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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參加一場T派的禪修。參加完後,統整一下內心,發現自己是北傳皮、南傳骨、藏傳彈性的人。

之所以參加這場禪修,是一位狗友大力推薦的。而會想嘗試參加,是因為我們在交流彼此學習的佛法體驗時,他講的專有名詞我聽不懂,我講的《阿毗達摩》專有名詞他也聽不懂,所以想嘗試找出可以使用何種共同語言,讓彼此交流佛法時不會卡卡的。

這仁波切的報名,真的是秒殺,比G派還要難報名,開放報名時間不到五分鐘,就已經是候補名額了,說有多驚人就有多驚人,而且去到現場真的是好幾百人在排隊,座無虛席,只好連講台上都排蒲團,讓更多人能參加。這也是我第一次參加禪修,遇到最多出家眾的一次,最少有70位出家眾。但令人難過的是…看到一位P派系的syl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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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為什麼那麼積極嘗試參加各個派系的禪法,是因為如果未來因緣成熟能轉syl服(不捨比丘尼戒),那就不適合再去嘗試其他派系的禪法了。最後一場次的最後一天,剛好就坐在那位syl旁邊,看著她還翹腳聽開示,整個傻眼到不行,要是以前的我,一定會跟她講,要她注意一下威儀,但現在完全不想講,因為太多的syl都是這樣(有少數長期出家的syl就不太會這樣),不知道怎麼顧威儀。這也不能怪她們,因為她們的制度是寬鬆的,想出家就出家,想還俗就還俗,想再出家就出家,想還俗就再還俗,反正隨時想出家還俗都行,她們除了沒像我們北傳尼師必須在戒場受訓外,也不是很能理解出家與在家的不同,及所要熬過的困難。當只有一次出家的機會時,會很小心的走這條路,一旦還俗,就再也穿不上這身衣服了,所以要非常小心的考慮好才行。我也是因為只有一次機會,才努力撐到現在的@@,但也因為這樣,這條路是越走越穩當,自從那次D派禪法的觸電後,就完全不可能退轉。

仁波切的開示是相當活潑有趣的,且他開示的很多內容,確實是自己體會到的情況,只是整理不出文字敘述整篇如仁波切開示的完整(詞窮),但其精神領悟到的有懂仁波切所想表達的,尤其是「怪物」說,更是打到我的心坎裡,印證我之前的想法是沒錯的。

以前看過一篇文章,說「修行不是為了遇見佛~而是為了遇見自己」。當時看那篇文章(2016),覺得是好文,隨著實修經驗變多,發現那篇文張雖然是好文,但寫得太過空泛,不夠細緻,讓人難懂到底要怎麼修。而我自己的體驗是,「修行是要遇見最醜陋的自己,並且能接受那樣的狀態」。至於仁波切所使用的語法是…「我們心中都有怪物,我們要能與怪物握手言和」。至於怎麼握手?其實什麼都不用做,就是與之同在就好。

想起2012/3/12那天,從台北開車出發,準備去我師公的道場巡禮一次後,回家就要帶著8隻狗1隻貓燒炭自殺。那天幾個小時的車程,我沿路都撥放《慈經》(延伸閱讀:《慈經 》-- 內附簡易慈心禪操作方法(巴利唱誦+黃慧音中文唱誦))來聽,然後邊想很多事情。當我需要深思時,我都喜歡開車上高速公路,那樣可以幫助我思緒順暢,現在沒車開了,很多時候,腦筋就轉不過來了@@。不知道是不是《慈經》的關係,突然間,邊開車邊爆哭,沿路上想到自己當時的處境,也想到當時恨了14年未見的母親,那是我第一次見到自己的醜陋面,也就是仁波切講的怪物,我覺得自己沒資格去恨母親,因為面臨自己當下的困境,我沒有能力處理的比母親好,我有什麼資格去怨恨她呢? 母親當年遇到困境,她也只是自己想自殺而已,並沒有準備拖著我們一起死(雖然她說過要下毒將我們毒死,可她沒有實際做)。但當年她給我一個很大的心理壓力,我始終抹不掉,她說:「都是有你們這些包袱,才害我不能去死(因此我相當害怕成為別人的包袱)。」而我…遇到困境走不出時,卻想要帶著我的孩子一起死,我沒有走的比母親好,憑什麼恨她14年不願見她? 也因為這樣看到了自己心胸狹窄的這個醜陋面,讓我開始嘗試原諒母親所帶給我的重傷害,然後到她死前,除了我們和好之外,我還成為她精神上最大支撐的人。她拔管後跟我的道別,說:「我最高興的是妳回來了,我死而無憾。」

每個人心中都有醜陋面,可通常我們都會遮掩自己的醜陋面,把自己包裝成善良的人,然後刻薄的去指責別人。而當我體驗到必須接受自己的醜陋面時,必須接納自己的不完美時,就變得比較懂得「寬恕」別人所犯的過錯。 只是我的阿修羅的魂還在,目前修練到不主動挑剔別人的過失,但遇到別人主動攻擊我時,我依然砲火全開的全面迎戰,其實這是不好的,也不是修行人應該有的行為,我知道,可很難做到。《法句經》— 第二十六品、婆羅門品 — 第389法句 — 「莫打婆羅門!婆羅門莫瞋,打彼者可恥,忿發恥更甚!」 我需要再鍛鍊幾年的功夫,至少離聖嚴法師說的十年,我還有三年時間可以練習。

仁波切有講,他只能替大家指路,實踐上就必須靠大家自己努力。這部分我很認同,確實也是佛陀所教導,但後面卻又要我們祈請加持,這就很矛盾了@@。除此之外,這些開示仍是值得去參加學習的。

生活化的開示,真的比較吸引人,也比較引起共鳴。第一次參加禪修,有感而發寫了很多領悟想法記錄下來,忘記那些是仁波切講的,哪些是聽了他的開示後,自己有新的想法寫下來的,總之…就一併紀錄在下方了。( 註 : 怪物 = 情緒;認知 = 概念法;明晰 = 止禪。)

 

*靜坐像在充電,因為不靜下來,就代表心在到處跑,四處攀緣

 

*原來我對別人之所以出手,是出自於自己的印記。

 

*為什麼要跟感覺同在?因為我們要學會停止反應。

 

*每個人一定都有幾個受創的怪物。

 

*現在的教育非常扭曲,快樂一定要有個理由,彷彿不能毫無理由的快樂。

 

*理智心不斷的在檢視著我們到底快不快樂。

 

*小時候我們不怕失去,所以可以很自在地活著;長大後的我們,不願失去我們努力得到的東西,所以我們變成害怕的活著。

 

*當你敢一無所有,你還有什麼好懼怕的?還有什麼不能快樂的理由。

 

*我們一直想要改變外在,卻不願改變自己,但這樣只會讓怪獸更會躲藏。鞭打自己並不容易,可不鞭打自己,怪獸就會更強壯。

 

*不管我們喜歡不喜歡,感覺一直在建構我們的人性。

 

*不用取悅自己、取悅他人,保持在當下就好。

 

*你只在乎他有沒有做的,卻不在乎他是不是正在受苦。

 

*去尋找無條件的快樂。

 

*怪獸的型態,有時候會帶給別人痛苦,有時候會帶給自己痛苦。

 

*如果你認為自己沒有怪獸,那本身就是個怪獸,他會帶給別人痛苦,最終也會帶給自己痛苦。

 

*我們要轉化這個怪物,才不會給自己或別人帶來痛苦。

 

*脈(感覺)—記憶(概念法),印記(記憶,不是情緒)分為兩種,一種是業帶來的(硬體),另一種是學習來的。

 

*不一定是兩個人在吵架,是兩個人的印記在吵架,要看到對方在受苦(我見)。

 

*關心過頭,就會抓得太緊;適度的抓著,才是恰當;少一點關心,則會放下。

 

*可以觀察對方帶來的印記,減少衝突。(這也是G派禪法觸電後,開始懂得如何去拆解那個因緣合和。)

 

*印記被觸動,然後被活化,之後各種感覺升起。有任何反應,就會再增強活化,接著感覺也會再增強。要在此時開始做握手練習,才能轉化掉印記;與印記同在,就能消除印記(臣服)。

 

*當你認出怪物,與他同在一段時間後,就能穿越他;當你感到痛苦,就代表他在反應。當你和怪物建立好信任感之後,就可以開始與他進行溝通。

 

*真實不等於事實。

 

*印記一直在塑造我們的人生,無論是健康的或不健康的堆疊,而形成現在的我們。

 

*無理由的快樂,就是你找到本質愛。

 

*明點 = 無條件的愛 = 本質愛

 

*如果你的快樂是有理由的,那就是空虛的。

 

*感覺很真實,但它不是事實。

 

*內在感感到OK是很重要的。

 

*超速的心,是壓力的來源。練習喝熱水可以降速、放鬆。

 

*我們得知道自己能承受壓力的頂點在哪裡?不要超速。

 

*坦率地做自己其實不容易,我們時常勉強自己去做些自己不喜歡的事,然後養成我們表裡不一的習氣,只因為我們在乎別人看我們的眼光,這造成我們不快樂的源頭。

 

*要解決衝突,必須了解我們的問題;我們要認出我們的怪獸,並不代表要批評他,而是接受他,且嘗試轉化他。

 

*握手練習,去遇見你的怪獸,那是一種印記。

 

*思考跟念頭是兩回事,禪修者最危險的地方是念頭帶著我們思考。而念頭是由印記所觸發的,然後我們就被帶著去思考了。

 

*只要我們能和怪物握手言和,那麼我們內在就不會有衝突。

 

*通常我們遇到怪物,大多都會是壓抑或是漠視他,而我們要做的是身手和他相握。久了之後,他就不會攻擊我們,我們要與他同在,他就會減少出現。

 

*覺知和知道正念是不一樣的,但又彼此相關。

 

*知道是單方面的;覺知是雙重知道,你知道你正在知道。

 

*在覺知當中,就包含著知道;但在知道中,卻不一定包含覺知。

 

*欲望像是廣告表現,呈現的都是很唯美的,但很少人能看到廣告拍攝的勞累,如同我們追逐欲望的辛苦。

 

*只要能接受一切,就會有快樂,不會有痛苦。

 

*沒有任何觀看者,樹還是樹嗎?

 

*印記(習氣)總是在驅動著我們。

 

*如果自己不改變,無論談論多少,都沒有用的。不改就一定不會變。

 

*磬槌(氣)撞擊缽(脈)造成聲響。我們通常習慣去處理缽所造成的聲響;但問題其實出在磬槌。磬槌不要去撞擊缽就好,就不會造成聲響。

 

*無論你處在什麼樣子的狀態,都試著不要改變它。

 

*法相 = 怪物 ;法性 = 無常、苦、無我。

 

*前行 = 尋找初禪的方法 —> 正行 = 開始從初禪練起。

 

*沒有從核心改變,改變其它都是沒有用的。例如:船要改變舵的方向,而非改造船身。

 

*我們的未來在下一代,自己的身教相當重要。如果下一代從現在只會滑手機,我們還有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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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