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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被騙財;有人被騙色;最嚴重的莫過被騙了知見,執取了邪見,決定邪見而投生地獄。不是所有的『佛教徒』都可以靠近的!

1.經常好言神通感應,或能給人看相,或言自己過去生如何者,或說你與我過去生的因緣如何……非真善知識,因不能以佛法智慧教授於人者,知見不足,又貪求有漏有為法,只能以這種方⋯⋯式炫惑籠罩於初學之人者,諸同修當遠離。

2.自說或轉叫人說自己是某菩薩或某祖師再來者,或以神通、或以禪定、或有意生身、或以明心見性者自居;彼等雖如是說,卻不能如法教人如何修神通、禪定?如何於明心見性前要怎麼修集六度資糧?或意生身如何發起?若以此欺誑同修學人者,非真善知識,諸同修當速遠離。

3.自言受同修會委派而代為在某地傳法代表者,此為欺誑新學,到處攀緣附會。因同修會目前為止並沒有指派任何人為代表弘法,大陸也沒有成立任何同修會分會,舉如此之言者,非真善知識,諸同修當速遠離。至於大陸各地之共修處,純屬當地護法者之發心,為了要交流學佛心得,而自行成立讀書會、學習小組、念佛團……等,其成立之因緣或所需之經費皆與同修會無關。然而值得讚歎的是,彼發心護法者,皆不以師自居、不以悟者自居、不私心自用、不收學費、不貪圖名利供養,不以神通感應籠罩人,亦不以教人禪法或施以機鋒或能為人印證開悟之方式目的來吸引、號召學人前來共修,卻戮力發心出錢出力自行成立之共修團體。若不符合上述者即非真善知識,同修們應善分別而遠離。

4.向他人炫耀自己與某親教師往來之信件,或述說自己與某老參之交往,借機自抬身價,心常好攀緣,博取他人信任,以此籠罩初學人者,非真善知識,諸同修當速遠離。

5.自身尚未受同修會印證,未證言證,在未得導師堪驗印證之前,即處處以證悟者之姿態示人,並到處施設機鋒,深怕別人不知彼已開悟。大膽之行徑令人瞠目結舌,完全無顧於自他之法身慧命之可貴,亦缺乏悲心於憐湣眾生被邪師所誤,不敢隨緣隨份的去摧邪顯正、不敢對邪師指名道姓,不敢隨喜讚歎他人之摧邪顯正,心存鄉願作濫好人,因為對過去所信受之外道邪師情執未斷,故不願得罪正邪兩方,若有如此造作者,我見熾然未斷,我所更深執著,非真善知識,諸同修當速遠離,因為真善知識能自安忍,亦非欲向他人顯示自己證悟,以博得他人之恭敬,且能發大悲願故,無畏於摧邪顯正。

6.四處攀緣招生,廣泛拉攏同修,有強烈的眷屬欲,若見自共修團之學人去向其他正法同修團體參訪熏習時而不能安忍,心起煩惱者,非真善知識,諸同修當速遠離。

7.在網路上裝作一副溫良恭儉讓或稱讚某人觀點,卻於網下卻完全不同之作派,嫌惡於先前之稱讚觀點,經常兩舌妄語誑語,正邪立場不堅定者,居心叵測,增上慢心故,自以為是久學菩薩長者之輩,此非真善知識,諸同修當速遠離。

8與破法乃至欲圖分裂正法團體者為伍,在大眾前協助支持這些破法、分裂者,或號召他人協助支持者……,彼等恐皆已犯下五逆重罪,故此非真善知識,諸同修當速遠離。

最後請記住:我們護持正法是好事,但要注意不要生起嗔心憤恨。也就是以執法為實的壞,起了『義嗔』,然後心就與魔羅相應,就會影響自己內心的寧靜,像溺水一樣。建議大家注意一下批判的語氣和用詞不要過於強烈,這樣反而會引起抵觸爭論;我們重點把正見道理和邪說危害給講明。

修行之人,沒有是非恩怨這種事,但惟有一件事,是比自己的性命還要重要的,那就是護持正法。看到無量眾生的知見被誤導,短暫的一生以為碰到救星,殊不知在做的事對佛法破壞有多麼的巨大,以為在行善幫助別人(例如鼓勵臨終人放棄生命),一說都是自己對,殊不知所做的事和性質有多麼的惡劣,太可憐了。對已經一頭紮進去的有信無慧的佛教徒們,除了同情還是同情。對於造立邪見的佛教徒,所造的無量罪業,除了可憐還是可憐。

如果能在還活著的時候醒悟,轉頭幫助被害的其他人脫離邪教或附佛外道,皈依正法,這是累積福業功德;如果一直這樣不聽勸告,一意孤行下去,我們也只能以平捨心去看待了。

 

 

 

 

 

圖文取自 Seki Yakumo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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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