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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無效的醫療 拒絕殘酷的仁慈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日前三讀通過,台灣的醫療人權又往前跨了一大步。未來,末期病人只需要本人或1位家屬同意,就可以停止無效醫療,避免造成更多傷害,讓死亡更有尊嚴。

人,註定面臨生老病死,生命的起點、終點,以及其間起伏無常的旅程,你自己能夠決定多少?

◎無止盡延長死亡 只是殘酷的仁慈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委員陳秀丹表示,近20年來,她在加護病房治療及陪伴生死中掙扎的病人與家屬不計其數,看過無數無法善終的病人,令人不忍與無奈。

陳秀丹指出,在英國、紐西蘭、澳洲等國家,末期病人不會被插管,即便家屬強烈要求,醫生還是會拒絕給予無效醫療,這些國家的醫療人員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障,醫生會以病人的最大利益為考量。

陳秀丹表示,醫療的本質是希望減輕病人的痛苦,而不計一切代價去延長病人死亡的時間,只是一種殘酷的仁慈。她說:『(原音)一個生命應該是要可以感受到外界美好的事物,我可以擁抱這個美好大自然,我可以把我內心的一些感受透過語言或是透過文字把它書寫下來。我們要追求的是一種傳記式的生命,如果光是只有呼吸的假象,那叫做生物式的生命。』

◎台灣醫療過度居全球之首

陳秀丹表示,台灣「醫療過度」的情況非常嚴重,包括呼吸器、葉克膜及洗腎的使用密度皆高居全球第一。在台灣,長期使用呼吸器的人數每年約3萬人,花費健保近新台幣270億。她說,如果堅持急救末期病人,最後只會造成病人苦、親人痛、醫護累、資源浪費的「四輸」結果。她說:『(原音)因為醫療無止盡地延伸,會妨害有尊嚴的死亡,那這樣子的結果會造成四輸,第一個,病人很痛苦;第二個,有良心的家屬很心痛;第三個,醫療人員很無奈;第四個,國家的財政會很淒慘。

醫療過度、病人折磨、家屬哀痛、資源浪費,沒有一個人是贏家,但是在台灣各家醫院,每天仍上演著同樣的戲碼。

◎安寧醫療條例三讀通過 末期病患得以善終

陳秀丹說,過去末期病患如果未事先簽署意願書,在使用維生醫療後,除了要三代親屬共同簽署同意書外,還須經過醫院倫理委員會通過,才能撤除病患的維生設備。但是,倫理委員會並非天天開會,成員專業素質也參差不一,因此,即便家屬全數同意撤管,病人最後往往都是戴著維生器痛苦離世。

所幸,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病人和家屬有權決定是否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這次修法的最大突破,在於放寬終止心肺復甦術或撤除維生醫療的條件,只要病患本人或1位家屬簽署意願書即可撤管,去除延長病人痛苦的無效醫療。提案立委楊玉欣說:『(原音)只要末期病人有簽意願書或者有1個人(家屬)簽署意願書,就能夠不施予心肺復甦術或者撤除維生醫療,這個是最大的突破。』

愛他,所以讓他走

陳秀丹說,對於病入膏肓的患者,醫師應該要協助他,讓他在人生的最後旅程能走得坦然、走得安詳,而不是刻意加工、做無謂的急救,徒增痛苦。

當然,除了醫師,家屬也應該學習如何讓生老病死變得更有人性,讓伴隨死亡的哭聲少一些悔恨、多一些溫馨。她說:『(原音)過度的醫療會妨害有尊嚴地死亡,其實台灣有關生死的教育真的是要好好地去教育,不是說你把老人家死命活命地撐住那叫孝順,那個反而是不孝,因為父母親他用痛苦換來的是給你多看他1天、2天,甚至更久,這不對。』

生命,要有意義;死亡,要有尊嚴

陳秀丹說,死亡不是消失,而是另一種方式的存在,認真看待死亡這件事,從中學習人生的道理,將使活著的人活得更好,死亡也才更有意義。她說:『(原音)生命有極限,醫療有極限,認真的看待死亡,我們才知道怎麼樣活才叫做真正地活著。不管以任何宗教來看待死亡,死亡都是另外一種方式的存在,至少死掉的這個人,他的精神跟他的愛會永遠活在愛他的人心目中,死亡最深層的意義就是要讓活著的人活得更好。』

人生,從自己的哭聲中走來,在別人的哭聲中離去。死亡只是終點,坦誠地面對死亡,才能更懂得為自己、為自己摯愛的親人,義無反顧地緊握住每個當下。

 

 

 

 

作者: 劉品希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2年12月28日 下午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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