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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木者提舍布施的故事】覓寂尊者

 

在斯里蘭卡的大村(Mahāgāma)住著一個很貧窮的人,他以賣木柴為生。他的名字叫提舍,由於他以賣木柴為生,因此人們叫他為「有木者提舍」(意為只有木柴作為財產的提舍)。

 

有一天,他向妻子說:「我們的生活是那麼的低賤、卑微,雖然佛陀教導經常布施(nibaddha-dāna)的利益,但是我們卻沒有能力培育這種布施。然而我們也能做一件事,就是開始常規性地在每個月布施兩次食物,當有能力布施更多時,我們將嘗試以食券(salākabhatta,行籌食;籤券食)來做更高等的布施。」他的妻子同意他的建議,並在隔天早上開始盡他們所能布施食物。

 

當時是很繁榮的年代,比丘們都能獲得豐富的食物。有些年輕的比丘和沙馬內拉在接受了有木者家裡所供養的劣質食物時,卻在他們面前把食物倒掉了。有木者的妻子向他回報說:「他們把我們的食物倒掉了。」但是她不曾對這件事感到不高興。

 

接著,有木者提舍就與妻子討論說:「我們實在窮到沒有能力布施聖者們喜歡的食物;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滿足他們呢?」他的妻子說:「有孩子的人是不窮的」,以便安慰與鼓勵他,並且勸他讓女兒去和人家簽約工作,再把所得的錢用來買頭乳牛。有木者接受了妻子的建議,再把所得的十二個大錢(kahāpaṇa)用來買一頭乳牛。由於他們清淨的善思(puñña,福;功德),那頭乳牛分泌了大量的牛奶。

 

他們把傍晚擠得的牛奶做成乳酪和奶油。他的妻子再把早上擠得的牛奶用來煮奶粥。他們就把奶粥連同乳酪與奶油布施給僧團。如此,他們終於能夠布施僧團樂於接受的食物了。從那時起,只有證得高等果位的聖者才會收到有木者的食券。

 

有一天,有木者向他的妻子說:「我們得以不再受到藐視,真該感激我們的女兒。我們已經達到聖者們很滿意地接受我們的食物了。現在,當我不在時,別忘了例常布施的責任。我將會找工作賺錢,贖回我們的女兒後才回來。」接著,他就在一家糖廠工作了六個月,終於存了十二個大錢可用來贖回女兒。

 

有一天,在清晨起程回家時,他看到提舍(Tissa)尊者走在前面,正要前往大村禮拜佛塔。這是一位修習托缽集食頭陀支的比丘,即是他只食用由托缽集食得來的食物。有木者快步地趕上那位比丘,與他同行並想聽他說法。來到一座村莊時,有木者見到有個男子帶著一包熟飯走出來,他就出價一個大錢要買那包食物。

 

那個人了解有木者必定有特別的原因才會出價一個大錢要買那包食物,因為那包食物甚至還不到十六分之一個大錢的價值,所以拒絕以一個大錢賣給有木者。有木者把價錢提高到兩個大錢,接著三個大錢等等,直到他所擁有的十二個大錢。但那個人還是不賣給他(因為那個人以為有木者還有更多錢)。

 

最後有木者向他解釋:「我就只有這十二個大錢,假如有更多的話,我是願意給你的。我買這包食物並不是自己要吃的,而是為了用來做布施。我已經邀請一位比丘在那棵樹下等著,我買這包食物是要布施給那位比丘的;請你以十二個大錢賣給我吧!如此你也會獲得功德的。」

 

最後那個人答應把食物賣給他,而有木者很歡喜地拿著那包食物走向正在等他的比丘。有木者向那位比丘接過手中的缽,然後把食物放在缽裡,但是那位長老只願意接受一半的食物。有木者就很誠懇地向那位比丘請求說:「尊者,這包食物只足夠一個人食用。我不想吃它,我是為您買的,希望尊者慈悲地接受所有的食物。」 因此,長老才允許接受他供養整包食物。

 

在那位長老用完餐後,他們繼續一起同行,在途中長老問及有木者的自身來歷。有木者很坦白地把有關自己的事全部告訴長老。長老對有木者的極度虔誠感到震撼,心中想說:「這個人已經做了難行施;在他這樣的困境下吃了他布施的食物,我實在欠他良多。我應該對他表示感激。假如能夠找到一個適合的地方,我應當盡力奮鬥在一坐的禪修裡證得阿拉漢。就讓我的皮、肉、血乾枯,我將不會起身,直到證得阿拉漢為止。」當到達大村時,他們就分手各自離去。

 

到達提舍大寺(Tissa Mahāvihāra)時,長老被分配到一間寮房,他就在那裡盡其努力地禪修,決意在斷盡一切煩惱並成為阿拉漢之前不起身。他甚至不起來前往托缽集食,就是如此持恆地禪修。在第七天清晨,他成為具備四無礙解智的阿拉漢。接著他想:「我的身體實在很虛弱,我想是活不久了。」經由運用神通力,他知道組成自己身體的名色法是持續不了多久了。在收拾好他的住處後,他帶著缽和大衣來到寺院中央的集會堂,擊鼓召集寺內的所有比丘。

 

當所有比丘來集後,僧中長老問是誰擊鼓集眾的。修習托缽集食頭陀支的提舍長老回答說:「尊者,是我擊鼓的。」「為了什麼呢?」「我沒有其他目的,但假如僧團之中有人對體證道果有疑問者,我希望他們發問。」

 

僧中長老告訴他沒人有問題。然後他問提舍尊者為何他不惜犧牲生命地為體證而奮鬥。他就把一切經過告訴他們,然後說他將會在當天去世。接著他說:「在直到我的施主有木者前來並親手抬起放置我屍體的靈柩台之前,願它無法移動。」他就在當天般涅槃了。

 

當烏色提舍(Kākavaṇṇatissa)王前來並命令部下把屍體放在靈柩台上然後再抬去火葬場時,他們卻無法移動。知道了其中緣故之後,國王召來有木者,給他穿上錦衣,並請他抬起靈柩台。

 

巴利原文很詳盡地描述有木者如何輕易地把靈柩台抬在頭上,在他如此做時,靈柩台自己飄上天空並飛往火葬場。

 

(有木者提舍Dārubhaṇḍaka Tissa,以木材為財產的帝須)的故事記載在《增支部一集一法禪那第廿八品AA.i,p.395.18. Apara-accharāsaṅghātavaggo,十八後彈指品》的義註。)

 

 

 

 

 

 

 

 

 

圖文取自臉書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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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