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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願消三障諸煩惱,願得智慧真明了;普願罪障悉消除,世世常行菩薩道。」這是志於菩薩道者常誦的迴向文,其出處應該是唐朝懷海法師《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中的「回向偈」:「願消三障諸煩惱,願得智慧證明了;普願災障悉消除,世世常行菩薩道。」其中,「真明了」應為「證明了」的訛音,「罪障」應為「災障」的訛誤,而「願消三障」這個本文所關注的主軸則無誤。依據「說一切有部」最早的論典《阿毘達磨發智論》所說,「三障」指的是貪瞋癡的「煩惱障」、五無間業的「業障」、往生惡趣等處的「異熟障」(T26p.973a)。發願消除累世以來的貪瞋癡煩惱,這沒有疑問,如果發願從現在開始不做五無間業等業障與異熟障,這也沒有疑問,但如果發願消除累世以來的業障與異熟障,就值得探討。

業報原則

I.「若故作樂業,作已成者,當受樂報。若故作苦業,作已成者,當受苦報。若故作不苦不樂業,作已成者,當受不苦不樂報。」(《中阿含171經/分別大業經》)

「以身、語、意故意作應該被感受為樂的業後,他感受樂;……以身、語、意故意作應該被感受為苦的業後,他感受苦;……以身、語、意故意作應該被感受為不苦不樂的業後,他感受不苦不樂。」[1](《中部136經/業分別大經》)

這段南北傳含意一致的經文展現三個業報原則:1.故意做。2.身口意的行為已完成(南傳以動詞完成語態「katvā:作了後……」表現)。3.作苦業有苦報;作樂業有樂報;作不苦不樂業有不苦不樂報。第三項原則如果比對《增支部4集66經》中的這個偈誦:「貪所生與瞋所生,以及癡所生,作不善業的無智者,有惱害、生起苦。」[2]則苦業即不善業,類比之,樂業就是善業。所以這項原則可以改寫成:作不善業有苦報;作善業有樂報;作非善非不善業有不苦不樂報,或者簡為通俗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II.「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中阿含15經/思經》)

「比丘們!我不說,已作已累積的故意業未感受[其報]而有終結,且那[終結]會在當生中,或在來生中,或在後續之生中。」[3](《增支部10集217經/思經第一》)

這段經文展現業報的第四個原則:4.業報可能在當生受或後世受,後世包括來生與後續的來生。由於這個情況,業報就十分複雜,如果沒有足夠的宿命神通能力知道無盡前生所為,僅就當生的行為論果報,就可能作出為善者無善報,為惡者無惡報的結論,《中阿含171經/分別大業經》、《中部136經/業分別大經》有不小的篇幅解說這種情況。

另外,《相應部3相應4經》與《相應部3相應20經》以「如影不離」(chāyāva anapāyinī);《中部135經/業分別小經》以自己是「業的繼承者」(kammadāyādā)形容業跟隨造業者,都可視為這第四原則的補充。

消業

過去所做,如影不離的業,具有「使果報成熟的潛力」(以下簡為「業力」),這種潛力的消除,且容稱之為「消業」,也就是「業力」的消除,但如何「消業」呢?《中阿含12經/惒破經》只說「棄捨故業」而沒有進一步的內容,南傳對應的《增支部4集195經/哇玻經》作「舊業經一再接觸而作終結」(purāṇañca kammaṃ phussa phussa byantīkaroti),多了「經一再接觸」的訊息。舊業(故業;過去業)的接觸,意思就是「受果報」或「果報成熟」(玄奘法師將「果報(vipāka)」譯為「異熟」),《增支部》註釋書在這裡提出兩類「作終結」(「消業」)的模式:「智殺:業以智的接觸一再接觸後使之走到滅盡;果報殺:業以果報的接觸一再接觸後使之走到滅盡。」[4]「果報殺」(vipākavajjhaṃ)的意思比較淺顯,也與經文字義貼近,就是經由一再受果報來終結「業力」。這可以理解為果報成熟消耗「業力」,果報一再成熟終致其「業力」完全消失,當「業力」完全消失時,果報不再生起,該業就終結。「智殺」(ñāṇavajjhaṃ)的含意比較隱晦,我的理解,證果的聖者才適用這一類,如:初果以上聖者不會再往生三惡道,他們過去所做一切會在三惡道成熟的未報業,縱使那些業(「業力」)仍在,但卻從此沒有成熟的舞台,等同過去所作三惡道業的「消業」;三果聖者往生色界五不還天後,他們是「不返回者;不還者」(anāgāmi,音譯為「阿那含」),不會再往生到欲界,那時,過去所做一切會在欲界成熟的未報業,縱使那些業(「業力」)仍在,但卻從此沒有成熟的舞台,等同過去所作欲界業的「消業」;阿羅漢聖者涅槃後不再往生,過去所有未報業從此沒有成熟的舞台,等同過去所作業完全「消業」,《中阿含12經/惒破經》就以「影因樹有,彼影從是已絕其因,滅不生」來形容這個情況,南傳對應的《增支部4集195經/哇玻經》經文也類似。

另外,「舊業經一再接觸而作終結」中的「舊業」,原文用單數,也就是單一舊業一再接觸,表示同一業有多次的果報,次數多寡應該與該業(「業力」)強度有關,如佛陀說:「我往昔時七年行慈,七返成敗,不來此世。世敗壞時,生晃昱天,世成立時,來下生空梵宮殿中,於彼梵中作大梵天,餘處千返作自在天王,三十六返作天帝釋,復無量返作剎利頂生王。」(《中阿含138經/福經》)又,供養燈光如來七萬年的善業,「如我今日觀彼福祐,無有毫釐如毛髮許,所以然者,生死長遠,不可稱記,於中悉食福盡,無有毫釐許在。」(《增壹阿含23品1經》)「悉食福盡」表示那些業「經一再接觸而作終結」,再也不能因那些業(行為)感受福報了。善果報如此,不善果報也一樣。

減業

依業報原則「3.作不善業有苦報;作善業有樂報;作非善非不善業有不苦不樂報。」做了有苦報的業,不能轉為樂報;做了有樂報的業,不能轉為苦報,依此,我們應該避免說「轉業」,以免誤解苦報可轉為樂報。但善惡不同的業,如果會交織影響而導致減低其原來果報強度,也就是通俗說的「重罪輕受」之類的,這裡且容稱之為「減業」,但業能減嗎?

「若有男子、女人殺生凶弊,極惡飲血,害意著惡,無有慈心於諸眾生,乃至蜫蟲,彼受此業,作具足已,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來生人間,壽命極短,所以者何?此道受短壽,謂:男子、女人殺生凶弊,極惡飲血。」(《中阿含170經/鸚鵡經》)

「某位女子或男子是殺生者、兇暴者、血手者、執意殺害者、對活的生物不同情者,他以那個業這麼完成了、這麼承擔了,以身體的崩解,死後往生到苦界、惡趣、下界、地獄。如果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沒往生到苦界、惡趣、下界、地獄,如果再生到人的狀態,不管到哪裡,他是短壽者。」[5](《中部135經/業分別小經》)

這段經文顯示,殺生者死後可能下地獄,也可能還是生為人,但再生為人時受之前殺生業的影響,成為短壽者。也就是殺生者可以有不同果報,再生為短壽人的果報顯然比下地獄相對輕,殺生的「業力」減少了(「減業」),但具備什麼條件得以「減業」呢?

「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中阿含12經/鹽喻經》)

「比丘們!這裡,某人不修習身、不修習戒、不修習心、不修習慧,少[德]而品格拙劣,住於小苦,比丘們!像這樣的人所作的少量惡業導引他到地獄。……比丘們!這裡,某人修習身、修習戒、修習心、修習慧,非少[德]而品格偉大,住於無量,比丘們!像這樣的人所作完全一樣的少量惡業卻被在當生中感受,而且看起來無些微[殘留],更不用說許多[殘留]。」[6](《增支部3集101經/一鍋鹽經》)

這段經文說:做了同樣的惡業,如果「不修梵行」則受往生地獄之苦果報,如果「修梵行」則可以在當生受報完畢,令「業力」無殘留,這就更進一步指出「修梵行」為減業的條件。「修身、修戒(sīlo,德行)、修心、修慧」為南北傳「修梵行」的共同內容,而這裡的「修身」是指身離貪染煩惱的修習[7],不是肉身的鍛鍊。差異的一項,南傳「少[德]而品格拙劣」(paritto appātumo)是根據註釋書解說譯的,原文含意隱晦,也可以解為「少的-小自體」,這就接近北傳的「壽命甚短」,也與前面說的以「果報殺」「消業」的模式連得起來:短壽者時間短機緣少,要在當生中讓惡業「經一再接觸而作終結」很難。

另外,《雜阿含1330經》記載了尊者舍利弗被優波伽吒鬼(夜叉)打頭,尊者舍利弗說「雖復苦痛,意能堪忍」(或作「都無苦痛」、「唯苦頭痛」、「頭上有一點點苦痛」)[8],尊者目揵連讚歎說:「奇哉!尊者舍利弗真為大德、大力,此鬼若以手打耆闍崛山者,能令碎如糠糟,況復打人而不苦痛?」如果這個件事是尊者舍利弗的「舊業」所致,那麼,尊者舍利弗因「修身、修戒、修心、修慧」的「大德、大力」,讓被打的果報程度降低了(減業),呼應了上面《鹽喻經》的說法。至於「修身、修戒、修心、修慧」的「減業」機轉如何,則尚未能見到可靠資訊。

懺悔法門

西元前後興起的「懺悔法門」[9],以念佛、禮佛懺除業障(「消業」)為其重要內容:

「『大正藏』「經集部」一,『千佛因緣經』以下,近三十部經,說「佛名」而都說到滅罪。念佛禮佛而懺除業障的,首先出現於佛教界的,是『三品經』,代表原始重信的法門。」(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570)。

這個法門很容易與其他法門結合而普及[10],過去印度佛教界如此,近代台灣佛教界也如此,今日在台灣隨處可見這個法門的倡導,舉凡鼓勵以誦經、助印佛經、助念、放生、參與各種法會、超渡、供養三寶、布施、施食等功德作迴向,念佛、禮佛、佛前懺悔、灑淨、持咒、朝山等,大概都會指向能使過去惡業「消業」或「減業」的利益,極具吸引力,這些是原始佛教所沒有的。

結語

《雜阿含經》說「無始生死」,《相應部》說「輪迴是無始的」(anamataggo saṃsāro),我們過去所累積未報的惡業,應該多到難以想像的恐怖,而且還不知道什麼樣的果報會在什麼時候成熟,於是,「減業」、「消業」就成為普羅大眾所殷盼的。原始佛教時代集出的《阿含經》對這方面記載雖然不多,但卻樸實可靠,那就是「修身、修戒、修心、修慧」,趣向解脫!

除此之外,面對苦報處理苦因等[11],應該是大家更重要的課題吧。

 

(2016/12/6 莊春江於 左營/初稿)

 

 

註解

[1] sañcetanikaṃ, ……kammaṃ katvā kāyena vācāya manasā sukhavedanīyaṃ sukhaṃ so vedayati; sañcetanikaṃ, ……kammaṃ katvā kāyena vācāya manasā dukkhavedanīyaṃ dukkhaṃ so vedayati; sañcetanikaṃ, ……kammaṃ katvā kāyena vācāya manasā adukkhamasukhavedanīyaṃ adukkhamasukhaṃ so vedayatī’ti.

 

[2] Rāgajaṃ dosajañcāpi, mohajaṃ cāpaviddasū; Karontākusalaṃ kammaṃ, savighātaṃ dukhudrayaṃ.

 

[3] Nāhaṃ bhikkhave, sañcetanikānaṃ kammānaṃ katānaṃ upacitānaṃ appaṭisaṃveditvā byantībhāvaṃ vadāmi.

 

[4] ñāṇavajjhaṃ kammaṃ ñāṇaphassena phusitvā phusitvā khayaṃ gameti, vipākavajjhaṃ kammaṃ vipākaphassena phusitvā phusitvā khayaṃ gameti.

 

[5] ekacco itthī vā puriso vā pāṇātipātī hoti luddo lohitapāṇi hatapahate niviṭṭho adayāpanno pāṇabhūtesu. So tena kammena evaṃ samattena evaṃ samādinnena kāyassa bhedā paraṃ maraṇā apāyaṃ duggatiṃ vinipātaṃ nirayaṃ upapajjati. No ce kāyassa bhedā paraṃ maraṇā apāyaṃ duggatiṃ vinipātaṃ nirayaṃ upapajjati, sace manussattaṃ āgacchati yattha yattha paccājāyati appāyuko hoti.

 

[6] Idha pana, bhikkhave, ekacco puggalo abhāvitakāyo hoti abhāvitasīlo abhāvitacitto abhāvitapañño paritto appātumo appadukkhavihārī. Evarūpassa, bhikkhave, puggalassa appamattakampi pāpakammaṃ kataṃ tamenaṃ nirayaṃ upaneti. ……Idha, bhikkhave, ekacco puggalo bhāvitakāyo hoti bhāvitasīlo bhāvitacitto bhāvitapañño aparitto mahatto appamāṇavihārī. Evarūpassa, bhikkhave, puggalassa tādisaṃyeva appamattakaṃ pāpakammaṃ kataṃ diṭṭhadhammavedanīyaṃ hoti, nāṇupi khāyati, kiṃ bahudeva.

 

[7]《阿毘達磨發智論》:「云何修身?答:若於身已離貪欲潤憙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戒?答:若於戒已離貪廣說如身。云何修心?答若於心已離貪欲潤憙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云何修慧?答:若於慧已離貪廣說如心。」
《增支部》註釋書:「修習身等:使煩惱的滅盡被看見,他以被稱為身隨觀的、身的修習名為修習身,或身的增長狀態為修習身。(Bhāvitakāyotiādīhi khīṇāsavo dassito. So hi kāyānupassanāsaṅkhātāya kāyabhāvanāya bhāvitakāyo nāma. Kāyassa vā vaḍḍhitattā bhāvitakāyo.)」
《增支部》註疏:「修習身是身的不淨、無常等行相的觀察。(kāyassa asubhāniccādiākāraanupassanā kāyabhāvanāti)」

 

[8]《別譯雜阿含329經》:「我身忍受,都無苦痛,亦不散壞。」
《增壹阿含48品6經》:「體素無患,唯苦頭痛。」
《小部/自說經4品4經》:「但在我的頭上有一點點苦痛。(api ca me sīse thokaṃ dukkhaṃ"ti)」

 

[9]《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576:「在安玄(西元一六八──一八八)所譯的『法鏡經』中,已說到『三品經』,可見西元二世紀初,『三品經』──「三聚法門」已經成立了。這是大乘法中,最通俗最一般的行法,許多大乘經都說到這樣的行法。但說到原始的、先行的大乘,那是禮拜十方諸佛的「懺悔(滅業障)法門」。這一部分,比『阿彌陀佛經』等都要早些,約與『道智大經』的時代相近。」

 

[10] 如傳為龍樹菩薩作的《十住毘婆沙論》〈分別功德品第十一〉就是關於「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的解說專章,其中就說到:「懺悔福德最大,除業障罪故。」一般視龍樹菩薩為承《般若經》開展之「中觀大乘──性空唯名論」一系的始祖。

 

[11]《中部101經/天臂經》:「而,比丘們!如何是行動有結果的,勤奮有結果的呢?比丘們!這裡,比丘不這麼被征服,不以苦征服自己,不遍捨如法的樂,也不在樂上入迷,他這麼了知:『當行勤奮時,我的這個苦因以行的勤奮而褪去;當旁觀時,我的這個苦因在修習平靜時褪去。』……(Kathañca, bhikkhave, saphalo upakkamo hoti, saphalaṃ padhānaṃ? Idha, bhikkhave, bhikkhu na heva anaddhabhūtaṃ attānaṃ dukkhena addhabhāveti, dhammikañca sukhaṃ na pariccajati, tasmiñca sukhe anadhimucchito hoti. So evaṃ pajānāti–‘imassa kho me dukkhanidānassa saṅkhāraṃ padahato saṅkhārappadhānā virāgo hoti, imassa pana me dukkhanidānassa ajjhupekkhato upekkhaṃ bhāvayato virāgo hotī’ti.……)」
 
 
 
 
 
 
 
 
 
 
 
 
 
 
 

 

 

 

 

 

 

文章來源:

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bb/bb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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