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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日前去世,一代強人驟逝,各國哀悼。其實,他在2013年所出版的遺著「李光耀觀天下」《One Man's View of the World》,即已預立醫囑,若康復無望,不願插管維生。此舉對全新加坡民眾起了帶頭及啟發的作用,真不愧為英明智慧的國家領導人。

下文是摘自該書的幾句話:

「生比死好,但每一個人終究得面對死亡。這個問題是許多正值壯年的人不願意去面對的。但89歲的我沒必要迴避這個問題。我關注的是:我會怎麼離世?會不會是冠狀動脈中風,迅速了結一生?還是腦中風,陷入半昏迷狀態,臥病在床好幾個月?這兩種方式之中,我寧願要盡速了結。」

「不久前,我做了預立醫囑,意即如果我必須靠插管才能進食,而且不太可能復原或再次自行走動,那醫師就得為我拔管,讓我能盡速離世。我在一位律師朋友和醫師的見證下,簽下這份指示。」

「如果不簽下這份醫囑,醫師會窮盡一切方法去阻止必然要發生的事,我見過太多類似情況了。我太太的姐夫楊玉麟病逝之前插著管子,在家躺著,他的太太也同樣身體欠佳而躺在床上。他的大腦漸漸沒有意識,但醫師還是讓他繼續撐了好幾年。這又有什麼意思呢?」

「插管只是剩下軀殼」

「醫師或親屬通常會認為,他們理應設法延長病人的壽命,這我無法苟同。萬事終將有盡頭,我希望自己人生的終結,會來得迅速且毫無疼痛。我可不想變成殘廢,半昏迷臥床,鼻孔插著管子直通入胃。那樣的情況不過只剩下軀殼而已。」

預立醫囑 先進國家常見

李光耀「預立醫囑」在先進國家非常普及,因為自主原則抬頭,人們很怕在自己無法做醫療抉擇時,會任由家屬與醫師來作決定,這種「任人宰割」會使得失去自主權與尊嚴。因此,無論倫理或法律,都規範了「預立醫囑」的制度,在身體健康意識仍清晰時,先為自己日後罹患重病卻無法自主決定時,仍能按照其心願執行醫療。

台灣雖然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法律,但只局限在「心肺復甦急救術」及「維生醫療」的預先意願指示,與西方先進國家的「預立照護計畫」內容相比,格局較小。如英國的國家政策,只要診斷確立,未來可能有危及生命或喪失心智的疾病時,如:癌症、心臟病、糖尿病、失智症等,醫師就會撥出時間,與病人談論未來的照護計畫,例如當無法由口進食時,是否接受由管路供給的人工營養與水分?自己願意接受的照顧處所為何?項目廣泛,且訴諸文字記錄,由當事人簽名留檔。

預立ACP 台灣仍落後

這種「預立照護計畫」稱為ACP(Advance Care Planning),給了當事人安全感,就像李光耀兩年前立下了ACP。可惜台灣在這方面卻落後很多。

10年前,一位林阿嬤在診斷出「阿茲海默症」初期時,就親筆將來不插管、不急救的心願。之後病情漸漸退化,終至全然失智,家屬無法照顧而入住安養中心。後來因餵食不慎併發吸入性肺炎,送往某醫院急救,她最後的三周身插滿管子,在痛苦中去世。

類似前述的真實案例,全台各醫院時時刻刻都在發生,病人承受極大痛苦及無法善終,家屬則是滿心的愧疚後悔,醫療人員也違反生命醫學倫理的自主、不傷害、及行善原則,除了前面三輸之外,但最輸的是國家,是健保,花費這麼多醫療資源,卻沒有對任何一方有益處!

盼望衛福部能制定政策,所有65歲以上的老人,以及未來可能有生命威脅之疾病,當診斷確立時,人人都能立下書面的ACP,且必須按照當事人的心願處置,悲劇就不會一再重演了!

 

 

(本文作者趙可式為成功大學醫學院教授,台灣安寧療護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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