不淨:

即思惟:「我這身體從腳掌以上,頭髮的頂端以下,及以皮膚為周圍,充滿種種的不淨,即:這身有髮、毛、爪、齒、皮、肉、腱、骨、骨髓、腎臟、心臟、肝臟、膜、脾臟、肺臟、腸、腸間膜、胃中物、糞、腦、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膏、唾、涕、關節滑液、尿。」這樣地觀察這身體的三十二部分為不淨與厭惡性。

(2)觀察死屍的十種不淨相:

其內容有: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行者可作意思惟:「厭惡的膨脹相、厭惡的膨脹相」等方法,依照各人貪行差別,而選擇並修習一種死屍的不淨相。

修習不淨可以暫時降伏貪欲,不致被貪欲占奪其心而破壞定力,使他能安穩、順利地修行。

4.死隨念:

行者可以作意思惟:「我必然會死,我必然會死。」行者思惟生命的無常,在不久的將來,自己將因壽盡、業盡、生病、車禍等緣,都可能奪去這條脆弱的生命,死亡必將來臨。如此修習會生起悚懼感,這種悚懼心能夠警策行者不敢太放逸,而能精進地修行。

這四種保護業處詳細的修習方法和功德,諸位可以閱讀《清淨道論》和帕奧禪師講述的《如實知見》。

(二)觀察(所受用的)資具:

在《清淨道論》的〈說戒品〉提到四種遍淨戒:

別解脫律儀戒、根律儀戒、活命遍淨戒和資具依止戒。因為人們最基本的生存和種種活動,是依賴於衣服、飲食、住處和醫藥等必需品,所以稱為資具。如理地觀察、抉擇、省思所受用的「資具」,即是資具依止戒。

1.為何觀察資具?

(1)行者能經由省察而看到資具的過失與功德。

(2)由於看見資具的過失,行者能捨離資具的貪求,而以正當的方法獲得資具。當行者捨離邪求而以正當的方法獲得資具時,同時也成就了活命遍淨戒。

(3)由於觀察所受用的資具而採取適當的受用,他將捨棄沈溺於欲樂和苦行等不如理行道,而行於中道。

(4)由於觀察每一種所使用的資具,他清楚地知道使用資具的目的,能以利益自他而行道,並能因其正念、正知而增強觀察力、明覺心和省察慧。

2.如何觀察受用資具?

(1)衣服:「我如理省察所受用〔穿著〕的衣服,只是為了防禦寒冷、炎熱,為了防禦虻、蚊、風吹、日曬、(蛇、蝎、蜈蚣等)爬蟲類的觸惱,只是為了遮蔽羞處〔隱私處〕。」

(2)飲食:「我如理省察所受〔食〕用的團〔飲〕食,不是為了嬉戲,不是為了驕逸,不是為了裝飾,不是為了莊嚴,只是為了這個身體繼續維持,為了停止傷害,為了支持梵行,如此:我將因此滅除舊受(飢餓之苦),不產生新受(吃太飽、消化不良之苦),我將維持生命,沒有(飢餓引生的)過失,而且安樂地生活。」

(3)住處:「我如理省察所受用〔居住〕的住處,只是為了防禦寒冷、炎熱,為了防禦虻、蚊、風吹、日曬、(蛇、蝎、蜈蚣等)爬蟲類的接觸,只是為了避免氣候(引起)的危險,而好獨處(禪修)之樂。」

(4)醫藥:「我如理省察所受〔服〕用(治療)生病所必需的藥品,只是為了防禦〔治療〕生病的苦受,為了徹底沒有身苦〔身體健康〕而已。」

以上四段省察文出自《中部.一切漏經》(M.i, p.10)。此經佛陀教導弟子們以七種方法捨棄諸漏煩惱,其中這種以省察受用資具來捨棄諸漏為第三種。所以如理地觀察所受用的資具,是可以降伏諸漏煩惱,使它們暫時不現起的。

觀察資具有兩種情況:在獲得資具時的觀察和在使用資具時的觀察。如果行者在使用時未加以觀察,則他必須在睡前或黎明前做總觀察,如此則成為三種情況。其觀察文句稍有不同:

(1)獲得資具時的觀察:「我如理省察所獲得的衣服,只是為了防禦寒冷、炎熱,……」等的方法觀察。

(2)使用資具時的觀察:「我如理省察所穿著的衣服,只是為了防禦寒冷、炎熱,……」等的方法觀察。

(3)每天最後的總觀察:「我如理省察今天所穿著而未經省察的衣服,只是為了防禦寒冷、炎熱,……」等的方法觀察。

以上三種觀察各還有兩種觀察法:

(A)依界差別觀察:「我所獲得的衣服,只是地、水、火、風四大種等的組合而已」,以類似的方法觀察其他資具。

(B)依厭離想觀察:「我所獲得的衣服當接觸到污穢的身體後,也會變得惡臭、污穢不淨」,其他資具也是以類似的方法觀察;對於食物的省察則與食厭想一樣。

3.四種受用(有四種人使用資具):

(1)盜賊受用:破戒的人使用資具就好像盜賊的行為一樣,所以稱為盜賊受用。

(2)負債〔借〕受用:持戒的人使用資具,如果沒有做適當的省察,就好像欠債一般,所以稱為負債受用。如果持戒者如法地觀察所受用的資具,則能對治負債受用而轉成繼承受用。

(3)繼承受用:持戒者觀察資具而受用和(從預流道至阿羅漢道)七有學的資具受用為繼承受用。雖然比丘們所受用的資具是由信眾所布施,但因為這些資具是由世尊所允許的,所以仍然屬於世尊的所有物。七有學為真佛子,所以他們的受用資具為繼承受用;持戒者如理觀察資具而受用,表示他們正邁向有學之路,所以他們也屬於繼承受用。

(4)主受用:阿羅漢已經超越渴愛的奴隸,能自主地控制心念而受用資具,所以他們的資具受用為主受用。

為了不犯負債〔借〕受用,行者宜應每天慎重地觀察自己所受用的資具。對於在家居士,每當到寺院幫忙或修行時,如果自己所使用的飲食和房舍(住處)等是由信眾所布施的,則最好也能如法地觀察。觀察資具時不要僅讀誦文句而流於形式,宜應確實地觀察、反省、思惟所受用的資具,並懷著感恩心,感謝前人、執事者和信眾等的努力與護持,我們才能如法地修行。

三、教典之研習

(一)為什麼要研讀教典?

1.由聽聞而趣入正法:

聞、思、修慧中,聞為初門,由聽聞正法而趣入正法、理解佛法。我們可以從善知識處聽聞佛法,也可以自己閱讀佛典,而研讀佛典是最方便趣入佛法、理解佛法的途徑。

2.培養佛法正確知見:

八正道中正見為首,正見就好像一個人的雙眼。由聽聞佛法、研讀佛典可以理解佛法義趣,培養佛法知見,確立正見,修正無始以來的邪見和不正確觀念。

3.成為信仰依歸:

由研讀教典、聽聞正法才能瞭解佛法的內容,進而生起正確的信心與信念,成為自己信仰的依歸。

4.生起正信破除迷信:

在佛法邊地學習正確的佛法,進而依法奉行,實在不易!由研讀教典培養對佛法的正確認識,再由純淨、正確的佛教觀破除過去種種不正確的迷信與邪信,成為真正的佛弟子。

5.成為修行依據:

研讀教典、聽聞佛法才能瞭解並掌握佛教的修行方法、修行過程與修行目的,也才能依循正確的修行方法邁向涅槃大道,才不致於盲修瞎鍊以致入寶山而空手歸。

6.導引正確的人生觀:

由研讀教典、聽聞正法而理解佛法,進而將佛法融入生活之中,無論為人處事與人生態度都能以佛法為依歸,提昇生活品質。

7.瞭解佛法本末:

在末法之際且又佛法邊地修學佛法是非常不容易的事。由於教內雜亂與教法失真,使得佛弟子很難掌握佛法核心與根本。所以必須以開闊的心胸、拋棄成見,研讀適當的教典、聽聞正法,才能瞭解佛法核心,以根本佛法為依歸,捨棄枝末、外道化與變質的佛教。

8.令正法久住:

佛法從佛世輾轉相傳至今,世尊正法的存續有待佛弟子們的研究、修行〔實踐〕與弘揚,如此正法才能久住、利益來者。

(二)由佛教歷史發展看教法核心

根據近代佛教學者們的研究,共同推定佛教發展有幾個階段:

1.根本佛教期:指從世尊成佛到佛般涅槃,這段期間的佛教;

2.原始佛教期;指從世尊般涅槃到佛滅後一百多年部派開始分裂,這段期間的佛教;

3.部派佛教期:指約從佛滅後一百多年部派開始分裂到西元前一世紀左右的佛教;

4.大乘佛教期:指約從西元前一世紀到西元六世紀以後,大乘佛教的興起與發展期;

5.秘密大乘佛教期:指自西元五世紀到西元十二世紀以後,秘密大乘佛教的興起與發展期。

由於在佛世時,教法並沒有用文字記錄,僅由阿難達等長老們展轉傳誦,我們所想要研讀的當然是根本佛教和原始佛教時期的教典。以佛法的觀點而言,教法的根本核心在於三藏聖典;對我們南傳佛教來說,巴利聖典是佛陀教法的核心。

(三)建議研讀之佛典

掌握佛法核心,理解佛法的根本義趣,非常重要!在浩瀚的佛典中,很多佛弟子總是不知道從何著手研讀,所以個人在此提出一些建議。對於出家眾而言,如果有充份的時間,能夠閱讀整部《南傳大藏經》當然是最理想的,但並非每個人都有那樣的毅力與興趣,所以只列出幾種佛典,介紹給諸位研讀:

1.《佛陀的啟示》(What the Buddha Taught):

本書作者為斯里蘭卡的化普樂‧羅睺羅長老,他是一位有名的學者──博士法師,他的佛法基礎紮實且深厚。此書是作者在法國巴黎研究大乘佛教(Mahāyana)時,為西方人介紹基礎佛法所寫的入門概要書。本書分為八章,其中以四章的篇幅詳細地介紹四聖諦,此外也討論到無我和緣起等論題。四聖諦是佛法的核心;緣起與無我則為佛法中不共外道的特色。雖然本書經過翻譯難免有些失真,但還是非常值得研讀。

2.《佛陀與佛法》:

本書作者為那難達長老,他是數十年前斯里蘭卡有名的弘法大匠,他的佛法基礎紮實且深厚。本書共分四十四章,以巴利聖典和註釋書為基礎,介紹了佛陀的一生,佛陀的教法,及其特色。書中介紹了佛陀初轉法輪、四聖諦、業、輪迴、涅槃、菩薩思想等,其中作者以現代科學和哲學結合了佛陀的教法,講解了生死與輪迴、四梵住、八種世間法和生命之迷等。在英文原著,作者從巴利聖典所譯的英文經文,常採用英國巴利聖典協會所譯的英譯經文,但早期的英譯版在佛學術語方面,可説是不太精準的,如「rūpa(色)」翻譯成「body(本書中文翻成『身』)」等等,再透過中文轉譯,我們可以想像當中的問題。雖然本書有些失真,由於內容非常紮實,還是非常值得研讀的。

3.《清淨道論》

(Visuddhimagga):本論作者為西元五世紀的佛音尊者──復興巴利語系佛典的最大貢獻者。本論乃作者依據三藏和註疏,綜述南傳上座部佛教義理與思想,是一部對教理、修行方法與次第最詳細、最完整、最著名的論書。本論以戒、定、慧三學為主軸,次第敘述七種清淨和十六階觀智,詳細描繪一條直達涅槃的解脫道。其中,在修定方面提出四十種禪修方法〔業處〕,而且對每一種禪法無論在理論、修習方法與次第方面都敘述得很詳細。本論是南傳佛教修行體系非常注重的依據教典,希望諸位能細細品嘗!

4.五部《尼柯耶》(Nikāya):

現存最完整的巴利聖典──五部《尼柯耶》是代表教法的核心,也是目前南傳佛教所共用的聖典。

巴利三藏有種種特色,個人整理成下列幾點以供諸位參考:

(1)世尊在世時,弟子們從佛陀金口所宣,傳承於弟子間的教授、教誡稱為「阿含(Āgama)」。「阿含」正是聖教、聖教集、聖典的同義語。

(2)巴利三藏是佛教教、理、行、果,種種說法的母體。

(3)巴利三藏是現存最早結集的經典。

(4)巴利三藏是研究「佛學」的基礎。

(5)巴利三藏是概括世尊成佛至般涅槃間的一代教化。

(6)研讀巴利三藏時,佛陀慇勤教授、教誡,親切猶如世尊現前。

(7)巴利三藏記錄人間佛陀來往各地,解答教內、教外日常生活乃至宗教生活的種種問題,可以做為現代人建立正確人生觀的借鑑(鏡)。

(8)巴利三藏的人間佛教觀,可以認識佛陀的本來面目。

(9)由巴利三藏可以把握世尊開示教、理、行、果的本義。

5.《律藏》:

對出家眾來說,研讀自己的生活規範──《律藏》是必要的。現存《律藏》的各種中譯本是屬於部派佛教的產物,分別屬於各部派所傳誦。對於南傳比丘,個人建議他應研讀《南傳大藏經.律藏》,並參閱《善見律毘婆沙》(大正藏第24冊),雖然《善見律毘婆沙》僅是巴利本的略譯,而且譯文錯誤不少,但還是有許多參考價值的。
諸位若欲瞭解原始佛教與佛教的歷史發展,可參閱印順導師所著的《印度之佛教》、《印度佛教思想史》和《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等書。

四、巴利聖典之翻譯

(一)為什麼要翻譯巴利聖典:

1.由於古譯四部《阿含經》文字過於精簡、艱澀,以致於現代人不容易看得懂,其閱讀意願也自然地降低。

2.古譯四部《阿含經》乃採取意譯方式,有些字句沒有能精準且忠實地翻譯出來,而且它們分屬於各部派,不夠完整。

3.現在的《南傳大藏經》漢譯本,雖然其內容完整,譯者(也)可能參考過巴利原典,但其譯文幾乎完全轉手譯自《日譯南傳大藏經》,而且常有文法、文辭不通順和誤譯的情形,非常可惜!

4.在巴利原典中,有豐富的註釋書、復註〔解疏〕和隨復註等,如果沒有人發心將它們翻譯出來,對於不懂巴利語的佛弟子們,就沒有機會閱讀甚深法義,非常可惜!

5.在我們傳統的上座部,認為巴利語為摩揭陀國的語言,也就是世尊講經說法的語言、聖典語言。為了避免失真,直接研究巴利語和精準地翻譯巴利聖典是比較理想的。

6.巴利三藏是文獻最完整、傳承最嚴謹,最接近原始佛法的教典。

7.現在佛弟子們如果不發心學習,進而翻譯巴利三藏與註疏,則註釋書可能在五十年、一百年後恐怕也還沒有人翻譯,所以要有人發心來從事這件佛教志業。

(二)巴利聖典的內容

1.三藏:

巴利三藏內容包括:《律藏》、《經藏》的五部〈尼柯耶〉和《阿毘達摩藏》的七部論。

(1)《律藏》(Vinaya):包括〈大分別〉、〈比丘尼分別〉、〈大品〉、〈小品〉和〈附隨〉五部分。前兩部分又稱為〈經分別〉。

(2)《經藏》:即五部〈尼柯耶〉(Nikāya):《長部》、《中部》、《相應部》、《增支部》和《小部》。《小部》包含《小誦經》、《法句經》、《自說經》、《如是語》、《本生經》、《經集》、《天宮事》、《餓鬼事》、《長老偈》、《長老尼偈》、《(大、小)義釋》、《無礙解道》、《聖格言集〔譬喻經〕》、《佛種姓》和《所行藏》十五種。

(3)《阿毘達摩藏》:包括《法集論》、《分別論》、《論事》、《界論》、《人施設論》、《雙論》和《發趣論》七部論。依註釋書的記載,除了《論事》為阿育王時的目犍連子帝須等尊者們所結集〔造〕外(但其論母仍為佛說),其餘六論為佛陀在三十三天為諸天神所宣說的。

2.三藏的註釋書:

巴利聖典除了擁有完整的三藏外,還有豐富而完整的註釋書與復註(解疏)。對三藏的註釋是佛陀時代就已經開始,佛弟子們再加以補充,其思想主體早已確立,到了西元五世紀,佛音尊者才將這些註釋書從錫蘭文整理、編輯、翻譯成巴利文。由於佛音尊者的努力,使巴利語系佛教再度復興起來。

佛音尊者在其《普端嚴(註) (Samantapāsādikā) 〔一切善見〕》的序文,提到他寫這部論書(《律藏》的註釋書)是根據「錫蘭文的註釋書」:Mahāṭṭhakathā(大義註)、Mahāpaccarī和Kurundī等書所整理、翻譯而成的。依據錫蘭古代史書的記載,「錫蘭文的註釋書」除了以上三種外,還包括:Andhaka、 Saṅkhepa和Paccarī。據說這些註釋書是由阿育王的兒子馬興達(Mahinda)阿羅漢從印度背誦並傳到錫蘭,而且以錫蘭語保存著。佛音尊者造〔翻譯、整理〕了《律藏》、四部《尼柯耶》和《阿毘達摩藏》的註釋書,以及《小部》的大部分註釋書,只有少數幾部由護法尊者等所完成。

3.復註〔解疏〕和藏外典籍:

除了佛音尊者等人對三藏的註釋外,後來的護法尊者們也接著為註釋書再作解釋──復註(Ṭīkā)〔解疏〕,甚至有隨復註(Anuṭīkā)的完成。三藏之外還有著名的《彌鄰達王所問》、《清淨道論》和《攝阿毘達摩義論》等眾多的巴利聖典非常值得研讀,而且它們還有各自的註釋書。

(二)未來期許

1.雖然台灣的佛研所大都有開巴利語課程,但實際上有實力且有興趣者並不多,希望未來能結合一群有志者,培養紮實的巴利語基礎,成立一個「巴利聖典研究中心」或「譯經院」,從事偉大的譯經志業。更希望有些法師能發心赴斯里蘭卡、緬甸等佛教國家就讀佛學院、佛教大學或研習巴利語,將巴利語基礎紮好,並可增強巴利語師資。

2.興趣、人力、財力、環境等都是很重要的條件,希望大家團結合作,好好努力!

3.未來我們需要一套完整的巴利三藏和三藏註釋書的譯本,最好能譯出各一套標準的直譯本和白話的意譯本,以提供不同層面的需求。

4.事有本末先後與緩急之分,當務之急應該先翻譯重要的典籍,例如:四部《尼柯耶》的註釋書、《律藏》與《戒本》的註釋書和《清淨道論》的註釋書等。

5.在翻譯三藏與註釋書時,宜應參考其註釋書與復註的解釋,才不致落入主觀意見,以致翻譯錯誤。

五、建立南傳僧團與尼眾道場

(一)為何需要建立南傳僧團

1.有許多前往泰國、緬甸、錫蘭等佛教國家參學返台的南傳比丘,由於沒有如法的南傳僧團攝受、護持,以致於他們很難長期留在台灣,甚至有些捨戒還俗,這是台灣佛教的一大損失。

2.有許多尼眾當她們學習戒律或南傳佛法時,知道她們自己所受的比丘尼戒不如法且未得戒,而且無緣得戒,因此她們如法地退守十戒。想必未來這樣的尼眾將會逐漸增多,如果我們不建立如法的南傳尼眾道場,她們將很難在台灣生存。如果她們堅持長期居住在台灣,其出家修行似乎沒有福利、沒有保障,因為她們在台灣很難取得北傳僧俗的認同與護持。

3.近幾年來到南傳佛國學習佛法的僧尼逐漸增多,然而他們仍然散居各地,由於沒有如法的僧團攝受,使得有些人生活北傳化(不遵佛制),觀念不南不北,修學方向不確定。如果有如法的僧團攝受,則可以互相研究與學習,而且可使學習南傳佛教的在家居士方便學習佛法,可以攝受僧俗二眾。

4.在南傳佛教國家,比丘僧團的運作有一定的規範和生活方式,如:雨安居、誦戒、受食、過午不食等。然而,有許多從南傳佛教國家來台灣弘法的法師們,他們在生活行為和戒律規範方面往往被北傳僧尼所同化了,非常可惜!如果有標準的南傳僧團,則可以攝受僧眾,並使僧團制度如法運作。

(二)建立南傳僧團與期許

1.我們修學佛法不宜分黨分派、互相鬥爭,不要區分:泰國的,緬甸的;修內觀的,修安那般那念的等等。應該以佛法為依歸,台灣的南傳佛教已經非常薄弱,沒有再分化的本錢了!

2.理想的僧團應該是民主的,尊上座、敬大眾,以正法律為準則,沒有獨裁、專制、特權和個人主義,應該發揚六和敬的精神。

3.有些僧尼特別好樂(喜愛)研究教理、禪修、教化信眾、營修執事和修福等,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個人意願,提供修行環境並善加護持。

4.有些比丘們如法奉行不持金錢,有些則好樂修習頭陀行等,我們應該予與鼓勵、尊重與護持,注重僧團和合、安樂與團結。

5.如果有人欲提供現成道場或建地,那是最好的。我們不宜太張揚而到處募化、集資或花費太多信施,不宜耗費太多社會資源(尤其避免蓋違建)。

6.我們修學佛法不宜追求名利,應該自我充實,為自他利樂和正法久住的目的而努力。看到別人有自私心,我們應該警惕,學習並發揚佛陀無私無我的精神。

7.未來僧團宜建立一套福利制度,使住眾在生病時能如法醫治與照顧,也應該提供他們的健保、生活所需用品和交通等。

8.我們理想的目標為建立標準的南傳僧團,包括比丘僧團和尼眾道場。

9.南傳佛教的特色在重實踐,遵循原始佛法。可惜現今台灣的南傳比丘們很少有人願意遵循律法,大都停留在過去北傳時的生活方式。我們宜應以佛陀的正法律為依歸,依照正法律而生活,僧團如法運作,如:雨安居、誦戒和種種羯磨等。

10.南傳佛教向來被國人誤解並貶為小乘(Hinayāna卑劣乘)。我們除了在教理上努力學習以及在禪修上下工夫外,也應該致力於社會教化,從事我們宗教師的義務與責任。

11.古印度的阿育王曾公告一段誥文:「不可只尊重自己的宗教,而菲薄他人的宗教。應如理尊重他教,如此,不但能幫助自己宗教的成長,而且也對別的宗教盡了義務。反過來做,則不但替自己的宗教掘了墳墓,也傷害了別人的宗教。凡是尊重自教而非難他教的人,當然是為了忠於自教,以為『我將光大自宗』,但是相反的,他更嚴重地傷害了自己的宗教。因此,和諧才是好的,大家都應該諦聽,而且心甘情願地諦聽其他宗教的教義。」我們南傳佛教和北傳佛教無論在教義、人生觀和修行方法等方面都有許多不同,何況其他宗教!由於每個人的學習背景不同,造成許多不同的信念,我們應該以同理心來對待他人,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在社會義務上,我們應該與其他宗教共同合作。我們更希望未來南、北傳佛教能共存、共榮,不要惡鬥與紛諍。

六、結論

清淨道論》引《律藏》.〈附隨〉:「毗奈耶意在律儀,律儀意在無後悔,無後悔意在愉悅,愉悅意在於喜,喜意在輕安,輕安意在於樂,樂意在於定,定意在於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意在厭離,厭離意在離欲,離欲意在解脫,解脫意在解脫知見,解脫知見意在無取涅槃。」《清淨道論》整部論就是以戒、定、慧三學為主軸,鋪陳一條通往(直達)涅槃的康莊大道。我們佛弟子應該學習三增上學的意義與次第關係,遵循佛陀教法,三學等持。

曾有法師表示:「自己花了好幾年時間學習不正確(相似、迷信、外道化)的佛教,浪費了不少時間,後來接觸、學習正法(原始佛法),現在已經完全地捨棄迷信,進入正法(原始佛法),即使今生未能證得道果,然而能理解根本佛法,實在死而無憾!」個人也有一些同樣的感觸,然而我們不應該怨天尤人,只怪我們生在佛法邊地,自己沒有福報從小接觸「佛法」(根本佛法)。相較之下,我們能走出迷信、進入正法,已經很難得了,不是嗎?也有法師慈悲地表示:「如果是為了眾生能離苦得樂與正法久住,自己雖然忙死、累死也無怨無悔!」

我們修學佛法應該相信因果關係,對自己好一點:多做一些善事,累積自己的波羅蜜,並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佛法」並非佛陀僅由自己的推論、思考而說出,而是世尊經由修道、成佛,依照所證悟的道理而宣說,使弟子們依循這些法則修行而證得道果,體悟佛法。所以,我們修學佛法、研究法義是為了修正自己的見解,確立佛法知見,瞭解佛法的修行原理、方法與次第,進而依法起修,佛法是依實踐才能到達終極目標──涅槃的。

佛教中有兩種修行道(方法):解脫道和菩薩道。解脫道是以證得涅槃為最終極目標;菩薩道則以歷劫修菩薩行,圓滿十波羅蜜而成就佛道,廣度眾生。南傳佛教也有一套完整的菩薩道修行方法,詳細內容請閱讀《南傳菩薩道》(正覺學會出版)一書。行者宜應對佛法整體認識後,抉擇自己要修菩薩道或解脫道。

佛弟子應該敞開心胸,向善知識學習,給自己修行的機會吧!不要臨命終時才後悔!

除了特定的禪修業處外,行者應該至少每天利用八分鐘的時間修習四種保護業處,以避免種種障礙而能修行順利。為了清淨資具依止戒且不犯負債(借)受用,行者每天應該省察所使用的資具。此外,佛弟子的三皈依和五戒也是很重要的。

我們期待未來能結合一群同好,為翻譯巴利三藏和註釋書而努力;也期待未來能建立標準的南傳僧團,以攝受僧俗二眾。

願世尊正法久住世間!

願一切有情離苦得樂!

Santagavesaka Bhikkhu 覓寂比丘 2001.01.

 

【 註 釋 】

註1:Visuddhimagga, pp.98-99。《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佛教百科文獻基金會,『以下簡稱中華版』,民79)上冊頁157-159。

註2:Visuddhimagga, p.122。《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版,民79),上冊頁195。

註3:Visuddhimagga, p.97。《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版,民79),上冊頁157。

註4:Visuddhimagga, p.124.、p.278。《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版,民79),上冊頁198、中冊頁68。

註5:Visuddhimagga, pp.198-213。《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版,民79),上冊頁306-330。

註6:Visuddhimagga, pp.295-311。《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版,民79),中冊頁101-126。

註7:Visuddhimagga, pp.241-267。《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版,民79),中冊頁21-52。

註8:Visuddhimagga, pp.178-196。《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版,民79),上冊,頁279-302。

註9:Visuddhimagga, pp.230-239。《清淨道論》(葉均譯,中華版,民79),中冊頁1-18。

註10:帕奧禪師講述,《如實知見》(淨心文教基金會,民88),頁65-86。

註11:Samantapāsādikā Vol.i.p.2.

註12:Jayawickrama, N.A, The Inception of Discipline the Vinaya Nidana (P.T.S, 1986) , p. XXIII;p.95。

(《嘉義新雨雜誌》第35期﹐2001.05. 本文寫於2001.01.) 2008.04. 修正、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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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恰似一場戲,因為有緣才相聚;
同修共住非容易,是否更當相珍惜;
為了瑣事傷和氣,回頭想想又何必;
和諧相處禪修易,精勤修行利人己。

 

覓寂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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