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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命的本質


第一節 苦聖諦

佛陀的教導以四聖諦為根本。四聖諦中的第一聖諦是苦聖諦。那麼,什麼是苦呢?

有人聽到佛教講苦,就認為佛教是苦的宗教,是消極、悲觀的宗教。其實,這裡所講的苦,並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痛苦的苦。那它是什麼意思呢?

苦,在這裡特指生命現象。

佛教有一部很重要的禪修義註叫做《清淨之論》(Visuddhi-magga)。該義註解釋說:苦,巴利語為dukkha,由du(下劣的)+kha(空無的)構成。因為生命是許多禍害的依處,亦即是說有了生命就必然會有各種各樣的不圓滿,所以說是下劣。同時,生命在根本上並不存在那些愚癡的人們所執著的恒常、清淨、快樂、自我的本質,所以說是空無。因為下劣和空無,所以稱為“苦”。
 
上面是從詞源學的角度來分析的。在經典中,佛陀通常這樣解釋“苦”:

什麼是苦聖諦呢?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慮、悲哀、痛苦、憂傷、煩惱是苦,與所討厭的在一起是苦,與所喜愛的分開、別離是苦,不能實現追求、願望是苦。簡而言之:執取身心即是苦。

佛教雖然強調“苦”,但並不否定生命有快樂和幸福的存在。佛陀曾經說過,假如作為欲樂目標的顏色、聲音、氣味、味道、觸覺等完全是苦,完全沒有快樂可言,那麼,人們就不可能從中獲得快樂。正是因為這些對象有讓人產生快樂的特性,人們可以從中得到快樂和享受,所以才會去追求它們、執著它們。由於追求、執著它們,從而使自己被污染。
 
 
第二節 生命的構成

生命,在佛陀的教法中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佛教要分析生命的構成,認知生命的真相,研究生命的本質,最終目標是解脫生命的諸苦。

佛教把構成生命的因素分為五類,稱為五蘊:

1. 色—物質身體;

2. 受—苦、樂等的感受;

3. 想—辨認、記憶作用;

4. 行—意志或各種心理作用;

5. 識—識別、認知。

我們這個具有眼睛、耳朵、鼻子、嘴巴、軀幹、四肢的身體稱為“色蘊”或“色法”。色,在這裡並不是指顏色,更不是指女色、情欲,而是一切物質現象的統稱。物質現象包括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看得見的有顏色、光等,看不見的有聲音、氣味、味道、軟硬、輕重、冷暖等等。

為什麼將物質現象稱為“色”呢?

色,巴利語råpa,源於動詞ruppati,意為變壞、破壞、壓迫、逼迫。所以佛陀說:以變壞故,稱為色。即是說,一切物質都具有變壞的本質,叫做色法。

除了稱為色蘊的物質現象以外,受、想、行、識四種心理現象合稱為“名蘊”或“名法”。名,在這裡的意思並非指名字或名稱,而是對一切心理現象的統稱。

為什麼要將心理現象稱為“名”呢?

名,巴利語nàma,源於動詞詞根Lnam,意為朝向,傾向。因為能朝向目標以識知它,或者能導致朝向目標,所以稱為名。

根據佛教,所有的名法(心理現象)都必須有目標,而且總是在執行認知目標的作用。同時,這些名法並非只是單獨地出現的,它們一產生則成組成組地產生,並且各自對目標執行其各別的作用。比如說“看”的動作,就包含了8個名法在同時參與執行作用。
 
名法又可以分為兩類—心和心所。

心(citta)—識知目標的心理活動。
 
心所(cetasika)—伴隨著心一起產生,並能協助心全面地識知目標的各種心理作用,例如感受、想、思、作意、喜悅等等。
 
在識知目標的過程中,心起著主導的作用,猶如國王;心所起著輔助的作用,猶如執行各自職責的大臣。心所不能離開心單獨生起,因為諸心所必須依靠心才能協助識知目標。同時,心的產生也必定伴隨著諸心所的產生。心只有得到了諸心所的協助,才能完成其識知目標的作用。

名色法包攝了我們所處的這個世間所有的物質現象和心理現象,有時也特指身心現象。<為什麼不直接將名色法叫做身心呢?因為身心只是指生命現象,而名色法則是指一切的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也包括無生命的山河大地、花草樹木等,在範圍上比身心要廣得多。同時,在嚴格意義上講,身心現象還是屬於概念法的範疇,名色法則屬於究竟法的範疇,在表達上要精準得多。>

五蘊又叫做名色法,包括物質身體和各種心理現象,這就構成了所謂的生命。
 
只要有了名色、有了生命,眾生就會執著這一堆名色為“我”和“我的”,佛教稱為“我見”、“我執”。

由於這一堆名色法是作為被自他執取的對象,所以稱為“五取蘊”。只要有了被執取的五蘊,聖者們說這即是苦。
 
 
第三節 生命的本質

佛教認為,世間萬事萬物的產生和存在都必須依賴各種各樣的條件,這些條件稱為“因緣”。由眾緣和合而成的事物和現象,稱為“緣生法”、“行法”或“世間法”,人的生命當然也不例外。

只要有產生、有存在,其最終結果必然會趨向壞滅。有生必滅是世間萬物的必然規律,即使被認為是永恒的太陽、月亮、山河大地,也終究會有毀滅的一天。物不能常新,花不能常開,人不能長生,命不能常存。世間上找不到任何永恒不變的東西。生滅變易是萬物的本質,這即是“無常”(anicca)。
 
事物從產生到毀壞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是無常。生命從生到死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也是無常。不僅僅整個過程是無常,即使每一天、每一時、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乃至每一個剎那,都是遷流變易、生滅無常的。前一剎那已滅去,現在剎那正在壞滅,未來的剎那也必將壞滅。這就是“無常”。
 
世間萬物都是無常的,它們一直受到生滅的逼迫,所以為“苦”(dukkha)。
 
世間萬物只是生滅變易的一個過程,其中根本就不存在自由自主的實質或本體,即不存在所謂的“我”、“靈魂”、“大我”等,這稱為“無我”(anatta)。
 
“無常、苦、無我”即是生命的真相,是世間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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