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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首先,我要感謝尊者給我們的開示!我由衷的感謝!我是家裡唯一的佛教徒。打從八年前,我十五歲的時候,便想過要皈依佛教;然而,我從未有過機會為自己思量、付諸行動,或者為自己負責。因此,從我開始學習佛法到現在,僅僅只有一到兩年的時間,這也是因為我不再和家人同住的原故。只有在過去的這兩年,我才能為自己選定信仰。

我的問題是,在通往解脫的道路上,父母誠然地阻礙了我,我如何能尊敬他們?由於我改信另一個宗教(在我的家庭裡,這是無法想像,且難以啟齒的⋯),儘管他們強烈地斥責,叫我如何能平靜地過生活?並且尊重他們的立場?這一切,在學習的過程中,我有許多沉重的情緒,在這種情況下,我應採取甚麼樣的態度?

答:我想要建議你,請慢慢來。不要這麼倉促的下決定。

2008年,我人在南韓。那是我第一次去拜訪南韓。他們邀請我去主持一個為期兩個月的禪修營。在那兒,基督教徒也一起來禪修。在禪修營期間,他們並沒有向我頂禮。然而,他們依舊問了我許多的問題,而我盡我所能地向他們解釋。

有一天,他們問我:「尊者!我們是否需要改信佛教?」你覺得,我會如何回答呢?「不要那麼著急!多多薰習佛法,慢慢來。我不是來這裡,請大家改信佛教的;我來到南韓,是為了分享正法。」我這麼回答,我沒有要求他們改信佛教。

我們都在尋求真理!所有的人都誠摯地想要瞭解真理。然而,因為還沒有機會聽聞佛法─也就是真理,所以我們有許多的困惑和懷疑,這便是苦。未能聽聞和未能了知佛法是一種苦。我們不瞭解生命是怎麼一回事;我們不知道業的運作;我們不知道是甚麼在影響著我們的生命,是甚麼造就了我們?甚麼才是真正的創造者?我們不確定是主耶穌或是自己的業─源於惡念或善念的業。事實上,沒有任何人能為我們的快樂負責,是我們為自己的快樂負責;沒有任何人能為我們的不快樂負責,是我們為自己的不快樂負責。基督教徒在這個禪修營中,希望能改信佛教,但是,我並沒有要求他們去更改信仰。我告訴他們,再給自己多些時間。因為,假如一個人是透過理智的層面或是經由自己直接的體證,而瞭悟到真理,對他們而言,有必要透過信仰的改變成為佛教徒嗎?

佛陀的教導並非是一種宗教,佛陀所引導的是實修實證的方法,能夠讓人如實知見法─真理。在宗教的框架下,人們稱自己為佛教徒。也有許多的人並非是真正的佛教徒,卻仍然自稱為佛教徒。

當一個人已經如實領悟到法,我不需要再改變他們。他們已經熱愛上法了。

宗教是甚麼?宗教是一個信仰的體制、崇拜的體制也有禱告的體制。佛陀的教導不是一個信仰的體制、崇拜的體制或是禱告的體制。佛陀的教導是一條導向證悟之道。

佛陀是在證悟了法之後,出現在世間。如果我們熱愛法,我們務必遵循著那條道路,但不是透過依賴佛陀,而是依靠佛陀所教的法;依於自己的精進、念和定,我們必須尋找見法的道路。

當你了知法以後,你就成為一個了知真理的人。這個時候,你會稱自己為佛教徒嗎?當然,如果你想稱自己為佛教徒,就這麼做。不過,最重要的事,還是要讓自己了知法,到那個時候,你已經是一位了知究竟諦的人。這樣就夠了!所以,沒有必要和任何人爭辯。假若他們真的想知道,可以和他們分享;如果他們不想知道,請尊重他們。相互的尊重是必要的。我們需要培育對彼此的尊重。如果他們還沒有準備好聆聽佛法,請等待對的時間點。

我們需要培育對自己和對他人的慈心。慈心是利益自己也利益他人──不傷害自己也不傷害他人。假如他們還沒有準備好,還在拒絕中,我們這麼做,會傷害到他們,也會傷害到自己。我們的苦,是因為他們還沒準備好要聆聽,我們會起爭執的。

所以,為了避免任何的爭吵。我們要等待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和適當的對象。很有可能要等個五年或是十年,甚至,要等到我們死亡。所以,你沒有必要和父母家人討論宗教,只要去追尋法,直到你自己親自知見法為止。這是最重要的事!

佛陀的時代,許多人持有錯誤的知見。他們接近佛陀,是為了來控訴或是找碴,他們對佛陀提出異議和佛陀爭辯。然而,佛陀知曉眾生的思緒和內心的想法,由於了知眾生的想法,他們來的原因,佛陀在他們還來不及開口提問時,便為他們闡述佛法。因此,在還未發問,他們就已經知道原先想要得知的法,而感到非常驚恐。彼此之間互相詢問,心想:「佛陀怎麼會知道我們的意圖?」佛陀從來沒有要求這些人要去相信他,或是向他頂禮。他們恍然大悟後,才知道所計劃的一切,是非常糟糕的事。佛陀有著深切的悲憫,佛陀是為了這些人,為了避免他們造作惡業,和避免不善的惡行發生,所以,佛陀以講解佛法來幫助這些人,這也是原先他們所想要的,他們感動得舉起手、恭敬合掌、尋求三寶的庇護,口裡誦著:「我皈依佛、我皈依法、我皈依僧。」(這是一般佛教徒受「三皈五戒」時的唸誦:「Buddhaṃ saraṇaṃgacchāmi. Dhammaṃ saraṇaṃ gacchāmi. Saṅghaṃ saraṇaṃgacchāmi.」)是否有人督促他們皈依三寶呢?佛陀從來沒有迫使他們去做,對嗎?

2008年,我前後去韓國兩次,第一次是五月和六月。十一月時,我再度去韓國。這一次,是伴隨帕奧西亞多前往南韓教導正法。在那期間,這兩位原本是基督徒,先前詢問過我是否需要改信佛教的女居士們,前來向我頂禮。當時,她們已成為佛教徒,我從未督促過她們,要改變信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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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