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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觀點 

今晚,我要開示的主題是「不同的觀點」。我們都了解,由於文化、成長背景、教育與信仰的不同,因此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觀點。對大家來說,這是一種常態,你們覺得如何?對於每個主題,你們都持有相同的觀點嗎?你們肯定有不同的觀點。對於世間的事,我們的觀點各有所異。由於文化、教育及諸多因素的不同,對於美國而言是屬實的,或者美國人一般慣性的作法,若換作是在印尼或許就會很不一樣。然而,即便世俗的觀點各有所異,對於法的觀點則沒有不同。 

...何謂法?法是佛陀的教導,換句話說:「法是真理。」法和佛陀的教導是相同的,因為佛陀教導的是法,也就是真理。基於此,我才說:「對法的觀點應該是相同的。」如同我告訴各位,有些事在某些國家是被認為屬實的,然而在其他的國家則不然。某些在印尼慣常的作為,換作是在其他的國家,則未必會是公認的準則。理由為何?人們所實踐的並非是真理,只是於某個環境中被公認的事實而以。也因為如此,倘若你想要過平靜的生活,你應該對無論何時、何地或何人都屬實的真理有所了解。佛陀所發現的真理,佛陀所洞察與教導的真理,恆常真實且不為時間所限制。這並非是自我中心的言論;相反的,這是我們從實相的角度所了解的。 

人們歸屬於不同的宗教,並認定各自的教法為真理;我們佛教的比庫也聲稱佛陀的教法為真理。所以,誰是對的呢?這是大家需要去思索的。基於這個原因,我揀選了今晚開示的主題。 

這世上的確有許多的宗教,也就是所謂的「派別主義」;雖然我們使用「佛教」一詞,然而佛陀的教法實非所謂的「派別主義」;佛教並非是一個宗教。如果你檢視宗教的定義,你會發現宗教莫過於是一套信仰、膜拜與禱告的制度;這是所謂的宗教。人們所了解的宗教是一套信仰、膜拜與禱告的制度。然而,佛陀的教導並不在於信仰、膜拜與禱告的制度。佛陀所教導的是尋求與證悟實相的方法和道路。 

誠如佛陀對咖拉瑪族裔所說的:「喔,咖拉瑪,你們的懷疑是適宜的,你們的疑惑是適當的。對應當懷疑的事,你們生起了疑惑…但當你們自己了知『這些法是不善的…』, 你們便應該摒棄…但當你們自己了知『這些法是善的…』,你們便應該奉行。」

佛陀勸導我們不要有盲目的信心。 

佛教徒也會發願。大家都知道,我們的菩薩在久遠劫以前發願要成佛。你們對此有何想法?是否只因為菩薩發願成佛,而因此就能成佛?並非如此。相反的,由於菩薩非常的精進,努力不懈地去實踐修行以圓滿巴拉密,他才因此而成佛。你們都知道,菩薩成佛不單單只是由於發願。在發願時,就如同我們檢選了一個目的地,為了到達終點,我們必須精勤的向前邁進。如果發了願,卻不致力於該做的事,我們還能否說自己所作所為是依照自己的願力嗎?因此,大家或許也在自己的生活中發願;然而一旦發了願,就應慎重地關注於做你所當做的事,也唯有如此,方能圓滿你自己的願。 

佛陀的教導,其中心思想是業果法則。如何才算是佛教徒?你是佛教徒嗎?佛教徒指的是那些相信業與業的果報之人。你對業果法則有信心嗎?雖然如此,佛陀並非要我們盲目信從,因為這是個人所能親自體證的。回到不同的觀點這個議題,某些宗教主張,水中與陸地的生物之所以被造,主要是為了供人們食用。這是我們在其他信仰中所看到的觀點。在此方面,這些人和我們有著完全不同的觀點。佛陀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2 你相信嗎?你真的相信嗎?你的淨信是無可動搖的嗎?尚非無可動搖,仍可能被撼動。佛陀不會迫使人們盲目的信從於他。佛陀已是證悟的覺者,同時也為我們指出了,能同他自己般通達覺悟的方法。只有照見四聖諦的人才能建立起無可動搖的信心。什麼是四聖諦?四聖諦是苦、苦之集、苦之滅與導向苦滅之道。 

 

你的苦始於何時?在這一期生命的最初階段 ( 也就是結生時 ) 於母胎中便開始受苦。所有的人,包含我自己,亦是打從母胎時,苦便已經開始。在巴利聖典中,佛陀說:「Saṃkhittena pañcupādānakkhandhā dukkhā」─「簡而言之,五取蘊是苦。」3 以人類來說,這五蘊由名法與色法所組 成,於母胎中這期生命的結生時生起。你知道有幾種色法生起呢?以色法來說,只有三種色聚(rūpa- kalāpa) 生起:身十法聚,4 性根十法聚,5 以及心色十法聚。6 這期生命在母胎的結生之初,三種色聚生起。

科學家在胚胎發育的幾個月後,才能知道胎兒的性別。只有在最初階段的數個星期過後,醫師才能斷定胎兒的性別。然而,根據佛陀的教導,在母胎中的結生之時,便可能得知胎兒為女性或男性。 

性別乃取決於胚胎中所存有的女性根十法聚或男性根十法聚。你們覺得有否可能這麼的快,而且依這樣的方法便可知曉?我聽到你們有些人回答:「不能。」而另一些人回答:「不確定。」在此,我見到佛教徒之間持有不同的觀點。對此,我能夠接受。即便都是佛教徒,對於無法透過親自體驗而了知的人們,觀點是有所不同的。我希望大家對於法都持有相同的觀點,這是我的心願,而非以此說服大家,我無法強迫大家有一致的觀點。只有當你們透過實證而知見這一切,那時才會有相同的觀點。 

就如同色法般,人類在母胎結生時,名法也會 一併生起。於不同的名法中,有些人以三十四種名法結生,有些是三十三種名法,又或者另一些人是 三十二種名法。現在我希望讓大家了解,在座的各位,哪些人結生時伴隨著喜(pīti)?而哪些人的結生沒有伴隨著喜?你們曾注意到有些人鮮少微笑,他們的臉部表情總是嚴肅的,他們覺得微笑是困難的。這些人在母胎中也是如此,於這一期的生命,結生時名法中沒有喜悅。但是我們也見到一些人,幾乎總是面帶微笑。這是由於這一期生命的結生時,他們名法的生起是伴隨著喜的。對有些人來說,名法生起時與智慧(paññā)相應,另一些人在母胎中已屬智不相應。倘若某人的結生與智相應並俱有喜悅,則此人的結生含括三十四種名法。如果某人的結生與智相應而不俱有喜悅,則含括三十三種名法。有些人是智不相應但俱有喜悅,這亦是三十三種名法。有些人是智與喜均不存在,則此人的結生只含括三十二種名法。你覺得是否可能洞見此甚深法義嗎?確實是,我們不能肯定。然而我們之所以不能肯定,是因為我們還未有親證的智慧。 對於那些結生於智不相應的人,於此生將無法親證法義。所以我們要如何知道,自己的結生屬智相應或智不相應?唯一能確認的方式是透過禪修。當你證得禪那(jhāna)時,則能夠確定你的結生是與智相應的。以定為基礎,如果你繼續禪修,將有可能證得道智與果智。證得了道智與果智後,你將能去除所有的疑,進而建立起不動搖的信心。只有在你如實知見究竟的名法與色法時,你就能了知第一聖諦 苦聖諦。如果我們這期生命的苦是打從母胎開始,那我們可以在何處找到苦的起因?苦之因亦即是第二聖諦,它從何處生起?倘若在這期生命,苦是打從母胎便已開始,苦的起因勢必來自於上一 期的生命。為了能夠了解第二聖諦 苦之集或苦之因,我們教導禪修者經由辨識他們的過去世,以照見這輩子結生的因。我期許各位能夠親證這些真諦。在我們上輩子臨死時,是哪一個業現前了?這是你能親身洞見的。 

我將分享一位禪修者於修行中的體驗。在體證究竟名色法後,她被教導如何藉由辨識過去世以了知苦因 第二聖諦。現在,在我面前的聽眾,有些是女士,有些是男士。為何我們身為男人?為何妳們身為女人?那些信仰其他教理的人可能會說, 他們的神將人們創造為男性或女性,這是不同的觀點;這是基於他們所接受的教理,現在我將分享這位女士的修行歷程。在她知見究竟名色法後,被指導辨識過去,以能知見第二聖諦。在講述她的過去世前,我需要先告訴大家,這一世她是一位受過教育的都市女子。當她辨識過去世以了知第二聖諦時,她見到了什麼?在臨死的時候,一個所緣浮現於心,那所緣是供養水果給一位僧人。這是善或不善行?這是善行。接著,她被指示去辨識在供養時所發的願。在她具念地辨識後,於是了解在上一期的生命中,她是一位貧窮且未受教育的鄉村婦女。在供養的當下,於近處她見到一位受過教育的都市女子。你們都了解,當窮人見到富人,他們會有什麼樣的冀望?他們也想成為富人。同樣的道理,當她是一位貧窮且未受過教育的鄉村婦女,她對自己的現況並不滿意。所以當她供養水果給比庫時,她發了如此的願:「藉由此善業,讓我得投生為一位受過教育的都市女子。」所以在投生後的這期生命,她成為一位受過教育的都市女子;這是大家藉由有系統的禪修練習所能直接知見的。誠如佛陀所說:「來見!」8 佛陀沒有說:「來信!」佛陀說:「來見!」智者能了知,智者得照見。 

所以現在,這位禪修者理解了業果法則。她深刻地了解,善業帶來善報。在此之前,她只是聽聞佛陀的教法,而現在她理解的層面已然改變。 

我將分享另一位禪修者修習的經驗,我將簡略地談談他其中的一個過去世。我們教導禪修者去辨識至少四到五個過去世。我不確定是哪一世,但在其中一世他曾經是一位非常富有的人,他也做了許多諸如布施之類的善行,但他並非是布施給有德行的人,而僅是給予窮困人家。他有幾位子女並且受到他的疼愛。當他瀕臨死亡,他的子女們都在做些什麼?他們開始對遺產有所爭執。這對他們的父親有何影響?子女們並非當著他的面起爭執,然而在父親壽命將盡之時,他們對遺產起了爭執。當他聽到兒女們的爭吵,強烈的瞋心浮現於心;很不幸的,此刻正是他的臨死之際。臨死之時,他正處於憤怒。這是善或不善?是的,這是不善,而且它極具危險。於是在下一期生命,他投生為蛇。不善業帶來不善的果報。蛇、雞和豬,並非被創造來供你食用。你自己在過去也曾經投生到如此的生命界。9 在這一方面,佛陀曾說:「輪迴的起點是不可知且無法得知的。」10 再者,佛陀也說:「於過去,沒有任何一 種生命界是我們還未出現過的。」過去,我們都曾經投生於每一種生命界 無論是尊貴的還是卑微的。這也就是為何,如果你能如此洞見,你將對業果法則產生信心,不是因為某人說了些什麼,而是因為你自己的智慧所親證。在那個時候,你的觀點與真理將會是一致的;你的知見將會與法達成一致。因為你了知苦(第一聖諦),也了知苦之集(第二聖諦),你將成為一位真正的佛教徒。 

我們的佛陀是一位非常偉大的導師,他從未強迫我們要盲目的信奉他,他只勸勉我們要仰仗自身的智慧。他對咖拉瑪的族人如此說:「當你們自己了知。」佛陀是如此的偉大!他教導我們有能力依靠自身的智慧。難道你不想了知並現見嗎?當然想。因此,我想與大家分享在佛教徒之間所持有的不同觀點,而不想多涉及於其他宗教的分歧。 

你從事諸如供養之類的善行,你們供養食物、蠟燭和拖鞋。你們為何供養這些資具?是的,藉此累積善業,可在未來收成好的果報。關於這點,佛陀說:「眾生是自己業的主人,業的繼承者。眾生從業而來。業是他們的親戚,他們以自己的業為皈依處。」11 由於瞭解他們是自己業的主人,佛教徒累積了像是供養之類的善行。那些供養的人也有著期許,例如:期許他們布施的行為會帶來財富方面的果報。不論你是否期許著果報,時間成熟了,果報就會現前。對業有這番了解的人,心理這麼想著:「累積諸如布施之類的善行,於未來的某一天我將成為一位富人。」有些人在布施時所懷的是這樣的期待,這是他們的觀點。然而,還有另一種觀點更為殊勝,也就是在供養時,不寄望於富貴榮華。布施的直接果報雖是富貴榮華,但你們無須期待此番果報。所以當你們在供養時,最好是能心懷此願:「願此布施之行,將成為我證悟涅槃的助緣」;或者你也可以這樣發願:「願此善行助我證悟涅槃。」如果你這樣做,你的供養將成為你證悟涅槃的助緣。但是在你還未證悟涅槃,仍在輪迴旅途遊盪徘徊之際,布施將會帶來財富之類的果報。但是如果你只是發願說:「讓這些功德助我獲取尊榮」,那便不會導向證悟涅槃。所以應該改變你的思考模式與你的觀點,你不該只是發願要富貴榮華;相反的,你應該發願要證悟涅槃。 

證悟涅槃的近因並非是布施,而是禪修。以同樣的方式,當你受持五戒、八戒或十戒時,持戒帶來諸如投生善趣的果報。當持戒時與其發願投生善趣,不如發願說:「願以此持戒的功德導向證悟涅槃」;如此,這些功德將資助你致力於證悟涅槃。 然而,如果你不這樣發願,你仍舊可能投生於善趣,但你投生在那裡將無助於證悟涅槃。即使是虔誠的佛教徒,於發願之際,如果他們的心傾向於其他方面或獲取某些事物,那福業的果報將無法資助他們趣向涅槃。但如果供養時你發願要證悟涅槃,於輪迴旅途遊盪徘徊時,你將是一位富人,直至你證悟涅槃;更甚者,你將能捨離所擁有的事物,這都是由於此證悟涅槃願力的緣故。 

你可能注意到有些人很富有,其中部分的人無法捨離他們所擁有的,而另一些人則能捨離。這是什麼原因呢?這是由於不同的願有不同的意向,這些都是根源於不同的觀點。誰比較快樂 是能捨,還是不能捨的人呢?誰的心智比較成熟 是那些能捨,還是不能捨的人呢?所以我們都應該改變自己的觀點,因為唯有如此,才能改善我們一期又一期的生命,直到我們證悟涅槃。誰能證悟涅槃?是的,大家要自己試著努力。我的意思是,能夠證悟涅槃的人,就是那些能放下對有情眾生與非有情物質執取的人;在逐步去除煩惱後,方能取證涅槃。如果你貪戀於所擁有而無法捨離,那該如何才能去除煩惱?所以在證悟涅槃的路上,我們都需要圓滿十巴拉密;十巴拉密中有一種是出離巴拉密(nekkhamma-pāramī)。你了解出離巴拉密的涵意嗎?我們需要在兩方面捨離 其一是我們對外在人事物的執取,另一則是我們內在的煩惱。所以若想圓滿出離巴拉密,首先我們要能捨離所擁有的財物。只有當我們能捨離所擁有的財物,我們才能致力於禪修,也才能從自己的煩惱中出離。如果缺乏第一類型的出離,第二類型的出離也將無從依循。如大家所知,我們的菩薩在他往昔的多生中都是極為富有的;然而,菩薩捨離他所擁有的一切,過後他甚至能完全地出離世間。捨離指的是「將物資布施給所需的人。」由於這樣的布施,在諸多生中,菩薩一次次地成為富者。讓我問你們一 個問題,人們之所以富有是因為貪(lobha)還是無貪(alobha)?是的,今天介紹一個新的觀點;在這之前,你可能認為人們是因為藉由貪婪的手段來致富,其實不然;透過貪婪,你將會成為受苦的眾生。很實際的,在那當下,如果你是貪心的,你將會受苦;這也是很實際的,在那當下,如果你能捨離某人或某些事物,你將會感到非常快樂,自心舒坦。捨離或培育無貪之心乃是成功之道。捨離我們所擁有的,抑或培育無貪的心,方才是和平生活的方法。我們捨得多,方才擁有更多;有了更多之後, 我們將再捨離更多;這是因為我們有能力這樣做,但你必須要知道自己的極限。 

所以我現在將和大家分享的是,能讓你改善觀點的智慧。目前為止,我已經和大家分享了兩位禪修者,他們透過了知自己過往的生命而獲得了體悟。 

要能證悟涅槃,我們必須培育直接的近因,也就是禪修。你們知道了何謂四聖諦,第四個聖諦是導向涅槃之道。什麼是導向涅槃之道?是八支聖道,我們將八支聖道總括為三學。三學是什麼?戒 (sīla)、定(samādhi)、慧(paññā)。我想要知道大家對三學是否持有相同的觀點。你們是否知道修習戒學的目的為何?大家都是佛教徒,所以你們了解導向涅槃之道 戒、定、慧。我希望大家了解修習戒學的真正目的。大家都知道在我們的國家(緬甸),佛陀的教法是興盛的,即便是在自己的國家提出這個問題,無論被問的是在家居士還是出家眾,他們都無法給我正確的答案。如果我們不了解三學的各別目的,我們就無法了知、無從照見,也不能通曉三學的真實意。所以修習戒學的主要目的是在淨化兩種業 身業和語業。我們每天造下了多少業呢?昨晚我在開示時,問過聽眾這個問題, 他們的答案也和大家現在的回覆一樣,他們說:「每天都造下無以計數的業。」你同意嗎?我也同意大家所說的,但這些無以計數的業,可以被分成三類。即便是你也可能會說,你已做、正在做與將要做下無以計數的業,所有的業只是被歸結成三類 身業、語業和意業。 

身業和語業生起於意業之後。倘若如此,這三類中以何為先導呢?是意業;以心為主導。倘若你以持守五戒來修習戒學,因此而不殺生。殺生屬於哪類的行為?是屬身業還是語業?屬身業。不偷盜屬於哪類的行為?應該隸屬於身業。不邪淫呢?屬身業。不妄語呢?屬語業。那不飲酒呢?根據義注,這屬身業。更重要的,它只是放逸之因;飲酒使人迷醉,有時喝到酩酊大醉時,將可能促使人們產生殺害、偷盜、邪淫與說謊的動力;這也是何以說:「飲酒是導致放逸之因。」現在,你能了解持守五戒淨化了我們的兩種業而已。 

我欲邀請你們做如下的思考。當你持守五戒時,你不殺生;雖然你不殺生,當蚊子叮你時仍感到疼痛,所以你可能想要殺了那隻蚊子。殺生的欲念可能還會在你的心中升起,由於記得已持守了不殺生戒,所以你未採取身體上的殺生行為,然而不善的意念已然生起。 

那偷盜呢?你實未偷盜,然而偷盜的欲念可能還會升起。你不犯邪淫,然而邪淫的欲念也可能還會升起;如果你在行為上不違犯戒條,你並不犯戒。所以,在戒學上,我們加強的修習,也更了知自己的身業和語業變得越加清淨;當你知道自己的身業和語業變得更加清淨,你更了解自己的意念仍未清淨。我們日常生活中,此三種業中的那一種最不清淨 身業、語業還是意業?

對於那些體態姣好者,若條件允許,他們或許會希望能錄製自身外貌的動態影像,以記錄自己所吸引他人之處。如果能對你的心念製作一部相同的影帶,你可能將此影帶與他人分享嗎?很肯定的,無人敢將此影帶公諸於世,我希望你們各位都很誠實。現在我已和大家分享了修習戒學的目的 也就是淨化身、語、意中的兩種:即所謂的身業和語業。所以當我們持續的修習戒學,我們將益發了解,自己的意念尚待淨化。 

哪一種淨化算是真正的淨化 身、語或是意?如果你的心已完全的清淨,你將不會有不善的身業或語業。由於這個原因,想要完全獲得心清淨的智者,將無法滿足於僅僅修習戒學而已;當修習戒學時,他們觀察到心的雜染,因而感到不滿足。基於這樣的原因,對於那些想要達到心清淨的人,佛陀教導了第二學 定學。 

佛陀教導了幾種止禪業處?四十種止禪業處。在這四十種當中,三十種能導向證得禪那或安止定。其餘的十種至多只能證得近行定。所以我們說,基於採用的所緣不同,共計有四十種業處;若是依所能到達的定境區分,則計有兩種類型的定。如果你修習其中的一種,如入出息念,你將能證得初禪、第二禪、第三禪和第四禪。當證得禪那,如果你能入定並保持在定中一個小時,那你的心在這 一小時內是清淨的;如果你能入安止定並保持在定中兩個小時,那你的心在這兩小時內是清淨的。有些禪修者正成功地修習著,你不想練習嗎?在你入安止定的一小時、兩小時或是三小時的時間內,你的心是清淨的,然而這樣的清淨並非恆久常駐;這只是暫時的。如果你從禪那中出定,而後不能如理作意,以負面、不善的意念東看西瞧,雜染的心念將再度升起。行於解脫道上的人,那些智者們希望能完全的淨化內心,而非只是暫時性的;這也是為何他們無法滿足於戒學與定學。基於這個原因,對那些希望能夠逐步且徹底無餘地去除煩惱,培育心清淨的人,佛陀教導了第三學 慧學。 

當你有次第、有系統的修習觀禪(慧學),一 旦觀智成熟時,道智將會升起。當你證得第一道智,那時有身見、疑和戒禁取見12(對錯誤修行的執取)將被拔除。此刻,你將對佛、法、僧、過去世、 現在世、未來世與業果法則,產生無可動搖的信心。道智的升起,伴隨而來的是證悟四聖諦。我已告訴過各位修習第二學的目的;修習定學的目的是暫時性的淨化內心;修習定學的另一個目的,誠如佛陀所說:「諸比庫,應修習定。具有定力的比庫能如實了知。13 

換句話說,有定力的人將如實知見四聖諦,所以我們需要培育定力以知見四聖諦。只有在我們知見四聖諦,道智才會升起。只有在道智升起時,與各個道智相應的煩惱才會在心中被永久的淨化。 

在此之前,身為佛教徒的你們,即便是對戒學也有著不同的觀點。我相信大家應該都已了解修習第一學的目的,所以你們的觀點應該已經一致。對於第二階段定學的修習目的,無論你以前知道與否,相信現在你已明白,是為了內心的暫時淨化和知見實相。現在,你們對第二學 定學,已培育了相同的觀點。對第三學亦同,其目的是為永久無餘的去除煩惱,或是次第性的將心完全的淨化。對此,你們的觀點也變得一致了,然而此番的相同性並非是無可動搖的。為什麼呢?你們現在所培育的一致觀點是透過聽聞而得,你們需要再進一步,要能直接的親證,也就是加以修習三學。當你透過實際地投入修習三學而獲得親證智慧時,你們之前不同的觀點將成為一致,此時才是真的不動搖,你們的觀點將與聖者一樣。 

希望你們大家,終其一生都能投入禪修,從而將不同的觀點轉變成相同的觀點。 

希望大家對法 無論何時、何處、對任何人都屬實,且不受時間限制的實相,都持有相同的觀點。 

 

薩度!薩度!薩度!

 

 

1 《盔沙子經》(Kesamuttisuttaṃ)或《咖拉瑪經》(Kālāmasuttaṃ) 《增支部.三集.第二之五十經.第2品.第5經》或《增支部.三集.第 65 經》

2 見《怖駭經》(Bhayabheravasuttaṃ)《中部.根本五十經.第 1 品.第 4 經》或《中部.第 4 經》:「以清淨、超人的天眼,我見到有情的死時、生時,低賤、高貴、美麗、醜陋、幸福、不幸。我了知有情各隨其業:『諸尊者,這些有情的確因為具足身惡行、具足語惡行、具足意惡行,誹謗聖者,為邪見者,受持邪見業;他們身壞死後, 生於苦界、惡趣、墮處、地獄。然而,諸尊者,這些有情的確因為具足身善行、具足語善行、具足意善行,不誹謗聖者,為正見者,受持正見業;他們身壞死後,生於善趣、天界』。」

3  《轉法輪經》(Dhammacakkappavattanasuttaṃ)《相應部.大品.第 12 相應.第 2 品.第 1 經》或《相應部.第 56 相應.第 11 經》 

4  以身淨色為第十種色法的色聚。 

5  以男或女性根色為第十種色法的色聚。 

6  以心色或心所依處色為第十種色法的色聚。 

7  《清淨之道.第2冊.第20品》:《色的思惟法》 (Rūpanibbattipassanākārakathā)

8 見《人中牛王經》(Janavasabhasuttaṃ)《長部.第 2 品.第 5 經》或《長部.第 18 經》,其中有:「法乃世尊所善說,是自見的,無時的,來見的,導向 [ 涅槃 ] 的,智者們可各自證知的。」 

9 《為數三十經》(Tiṃsamattasuttaṃ)《相應部.因緣品.第 4 相應.第 2 品.第 3 經》或《相應部.第 15 應.第 13 經》:諸比庫,長久以來,你們曾經出生為牛,當作為 牛…水牛…綿羊…山羊…鹿…雞…豬…之時,你們被截斷頭顱所流的血,比四大海洋裡的水還要多。 

10《皮帶束縛經》(Gaddulabaddhasuttaṃ)《相應部.蘊品.第 1 相應.第 10 品.第 7 經》或《相應部.第 22 應.第 99 經》:諸比庫,這生死輪迴的開始無可察知。有情為無明所障礙、為渴愛所繫縛,不了知前際,流轉輪迴。

11《出家人經常經》(Pabbajitābhiṇhasuttaṃ) 《增支部.十集.第一之五十經.第5品.第8經》或《增支部.十 集.第 48 經》:「我是業的所有者,業的繼承者,以業為起源,以業為親屬,以業為皈依處。無論我所造的是善或惡之業,我將是它的承受者。 

12「戒禁取見」(Sīlabbata-parāmāsa),這是一種被邪見所驅使的執取,認為某些修行是必要和足以讓人獲證清淨。古時侯,很多沙門和外道以模仿狗和牛的慣性行為,作為修行的方法。他們被邪見所誤導,認為這類修行能導向清淨。現在這個時代,有很多表面上看來像是佛教的修行方法,可是,從明確且說明完整的八支聖道為唯一導向清淨之道的佛陀教法來說,並不真實。這種相似的佛教修行方法可以被視為錯誤的修行(Sīlabbata)。由於證得了初道智,入流者完全肯定地知道,在八支聖道以外,沒有其他修行方法能導向清淨。如此,他已經永恆和毫無餘留地去除對錯誤修行的執取。

13《定經》(Samādhisuttaṃ) 《相應部.大品.第12相應.第1品.第1經》或《相應部.第56相應.第 1 經》,其巴利原句是:「Samādhiṃ, bhikkhave, bhāvetha. Samāhito, bhikkhave, bhikkhu yathābhūtaṃ pajānā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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