覓寂 2015年9月5日
在台北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南傳上座部佛教律儀研習會」開示的講稿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3x)
各位法師、各位居士,大家好。
第四堂課我們的主題是:「供養比丘必需品的方法與護僧須知」。其實這個主題很大,由於時間的限制,今天我們無法詳細的講解,只能就幾個重點主題跟大家分享,如果想要了解更詳細的內容,請大家閱讀 個人編譯的《南傳佛教在家居士須知》;中國大陸的瑪欣德賢友編寫了一篇「護僧須知」,也請大家好好的閱讀。
第二堂課我們已經講過對出家僧眾的稱呼方法了,第四堂課我們將就金錢、住處、聽法、男女關係、供養飲食等方面跟大家談談相關的規定,也就是在家居士護持僧眾的注意事項。
一、出家人不得接受及使用金錢
依照佛陀所制定的戒律,所有出家人都不能接受和擁有任何形式的金錢,如:鈔票、紅包、支票、現金禮券、信用卡、提款卡、金銀、珠寶等等。假如比丘、沙彌或十戒尼接受、擁有、使用、支配金錢,或者從事交易買賣都是犯戒的行為。無論是由個人、團體、寺院或道場所發放用於日常開銷的金錢,或者用在修建寺院、弘法利生、從事社會福利等經費,南傳出家眾一律不能接受。
出家人不得經營事業賺錢來謀生,但出家人雖然出了家,還是要生活。活在世間上要維持生命,當然還是要有衣食所需,因此必須靠在家人布施、護持袈裟、食物、住處和藥品的生活物資所需。如果施主想要供養南傳出家眾四種資生具或其他必需品 ,但又不清楚需要什麼或者欠缺什麼,這時候,他可以主動詢問出家人,或者邀請出家人在有任何需要時提出要求 。此外,施主也可以委託這位出家人的淨人幫忙處理。如果施主已經知道淨人是誰,則可以直接把金錢交給他,然後由施主自己或淨人向那位出家人提出邀請。要注意的是,施主所用的邀請詞要正確;如果說錯了,比丘是不能接受的!
現在我們先來談談供養比丘如法必需品 的方法
1.自恣請: 施主不限定施物的邀請法:
1.1「尊者/師父,不管任何時候您有任何需要,您都可以向我索取/提出/要。」
2.施主供養的方法:
2.1施主先問淨人 是誰,說:「尊者/師父,我要供養您如法必需品價值xx元,請問您的淨人是誰?」
2.2比丘告訴他淨人是誰後,施主就可將如法必需品之等值/資金(cetāpana)交給淨人,然後施主或淨人至少其中一人要去跟比丘邀請,邀請方法見第4和第5,有邀請後,比丘才能如法提出所需。
3.幫某施主供養的方法:
3.1幫忙者先問淨人是誰,說:「尊者/師父,某某施主供養您如法必需品價值xx元,請問您的淨人是誰?」
3.2比丘告訴他淨人是誰後,幫忙者就可將如法必需品的等值/資金(cetāpana)交給淨人,然後幫忙者或淨人至少其中一人要去跟比丘邀請,邀請方法見第4和第5,比丘才能正式提出所需。
4.施主先交代淨人後再跟比丘說的邀請法:
4.1「尊者/師父,我要供養您如法必需品價值xx元,已交代給某某淨人。當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時,可以向他索取。」
5.淨人接受施主之供養等值後的邀請法:
5.1「尊者/師父,某某施主供養您如法必需品價值xx元,如果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可以向我索取。」
6.淨人兼當施主的邀請法:
6.1「尊者/師父,我要供養您如法必需品價值xx元,如果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可以向我索取。」
7.只當淨人的邀請法:
7.1「尊者/師父,如果您需要任何幫忙或服務,可以跟我說。」 (*比丘只能要他幫忙,不能向他要必需品)
8.施主表達能力範圍的邀請法:
8.1「尊者/師父,不管任何時候您有任何需要,只要在我能力範圍內,您都可以向我索取。」
9.限定在特定四種必需品(衣、食、住、藥)的邀請法:
9.1「尊者/師父,如果您有需要任何四種必需品,您都可以向我索取/提出/要。」
10.邀請法可以口頭邀請,也可以書面作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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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因牽涉供養金錢,不如法的說法:
11.1「尊者/師父,我要供養您價值xx元,作為您的如法必需品(如機票、車票) 。」
11.2「師父,如果您需要經濟的支持/經濟上需要幫忙,就跟我說。」 (總之,不要提跟錢相關的語詞。)
11.3「尊者/師父,我來供養/支持您的生活費」「師父,您的機票費用,我來出/供養。」因提到「錢」、「費」、「費用」,較可議,為不恰當的供養法,如果施主所提的言詞不如法或錯誤,會造成比丘必須直接拒絕或完全無法使用,所以改提供養「必需品」、「機票」比較好。
此供養法原稿經僧眾在緬甸帕奧禪林討論,2008年4月1日覓寂比丘在台灣修訂
對於那些沒有淨人服務的比丘,施主不可以為了方便而供養金錢。比丘不僅不允許為自己接受金錢,即使是布施給僧團、幾位比丘、寺院、佛塔、慈善機構、倡印佛書,或其他用途的善款、基金等,比丘也都不能接受。如果比丘接受這些錢後,用來購買必需品或修建寺院的話,那麼該必需品或寺院都屬於違律物品或捨心墮道場(不如法物品或道場),所有南傳比丘都不能使用。
要分辨邀請如不如法其實很容易:如法的邀請只是供養比丘如法必需品;不如法的邀請則是供養金錢。
比丘接受金銀、錢幣、貨幣等是違犯捨心墮罪的行為;而比丘接受珍珠、寶石、珠寶、樂器、武器、米等七種未煮的穀物、生肉、奴隸、馬、象、家禽等也會違犯惡作罪。因此,不應該把這些物品供養給比丘、僧團或僧眾。
二、護持比丘住處須知
1. 比丘不可以住什麼樣的住處
佛陀制定比丘不可以與女人同宿;也就是比丘不可以與女人在同一屋頂或同一出入口的建築物,同一時間躺臥的。比丘與女人同宿是特指從日落到黎明這段時間,比丘和女人同一時間躺臥才算犯戒。其實不僅限於女人,在這段時間比丘也不可與雌性非人、足以成為淫欲對象的雌性動物同宿 。而且比丘也不可以與未受具足戒者同宿三夜 ,所以比丘並不適合住公寓、大樓等有女人居住在同一個出入口的建築物。
2. 比丘可以住什麼樣的住處
遠離塵囂又托缽集食方便的園林靜舍當然是最理想的了。由於比丘不可以與女人同宿,所以最基本的條件是整棟建築物的出入口不是夾雜女眾的,也就是共同出入口的那棟建築沒有女眾居住,否則比丘只能在白天睡覺、躺下來休息,太陽下山以後則不得躺臥。因此,獨立的建築或沒有女眾雜居的透天厝、排屋、排樓是比丘可以居住的。
3. 邀請比丘在自己提供的住處過夜的方法
當在家居士邀請比丘在自己提供的住處過夜時,由於這是俗人家,比丘晚上可能要脫掉覆肩的袈裟才好休息,也可能需要上廁所、用到電燈、水等等,如果主人沒有邀請,又沒有淨人的情況下,比丘是不可以直接自己使用的,因此要先如法的邀請,才方便比丘居住。
邀請比丘在自己提供的住處過夜的邀請詞:
「尊者,在您住在我家期間,請把我家當成寺院一般,家裡一切請隨意使用,無論需要上洗手間,或用到電燈、水等,請不用客氣!」
這樣一來,比丘就可以像在自己的寺院一般偏袒右肩著袈裟等等來使用這個住處了。
三、聽聞佛法須知
1. 邀請比丘到自己家裡誦護衛經或開示佛法的方法
當在家居士想要邀請比丘在自己家裡誦護衛經(paritta)時,要先以口頭來邀請,比丘才適合為你們念誦,其邀請詞可以是:「尊者們,請為我們誦護衛經!」
在佛教國家比較正式的邀請詞為:
Vipatti paṭibāhāya, sabbasampatti siddhiyā,
Sabbadukkhavināsāya, parittaṃ brūtha maṅgalaṃ.
Vipatti paṭibāhāya, sabbasampatti siddhiyā,
Sabbabhayavināsāya, parittaṃ brūtha maṅgalaṃ.
Vipatti paṭibāhāya, sabbasampatti siddhiyā,
Sabbarogavināsāya, parittaṃ brūtha maṅgalaṃ.
為了能去除不幸,為達成一切成就,
為一切痛苦消失,請誦吉祥護衛經!
為了能去除不幸,為達成一切成就,
為一切怖畏消失,請誦吉祥護衛經!
為了能去除不幸,為達成一切成就,
為一切疾病消失,請誦吉祥護衛經!
當在家居士想要邀請比丘在自己家裡開示佛法時,要先以口頭來邀請,比丘才適合為你們開示佛法,其邀請詞可以是:「尊者們,請為我們開示佛法!」
在佛教國家比較正式的邀請詞為:
Brahmā ca lokādhipatī sahampati
Katañjali andhivaraṃ ayācatha:
Santīdha sattāpparajakkhajātikā
Desetu Dhammaṃ anukampimaṃ pajaṃ.
沙杭巴提梵天世間主,
合掌恭敬地請求說:
在此有情中有少(許煩惱的)塵垢者,
請悲愍此人們宣說佛法!
2. 聽法須知
為了尊重佛法,佛陀規定在許多情況下,比丘不可以對人說法。註釋書解釋到「法(Dhamma)」時,是特指三藏以及三藏的註釋,而且是用巴利語來宣說的 。當然,站在尊重佛法的立場,即使用華語來宣說,也應當敬重佛法,如果用巴利語來受三皈五戒,以及開示佛法,尤須避免不如法的說法。
首先,我們要注意的是場合適不適宜,如果只有一位比丘沒有其他男眾,應當安排一位男居士在場作陪。
假如在車乘上,比丘在後座、低座,比丘是不得對無病而坐在前座、高座者說法的;
如果搭同一輛車子的話,比丘在前座,一樣高度或較高的座位,比丘是可以說法的;
如果你們有穿鞋子的話,應該把鞋子脫下來,也不可以採在鞋子上,如此比丘才可以對你們說法;
如果是在馬路上,比丘是不可以自己走在路旁對無病而走在路中者說法的,也不可以自己站著對無病而坐在車上的人說法;
假如你們手上有拿著雨傘、拐杖、刀子、武器等的話,也應該把雨傘等放下,比丘才能為你們說法;
當比丘在說法時,假如你們沒有生病,就不可以躺臥、用手抱著膝蓋而坐、纏頭、包頭、戴著帽子等等,以免有失恭敬 。
四、男女關係
1. 女眾應避免直接碰觸到比丘的身體
關於出家比丘與女眾的男女關係,無論是在供養食物或在拿物品給比丘時,女眾應當儘量避免直接碰觸到比丘的身體。在泰國,為了避免比丘犯戒,女眾看到比丘走過來時,都會避得遠遠的;如果有女眾要供養物品給比丘時,泰國比丘通常會拿一塊布隔著來接受,以避免因失念碰觸到女眾而犯戒。
當然,這只是要保護比丘們避免犯戒而已,即使女眾碰觸到比丘的身體,只要該比丘自己保持正念,沒有生起貪染心,是不犯戒的。
2. 比丘不得單獨與沒有男子在場的女人同坐
比丘是不可以單獨與沒有男子在場的女人同坐的,而且還有一些比較微細的規定。假如有男子在場,該男子必須是沒有眼盲,而且要處在六公尺之內;如果沒有男子在場,而且對方只有一個女人,則這位比丘不得與這個女人同時坐下或躺臥;假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女人在場,如果他們處在室內,在沒有關門、沒有關紗門的情況下是可以同時坐下的。比丘也不可以與女人同坐在一張長椅上 。此外,假如沒有有識別淫蕩語能力的男子在場時,比丘不得對女人說法超過六句法。而所謂的「法」,註釋書解釋為三藏和註釋書的內容,而且是用巴利語來說或誦出的 。所以當女居士想要到寺院聞法、受持三皈五戒,在明知寺院沒有其他比丘等男子作伴時,這個女居士應當事先安排男子陪同會比較理想。
3. 比丘不得與女人相約同行
由於佛陀規定比丘不能與女人相約同行 ,所以當女眾想邀請比丘到妳們家時,可以安排一位男子陪同,由他向比丘邀請並陪同,如此那位比丘尊者就可以如願到妳家接受供養或說法了。
五、供養比丘飲食相關規定
1. 佛陀規定比丘們不可以吃十種肉:人肉、象肉、馬肉、狗肉、蛇肉、獅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
此外,比丘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開緣允許吃生肉、喝生血外,無病比丘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
佛陀也禁止比丘們食用明知是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出家五眾)所殺的魚肉;佛陀允許比丘們食用三邊清淨的魚肉:不看見、不聽見、不懷疑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殺的魚肉 。
2. 比丘食物是必須經過授食的。佛陀規定比丘除了水和齒木(牙刷)外,比丘所食用的食物和口服藥品,必須經過沙彌或在家人的未受具足戒者授與,比丘才可以食用 。
有五種條件構成有效的授食:(1)所授與的食物是強力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量(大約在六十公斤以內);(2)授食者(施主)和比丘的距離必須處在伸手所及處之內;(3)比丘知道有食物被帶來;(4)由天神、人類或畜生以身體、身體所繫物或投出來施與;(5)比丘以身體或身體所繫物(如缽等)來接受 。
3. 要成為有效的授食,布施者與比丘之間的距離也是很重要的。比丘和施主必須處在伸手所及處以內,所布施的食物比丘才可以食用。
「伸手所及處(hatthapāsa)」的距離有多遠呢?註釋書提到為兩肘尺半,大約是115公分。但115公分是怎麼算的呢?假如比丘是坐著的話,從他座位的最後面算起;假如比丘是站著,從他腳跟的後面算起;假如比丘是躺臥,從他臥著脇的後面(也就是背部)算起。無論布施者是站著、坐著或躺臥,除了伸出的手不算外,取他〔她〕最靠近比丘的任何身體部分或肢體算起。以這樣的算法,在布施時比丘和布施者必須處在兩肘尺半之內 。
4.比丘不可以貯存食物,佛陀規定比丘沒有隔宿之糧。比丘的主食和副食品只能保留到正午,不可以存放到隔天食用 ;鮮奶油、精煉奶油、油、蜂蜜和糖漿,在比丘有飢渴等病緣時,可以存放七天服用 ;一般人們所不用來當食物吃的藥品,比丘可以存放終生服用。
5. 比丘不能自煮,佛陀規定比丘不可以自己烹煮食物。在《律藏》,佛陀是允許比丘再煮(經煮過的食物再加熱)的,但不可以自己烹煮食物 。然而糖、油等藥品,比丘則是可以自己烹煮的。一般的三合一即溶咖啡,由於通常已先加溫煮過了,所以比丘可以自己沖泡食用;但即溶五穀粉等由於有加鹽等食材,而鹽比丘是可以當藥,也可以當食物的,在把鹽和其它食物用熱水沖泡時,也算自煮。所以當比丘沒有淨人時,你們應該先泡好才供養,否則比丘只能泡冷水食用了。
6. 供養比丘有種子的水果等要作淨。《律藏》提到:「諸比丘,我允許以五種沙門淨的水果可以食用,即:火所損、刀所損、爪所損、無種子,及已去除種子為第五。 」註釋書解釋:「當中的『火所損』為被火所損、擊敗、燒、觸的意思。『刀所損』為被刀所損、擊敗、破、貫穿的意思。爪所損也是如此方式(『爪所損』為被指甲所損、擊敗、破、貫穿的意思)。無子和已去除種子它們自己即已淨。 」當中的「淨(kappiyaṃ)」意思是允許的(allowable)、如法的,是指原本比丘是不允許傷害土地、植物,乃至有生長能力的種子的,但佛陀允許水果等經由未受具足戒者用刀子、指甲劃破等沙門淨,使比丘可以食用或使用水果等。
所以這裡的「作淨」是指,由沙彌或在家居士等未受具足戒者把植物或水果用刀子、火或指甲等作成比丘可允許使用的方法。其方法為:當水果等還在施主或淨人的手上時,或是比丘把水果等交給淨人後,比丘說:「kappiyaṃ karohi(卡畢洋 卡羅嘻)──作淨(使它成為如法)吧!」淨人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劃)破並回答:「kappiyaṃ bhante(卡畢洋 班爹)──尊者,(這是)淨的。」有些傳統為了使更確定,在比丘說:「kappiyaṃ karohi(卡畢洋 卡羅嘻)──作淨吧!」時,淨人一邊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劃)破三道,並回答:「kappiyaṃ bhante(卡畢洋 班爹)──尊者,(這是)淨的。」三遍。如果水果只有一個,那不成問題,但假如水果很多,該如何做呢?把葡萄等放在盤子、碗或籃子等容器,使每個水果都連接碰觸在一起,如此在一個水果作淨時,其它的水果也算全部都作淨了(但不要只拿起一個來作淨,而是在作淨時它們都還碰觸在一起) 。
7. 供養比丘食物要注意時間。佛陀規定從黎明出現到正午這段時間是比丘可以用餐的時間。「黎明」又稱為明相、破曉,黎明出現的時間大約是日出前三十五分鐘,也有人認為是日出前四十八分鐘(見附錄)。而「正午」並不是指十二點,而是指日正當中之時。在台灣的東部和東北部十一月三日的正午約在十一點三十六分左右;二月十一日則約在十二點六分左右(見《南傳佛教在家居士須知》附錄)。所以假如你們想要供養比丘食物,就要在黎明出現以後,在正午之前供養。由於還要考慮到比丘的用餐時間,所以最好在十一點以前供養比較理想。
8. 比丘及梵行者正午以後可以飲用的飲料──夜分藥。在《律藏》佛陀說:「諸比丘,我允許八種飲料〔果汁〕:芒果汁(ambapānaṃ)、蒲桃汁(jambupānaṃ; roseapple juice or jambolan juice)、有硬子蕉汁(cocapānaṃ)、香蕉汁( mocapānaṃ)、蜜樹果汁(madhukapānaṃ)、葡萄汁(muddikapānaṃ)、蓮藕汁(sālukapānaṃ)、粗澀果汁 (phārusakapānaṃ)。諸比丘,我允許除了穀汁外一切果汁。諸比丘,我允許除了菜汁外一切葉汁 。諸比丘,我允許除了蜜樹花汁外一切花汁。諸比丘,我允許甘蔗汁(在非時飲用)。 」對這些文句,乍看之下似乎很多果汁都可以在非時飲用,但其實並非如此。我們把該註釋書的解釋翻譯如下:「『除了穀汁外』是指七穀在食後(正午以後)是被禁止(食用)的。「棕櫚(talā)、椰子(nāḷikera)、波羅蜜(panasa )、麵包果(labuja)、葫蘆瓜 (alābu,冬瓜)、南瓜(kumbhaṇḍa )、莆沙瓜(pussaphala)、胡瓜(tipusa)、黃瓜(eḷālukaṃ)」這九種大果,以及一切豆菜類(aparaṇṇa) ,這些都歸為穀類,即使這些並未被佛陀所禁止做成果汁,非時飲用,但事實上是隨順於不允許的。因此這些在食後(過了正午之後)是不允許食用的。而所允許的八種果汁,其餘的藤〔莖〕(vetta)、羅望子(tintiṇika)、枸櫞〔香櫞〕(mātuluṅga )、林檎(kapiṭṭha)、高賞比的拉芒達(kosambakaramanda )等小果的果漿,這些都歸為八種果汁,即使這些並沒有被佛陀所允許,但事實上是隨順於允許的。因此這些果汁在食後(過了正午之後)是允許飲用的。在《庫倫迪註(Kurundī)》說:除了穀汁以及其所隨順的果汁外,沒有其它不允許的果汁之名,一切只是夜分藥。 」
由此可知,梵行者可以在正午以後飲用的飲料並不是所有的果汁,而是由芒果、香蕉、葡萄、蘋果、柳丁等水果,以及平常供食用的菜以外的葉、花,由未受具足戒者(沙彌或在家居士)把這些水果等在冷水中壓碎後,用布等過濾做成的飲料,而且是不可以用火來加熱(煮)的,也不可以加熱水來暖胃。我們認為:木瓜、西瓜、哈蜜瓜等這些大型水果的果汁是不可以在午後飲用的。豆漿、米漿、三合一咖啡、麥片、牛奶等當然也不可以在午後飲用。
六、想要邀請比丘到自己家裡接受供養的注意事項
由於比丘處在俗人家,無論在前往、停留、用餐等等,在戒律上有很多規定,我們大致敘述如下:
1. 當你們所想要邀請的比丘是超過三位時,則邀請的語詞就必須用得正確,否則比丘們無法如你所願接受你們的供養。邀請的語詞應當避免使用:「請尊者們明天到我家用餐」;「請尊者們明天到我家吃飯」等用詞。因為比丘們不能接受施主以五種主食之名邀請四位或四位以上比丘施食供養。你們可以用:「請尊者們明天到我家應供」;「請尊者們明天到我家接受供養」等等用詞 。
2. 其次,你們可以安排接送比丘們的交通,如果有女眾同行的話,應當由男眾邀約,或者由司機邀約,因為比丘不能和女眾相約同行。
3. 當比丘到了你們家時,你們應當邀請比丘們進入屋內,因為比丘不可以擅自進入俗人家裡。
4. 當比丘進入你們家後,你們應當邀請比丘們坐下。座位你們可以事先安排好,只要椅墊不是裝填棉花的,一般的椅子比丘們大都是可以坐的。然而有一些泰國比丘由於他們的傳統關係,他們是不坐在一般高腳床、椅子的。
5. 由於路程或停留時間的關係,有些比丘可能需要上廁所,你們可以邀請:「尊者們在停留我家期間,家裡一切請隨意使用,無論需要上洗手間,或用到電燈、水等,請不用客氣!」因為主人未邀請,又沒有淨人的情況下,比丘是不可以直接自己使用的。
6. 你們可以準備水給比丘們飲用和洗手,因為有些比丘是用手進食的,而且有些比丘需要洗缽。並可準備裝殘渣的垃圾筒以供使用。
7. 在你們準備好食物時,假如比丘們是一起坐在圓桌用餐,而食物有很多盤,你們可以一盤一盤地授食供養,如果桌子不大,食物也不是很重,你們也可以由一位或兩位居士連桌子抬起來授食供養,但重量不得超過一位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重量。而且當你們在授食供養時,你們和比丘所處的距離必須處在伸手所及處之內。也請儘量避免女眾直接碰觸到比丘的身體。
8. 如果你們所供養的水果是有種子的,應該端到一位比丘面前,在授食供養之前幫比丘們作淨。
9. 假如比丘們很早就到達你們家,而你們想先供養比丘們糕點或早餐的話,當你們在供養授與或添加時,儘量避免在比丘們用餐時說:「夠不夠」、「夠了嗎」等語詞,因為當比丘在用餐時,假如以手等身體語言或口頭語詞來拒絶五種主食的話,在比丘站起來改變姿勢後,除了食用一位當天還未進食比丘的剩餘食物,或者食用生病比丘的剩餘食物外,他就不能再用餐了 。
10. 當比丘用完餐時,你們可以拿水給比丘們洗手、潄口,並為比丘們洗缽。由於帶有飯粒的洗缽水比丘是不可以親自倒在俗人住區的 ,所以假如你們幫比丘們洗缽,比丘們就不用把油膩,或含有殘餘食物的缽帶回寺院。
七、其他注意事項
在南傳佛教國家,由於比丘托缽集食時是赤腳的,所以在家居士為了恭敬起見,在供養時也脫掉他們的鞋子;所以你們也可以脫掉鞋子,以表示對三寶的恭敬。如果你們所供養的食物有水果,而那些水果的種子是有生長能力的話,你們可以學習作淨的方法,並為那位比丘作淨。另外一點是你們在布施時必須親自把食物放進缽裡,也可以親手交給他。如果妳是女眾,當妳在交給他時,儘量不要碰到那位比丘的身體。在泰國的傳統,當女信徒供養物品給比丘時,比丘通常會用一條布來接受,以防止碰觸到女眾。
另外也要注意布施者與比丘之間的距離必須處在伸手所及處以內,所布施的食物比丘才可以食用。
在用餐時,比丘不宜與在家人同桌用餐。
在華人社會的禮儀會認為與師父同桌用餐比較有禮貌,但在佛教禮儀,甚至是出家戒律來說,這是不適宜的,即使比丘與沙彌都不適宜同桌用餐,何況是在家人呢!為什麼呢?例如,比丘食物是要經過授與才可以食用的,當在家人也拿來吃或碰過之後,由於在家人已經有了佔有之心,如果比丘還要再吃,必須經過再一次授與過。
此外,在家人與比丘同桌而坐,會有僧俗不分的問題,僧團是有倫理的,僧俗不分地雜坐,律儀就亂掉了,因此比丘不宜與在家人同桌用餐。
時間的關係,這堂課我們只能講到這裡,後面我們還有一堂課將給大家發問問題。
祝大家平安快樂!
祝大家早證涅槃!
這篇是 覓寂 2015年9月5日在台北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南傳上座部佛教律儀研習會」開示的講稿,當時聽眾大約13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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