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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覓寂尊者翻譯的《小誦經註》:(解釋「就在(見具足)同時」﹙等﹚的偈頌)

(“Sahā’v’assa dassanasampadāya, tay’assu dhammā jahitā bhavanti,

sakkāyadiṭṭhi vicikicchitañca, sīlabbataṃ vāpi yadatthi kiñci,

catūh’apāyehi ca vippamutto, cha cābhiṭhānāni abhabbo kātuṃ,

idam’pi Saṅghe ratanaṃ paṇītaṃ, etena saccenā suvatthi hotu.”

在他具見足同時,已經斷除三種法:

有身見以及懷疑,或有任何戒禁取;

已經解脫四惡趣,不可能造六重罪,

這是僧的殊勝寳,以此真實願平安。)

 

如此(世尊)以最多七次(有〔生命體〕)而不受取第八有者之德用在僧團一詞來說出真實(語)後,現在在開始解說即使他受取七有,與其他未捨斷(未來有)而受取有之人們的殊勝〔差別〕之德時(說了):「在同時(sahā’v’assa)」(等)。【188

 

此中,「同時(sahā’v’a)」──只是一起。

 

「他(assa,他的)」──即在「不受取第八有」所說的其中之一(種預流聖者)。

 

「見具足(dassanasampadāya)」──證得預流道;即在預流道見了涅槃後,所應做的工作已經具足了,由於一切最初見了涅槃,所以稱為「見」。他使自己顯現為見具足;而在該見具足的同時。

 

「已經斷除三種法(tay’assu dhammā jahitā bhavanti)」:此中,「suassu〕(未譯出)」──是為了填滿句子的不變詞,猶如在:「舍利弗,這是我的大污物〔不淨〕食(idaṃ su me, sāriputta, mahāvikaṭabhojanasmiṃ hoti」等的(su)一般。此是這裡的涵義:由於在見具足的同時,即斷除、捨斷了三法。

 

現在為了顯示所捨斷的(三)法,所以(世尊)說了:「有身見以及懷疑,或有任何戒禁取(sakkāyadiṭṭhi vicikicchitañca, sīlabbataṃ vāpi yadatthi kiñci)」。

 

此中,認為有身體的存在,而把稱為五取蘊視為身的二十種事之見,為有身見。或者在此有身的見,為有身見;即是有如所說的種類之身的存在之見的涵義。或者即使只是有身的見,為有身見(sakkāyadiṭṭhi);即是有如所說的種類之身的存在(pg. 158),而如此轉起「所謂的色等為自我」之見的涵義。而該(有身見)捨斷了,則一切所抱持的(邪)見也就斷除了,因為那是它們的根。

 

止息一切煩惱病的慧,稱為「治療欲求(cikicchitaṃ)」;離去該治療欲求的慧;或者從此離去治療欲求的這個慧,(稱為)「懷疑(vicikicchitaṃ)」;對於「懷疑導師(在此是指佛陀)」等方式所說的八事而起疑惑為這(裡所說懷疑)的同義詞。而該(懷疑)捨斷了,則一切懷疑也就斷除了,因為那是它們的根。

 

在「從此(佛教)以外(教法)的沙【189】門、婆羅門由戒而清淨,由禁取而清淨」,如此等而來的牛戒、狗戒等戒,牛禁取、狗禁取等禁取,稱為「戒禁取(sīlabbataṃ)」。而該(戒禁取)捨斷了,則一切裸體、光頭等不死的苦行也就斷除了,因為那是它的根。

 

由此所說的在所有〔一切〕的(那三種到)結尾,為「有任何(yadatthi kiñci)」。而且當知此中由具足了見苦(諦)而(捨斷了)有身見;由具足了見集(諦)而(捨斷了)懷疑;由具足了見道(諦及)見涅槃〔滅諦〕而捨斷了戒禁取。

 

(解釋「(已經解脫)四惡趣」﹙等﹚的偈頌)

 

如此(世尊)顯示了捨斷煩惱輪轉後,現在在闡明捨斷了該煩惱輪轉而當有的果報〔異熟〕輪轉所捨斷的時說了:「已經解脫四惡趣(catūhapāyehi ca vippamutto)」。

 

此中,四惡趣是指地獄、畜生、餓鬼界及阿修羅(asūra)身。即使他受取七有〔生命體〕,也即解脫(而不再投生在那四惡趣)之意。

 

如此(世尊)顯示了捨斷果報〔異熟〕輪轉後,現在在顯示捨斷該果報〔異熟〕輪轉根本的業輪轉時說了:「不可能造六重罪(cha cābhiṭhānāni abhabbo kātuṃ)」。

 

此中,「重罪(abhiṭhānāni)」──為粗重處,即不可能造的那六(事)。而且當知那些即是:「諸比丘,這是不可能〔無處〕、不會發生〔無容;無餘地〕的,凡見具足的人可能殺害母親的生命」等方式,在(《增支部》)〈一法集〉所說的殺母、殺父、殺阿羅漢、出如來血、分裂僧團(及)指出(佛陀以外)其他人為其導師的業。對於見具足的聖弟子,即使螞蟻的生命也不會去殺害,而這(pg. 159)乃是為了呵責凡夫的狀態而說的。對於見未具足的凡夫,即使如此的大罪過、重罪也(可能去)造作的,而見具足(的聖者)就不可能去造作那些(重罪)了。而這裡取不可能是為了顯示即使在有之中也不會去造作的;在有之中,即使不知道自己是聖弟子的狀態,由於法性的關係,對這六(種)或者通常的【190】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等五怨,以及指出(佛陀以外)其他人為其導師的六重罪〔處〕,是不會造作的。關於此(字),有些人(把cha cābhiṭhānāni)誦成「(cha chābhiṭhānāni)」。在此也可以用聖弟子的村童拿取死魚等(的故事)來做說明。

 

當世尊如此說出了即使受取最多七有的聖弟子與其他未捨斷(煩惱的凡夫)而受取有〔生命體〕之人(比較之下)的殊勝〔差別〕之德的僧寶之德後,現在只依於該德而使用真實語(時說了):「這是僧的(idam’pi Saṅghe)」(等)。當知該義只是(與)前(偈)所說的方式(相似)。這首偈頌的威令,也是在一兆個輪圍界的非人所受持〔領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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