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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真是寵不得,即便我們愛他勝過自己。但是「愛」,並不等於「寵」。我們自以為「愛」孩子,卻常常不知不覺中「寵」著孩子。
  
寵,是不自覺的滿足著孩子的欲望;寵,是給他的物品更勝於自己用的;寵,是只會搖搖頭,卻不忍心苛責他;寵,是讓他認為天塌下來後還有爸媽可以擋著;寵,是讓他不用做什麼事,以致於長大後的他們,什麼也不會做,什麼事也不想做。

愛,則是會教他明辨是非;愛,是會對孩子說不,會扳起臉孔指正孩子;愛,是用時間和耐心,去投資親子關係;愛,會善用每一次犯錯,陪著他去懺悔、陪著他去彌補,再三確認他可以在這樣的歷程中學會負責任。
 
在孩子小的時候,就要用心的教。我們愛他們,所以我們更要教,而不是放任他們沉溺在如何滿足自己的欲望裡。要教他怎麼用自己的能力去獲得這樣的需求;要協助他將迫切的需求感延遲,甚至消弱到可以用其他物
品來取代。
 
也要教他人生中除了金錢、除了學歷之外,還有更需要在乎的事情,例如:愛,與勇氣;感恩,與孝道。
 
什麼道理都不教孩子,就是一種「寵」。寵壞了孩子,等於是毀了他的一生。他原本可以堂堂正正在社會上做個有用的人,別讓大人們自以為的「愛」,卻引發了二十年後難以彌補的大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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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