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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檢驗佛法的標準——四大引據 

一、引言 

四大引據,巴利語 cattàro mahàpadesà,意為確認佛法的權威引述依據,或者檢驗佛法的四個標準。 

在經律中,有兩類四大引據:一、出現在經藏《長部·大品》的稱為「經的四大引據」(Sutte cattàro mahàpadesà),二、出現在《律藏·大品·藥篇》的稱為「篇章的四大引據」(Khandhake cattàro mahàpadesà)。篇章的四大引據為判斷是否隨順於佛陀所許可的四種方法,屬於律制的檢驗標準,在此不作詳論。經的四大引據,是佛陀在八十歲那年於財富城的阿難塔廟中所教導的,此節經文記載於《大般涅槃經》。 

佛陀在此經中指出,如果有比庫前來說,他親自在(1)佛陀、(2)某個僧團、(3)某些通達經教的長老、(4)某位通達經教的長老跟前聽聞:「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佛陀)的教導。」你們不要輕易相信,而應記住其文句語言,再與經和律作比較,如果與經律不符,則應捨棄,若符合經律才可接受。 

佛陀之所以將其稱為「四大引據」,是因為誦法的比庫引用佛陀、僧團、長老等四類權威人物所說的來證明自己的觀點,而不是指四種判斷佛法的方法。真正用來檢驗是否符合佛法的只有兩個標準——(sutte)和律(vinaye) 

那麼,本節經文中所說的「經」是否指《經藏》呢?「律」是否指《律藏》呢?假如是,那麼《論藏》就不是檢驗佛法的標準了,而這節經 文也就可作為某些望文生義的人武斷地否定《論藏》是佛陀教導的依據。然而,佛陀在教導這段話時,《經藏》和《律藏》都還沒有被結集誦出和編集成型呢!顯而易見,佛陀在此所說的「經」 和「律」都不應該是在佛陀般涅槃之後才定型的 《經藏》和《律藏》,而是指較為籠統的教說。那麼,到底「經」是指什麼?「律」又是指什麼呢?筆者在此把《長部·大般涅槃經》中相關的經文以及古聖賢們對該節經文的註釋(義註)直接從巴利語翻譯過來,提供給那些恭敬佛陀教法以及尊重上座部傳統的弟子們學習。畢竟,古代有資格對三藏作註釋者,必須是精通三藏甚至是能夠背誦三藏的聖賢們,他們的解釋更加接近佛陀的教導,更能代表上座部佛教的傳統

二、《大般涅槃經》的四大引據論 

187.當時,跋葛瓦在般噠村(Bhaõóagàma)隨意居住之後,對具壽阿難說:「來,阿難,我們前往象村(Hatthigàmo)、芒果村(Ambagàmo)、瞻部村 (Jambugàmo)、財富城(Bhoganagara)。」 

「好的,尊者。」具壽阿難應答跋葛瓦。 

於是,跋葛瓦與大比庫僧團一起去到財富城。在那裡,跋葛瓦住在財富城的阿難廟(ânande Cetiye)。 

於其處,跋葛瓦對比庫們說:「諸比庫,我將要說這四大引據,諦聽,善作意之,我要說了!」 

「好的,尊者。」那些比庫應答跋葛瓦。跋葛瓦如此說: 

188.「諸比庫,在此,若有比庫這樣說:『賢友,我在跋葛瓦跟前聽聞、跟前領受: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導。』諸比庫,對該比庫 所說的既不應喜歡,也不應蔑視。不喜歡、不蔑視而很好地記住其文句語言後,應查對經和比較律191。如果在查對經和比較律時,它既沒收進於經,也沒出現於律,則可得出結論:『這確實不是那位跋葛瓦之語,而是這比庫誤解了。』諸比庫, 你們要捨棄它。如果在查對經和比較律時,它既收進於經,也出現於律,則可得出結論:『這確實是那位跋葛瓦之語,這比庫善解。』諸比庫,你們要憶持這是第一大引據。 

諸比庫,在此,又有比庫這樣說:『在某寺居有長老、領袖的僧團,我在該僧團跟前聽聞、跟前領受: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導。』諸比庫,對該比庫所說的既不應喜歡,也不應蔑視。不喜歡、不蔑視而很好地記住其文句語言後,應查對經和比較律。如果在查對經和比較律時,它既沒收進於經,也沒出現於律,則可得出結論: 『這確實不是那位跋葛瓦之語,而是該僧團誤解了。』諸比庫,你們要捨棄它。如果在查對經和比較律時,它既收進於經,也出現於律,則可得出結論:『這確實是那位跋葛瓦之語,該僧團善解。』諸比庫,你們要憶持這是第二大引據。 

諸比庫,在此,又有比庫這樣說:『在某寺居住著許多多聞、通達聖教、持法、持律、持本母的長老比庫,我在那些長老跟前聽聞、跟前領受: 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導。』諸比庫,對該比庫所說的既不應喜歡......也沒出現於律,則可得出結論:『這確實不是那位跋葛瓦之語,而是那些長老誤解了。』諸比庫,你們要捨棄它。如果在查對經......也出現於律,則可得出結論: 『這確實是那位跋葛瓦之語,那些長老善解。』諸比庫,你們要憶持這是第三大引據。 

諸比庫,在此,又有比庫這樣說:『在某寺居住著一位多聞、通達聖教、持法、持律、持本母的長老比庫,我在該跟前聽聞、跟前領受: 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導。』諸比庫,對該比庫所說的既不應喜歡,也不應蔑視。不喜歡、不蔑視而很好地記住其文句語言後,應查對經和比較律。如果在查對經和比較律時,它既沒收進於經,也沒出現於律,則可得出結論:『這確實不是那位跋葛瓦之語,而是該長老誤解了。』諸比庫,你們要捨棄它。如果在查對經和比較律時,它既收進於經,也出現於律,則可得出結論: 『這確實是那位跋葛瓦之語,該長老善解。』諸比庫,你們要憶持這是第四大引據。 

諸比庫,你們要憶持這四大引據。」 

三、義註對四大引據的解釋 

187.大引據(mahàpadese):權威的(mahà)許可或理由,意即引述佛陀等權威者(mahante)所說的諸大判斷依據。 

188.既不應喜歡(neva abhinanditabbaü):若歡喜地讚同後,[卻發現]乃以前沒聽聞過的,在作這樣的[比較]之後發現「這不相同」時,說「為何之前這是法,現在就不是法了」而不能去掉邪執。也不應蔑視(nappañikkositabbaü):在如此[比較]之前不應說:「這愚人在說什麼?」若這樣說時,即使他所說的是適當的也不會說。因此說「不喜歡、不蔑視後」。文句語言(padabya¤janàni):諸文句和語言。很好地記住後(sàdhukaü uggahetvà):很好地記住這個地方是聖典所說,這個地方說的是義理,這個地方是說結論,這個地方是說前後關系。應查對經(sutte osàretabbàni):應放進經中。應比較律(vinaye sandassetabbàni):應對比律。 

在此,經(suttaü)是指律。比如說:「在哪裡禁止?在沙瓦提城,在經分別。」(Cv.457) (vinayo) 是指篇章。比如說:「違越於律。」但這樣連律藏都不能涵蓋。或者兩部分別為經,篇章和附隨為律,這樣才涵蓋律藏。或者以經藏為經,律藏為律,這樣才涵蓋兩藏。或以經、論藏為經,律藏為律,即使如此也不能涵蓋全部三藏,的確還有不以經來命名的佛語,例如本生、辨析道、義釋、 經集、法句、自說、如是語、天宮故事、鬼故事、長老偈、長老尼偈、本行。 

但蘇定那長老(Sudinnatthero)反對這些,他說: 「沒有不以經來命名的佛語。三藏為經,但律是原則。」他的理由是根據這篇經中所說而來的: 

「果德彌,若你知某種法:此法導致有貪而非離貪,導致結縛而非離縛,導致積集而非損減,導致大欲而非少欲,導致不知足而非知足,導致聚集而非遠離,導致懈怠而非精進勤勉,導致難扶持而非易扶持。果德彌,你就可以肯定地受持: 『這不是法,這不是律,這不是導師的教導!』

果德彌,若你知某種法:此法導向離貪而非有貪,導向離縛而非結縛,導向損減而非積集,導向少欲而非大欲,導向知足而非不知足,導向 遠離而非聚集,導致精進勤勉而非懈怠,導向易扶持而非難扶持。果德彌,你就可以肯定地受持: 『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導!』」(A.8.53) 

所以,經(sutte)是指收進三藏中的佛語;在此的律(vinaye)是指調伏貪等的原則應該更符合這裡的意思。既沒收進於經(na ceva sutte osaranti): 按照經的順序在任何處都沒收錄,卻在秘密韋山德勒(Guëhavessantara)、秘密道(Guëhaummagga)、秘密律 (Guëhavinaya) 、智解藏 (Vedallapiñakànaü) 等其中一處可以看到的意思。若不能發現[三藏] 有收錄並調伏貪等時則應捨棄。192 所以說:「諸比庫,你們要捨棄它。」當知以這樣的方法適用於一切處。 

諸比庫,你們要憶持這是第四大引據:要憶 持這是第四種法的安立之處。 

當知在此還有這幾種[方法]:(1)經的四大引據 (Sutte cattàro mahàpadesà),(2)篇章的四大引據 (Khandhake cattàro mahàpadesà),(3)四種問答,(4) 經典,(5)隨順於經,(6)師長之說,(7)自己的意見, (8)三次結集。 

其中,用「這是法,這是律」來判斷法是這裡的四大引據的標準。若與此相符則應接受,否則即使他在叫喊也不應接受。 

用「這是許可的,這是不許可的」來判斷適不適合:「諸比庫,凡是我未曾禁止:『這是不許可的。』假如它隨順不許可的,違背於許可的,它對你們則是不許可的」等(Mv.305)方法是《篇章》中所說的四大引據的標準。這些判斷論記載於《普端嚴》中。在此,依所說的方式若是隨順於許可的,它即是許可的,否則是不許可的。應得出這的結論。 

應肯定回答之問、應分別回答之問、應反問回答之問、應擱置之問,這些稱為四種問答(cattàri pa¤habyàkaraõàni)。其中,(1)若問以:「眼無常嗎?」,則應肯定地回答:「是的,無常。」對於耳等也是用這樣的方法。這是應肯定回答之問 (ekaüsabyàkaraõãyo pa¤ho)。(2)若問以:「無常的是眼嗎?」,則應這樣分別地回答:「不只是眼,耳也無常,鼻也無常。」這是應分別回答之問 (vibhajjabyàkaraõãyo pa¤ho)。(3)若問以:「猶如眼, 耳也一樣;猶如耳,眼也一樣嗎?」,則應反問: 「你是從哪個角度來問的?」若說:「我是從看的角度來問。」則應回答:「不是的。」若說:「我是從無常的角度來問。」則應回答:「是的。」這是應反問回答之問(pañipucchàbyàkaraõãyo pa¤ho)。(4) 若問以:「命即是身嗎?」等時,則應說:「跋葛瓦對此不作回答。」而擱置,對這些問題不應作回答。這是應擱置之問(ñhapanãyo pa¤ho)。若是用這些方式來問時,則用這四種回答來衡量。應這樣來回答他的問題。 

對於經典等,經典(Suttaü)名為收錄進三次結集的三藏。隨順於經(suttànulomaü)名為隨順於許可的。師長之說(àcariyavàdo)名為義註。自己的意見(attanomati)名為用所掌握的方法、知識作為自己的觀點。其中,經典是無可否認的,若否認它則等於否認佛陀。隨順於許可乃因為符合經典而應接受,而非其它。師長之說也因為符合經典而應接受,而非其它。但自己的意見是最弱的,它也只有符合經典時才能接受,而非其他。五百[結集]、七百[結集]和一千[結集]為三次結集(Tisso saïgãtiyo)。即使是經典,也只能以[這三次結集所] 傳來的為標準,其他應受責難的經典(gàrayha suttaü)則不應接受。193 當知收進那裡(應受責難的經典中)的文句語言既沒有收進於經,也不符合於律。

 

191 Anabhinanditvà appañikkositvà tàni padabya¤janàni sàdhukaü uggahetvà sutte osàretabbàni [otàretabbàni], vinaye sandassetabbàni. 

其中,osàreti 意為講說、恢復、放入,otaranti 意為落下、下來、進入,緬文作 okwfw&m;awmfü oGif;Munfhtyfukef\(進經典中查看)sandasseti 意為解釋、指出,緬文作 0denhfawmfü ESD;aESmMunfhtyfukef\(比較查看律)

192 從義註的解釋來看,跋葛瓦在此所說的「經」(sutta)是指廣義的經典(sutta),即隨後結集為三藏的一切佛語,而不只是指狹義的「經藏」(Suttapiñaka)。「既沒收進於經」是指沒有被收錄進三藏中,即不符合經典。「律」(vinaya)是指廣義的調伏(vinaya),而不只是指狹義的 「律藏」(Vinayapiñaka)。「也沒出現於律」是指不符合能調伏貪等煩惱的原則。 

193 佛滅當年於王舍城舉行的有五百位阿拉漢參加的第一次結集稱為「五百結集」(Pa¤casatikà saïgãti),佛滅百年於韋沙離城舉行的有七百位阿拉漢參加的第二次結集稱為「七百結集」(Sattasatikà saïgãti),佛滅二百餘年於巴嗒釐子城舉行的有一千位比庫僧參加的第三次結集稱為「一千結集」 (Sahassikà saïgãti)。第三次結集之後,上座部佛教(Theravàda) 從印度傳到斯里蘭卡和緬甸等地,現在的巴利語三藏即是在 這次結集中定型的。從此以後,南傳上座部佛教即以這三次結集所傳誦的巴利語三藏為根本聖典,不再接受之後不斷從印度等地傳來的後期編造的經典。 

 

 

 

 

圖取自 曾國興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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