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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讓自己、家人在生命末期一路救到掛?就是預立自主醫療計畫(ACP),才能平順善終。兩年前,台大金山分院在金山地區推動社區安寧,截至目前為止,有一百多位長者在團隊的照護下,壽終正寢,帶著微笑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

看著家人微笑離開人世,病人家屬心靈也獲得救贖。兩年來,不少人到過金山參訪,看到生命末期的老人在團隊照護下,仍可跟家人一起談天說笑,認為只有偏鄉老人才有善終權利,都會區老人要善終比登天還難。

在大家的觀念裡,住都會區生命末期的病患要在家裡善終,有很大的限制,但我個人認為,這些限制可以被打破,只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都會區民眾也可以不要服用「死亡套餐」(插管、急救、葉克膜、洗腎),選擇平穩善終。

想要平穩善終,首先要先自己做決策,也就是簽署DNR。很多人擔心,簽署DNR等同於不急救,這是錯誤解讀,DNR並不是放棄有效的急救,而是不接受無效過度的急救。

簽署DNR後,平常就要跟家人討論「死亡」議題,明確告訴家人,當生命走向盡頭時,送到急診室,不接受任何侵入性治療,也不進入加護病房,住進普通病房或是安寧病房,希望在家人陪伴下離開人世。

都會區不像偏鄉地區,生命末期病患可以選擇在家往生,我認為,都會區可以發展生命末期照護中心或是仿效日本的「在宅醫療」,病患在生命末期前兩周住進照護中心,在家人及醫護團隊陪伴下,毫無痛苦地走完人生。

日本實施在宅醫療已久,簡單地說,就是把服務送到家中,結合醫療和長照各種專業人員、協調大醫院和基層社區診所,讓病人出院後,能得到適切照顧,也可以協助病人在家或者在普通病房善終。

在宅醫療不只是一種醫療服務,而是一種照護體系,以病患的「家」為中心的照護體系。我認為,台灣可以推行家庭責任制醫師,由責任醫師扮演醫師「朋友」的角色,病患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找醫師「朋友」,讓都會區民眾可以善終,擁有向一路救到掛說NO的權利。

前陣子,醫療改革基金會公布最新調查發現,有八成六的民眾寧願選善終減少折磨,也不要一路救到掛。說實在,很多無效醫療並非家屬不願放手,而是不了解何時該放手、該如何放手。

 

 

 

 

延伸閱讀:簽了DNR 就不能急救?

 

 

 

 

 

 

文章來源:

http://mag.chinatimes.com/mag-cnt.aspx?artid=2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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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