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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致豪沒見過親生母親。1歲時,他被寄養在親戚家中,10歲才與父親、繼母同住,然而親子關係疏離,國中遭到霸凌,成長過程中的孤獨、憤怒、悲傷,讓他成為個性反叛的律師。

他敢於接手震驚台灣社會的重大刑案,鄭捷、龔重安、王景玉,個個罪證確鑿、眾人皆曰可殺。為這些人辯護,讓黃致豪也像個犯罪者,有人認為他藉此賺取名利,然而名是臭名,利也沒有,只有壓力與言語攻擊。

他無意為這些人脫罪,而是想在審理過程中,爬梳犯罪的成因。只因為自己的人生,曾經有那麼一刻,也可能成為殺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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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到成長過程,黃致豪冰冷的臉孔,突然熱了起來,「我曾經有一度,帶刀,放在書包裡面,想要,嘖……」國中時候他被霸凌,「可能我講話討人厭吧。」霸凌他的同學成績都很優秀,其中一人還是老師的孩子,枯燥充滿體罰的學校,欺負黃致豪是一種樂趣。於是,他的桌子被打翻,抽屜的東西、課本不見,甚至有一次放學,他發現腳踏車的輪胎被刺破,坐墊被割開。「你會憤恨到了極點,你會帶刀,覺得說,下一次,我們就一起處理這個事情。」

【無意幫凶手脫罪,但是…】

初次見面,隔著事務所的玻璃門,我禮貌性點頭,而黃致豪冷冷回應,「進來吧,沒有人會對我這麼禮貌。」46歲的黃致豪,是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凶手鄭捷的辯護律師。近6年多件震驚台灣社會的刑案,如:北投文化國小隨機殺人案(龔重安)、內湖小燈泡隨機殺人案(王景玉),包括今年發生的華山分屍案(陳伯謙),他都擔任被告的辯護律師。

為震驚台灣社會的殺人犯擔任辯護律師,可以說是「屎缺中的屎缺」。但黃致豪秉著律師信念,說如果有一天自己不敢接,不如就別幹律師了。

為罪證確鑿的殺人凶手辯護,彷彿也成了犯罪者。我們架好攝影機,拉椅子坐他面前,採訪,就變成審問。他似乎感覺這像在錄口供,問我們採訪後,能否幫忙拍幾張照片讓他留存?「朋友都說我的照片很像殺人犯。」他苦笑。這是我們第三次與他見面,一向對記者不友善的他,因為彼此漸漸熟悉,所以態度溫和多了。

他無意幫這些人脫罪。「我覺得不管什麼樣的人,都有義務、權利,在司法這一條處理的線上,最後一次再被看到他完整的脈絡跟身影。」他以邪惡的大樹做比喻,「他的根是深深地在過去的土壤裡長出來,而你要完整評價他,必須完整知道脈絡。」願意接手爭議的重大刑案,「一部分當然是為了被告在法律上的最佳利益。」「另外一部分,我覺得是為了滿足我個人探索的好奇心,我想知道為什麼?」

接任這些案件,幾乎都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派案,原因很單純:「找不到人。」法扶基金會的周德彥主任說:「我們都是用拜託的,這些重大刑案社會觀感不佳,有些律師太忙,或者有來自家庭的壓力、不願面對媒體,因此接手意願不高。為死刑犯辯護,需要很強的辯護能力,不可能讓律師主動接案。」

第一次擔任重大刑案被告的辯護律師,是鄭捷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他記得是在生日的前幾天接到法扶基金會的電話,詢問意願。那時他在司改會開課,談律師接案的倫理道德,有學生聽了不服,嗆他滿口道德倫理,問如果是鄭捷,他會接嗎?「我說如果來的話,我一定會接下來。人生就是很鐵齒,後來就真的找到我這邊來。」

對黃致豪來說,許多重大刑案的殺人犯,都來自經濟、教育資源不佳的家庭,而他擔任辯護律師,希望能梳理出犯罪成因,讓審判完整評論一個人的價值,即便是死刑。

對於找他幫忙的刑案,他從不拒絕。「不管別人怎麼想,我會覺得我是夠格的律師,我對這個職業有一點執迷,我心中定義的律師,是賺錢很重要,要養家活口,但我需要一點點的反叛成分,讓我自己可以每天提醒自己:『幹!你是一個律師!』」

【後悔接了鄭捷案,因為…】

雖然每次打開卷宗,心情是複雜的,他對種種惡行憤怒,也悲傷。他談起鄭捷案,「其實很後悔接這個案子,不是因為案件本身,是因為我看到的第一張受害者照片,他也是一個爸爸。」聊到這邊,他停頓哽咽,眼眶泛淚,「然後這個爸爸留下一個太太、2個小孩。」

家庭,是他感性的開關。「我覺得最感抱歉的,是我的太太跟2個孩子。」他語調變得柔軟。為殺人凶手辯護,名是臭名,他曾經搭捷運被老太太吐口水;買麥當勞,被民眾認出痛罵;租房子,遞了名片,隔天房東就不租了。而「利」,法扶給一件案子的酬金,只在2萬到4萬元之間。

黃致豪說,事務所的毛筆字,除了諷刺自己的個性,也諷刺司法常用「教化的可能性」這種沒科學理據的說法,來決定人的生死。

他擔心家人遭到言語攻擊,每次接案,他對太太說,也對女兒、兒子說,讓家人有心理準備。會覺得這樣的行為像告解嗎?他嘆了一口氣。「或者說,尋求可以理解的人吧,因為理解的人本來就少,如果太太還不能理解,對我來說會是很大的負擔。」

我們打電話給他的太太,太太要我們別把他寫得崇高,說他缺點很多,得罪很多人,但請太太舉例,又心軟說不出來。「他其實很常哭,有一次我們看電影《海底總動員2》,他看到一半就哭了。」電影描述主角多莉尋找親生父母。「每次談案件他也會哭,他會想到那些被害人的家庭。」對於黃致豪的個性,太太說:「我常開玩笑說他社會化功能不完整。如果懂得跟他相處,他其實是容易心軟的人。」

黃致豪是高雄人。父母各自再婚,一歲時他被寄養在父親那邊的祖厝,父親是家族長子,必須扛家計,卻沒能拿錢回去,理該是金孫的他,也就過得不好。親戚的冷言冷語,成為羞辱,至今他還記得有一次自己多吃了一片西瓜,就被打了一記耳光。

寄養的小孩像罪犯,父親每個月去看他,就成了探監。見面時間短,無法滿足他對親情的渴求。他會哭著問父親能不能一起住?但父親無法承諾。9歲的他,哭著送父親走出祖厝門口後,會再跑到樓上,透過紗窗,看父親離去的背影,直到看不見。

【正義是很可怕的,所以…】

10歲,父親終於接他同住。但父親與繼母忙於經商,孤獨的成長時光,閱讀是唯一的樂趣,或者,看電視。國中時,看了電視影集《洛城法網》,裡頭的律師面貌深深烙入內心,讓他嚮往當律師。「沒日沒夜,24小時on call,業務壓力大得跟山一樣,你要為好人主張,你也要為壞人主張,正義這個東西是浮動的,沒有所謂的正義,你只能想辦法盡可能在法院,幫你的當事人主張權利。」

「正義這個東西是很可怕的,代表你的意識形態是固定的,沒辦法接受其他人的概念。」他以同性婚姻舉例,對同志來說,是正義,但對某些宗教來說,則不是。又例如,支持死刑或廢除死刑,贊成體罰或反對體罰,都是浮動的價值觀,人的價值觀會隨著個人成長、遇到的事情而改變,「所謂的正義如果真的有的話,從來不是客觀絕對的存在,是主觀的詮釋。」

他支持廢除死刑。「我要做個很粗俗的比喻,對不起,它跟打手槍是一樣的,爽完了,既之而來的空虛感,能讓你得到一個好的關係嗎?沒有。」他語調憤慨,邊說邊敲著桌子。「死刑就是社會制度的打手槍,你一旦習慣死刑,做為一種慰藉,你會完全忘掉背後的問題要如何改善。」

他沒見過親生母親,領身分證才知道母親的名字。「我問過幾次,爸爸的反應是人家有家庭不要打擾。」曾經幾次跟太太討論要不要找生母,仍作罷。「因為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想認識我,貿然找生母,可能她現在的家庭不知道這回事,我覺得會造成蠻大的風暴。」有想過與親生母親見面時,要對她說什麼嗎?聽我這麼問,他低頭,眼眶紅著,像做錯事的小孩,身體微微顫抖,彷彿要把淚完全鎖住。「沒有。大家都過得好,就好。」抬起頭,他像是打開一把傘,擋住情緒上的午後雷陣雨。

黃致豪說,少年時期讀的文學作品對他啟發最大,例如《人鼠之間》《麥田捕手》《1984》《動物農莊》。他熱愛本格派推理小說,特別喜歡卡謬的《瘟疫》。

【用假掰蓋住溫度,想要…】

悲傷是雨水,憤怒是雷,他內心雷聲陣陣,學術的口吻、下巴的鬍子、雅痞的穿著,都是對抗世界的武裝。高中聯考沒考好,一度想重考。「我非常憤恨,那個霸凌我的同學上第一志願,就是我拿刀想要弄他的人。」在父親建議下,他讀文藻語專英文科(現為文藻外語大學),畢業後,恰巧父親經商賺了錢,因此進入美國紐約大學,取得心理與政治雙學位。「政治系就是美國司法制度跟國際關係,心理系就是臨床心理學跟犯罪心理學。」學歷看起來與法律無關,但內容都是法律。

畢業後,仍想讀法律,但父親阻止,於是當補習班老師,教托福英文,之後到企業當法務主管。黃致豪說,父親學歷不高,年輕時也混過,痛恨律師、警察、軍人,認為這些職業有損陰德,反對他念法律、當律師,也勸他不要接刑案,「結果我通通做了。」

「他對我的評價,我一直分不清是好是壞,大部分都是輕蔑居多,他覺得他是很tough(强硬)的男人,我不是。他就是覺得我跟他不一樣,我是白面書生,沒辦法做生意,因為做生意要聰明,要有兄弟流氓氣,才有辦法跟人搏暖。」父親與繼母後來迷上賭博,又投資房地產失敗,因此有10年的時間,他都在幫家中還債,最後,與父親、繼母決裂。「那時年輕,我就跟他們大吵一架,我說2件事你們不要干涉我。第一個是我要娶誰,第二個,就是我要做什麼工作。」人生幾番周折,終於成為律師,也因此執業不到10年。

他的好友陳欽賢法官說:「他完全不在意權威,這是他的優點。」陳欽賢說,有一次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選舉,檯面上推薦,底下有配票,「他出來跟他們競選,還批評說你們這些人根本就綁票。他對(法律圈)的潛規則嗤之以鼻,所以很顧人怨。」「他會用假掰來蓋住他的溫度,強調他的帥氣、瀟灑、幹練、精準。我希望有一天他跟自己和解,在衝突的特質中找到平衡點,變成溫潤的人,就可以做更多他想做的事。」

【捷運殺人的理由,或許…】

2016年5月10日,鄭捷死刑執行。那天你有哭嗎?「有,大概15分鐘吧。」之後黃致豪將鄭捷的資料封箱,2014年發生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就此畫下句號。但仍留下一個問號:「鄭捷,你為什麼殺人?」這也是黃致豪問鄭捷的第一個問題。

鄭捷有人性嗎?聽我這麼問,黃致豪無奈笑了一下,「從我接到案件時,我就一直認為他有人性,可是有人性,不代表我們不會做出駭人聽聞的滔天大罪。」辯護過程中,黃致豪每週與鄭捷對談2小時。對於鄭捷的內心,他說自己觸及不到1/10,但認為,雖然鄭捷犯案時已21歲,卻仍是寂寞並且個性倔強的孩子。

「我的解讀是,他認為他的存在沒有意義,但是他需要被所有人記得,這樣他最後一次行為就會變得有意義,這就是所謂的誓約,在你們的眼中,已經看不到我的存在了,透過這最後一次的滔天大錯,所有人從此都知道我是誰。」

在黃致豪的大量提問裡,鄭捷多半冷漠。他拿出受害者的照片,質問鄭捷行凶的感受。鄭捷的眼神是茫然的,「他感覺自己是從高處在看自己做這件事情,這是一個人在不能接受自己做的事情的心理歷程。」鄭捷也不相信黃致豪是誠心為他辯護。「我甚至跟他講,我們來討論你還有什麼利用價值好不好?這時他才一臉『哦,有意思』的表情。他就是我們青少年的樣子,希望有人看到我,我會假裝不讓你看到,但是我希望你看到我的痛苦。」

【帶刀上學的國中,幸好…】

他問鄭捷快樂的事,「他說在板橋高中的時候過得很開心,他的才華被欣賞、跟同學相處非常愉快,他有一次描述某個下課午後,他一個人倚在教室角落,看著同學嬉鬧,陽光灑落,他覺得非常平靜。」但談到痛苦,「他表達得異常淡薄。他說人生當中,幾乎沒有什麼痛苦的事情,這是很可怕的。我認為他從高中那個環境出來之後,沒有人接住他了,再也沒有一個地方讓他有歸屬感。」「我認為他對我沒有特別隱瞞,如果說這個否認(痛苦)是他的習慣,他面臨的可能不是個痛苦的人生,而是淡而無味的人生。」

最後一次談話,黃致豪看到鄭捷的改變,鄭捷開始信任他,並說:「黃律師你知道嗎?你們來見我的次數,搞不好比我的家人還多。」鄭捷也說,這是第一次,覺得有人在為他努力。那讓黃致豪思考,如果早一點鄭捷就知道有人願意這樣傾聽、對話,或許那些死傷就不會發生。

黃致豪有侍酒師、瑜伽師執照,近年的興趣是練無差別格鬥,紓解壓力。

對於帶刀上學的自己,黃致豪說,幸好自己還有一群朋友。「對我最大的幫助,是在我面對這些事情之後,他們會過來拍拍我的肩膀,放學還是一起放學,約出去打籃球、聊天,把體力消耗掉,讓你覺得你有歸屬感。」他說人生也可能走另一條路,「我很可能已經(拿刀)戳人,然後被判刑,出來後利用點小聰明,在黑道混,我就不是今天這個樣子了。」

那把花500元買的蝴蝶刀,後來丟掉了,內心充滿憤怒的黃致豪,選擇讀文學、心理學以及法律,就成為我們所看見的,死刑辯護人。

 

黃致豪小檔案

1972年出生於高雄。美國紐約大學心理/政治雙學士、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台灣大學心理學研究所博士班、2016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

曾擔任以下刑事案被告辯護律師(依案發年分)

2012 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弒母)

2013 黃麟凱(因分手絞殺前女友母女)

2014 鄭捷(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

2015 龔重安(北投文化國小隨機殺人案)

2016 翁仁賢(除夕夜縱火燒死父母親戚等6人)

2016 王景玉(內湖小燈泡隨機殺人案)

2017 程宇(南港小模姦殺案)

2018 陳伯謙(華山分屍命案)

 

 

 

 

 

 

 

 

 

 

 

文章來源: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3L7DPr?utm_source=line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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