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411_609121032500057_1415506364_
 

「周醫師,每次我去看我爸爸,他只會流眼淚。我很不捨,卻無能為力。」劉小姐說。

「什麼病?」

「我也不知道,兩年前做了氣管切口後,就一直靠著呼吸器。」

「他能說話或寫字嗎?」

「已經不行了,身體不太能動了。」

「可以清楚表示意思嗎?」

「不太清楚。」

「你覺得替他難過?自己也不好受?」

「嗯,因為,毫無生活品質可言。我爸爸幾年前原本是很活潑的人,他一定不會想要這樣過日子。」

「沒錯,我們來這世界,是追求快樂幸福跟平安,沒有人想要這樣受苦過日子的。」

「可是我爸爸已經沒辦法,為自己表達意思了。」

「所以?」

「請問,我爸爸可以不要用呼吸器?或不要使用氣切管嗎?」

「你是說,不再使用高科技維生醫療?是否停止使用高科技維生醫療,首先考慮的是,病人自己的意思。」

「可是我爸已經不能,再自己表達了。」

「所以由法定第一順位─配偶替他決定,再來就是由直系卑親屬的子女,幫他做決定。」

「可是,我們不懂得醫療專業的東西。」

「所以再來就是要考慮,專業醫療團隊的意見。例如醫療團隊是否覺得,病人已經無法治癒?或是最好的狀況只能如此─完全失能,並只依靠高科技維生醫療。」

「醫師說過,他各個器官系統,都無法有效運作了。」

「還要考慮的是,病人的生活品質如何?」

「對我爸爸而言,簡直毫無品質可言,唉,還要考慮什麼嗎?」

「是否符合正義公平的原則。」

「什麼意思?」

「例如,占著一台高科技維生醫療儀器,結果卻只有延長病人的受苦,換句話說,就是浪費醫療資源。」

「看來我爸現在的情況,都完全符合以上的四大考量,是該停止使用高科技維生醫療了。只是…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我覺得可以找安寧緩和醫療團隊,幫忙做照會的工作。看看是否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撤除無效維生醫療之規定。」

「要自己找?可是政府不是立法了嗎?還要我們自己進行?」

「就像政府也有立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我們除了遵守之外,自己也必須小心實行。要不然走在路上,每天還是有許多車禍發生,並不因為有立法通過條例,民眾就自然萬事OK了。」

「所以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保平安?」

「徒法不足以自行,還是要靠人的努力,才能讓法,能被執行成功。」

「我懂了,自己的善終自己顧,但是老人的善終,要靠子女主動去顧。」

 

 

 

 

 

 

文/周希諴

(作者為神經醫學博士、中山醫大附設醫院神經內科醫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