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 修行者作惡將墮入地獄,如茅草割傷那不善者之手 ◊◊

 

311偈】

不善執孤沙,則傷害其手;

沙門作邪行,則趣向地獄。

 

【註解】

孤沙草(香茅草)是一種名貴的香料,葉子兩邊很鋒利,如果惡意的去侵犯它,肯定會割傷自己的手。錯誤的修行生活者,將墮入地獄。

 

◊◊ 怠惰、惡行、法疑者,將無法獲得修行的果報 ◊◊

 

312偈】

諸有懈惰行,及染污戒行,

懷疑修梵行,彼不得大果。

 

【註解】

出家人若是懈怠、懶惰就會污染自己的戒行,若是對自己的出家修行有所懷疑,他將不會獲得成就於任何果位。

 

◊◊ 該作的應該堅持去作,放逸、散漫將令人墮落 ◊◊

 

313偈】

應作所當作,作之須盡力!

放蕩遊行僧,增長於欲塵。

 

【註解】

出家人對自己該做的事就應該盡心盡力去做,放逸及到處遊玩的比丘(美名遊方參學),只能增長自己對塵世的欲望。

 

【出家人作惡將墮入地獄——頑固比丘的故事】

佛陀居住在舍衛城的祇陀園精舍時,在一次開示會上,曾提及一名非常頑固的比丘。

  

話說有一名比丘在除草時無意中拔掉了一些香茅草,他感到很後悔,他決定向另一名比丘懺悔。可是那另一名比丘非常滷莽又頑固,他對這點小事完全不理會,他對那名比丘說:「這是一件小事,沒有什麼好擔心的,如果你向另一名比丘懺悔,你將得到寬恕。」為了顯示他的論點,他用雙手去拔香茅草,表示這只是一樁小事。

 

當佛陀知道這件事後,譴責那滷莽又頑固的比丘,並宣說了此三段詩偈。

 

【評論】

佛陀告誡所有出家人,在家人造惡是因為愚癡,出家人造惡則是地獄果報。

 

這三段詩偈是佛陀針對放逸的出家人而說,目的在於觀察行為善惡的本質。佛教徒的觀點應該建立在佛陀對於業力的教義的本質上。

  

因果,是人類的自然法,依我們的行為而操作。它本身是法,可是並沒有執法者,因果在自己的範圍操作,無外力或統治力的干預。

  

因果,可以用多種語言來解釋。以小孩子的話來說:「行善者,善將靠近你,在現在和未來;行惡者,惡將靠近你,在現在和未來。」

  

對農夫而言:「種下善的種子,獲得善果;種下惡的種子,將獲得惡果。」

  

因果的科學名稱就是「道德的因果規律」,在這世間操作道德行為和反道德行為。

  

佛陀認為心是一切善的主人,持善心或善行,快樂有如車輪隨著牛的足跡前進。

  

因果是一種行動,對生命而言,它是一種力量,持有各種不同的名稱,如:天性、傾向、意識等等,這內在的傾向迫使所有的生物行走——心智或肉體上的行走,這種動力就是「行」。反覆的「行」就是習慣,由此形成性格,在佛學中,這整個過程就叫做「因果」。

  

基本上,因果指的是善心和惡心的行動或意識,因果是意識。佛陀說:「因果非物體而是過程——行動、動力、力量。」有人把這力量解釋為「行動影響力」,這是我們所作所為反映在自己身體上的過程。我們所經歷的「苦」與「樂」都是自己的身、語、意所締造的後果,我們的身、語、意影響了我們的成功和失敗,喜悅和痛苦。

  

因果是無私的自然法,它依我們的行動而運作,它在自己的範圍內操作,無外力或其他原動力介入,沒有領導或指導怎麼執行賞罰,佛教徒不依靠誦經或禱告來獲得超自然能力,佛陀說:「因果並非註定或某些神秘的力量的枷鎖,使我們無助的向它投降。」

  

佛教徒相信一個人將獲得他自己所種的果,我們自己就是在今世所獲得的「果」,也就是說人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自己將是誰。

  

因果並非宿命論所說的註定力。佛陀說,若一切已註定,那就沒有自由意念和道德,也就不會有修行生活,我們將成為自己過去的奴隸。但是,在另一方面,如果一切都不是註定的,那麼也就沒有道德或修養的增長,因此佛陀不接受因果註定這種理論。

  

對因果持有錯誤觀點的人比比皆是,根據《增支部尼科耶》的記載:

1、有些人相信一切都是前世所為之果。

2、有些人相信一切都是無上的統治者所創造之果。

3、有些人相信一切無因緣的產生。

  

那麼,如果有人成為凶手、盜賊或犯邪淫等罪行,若這一切都是因為過去的業,或緣於這無上的統治者所締造,或因巧合而產生,那麼,犯罪者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就可以完全可以不用負責任了。

  

還有一種錯誤的想法,認為因果只是在某些信仰者身上執行,但人類的來世並不考慮他的宗教信仰,無論信仰什麼,人類的命運操縱在他的行——身、語、意。因此無論他信仰什麼宗教,只要他行善,過著有教化的生活,不害人,他來世肯定重生於快樂的境界;如果他懷有惡意或惡行,那他肯定在來世過著凄慘的生活。

  

因此,佛教徒不宣稱他們是唯一被賜福者,死後能往生天堂,不論他的信仰是什麼,人類本身決定了自己的地位,在今世或來世。

  

因果這理論並不表示死後將有公正的審判,佛陀並非以因果法來保護富有者的財富,或安慰那些貧困者在死後將得到快樂。

  

佛教徒相信因果是人類不平等的跡象,但是,這不平等並非遺傳或環境所生或天生的,因為因果是前世的業行。

  

因和果是個無形的力量,非我們的肉眼所能見到,要了解因和果的操作方式,可以用種子作比喻:因和果都貯藏在我們的意識裡,有如一棵樹的樹幹、葉子、花朵和果實都貯藏在種子裡,當條件成熟時,那「果」也跟著成熟,這時業報現前,有如在陽光和雨露的滋潤下,種子開始萌芽、茁長。

  

因果的運作可比喻為儲蓄,一個在今世樂善好施的仁者,在不斷的積蓄善業,填補他的支出,要不然總有一天,他會耗盡所有的積蓄而面臨破產。苦難的責任應該歸咎於誰?他怨不得天,也怨不得其他人,一切的苦難都是自己造成的。因此,佛教徒不逃避這個問題,業力也不會因不行而受控制。善業創造個人的幸福,逃避是懦弱的行為,逃避也擺脫不了業力的因果法則。

  

要了解因果,就要覺悟我們是自己的幸福或痛苦的負責人。佛教徒相信,人有能力塑造自己的因果,明確影響生命的方向,人不完全是個人行為的奴隸,也不是自己因果的奴隸,如果不自動釋放自己本性的力量,就會淪為自己奴隸的機器。人也不是自然的產品,人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業力,他比自己的業力更龐大而有力,他可以駕馭業力,使業力為自己服務,人不會向自己的業力投降而放棄希望、努力和智慧。要彌補過去所造的業,與其誦經、禱告或舉行某些宗教儀式,不如行善和淨化自己的心。

  

人類利用原有的事物來促進自己的理想,生命遊戲的牌子已經法給我們了,我們無非選擇它們,它們是我們過去業力的蹤跡,但我們能隨心所欲的駕馭它們,過我們想過的生活,在這場遊戲中,我們會贏也會輸。

  

鴦掘摩是個攔路打劫的強盜,害死過很多人,我們能憑這些行為對他下判嗎?在他有生之年,證得阿羅漢果,棄除了所有的惡業,鴦掘摩性格的轉變,明顯的告訴我們,人類有控制自己的潛能。

  

阿育王是孔雀王朝的締造者,為了擴展領土,殺死了千千萬萬人,但是,在勝利後,他完全改變了,直到今日,在所有統治者的歷史裡,有誰的功績高於他,他的名字就像閃亮的星星。

  

雖然佛教徒相信人能夠控制自己的業力,但不相信一切皆因業力而生,它們不忽視其他自然界的力量所扮演的角色,根據佛學,有五種過程和自然法則。

    

1、時令——與季節轉變有關。

2、生物——與細菌和種子有關。

3、因果——與道德原則和輪迴有關。

4、修行——與生命實相有關。

5、心理——與操縱意識過程有關。

  

因果是世界分化的五大自然法之一。

  

因果經常受到外在情況的影響,善與惡力的反擊或支持這自我操作的法則,其他有助或阻礙因果的力量是:生和時機的條件、美和努力。

 

適宜之生或不適宜之生,能發展或阻礙業力的成熟。例如:一個人生長在富貴之家或善界,他的善生為他提供容易讓善業操作的機會;一個愚蠢的人,因某些業力使他誕生為王族,備受人民的尊敬。同樣的,有些人降生在惡劣的環境,它們受到不同的待遇。

  

美與醜是兩個協助或阻撓業力操作的因素。一個人因某種業力而獲生善界,某些人因惡業而身體殘障,他將不能完全享受善業帶來的利益,就算身為王子,若生理或心理不健全,將無法繼承王位。美,是另一強大的因素。貧窮的父母所生的英俊的兒女,將吸引他人的主意,通過他人的影響他或許能成為傑出者,而我們也可以從貧窮的家庭,搖身一變,成為傑出的人物。

  

時機也是影響業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荒年或戰亂之際,所有的人都被迫擁有同樣的命運,這不利的條件,讓惡業得到發展的機會,反之,將會阻止惡業的發展。

  

努力是影響業力的最大因素,沒有努力,世俗與修行者兩者都不會獲得進展。一個人不努力自救,把自己的病醫好,努力使自己進步,那麼,他的惡業就有機會得到發展;如果他決心克服困難,那麼善業將協助他。當船沉入大海時,摩訶伽納菩薩為自救而做出努力,而其他的人卻向神靈禱告,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神靈,結果全船的人都淹死了,只有那菩薩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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