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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了佛陀的十二種不善果報,接著再來作一次總結。 

我們的佛陀在一生當中經受過不少磨難,遭受過各種誹謗、誣陷。但可以肯定的是,佛陀不會再造作任何的善業或惡業,所有導致他遭受這些不善果報的業因,都是他過去世還是菩薩的時候造下的。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佛陀曾經遭受的十二種餘報的因果關係。 

從這些餘報發生的時間順序來說,最先的餘報是六年苦行,那時佛陀還沒有成佛,還是凡夫。因為苦行是外道法,只有凡夫才會修苦行,佛陀和一切聖者是不可能修習苦行外道法的。 

其次,佛陀在證悟佛果七年之後,遭到少女金佳的誣陷;遭受孫德麗謀殺案的牽連也應該是在其後不久。在第十二個瓦薩(vassa,雨安居)期間,吃了三個月的馬麥。72 歲時,遭到迭瓦達德推石的暗殺、那喇笈利狂象的攻擊。佛陀將近 80 歲時,釋迦族遭維毒噠跋率領軍隊滅絕性屠殺。因為事發前不久,巴謝那地王前去拜見佛陀時曾經說過「跋葛瓦 80 歲,我也是 80 歲」(M.2.374),因此可以判斷此事件是在佛陀 79 80 歲時發生的。佛陀 80 歲的時候,身患背痛和痢疾。 

如〈緒論〉所述,一個人所造下的惡業,既可以作為令生業而使他在下一生甚至多生多世墮落到惡趣中受苦,也可以作為阻礙業,在未來的生死輪迴中不斷給他帶來災禍和不幸的餘報。佛陀所遭受的這十二種不善果報都屬於餘報。「餘報」是相對於「正報」來說的。「正報」通常是指由令生業帶來的果報,它可以是次生受業,也可以是後後受業。「餘報」 是由阻礙業帶來的果報,多數屬於後後受業。因為佛 陀所遭受的這十二種不善果報的業因,既不是在他當生造下的,也不是在他前一生還是喜足天子時造下的,而是過去久遠以前還是菩薩時造下的。所以,菩薩過去世所造的那些惡業,不但給他帶來了墮落地獄等四惡趣的正報之苦,而且在其最後一生中帶來修苦行、遭誣陷等餘報。 

菩薩所造的業因與所受的正報、餘報之間的因果關係,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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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一種餘報:護明菩薩誹謗咖沙巴佛陀作為業因,其「正報」是許多百世墮落到地獄中遭受煎熬之苦。這種惡業令他投生地獄許多次,都是令生業。即使成了佛陀,這些在過去無數生之前所造下的惡業成熟,也使他今生遭受六年苦行的餘報。這種惡業在佛陀那一生已成了阻礙業而成熟。 

 

2.第二種餘報:菩薩在過去生曾投生為一個叫母納離的無賴。那一生中,他由於誹謗過一位獨覺佛的弟子難德,因此墮落地獄許多千年,飽受煎熬之苦。這種惡業屬於令生業。即使今生成佛,仍然遭受少女金佳的誣陷。這屬於後後受業,也屬於阻礙業。 

3.第三種餘報:母納離也誹謗獨覺佛。由於誹謗獨覺佛的惡業,正報是他投生到地獄中被煎熬了許多千年,餘報是今生遭到孫德麗外道女的誣陷。 

4.第四種餘報:同樣是孫德麗謀殺案,由於菩薩過去世曾投生為博學的婆羅門,那時他誹謗過一位證得禪那並獲得五通的苦行僧,這種惡業的正報是導致他投生到地獄受了好幾千年的苦,餘報是被外道誣陷,連同當時的許多比庫也一起遭誣陷。 

5.第五種餘報:佛陀在第十二個瓦薩期間吃了三個月的馬麥。因為過去生中菩薩曾辱駡比庫們

「你們為什麼要吃那麼好的飯?你們應該吃馬麥。」由於這個業因,導致他在四惡趣中受了許多千年的苦,作為餘報,佛陀吃了三個月的馬麥。 

6-7.第六、七種餘報:佛陀曾險遭他的堂弟迭瓦達德的謀殺,結果被碎石砸傷了腳,然後基瓦醫師用刀割開傷口擠出膿血。這是由於菩薩在過去世中曾經用石頭砸死同父異母的弟弟,這種殺人的惡業使他在地獄中受了很多千年的苦,到最後這一生仍然險遭迭瓦達德的暗殺。而佛陀的腳被石頭砸傷,也由於過去很多生以前,菩薩還是一個小孩子的時候,因貪玩而用石頭扔一位獨覺佛的腳背,使那位獨覺佛的腳背流血。即使是天真無知的小孩子,因為所傷害的是一位擁有無量功德的獨覺佛,所以這種惡業還是使他投生地獄裡受了許多千年極大的痛苦,到了最後一生,他的腳背也是被碎石砸傷。 

8.第八種餘報:佛陀的腳之所以遭刀割,是菩薩過去曾經投生為邊地國王時,由於憤怒而用劍殺人,這種惡業使他許多千年都在地獄裡遭受煎熬,最後一生腳背也遭到刀割。 

9.第九種餘報:佛陀遭到那喇笈利象的攻擊,是由於過去生菩薩投生為象倌的時候,出於貪玩而駕著大象攻擊一位獨覺佛。這種惡業導致他許多千年在地獄中受苦,最後一生還遭到狂象那喇笈利的攻擊。 

10.第十種餘報:佛陀將近 80 歲時,釋迦族遭受亡國滅族之災,佛陀也因此而感到頭痛。業因是在過去生中菩薩由於見到同村的村民殺魚而感到高興。即使如此,他也在四惡趣當中受過苦,並因為滅族而頭痛。佛陀之所以沒有受到傷害,是由於過去生中他並沒有參與殺魚,而其他殺魚者都在那場種族大屠殺中被滅絕了。 

11.第十一種餘報:佛陀晚年患有背痛,是由於菩薩曾經投生為矮個子的那一生中,摔傷了一個摔跤士。雖說摔傷摔跤士的不善業並沒有在他以後的輪迴中成為令生業,但是也作為阻礙業,使他在之後的輪迴中,每一生都遭受頭痛或身體疼痛的餘報,即使在最後一生也還遭受背痛。 

12.第十二種餘報:佛陀晚年患痢疾,是由於過去生投生為醫生的時候,因為報復一個不肯付治療費的富翁,他下藥導致他的兒子嘔吐和腹瀉。這種惡業也沒有在他以後的輪迴中成為令生業,但卻作為阻礙業使其每一生中都患痢疾。 

導致這十二種餘報的業因當中,有五種是誹謗佛陀、聖者、比庫和得禪凡夫的誹謗業,屬於語惡業。有七種是傷殺業。如有一生殺害了同父異母弟弟,用石頭砸傷獨覺佛的腳,用象攻擊獨覺佛,下藥使患者腹瀉,這些都是傷害他人的身惡業。還有一種是隨喜殺魚,屬於意惡業。 

在這十二種餘報中,前面五種是由誹謗語業造下的。造下誹謗惡業的果報,最輕的也是在地獄中受苦許多千年。傷殺業也給菩薩帶來很多痛苦。 

導致這十二種餘報的業因中,有一半是針對三寶或聖者的。例如誹謗咖沙巴佛、誹謗獨覺佛、誹謗獨覺佛的弟子、誹謗比庫,以及用石頭扔獨覺佛、駕象攻擊獨覺佛。由於菩薩所誹謗與傷害的物件都是三寶或聖者,因此帶來的果報都很重。 

下面再來看看佛陀的這十二種餘報給我們什麼啟示。 

一、菩薩都是凡夫,還會造惡業 

根據上座部佛教,所有菩薩都是凡夫,他們還會造作惡業。從《本生》故事中,可以看到菩薩既會造善業也會造惡業。我們的佛陀所遭受的這些惡報,業因都是他還是菩薩的時候造下的,並且都是惡業、不善業。這和後期流變了的佛教之菩薩信仰有很大的區別。

後期佛教把菩薩兩極化。一方面把菩薩不斷地低級化、平民化,無論是老幼婦孺都可以叫菩薩。知道對方信佛,見面稱呼「菩薩」準沒錯,甚至連山神土地、狐仙鬼神之類的也可以叫「菩薩」。另一方面,又不斷地把菩薩神格化,奉菩薩為神明。菩薩是大慈大悲、神通廣大、有求必應的,有各種各樣的功能,可以加持、保佑信徒,幫人消災解厄,能夠滿足人們諸如求官、求財、求偶、求子、求學、求平安等願望。因此,後期佛教的菩薩是擁有不同職能、滿足人們各種欲望的神明。 

上座部佛教也有菩薩,但是上座部的菩薩並不像後期佛教的菩薩那樣神通廣大、無處不在、有求必應。根據上座部佛教,菩薩是行走在菩提大道上的偉大眾生,他有可能是人,也有可能是動物,甚至有可能因為造惡業而墮落地獄。當然,如果菩薩因為善業而投生為天人,他也有可能是一位擁有神通變化、救苦救難的天神。 

菩薩,巴利語 bodhisatta 或梵語 bodhisattva 音譯的簡稱。bodhi 音譯為菩提,意為覺悟,satta 有兩種意思:一、有情、眾生,二、是執取。因此,菩薩即追求覺悟的有情,或執取菩提者。 

《長部義注》如此解釋

ßBodhisatto'ti paõóitasatto bujjhanakasatto, Bodhi- saïkhàtesu và catåsu maggesu satto àsatto laggamànaso'ti bodhisatto.û 

「菩薩者,即賢智的有情,覺悟的有情,或對稱為菩提的四種道的執取、執著、心追求者為菩薩。」(D.A.2.17) 

 又如《中部義注》和《增支部義注》說:

ßDãpaïkarassa hi bhagavato pàdamåle aññhadhamma- samodhànena abhinãhàrasamiddhito pabhuti tathàgato bodhiyà satto laggo ßpattabbà mayà esàûti tadadhigamàya parakkamaü amu¤cantoyeva àgato, tasmà bodhisatto'ti vuccati.û 「在燃燈跋葛瓦的足下時,因具足八法並成就了至上願開始,執取、執著如來的菩提:『我應證得此!』為了證悟它而不放棄地努力達成,所以稱為菩薩。」(M.A.1.35; A.A.2.104) 

因此,巴利三藏中的「菩薩」是指成佛之前的佛陀,這可以指自從過去善慧隱士獲得燃燈佛授記以後,在漫長的生死輪迴過程中所投生的各種生命,也可以指最後一世誕生為悉達多太子,直至在菩提樹下覺悟成佛前這三十五年間的生命。 

根據上座部佛教,菩薩並不能度人,巴利三藏及其義注也沒有記載菩薩曾經度過一個人。自從我們的菩薩被燃燈佛授記以後,在極其漫長的無數的生死輪迴當中,他只是在圓滿巴拉密而已。在某些生命期間,菩薩是在積累布施巴拉密,這時他會用財富甚至是生命去幫助其他眾生。但是,這並不等於說那些曾經接受過他幫助的眾生,因為接受了菩薩布施的食物、錢財就斷除了煩惱,就被度脫了。當然,有些時候菩薩也會投生到有佛陀教法的時期,他依照那位佛陀的教法而去教導他的弟子,而他的弟子依照那位佛陀的教法去修行,也可能證悟阿拉漢。在這種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菩薩是在度人,但其時的菩薩只是依照那位佛陀的教法來度人而已。在很多世中,菩薩為了圓滿出離巴拉密,他甚至會很無情地拋棄一切,拋棄整個國家,整個親族、父母、妻兒而出家。 

菩薩什麼時候才能度人呢?只有在成佛之後,他才開始度化眾生。那些在漫長的輪迴當中曾經幫助過菩薩,或者受過菩薩幫助的眾生,都將在菩薩成佛之後成為他的弟子,並且在佛陀的教導下證悟聖道聖果,度脫生死。 

在經典中,特別是《本生》裡的菩薩,是指尚未成佛之前的佛陀。經典只是在講述我們的菩薩在無量的生死輪迴當中如何積累作為成佛之因的巴拉密。如此,菩薩只是凡夫,不過由於他曾經得到燃燈佛的授記,因此他生生世世都會朝著成佛的最終目標前進。有時候,菩薩也會因為造了惡業而墮落地獄或者投生為動物,但是他輪迴的終點——最終成佛是可以確定的。 

想要瞭解佛陀是如何成佛的,以及發願想要成佛的人,一定要去閱讀收錄於《巴利經藏·小部》中的《本生》、《佛陀史》(Buddhavaü sa)23 以及《所行藏》 (Cariyàpiñaka)24,這三部都是講述菩薩如何積累巴拉密而成佛的經典。 

當菩薩在過去生造下了惡業,這種惡業即使到他最後成佛,仍然還是要承受過去所造之惡業帶來的果報。菩薩的最後一生必定投生為人,並且必然在人間成佛。只有善業成熟,才可能投生為人。菩薩最後一生投生為人是其前一世善業成熟的結果,亦即菩薩是一堆果報五蘊,佛陀也是一堆果報五蘊。只要還擁有五蘊身,就必須承受由過去所造的不善業帶來的惡報。導致這些惡報的業因,可以排除令生業,也可以排除支援業,它們屬於障礙業。 

二、即使成佛也還要承受餘報 

從佛陀的十二種惡報可知,哪怕是佛陀,仍然無法逃脫業果法則,還是要承受過去所造之惡業帶來的餘報。菩薩過去所造作的惡業,並沒有因為後來成佛了就自動消掉,佛陀更不可能通過所謂的大禮拜、念咒或者拜懺等把它們消掉。所以經典裡說

ßKammapilotikaü nàma Buddhamapi na mu¤cati.û 

「業的餘報,即使佛陀也不能倖免。

ßKammapilotikaü evaråpaü Lokattayasàmimpi na vijahati.û 

「業的餘報,即使像這樣的三界主也不肯放過。

所以,菩薩過去曾經造下的惡業,即使後來成為佛陀——天人導師、三界法主——也無法逃脫業的餘報。 

可見,根據上座部佛教傳統,佛陀是人,也是和我們一樣生活在人間的有血有肉的大導師。佛陀只要仍然擁有肉身,就還會遭受過去所造惡業帶來的惡報。 

三、罪福與物件的功德、福報有關 

一個人造下的善、惡業所帶來的善或惡的果報,與他造業的物件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所造的善業的物件是有戒德、有修行的人,那這種善業所帶來的福報也將很大。反之,如果對擁有大功德的物件犯下惡行,也將會帶來很多痛苦,甚至是無量的。 

在此先講造善業得福報,以布施為例,餵養動物的行為也是善業,但是這種善業所帶來的果報是很輕的;布施乞丐或者賑災,如果所有的乞丐和災民甚至連最基本的五戒都沒有,那麼,這種善業也不會因為物件而變得殊勝,因為物件都是無戒德的人。如果供養一位有禪那的凡夫,帶來的果報將會很殊勝,因為所供養的物件擁有禪那,禪那屬於上人法。如果供養的物件是聖者,這種供養非常殊勝,所帶來的善果報也非常巨大,因為供養的對象擁有戒定慧的功德。如果供養的物件是一位元阿拉漢聖者,由於物件具足圓滿的戒、定、慧、解脫、解脫智見的功德,哪怕只是供養極少的東西,也將帶來無量的福報。供養佛陀也是這樣。如果供養的物件是僧團,由於僧團擁有無比殊勝的功德,佛陀稱之為「世間的無上福田」 (anuttaraü pu¤¤akkhettaü lokassa),即使供養很少,但由於所供養的是世間上的無上福田,所帶來的福報也將是無量無邊的。 

相反的,對功德、福報不同的物件造不善業,也會帶來相應的不同果報。以殺生為例:拍死一隻蚊子,或者故意踩死一隻螞蟻,這是惡業,但因為物件的福報很低劣,所以能帶來的惡報也很輕微;如果殺死一頭牛或者豬,因為物件的福報比蚊子、螞蟻要大,所以造業的惡報會更重一些;但是殺死一頭大象和殺死一個小孩相比,哪怕還是在胎中的嬰兒(墮胎),殺死小孩的惡報會更重,因為人的福報要比動物的福報大得多,所以造的罪也大。如果殺死一個窮光蛋或無賴,相對于殺死一個官員,所得到的罪報也是不同的,因為同樣是人,也存在不同的福報。如果殺死一個無道德的人、無賴或者小偷,與殺死一位阿拉漢相比,其招致的惡報相差就不止百千萬倍了。因為無賴或小偷沒有道德,而阿拉漢卻擁有無量的功德,所以殺阿拉漢屬於五種極重罪之一,下一世必定將墮落地獄。 

對於誹謗也是這樣。罵自己的孩子,罵自己的先生或是妻子,罵自己不喜歡的人,如果對方沒什麼戒德,罵人的業相對輕點;如果對方有持戒,有修行,有禪那、觀智,造下的語業就很重。如果誹謗的物件是聖者,所造的惡業就更重。誹謗聖者的惡業會導致兩種結果:第一,障礙今生無法證得諸如禪那、道果等更高的成就;第二,下一生無法投生善趣,或者說謗聖的惡業會讓人墮落惡趣。想去除誹謗礙,就要向被誹謗者本人請求懺悔。但即使得到寬恕,也只能消除今生修行的障礙,而誹謗的惡業卻無法通過懺悔消除,以後成熟時還是要墮落惡趣。如果誹謗的物件是僧團,那麼造下的惡業就更加重,只要這種惡業在臨終時成熟,誹謗者必定會墮落惡趣。 

這個世間最擁擠的地方是哪裡?——地獄。在《長部·轉輪王獅子吼經》中,佛陀把人口擁擠比喻成地獄。經典中比喻人口密集的時候說,就像地獄裡擠滿的眾生那樣,或者像蟻丘裡的螞蟻一樣密密麻麻、不計其數。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地獄眾生呢?地球上的動物多不多?不要認為現在世界上的人口很多,有 70 億那麼多,這 70 億在眾生的總數上來說卻是微不足道的。只要大家想一想每天生起的善念多還是惡念多,就能清楚人類和惡趣眾生的比例為何相差那麼懸殊,作惡者也就不應存在僥倖心理。 

我們的菩薩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過去九十二個大劫以前普思佛的教法時期,我們的菩薩看見比庫們在吃米飯等美味飲食,只因厭惡地說了句「咄,禿頭沙門怎麼也吃米飯?他們只應該吃麥」,這種謗僧惡業即導致他在以後的輪迴中有許多千年都墮落到四惡趣中受苦,即使成佛以後,也因為該惡業的餘報而吃了三個月的馬麥。 

同時,對那些有修行、有功德的人,說話也要非常謹慎,哪怕是不恰當的語言也不應該說。這裡講一 個發生在佛陀時代的故事

在沙瓦提城,有一個馴象師的兒子叫做吉德哈提沙利子(Citta Hatthisàriputta),他在佛陀的教法中出家後,很認真地學習與禪修,他精通並能夠背誦三藏, 同時也證得各種禪那。有一次,馬哈摩嘎喇那和馬哈果提格(Mahàkoññhika)等長老比庫用餐後,坐在圓堂裡一起討論阿毗達摩。當這些長老在討論阿毗達摩的時候,吉德哈提沙利子尊者也坐在那裡,他經常打斷長老們的談論。馬哈果提格長老對吉德哈提沙利子尊者說

「具壽吉德哈提沙利子,不要打斷長老們討論阿毗達摩,等我們談論完了你再發言吧!」

當時,吉德哈提沙利子的一位好友比庫對馬哈果提格長老說:「具壽馬哈果提格,你不要不喜歡具壽吉德哈提沙利子,他是位智者,他勝任和長老比庫們討論阿毗達摩。

於是馬哈果提格長老說:賢友,你不知這難知的他人之心。有些人表現得很柔和、謙遜、寂靜,是因為他依止于導師或一位尊重的同梵行者而住,一旦他離開導師或尊重的同梵行者,經常結交僧俗、國王、 官員、外道、外道弟子等人,心就容易陷入貪愛,他陷入貪愛的心將導致他捨戒還俗。 

過了不久,具壽吉德哈提沙利子真的還俗了。但畢竟他曾經是一位通達三藏且擁有禪那和強力觀智的比庫,所以他還俗後不久又回來出家了。在此之前,他已經反復出家還俗又出家 6 次了,這次可是他第 7 次出家。這次出家後,他通過精進禪修,最終證悟了阿拉漢道果。(A.6.60) 

為什麼吉德哈提沙利子尊者會還俗 6 次、出家 7 次呢?在過去咖沙巴佛的教法時期,有兩位出家的好朋友,他們非常要好,經常在一起念誦、學習。有 一天,其中一位比庫不樂梵行,想要還俗過在家的生活,並把他的想法告訴當年的吉德哈提沙利子尊者。吉德哈提沙利子就給他開示在家生活的過患和出家的功德,勸他不要還俗。他朋友聽了就打消還俗的念頭。過了不久,這位朋友又產生還俗的念頭,他對當年的吉德哈提沙利子尊者說:「賢友,我產生這樣的想法,還俗後我的衣和缽都供養給你。」於是,吉德哈提沙利子因為對衣缽產生了貪念,反而向他朋友鼓吹在家生活的好處和出家的過患。幸好,他的朋友聽了之後,反而打消了還俗的念頭,繼續樂於出家的生活。(D.A.1.422) 

正是因為吉德哈提沙利子尊者的過去生曾經在他朋友面前讚歎在家生活的好處,意圖讓對方還俗,即使對方並沒有因此而還俗,但他也因為這種不善業,導致在最後的那一生中還俗了 6 次,直到第 7 次出家才證悟阿拉漢聖果。可見,所造的善業或惡業與物件有很大關係。如果物件是修行人,是持戒比庫,哪怕他還是凡夫,還沒有禪那,說話也一定要很謹慎。 

問題來了,有人可能會問:「出家人不是要接受在家人的監督嗎?難道我們不能批評出家人的不良行為嗎?」

沒錯,在家人可以監督出家人的行為,但監督不等於隨意評頭品足。那監督和批評有什麼區別

監督,是當出家人出現犯戒行為或即將發生某些不良行為時,懂得戒律的在家人可以用適當的語言進行提醒或勸諫。這是一種維護佛教形象、護持出家人戒行的善行。 

而批評則是因為某些出家人發生了不良行為,甚至只是因為道聼塗説,而對出家人妄加指摘、評判、貶損、否定。這是一種損害出家人形象、破壞佛教的惡行。在批評出家人的同時,也很容易造下謗僧的惡業,因為批評的物件很可能是持戒清淨的僧人。難道發生不良行為的出家人也有可能持戒「清淨」嗎

是的,很有可能。第一,因為該出家人的行為也許並沒有觸犯戒律,但不懂戒律或只是對戒律一知半解的在家人可能誤認為該行為犯戒。第二,犯戒的比庫可以通過如法懺悔而恢復清淨。如果在家人批評這兩種情況的任何一種出家人,就是批評持戒清淨的僧人。 

這裡有必要解釋一下怎樣才算持戒「清淨」。在比庫僧團每半個月念誦的《比庫巴帝摩卡》的開頭部分有一句話這樣說

ßYassa siyà àpatti, so àvikareyya, asantiyà àpattiyà tuõhãbhavitabbaü , tuõhãbhàvena kho panàyasmante `parisuddhà'ti vedissàmi.û 

「凡是有罪者,他要坦白;沒有罪者應保持沉默。以沉默故,我將知道具壽們是『清淨』的。

對於「沒有罪者」,佛陀在《律藏·誦戒篇》中解釋

ßAsantãnàma àpatti anajjhàpannà và hoti, àpajjitvà và vuññhità.û 

「『沒有罪者』是指沒犯罪,或者犯了已出罪。」(Mv.135) 

律注《疑惑度脫》也如此解釋「沒有罪者」: 「『沒有罪者』是指沒犯罪者,或者犯了罪但已出罪、懺悔或告白其罪者,對其罪已成為不存在,如此的沒有罪者應保持沉默。

根據以上律文,有兩類持戒清淨的比庫:第一, 持守戒律不犯者,第二,犯了戒通過如法懺悔而恢復清淨者。如果在家人批評這兩類出家人,都是在批評清淨僧人,都難脫謗僧之罪。 

即使是一位有明顯犯戒行為的僧人,在家人對其說長道短、責難挑剔也是欠妥的。因為比庫至少要持守 227 條學處,即使他違犯了其中的一兩條學處,也還有其餘大量的學處沒有違犯。而對於在家人,能持守好五戒已經算不錯了。一個處於道德低處的人,對站在道德高處者妄加指責,是否恰當已毋須多言。 

四、宿業無法消 

有許多「學佛」的人經常會把「消業」、「消業障」等口號掛在嘴邊,到底造下的業可不可以被消除呢?答案是:不能!業一旦被造下,是無法被消除的,除非是在般涅槃的時候。 有人又會問:巴利三藏有沒有講到消業呢?答案是:有!但它並非佛陀的教法,只有裸體外道耆那教才注重消除業障。在《中部·天池經》(Devadaha sutta) 裡,佛陀指出這些外道認為

「『任何人所體驗的樂、苦或不樂不苦,一切都是因為過去所造[之業]。如是諸宿業能通過苦行消除,不作新業,則于未來不起作用。于未來不起作用則業滅,業滅則苦滅,苦滅則受滅,受滅則一切苦滅盡。』諸比庫,持這種見者是尼甘陀。」(M.3.1) 

耆那教的教義有兩個特點:一、認為今生所有的果報都是過去造作的,這是宿命論。二、宿業可以消除,消除的方法是苦行。所以,耆那教的修行方法主要是消除宿業,不造新業。通過苦行消除宿業,通過克制不造新業,等到所有宿業被消盡,苦就滅盡;苦滅盡了,就可以解脫輪迴。很清楚:消業不是佛陀的教導,而是裸體外道耆那教的教義。 

古代印度在教義上非常相似的宗教是佛教與耆那教。然而,兩者在修行解脫論方面的最大區別是:佛教致力於斷除煩惱,而耆那教則致力於消除宿業。 佛陀的教法並不相信宿業可以被消除,也沒有所謂 「消業」的教導。 

值得注意的是,佛陀將近 80 歲那年,他的親族釋迦族遭到維毒噠跋王滅絕性的屠殺。然而,佛陀得知此消息後,並沒有前去為他的親族舉行諸如消災、滅罪之類的儀式。當釋迦族慘遭屠殺後,佛陀也沒有親自前去或者派弟子前去舉行諸如超度亡靈之類的儀式。是否佛陀在世時還沒有這類儀式呢?有的,但那是婆羅門教的信仰,舉行這類儀式也是婆羅門教祭司們的職業,與佛教無關。到底這些外道的信仰和儀式是何時混雜進佛教中來的,則並非本書討論的範圍。 

從佛陀的十二種餘報可以看出,佛陀每次遭受惡報的時候,他既沒有去燒香、求神、拜佛、拜懺或做大禮拜,也沒有請「和尚」來念經、持咒、摸頂、加持、消災,或是請婆羅門祭司來做祭祀、火供等以消除業障。 

在整套巴利三藏及其義注中,也無法找到佛陀以及一切聖弟子有任何關於「消業」言行的記載,甚至連消業的觀念都沒有。反而,佛陀曾這樣強調

ßNa hi kammaü vinassati.û 「業實無法消!(Ap.1.39.85) 

想要讓過去所造作之業不再起作用,只應該致力於修行戒定慧,斷除煩惱。煩惱斷盡了,在這一堆身心五蘊完全滅盡的時候,也就是「蘊般涅槃」 (khandha parinibbàna)時,過去所造作的善或不善之業都成為無效業(ahosi kamma),其時,業才可以說完全地被消除。 

五、學習佛陀如何面對和處理惡報 

作為佛陀的弟子,我們除了要學習和實踐佛陀的教導以外,也需要學習佛陀如何面對和處理惡報。佛弟子應該如何對待自己的惡業成熟所帶來的果報呢?

在不善業成熟並遭受惡報時,我們應當相信業果法則。佛陀在《增支部·五集》裡強調,如果一個在家弟子在經受惡報的時候,去相信占卜、算卦、算命、 風水、驅邪、祈禱、祭祀等,這不是合格的佛弟子, 而是下賤、低劣、污穢的佛弟子。(A.5.175) 佛弟子在遭受惡報時,應當相信因果,思惟業果法則並接受它。這是佛弟子應有的態度。 

 

佛陀在面對惡報的時候,例如被少女金佳誹謗時,他用沉默去化解;在經受那喇笈利象攻擊時,用慈愛去調伏。許多時候,面對、正視、接受也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佛陀曾經說過這樣的一句話

ßYattha adhikaraõaü uppannaü , tattheva tasmiü våpasante.û 

「問題在哪裡發生,就要在那裡解決。(Dhp.A.21) 

這是一個很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問題在哪裡發生,就要在那裡解決,逃避、抱怨、不滿、憤怒並無濟於事。今天之所以會遭受這樣那樣的麻煩、委屈、不公、痛苦,都是由於過去所造作的惡業成熟招致來的,當年勇敢地造作惡業,為何今天在它產生結果時卻不敢承擔呢?人生並非一帆風順,難免會有起起落落,在遭受別人誹謗、歪曲、誣陷、污辱、傷害的時候,要學會用廣大的心量來承擔。只有正視它、接受它,才有可能把問題解決。我們作為佛弟子,作為修行人,不應該因為人我是非而把自己搞到焦頭爛額。 眼睛、嘴巴長在別人的臉上,只要自己所做的事問心無愧,就不應該在乎他人怎麼看、怎麼說。 

有一次,佛陀在大街遭到許多人的誣衊和辱駡時這樣說

ßAhaü , â nanda, saïgàmaü otiõõahatthisadiso, saïgàmaü otiõõahatthino hi catåhi disàhi àgate sare sahituü bhàro, tatheva bahåhi dussãlehi kathita- kathànaü sahanaü nàma mayhaü bhàro.û 

「阿難,我就像在戰場上發情的大象一樣。戰場上發情的大象能夠忍耐、承受來自四方的箭,如此承受來自許多無道德者的各種流言蜚語乃是我的責任。

接著又說了這首偈頌

ßAhaü nàgova saïgàme, càpato patitaü saraü ; Ativàkyaü titikkhissaü , dussãlo hi bahujjano.û 

「如象在戰場,忍受弓箭射,我也忍誹謗,無德人多數。」(Dhp.320) 

佛陀很清楚,只要他在人世間弘法,出來度人, 必然會遭到來自各方的流言蜚語、誹謗、污蔑等等。然而,就像在戰場上發情的大象,即使從四面八方不斷射來無數的箭,它仍然能夠忍受著並繼續衝鋒陷陣。既然佛陀決定出來弘法利生,也就隨時準備好承受來自各種人對他的誹謗、污蔑。畢竟在這個人世間,沒有道德的人還是占大多數。 

只要生活在這個人世間,只要與人打交道,就不可避免會遭遇各種榮辱得失、人我是非。我們要學會承擔,無論好的還是不好的,都要承擔。就如佛陀在 《中部·大教誨拉胡叻經》裡教導,要像大地一樣,不管人們把糞便、膿血、垃圾、穢物丟棄在大地上,大地都能夠接受、能夠承受,如如不動,並不會因此而感到厭惡、憤怒。(M.2.119) 

我們要學習大地的承擔, 要勇於承擔自己過去所造的惡業成熟而招感的果報。 

當然,佛弟子在對待不善果報時,除了要學會承擔之外,還要學會忍耐與等待。根據佛教的無常規律,善業、惡業皆由心所生、依身語意而造作,禍福苦樂也由身心來體驗,所有這些因果現象都屬於因緣和合之法,都屬於有為法,它們只是一個過程,都是無常的。無論善業或惡業,一旦造下即刻滅去,都是無常的;而任何由無常之業所招感的善報或惡報,也必然會有消盡的一天。當一種業報慢慢地消盡時,就會被另一種獲得機會成熟的業報所替代。業是無常的,果報也是無常的。如此,沒有永恆的天堂,也沒有永久的地獄;沒有長久的享樂,也沒有無盡的受苦。所以,身為佛弟子,要學會享樂超然,受苦坦然;得意淡然,失意泰然。 

我們要從這些經典的教導中,學習佛陀如何面對和處理自己所遭受的各種不善果報,相信因果,思惟業果法則,敢於承擔,不怨天尤人。我們無法逃避惡業的成熟,但卻可以通過沉默、忍耐、慈愛和智慧來解決它。只要這樣,才能把問題慢慢地化解掉。 

 

六、敬畏因果,謹言慎行 

我們有幸得生為人,就要相信業果法則,樹立善惡觀念,經常思惟每個眾生都是業的主人,自己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通過敬畏因果,從而做到謹言慎行、防惡止非、改過行善。 

佛陀在《常應省思之事經》(Abhiõha- paccavekkhitabbañhàna sutta)中說

ßKi¤ca, bhikkhave, atthavasaü pañicca `kammassakomhi, kammadàyàdo kammayoni kammabandhu kammapañisaraõo, yaü kammaü karissàmi - kalyàõaü và pàpakaü và - tassa dàyàdo bhavissàmã'tiabhiõhaü paccavekkhitabbaü itthiyàvà purisena và gahaññhena và pabbajitena và? Atthi, bhikkhave, sattànaü kàyaduccaritaü vacãduccaritaü manoduccaritaü . Tassa taü ñhànaü abhiõhaü paccavekkhato sabbaso và duccaritaü pahãyati tanu và pana hoti.û 

 

「諸比庫,緣何理由,『我是業的所有者,業的繼承者,以業為起源,以業為親屬,以業為皈依處。無論我所造的是善或惡之業,我將是它的承受者。』 是女人、男人、在家人或出家人應經常省思的呢?諸比庫,有眾生有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他經常省思此事,則所有惡行皆能斷除,或者減少。」(A.5.57) 

一個人造作了善業,當善業成熟時,他將會享受由自己所造之善業帶來的樂報。一個人造作了惡業,當惡業成熟時,他也將要承受由自己所造之惡業帶來的苦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依照業果法則運作的,並不需要由外在所謂的上帝、造物主、諸佛菩薩等來安排操控。你因造了惡而受苦,神佛無法幫你赦免;只要你行善積德,無需神佛賜福也享樂,因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造之業負責。 

瞭解業果法則、樹立善惡觀念之後,就要明白自己必須承擔由自己的善惡行為所帶來的結果。當惡業成熟而體驗到不好的果報時,自己要敢於承擔,甘於承受,不要把責任推卸給別人或外在的事物。當我們在遭遇他人傷害、受人誣衊、財產損失,或者命不如人時,不需要怨天尤人,因為現在所遭遇的不如意結果,都是過去所造的不善業成熟帶來的結果。既然當年敢於造業,現在惡業成熟時也應敢於承受,要怪只能怪自己。 

因與果在時間上是貫穿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過去因帶來現在果,現在因帶來未來果。我們通常把現在所體驗到的吉凶禍福、境遇好壞稱為「命運」。命運作為一種結果,是有其原因的,它的因就是自己過去所做的各種善惡行為。而我們現在的所作所為,又將會影響到未來命運的好壞。因此,現在果與過去因是一層因果關係,現在因與未來果又是一層因果關係。 

佛教雖然相信命運,但並不是宿命論,並不相信命運是註定的,更不相信有外在的神佛上帝在操縱著人們的命運。現在的命運,只是自己過去世所做的各種善惡行為帶來的果報。今生的富貴幸福,是自己過去行善積德的結果;今生貧賤困苦,是自己過去多行不善的結果。 

過去已經過去,是不可改變的。未來雖然不確定,但卻是可以改變的。而改變的關鍵,則在於把握現在,把握當下。 

作為過去所做的已成事實的行為,在現在已經成熟並正產生作用時,我們只有接受它。只有接受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改變它。這裡講的改變,並不是要改變已經發生的現實,而是改變我們對現實境遇所作出的反應。 

我們每天都會遇到不同的人、事、物。在遇到這些物件時,又會根據自己的觀念、信仰、經驗、習慣、職業、身份、心情等而作出不同的反應。在往好的、善的、正面的方向想時,叫做「如理作意」(yoniso manasikàra),往不好的、壞的、惡的、負面的方向想時,叫「不如理作意「(ayoniso manasikàra)。通過如理作意,接下來所產生的都是善心,由於善心而能造作好的、善的行為。通過不如理作意,接下來所產生的都是不善心,由於不善心而會造作壞的、惡的、不善的行為。所以,我們雖然不能控制、改變每天的境遇,但是卻能夠通過如理作意來轉變每天的心念和行為,改變現在所造作的業。而通過改變現在所造作的業,就能慢慢改變我們的未來,改變我們的命運。只要我們善於把握現在、珍惜當下,用如理作意來培養善心善念,積累善業善行,如此,我們必將擁有幸福的未來、美好的明天。 

因此,通過學習和瞭解業果法則,就能明白自己的命運可以由自己決定,自己的未來必須由自己改變。通過經常思惟業果法則,我們就能坦然地面對現在發生和已經發生的不如意遭遇,並通過減少乃至斷除身語意的惡行、培養乃至圓滿身語意的善行,來提升自己、完善人格、昇華生命。 

學習佛陀的十二種惡報,能夠使我們更加瞭解、 相信和敬畏業果法則,從而避免造作各種身語意的惡業,不斷地具足、成就一切善行、善業、功德,不斷地淨化自己的內心,在佛陀的教法中不斷成長,最終實現學佛、修行的最終目標——證悟至上快樂的涅槃

Sādhu! Sādhu! Sādhu!

薩度!薩度!薩度! 

 

 

23 講述包括我們的果德瑪佛陀在內的二十五位佛陀的簡史。


24 講述我們的菩薩在現在賢劫中為積累布施、持戒等巴拉密所行的 35 則本生故事。 

 

 

 

主要參考資料 

  1. Suttantapiñake Khuddakanikàye Apadànapàëi, Chaññhasaïgãtipiñakaü , Buddhasàsana Society, Ministry of Religious Affairs, Yangon, Myanmar, 2008
  2. Khuddakanikàye Theràpadànapàëi, Chaññha Saïgàyana CD (version 3), Vipassana Research Institute, India, 2000
  3. Khuddakanikàye Apadàna-aññhakathà, CSCD (version 3), VRI, India, 2000
  4. Vinayapiñake Cåëavaggapàëi, CSCD (version 3), VRI, India, 2000
  5. Majjhimanikàye Målapaõõàsapàëi, CSCD (version 3), VRI, India, 2000
  6. Majjhimanikàye Majjhimapaõõàsapàëi, CSCD (version 3), VRI, India, 2000
  7. Khuddakanikàye Dhammapadapàëi, CSCD (version 3), VRI, India, 2000
  8. Khuddakanikàye Suttanipàtapàëi, CSCD (version 3), VRI, India, 2000
  9. Khuddakanikàye Dhammapada-aññhakathà,CSCD (version 3), VRI, India, 2000

      10. Khuddakanikàye Suttanipàta-aññhakathà, CSCD (version 3), VRI, India, 2000 

      11.rlvyPÖmoygVdaw1fjrefrmjye(f緬譯中部根 本五十),緬甸國家宗教事務部譯,緬甸國家宗教事務部,2009      

      12. 《阿毗達摩講要()》,瑪欣德尊者講述,雲南省佛教協會,2013.1

      13. 《親近釋迦牟尼佛》,髻智比丘著,釋見諦、牟志京譯,橡樹林出版社,2006.11

      14. 《巴利三藏、義注、複注、其他--辭典助讀》電子版本 1.9.1.0, Alobha, 中國, 2010

      15. 《緬漢詞典》,北京大學東方語言文學系緬甸 語教研室編,商務印書館,1993.11

      16.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2)》,李行健主編,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語文出版社,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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