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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小D選擇一家合適的幼兒園,我曾穿梭於紐約各家幼兒園的開放日,這些幼兒園既包括主流的公立幼兒園,還包括那些遙不可及的私人幼兒園。我的目的就是想瞭解他們的教育理念是什麽,到底厲害在哪裡,看看對於我教育小D有什麽借鑒作用。

 

我參觀過的幼兒園有十幾家,我發現所有的幼兒園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每位園長都會強調:學齡前的孩子需要學會三件事,這三件事比孩子學到多少知識更為重要,是家長和幼兒園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標和方向。這三件事對我的觸動很大,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下這三件事是什麽。

 

第一件事:學會「準備好」(Be Ready)

——身體準備好,能保持坐姿正確;頭腦準備好,願意積極參與活動

 

有一位幼兒園園長說,現在每個家長都想培養「天才」兒童,恨不得從孩子出生開始就教他認字、數數,以為這樣孩子上學後成績就會好。但我們卻忘了,讓孩子學習,首先要把「硬體基礎」——身體和頭腦準備好。這些準備工作沒做好,上學後即使你給孩子找全美最好的老師,他也不可能學得好。

 

這裡說的準備工作包括兩個部分:第一,身體準備好,能夠保持坐姿正確;第二,頭腦準備好,願意積極參與活動,遇到困難會自己思考或尋求幫助,能夠聽從並且遵守遊戲規則。

 

對於坐姿正確這一項,我以前沒有留意,參觀幼兒園時聽到這麽多園長提到這個問題,我才意識到小D認知老師的良苦用心。大概從小D14個月開始,她的認知老師就要求我給她買一組小桌子和小椅子。小D是「自由」慣了的人,一開始坐在椅子上顯得「坐沒坐相」,而且剛坐一會兒就想下來。

 

認知老師要求我們,每天要在小桌子上進行一段時間的遊戲,每次小D坐在小桌子前,我們就會提醒她:「腳在哪裡?放地上了嗎?手在哪裡?放桌上了嗎?身體在哪裡?坐筆直了嗎?好,小D準備好了,我們要開始工作了。」一段時間以後,小D的坐姿明顯好了起來,隨著坐姿變好,她的專注力也提高了,真的可以坐定專心玩一些玩具了。

 

小D2歲以後,認知老師提出了「Give me five」(完成五步驟)的概念,每次小D坐在桌子旁開始玩遊戲之前,我們都會一起檢查這五個方面是否做到位了:

 

—我的身體坐直了(My body is up tall);

 

—我的眼睛在看了(My eyes are looking);

 

—我的耳朵在聽了(My ears are listening);

 

—我的嘴巴不說話了(My mouth is closed);

 

—我的腦袋在思考了(My head is thinking)。

 

這五步是「準備工作」的細節化。一開始小D對這些要求很懵懂,有時也不會完全遵守我們的指令。但堅持一段時間以後,她就明白了。比如,有時繪本讀到一半她走神了,我就會用這個提醒她:「你的眼睛在看嗎?」等到她回過神繼續看繪本時,我會再補充一句:「小D的眼睛在看了。」

 

你看,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提醒,卻幫助小D養成了良好的學習習慣。我們不能指望「放縱」六年的孩子,進入小學後一下子就懂得自控,這些好的習慣都是透過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養成的。一句「準備好了嗎」的提醒,不僅能讓孩子改變姿勢,更能提醒孩子保持良好的專注力和自控力。

 

第二件事:學會負責(Be Responsible)

——父母要明白自己和孩子的界限,做到不越界、不包辦替代,除非孩子主動尋求幫助

 

有不少孩子上學後沒人監督就不寫作業,因為磨蹭上學總是遲到,上課不專心聽講。為什麽會這樣呢?根本原因是孩子不懂得對自己負責,因為他所有的起居安排都是父母負責的,吃飯有人追著餵,家事一點兒也不用做,玩具亂扔由家長跟著收拾。從小到大,孩子沒有機會意識到自己是獨立的人,需要為自己負責。這種思維模式一直伴隨到孩子上學,當年追著餵飯的媽媽,就變成了盯著他寫作業的媽媽。這時,親子關係也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家長越幫忙,孩子越認為「我不做沒關係,反正有人催著我做、幫著我做;即使犯錯也是別人的錯,跟我沒關係。」

 

因此,在學齡前要讓孩子學會的第二件事,就是讓他學會為自己負責。要做到這一點,最關鍵的是父母要明白自己和孩子的界限在哪裡,能夠做到不越界、不包辦替代,除非孩子主動尋求幫助。

 

比如,孩子不想吃飯,家長就應該尊重他的選擇。也許你擔心他待會兒會餓,但不讓他體會到餓的感受,他就不懂得到了吃飯時間就應該吃飯。比如,孩子玩過玩具後扔得到處都是,家長應該告訴他,這是你的玩具,玩好後需要把它們歸位。也許你帶著孩子一起收拾玩具會很慢,但只有這樣,他才能體會到自己是玩具的主人,才能對玩具負責。再比如,讓孩子參與力所能及的日常家事勞動,並告訴孩子:作為家庭的一員,每個人都有責任付出,而不是一味索取。

 

這些事看起來都很小,卻有助於培養孩子的責任感。一個對自己負責、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孩子,今後才能對學習產生自發性。因為他明白,學習是自己的事,不是父母的事,也不是老師的事。

 

第三件事:學會尊重(Be Respectful)

——學齡前就有意識地培養孩子學會尊重他人、尊重動物、尊重環境

 

學齡前孩子需要學會的第三件事,就是尊重。換句話說,家長需要幫助孩子從「個人」逐步過渡到「社會人」。

 

現在的家庭基本都是「4+2+1模式」(即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媽媽六個大人寵一個孩子),很多孩子在家是「老大」,可以隨意使喚爺爺奶奶做事,而且不說「謝謝」;見到自己喜歡吃的菜,就端到自己跟前;家裡所有好吃、好玩的都是他的,不開心就發脾氣……孩子的這些表現也許在父母、家人的眼裡並不算什麽,但在別人看來,卻是沒教養、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表現。

 

孩子上幼兒園和小學,是他們真正開始接觸真實的「社會」。在那裡,他需要明白:公共場所不能大聲喧嘩,玩具需要輪流玩,上洗手間需要排隊等待,要學會說「你好」「請」「謝謝」「對不起」等禮貌用語。這些看似簡單的社交禮儀,卻是孩子融入社會的基礎。

 

與其等孩子上了幼兒園或小學後才開始「教」孩子這些社交禮儀,不如從學齡前就有意識地培養他學會尊重,包括尊重他人、尊重動物、尊重環境等。

 

大J特別提醒

 

學齡前孩子需要學會的這三件事,看似特別簡單,卻是每一位幼兒園園長都提到的核心問題。其中一位園長還說過這樣一段話:「家長要把教養孩子的過程看成一個連續的坐標軸,而不是幾個分散的點,否則家長會覺得到了某個點自己的任務就完成了。其實家庭教育應該貫穿孩子一生,一步一步持續影響孩子。所有教育最終都是為了讓孩子成為一個獨立、有擔當的個體。成績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當孩子變得獨立又有擔當時,好成績只是水到渠成的自然產物而已。可惜,並不是所有家長都能想明白這件事。」

 

願所有父母一起共勉,願我們都能儘早想明白這件事!

 

 

 

 

 

 

 

 

 

 

 

 

 

文章來源:

https://www.gvm.com.tw/article/41543?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GV_post_book&utm_campaign=20190224_1600&fbclid=IwAR1mEB11DgBNPQ0f88pSUVLOrnPUp_8_LK8WNUhllnOQ2s09QM5lDquda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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