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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法中剃度和培訓弟子是嚴肅的事情。不能指出弟子的大小疏漏,不能給予必要的建議並扶持弟子行於正道,不能教導弟子法與律以助其提升。倘善男子被如此不稱職的導師剃度,就會誤入歧途,導致今生來世的墮落。導師只給予剃度,卻不能如法如律培育規範弟子,這樣,對他們的弟子是不公平的。因此,如來沒有授予所有的比庫收徒的資格。

 

“Anujānāmi, bhikkhave, byattena bhikkhunā paṭibalena dasavassena vā atirekadasavassena vā nissayaṃ dātu’nti.”(出自《律藏·大品·大犍度》。)

 

“只有智慧、賢能的比庫,受具足戒十年以上(包括十年),此人才有收徒的資格。”如果一個不合格的比庫成為戒師並為他人剃度,犯惡作!

 

如來在許多場合、以多種方式闡明了成為戒師或導師(帶領弟子之人)所需的素養,這些可以在《律藏·大品·大犍度》裡找到。在《義務犍度》和法與律中提到:一個受具足戒至少十年的比庫才有能力培訓弟子;弟子有不滿情緒生起時幫他舒解;任何狀況下,戒師可以使用法與律為弟子釋疑解惑;弟子生病時給予照料,或為其安排看護,這樣的戒師或導師才有資格剃度學生。《律藏》指出:缺少大寺院、大施主、很多寺院、土地、稻田或缺少足夠的資具讓弟子去佛學院或大學接受教育,這些並不是收徒的障難。

 

但是,就現今的情況而言,一個比庫若沒有屬於自己管理的寺廟,我們也不能說這樣的比庫適合為他人剃度。為戒子剃度並訓導之、關心其福祉,教導戒子法與律,提升戒子品德的老師叫做戒師。

 

Upajjhāyo bhikkhave, saddhivihārikamhi puttacittaṃ upaṭṭhapessati, saddhivihāriko upajjhāyamhi pitucittaṃ upaṭṭhapessati”

 

如來指出:“戒師應將弟子視為己出,弟子也應視師如父。師徒生活在互信中,才會在教法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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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