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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尊敬的達摩難陀長老:我在尋求您的指點之前,請允許我首先祝賀長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務,最重要的是,祝賀您對人類進步的貢獻。

過去的幾年中,我那些同為同性戀的朋友們,一直在向我提問,他們很有興趣瞭解,佛教對同性戀的觀點。在今日世界裡,同性戀仍然被當成是社會唾棄的物件,認為這些人不幹正事,只思淫欲。這種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單位上對同性戀的歧視,這在亞洲國家尤其嚴重。根據我的理解,像伊斯蘭教與基督教這樣的宗教,是譴責同性戀行為的。但我常常自問,佛教對此是怎樣的態度。作為一個信奉佛教的同性戀者,我在這點上並沒有清楚的瞭解。我讀過您的許多好著作,也聽過您的講經開示,我甚至在網站上讀過一些材料,但沒有這方面的答案。

我的問題如下:一、佛教譴責同性戀嗎? 二、假如一個佛教徒是一個同性戀,這算不算是破戒,特別是那條邪淫戒? 三、假如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相愛,這是否有錯?

達摩難陀長老答:

謝謝你的電郵。我很高興你提出了這個問題,因為我意識到,這個問題對於我們周圍發生的一切極其重要。我們不能繼續假裝,人類行為的這個側面是件羞恥的事情,要是我們不理它,足夠長時間後,它就會自己消失。我同意這個問題,應當有一本書作詳細討論,但這需要時間。在這期間,我希望這個簡單的答覆,有助於你理解佛教對同性戀的態度。

首先,目前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其主要影響來自英式基督教對聖經有關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人們以狹隘頭腦所加以的誇大。在亞洲,特別是在印度與中國,性事從來不被當成一種骯髒事件只在暗中享受, 或只為繁衍後代。在印度,印度神廟裡的石雕足以證明,各種各樣的性行為(包括手淫)是一種感官娛樂的表達方式,在道德的某個限度裡是可以享受的。

我們作為人,有這個身體,渴望各種各樣的享樂(不僅僅是性)——我們渴望食物,愉快的氣味,美妙的聲音,等等。假如我們硬要抵抗,當它們為罪孽,就好像用強力壓制天性,這是有害的。人們受到無明的影響,把身體看成是真實存在,渴望滿足自己對感官欲樂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後,無明被知識與智慧代替。因此,在把身體看成是虛幻印象的同時,自然而然地,就超越了這種對感官欲樂的執著。我們看見有些高明或有智的人,在成熟起來以後放棄了性事,就像一個孩子長大後,不再去玩那些玩具。


性事本身沒有什麼錯。錯誤的是對它的執著與受它的奴役,以為耽於性事可以帶來最終的幸福。這是當今的娛樂媒體,對性事的渲染利用所帶來的問題,他們誇大了性事帶來長久幸福這種神話。

我們佛教中每天持誦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這樣的訓誡,避免不正當的性事。』首先我們注意到,這裡沒有強制性,沒有觸犯神的法律而受罰的懼怕,但是,在我們認識到執著於性事的危險後,我們自願地採取步驟,來脫離這種執著,也就是接受佛陀的訓誡。

下一步,我們來看看『不當性事』的意義。我們這裡指的是不正當,並非是指所有的性事。對那些沒有選擇出家的在家佛弟子,性事並不禁止。無疑的,這條戒侓,只是對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居士所說。而僧尼們,已經自願地選擇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於修持佛法。

不正當行為的意思是,對行事的人造成傷害的行為,或者令對方受到傷害的行為。從某一種意義上說,假如雙方都為成人,而且自願,就不構成傷害行為。
在佛教裡,我們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種違反神聖法令的『有罪』。我們出於無明而做錯,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它會延緩或者干擾我們的修行。由於我們對事物本質(這裡指身體)無明,這樣行事從追求身心寧靜上來看,是有害的。智慧與明辨,會幫助我們避免有害的舉措,無論是在心理上,還是在行為上。與此有關的是,佛教並不承認婚姻是上帝許可的結合,似乎這樣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只是一種人類活動,與天堂、地獄無關。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檢點只是五戒之一。殺生戒要嚴重得多,因為你更為惡意地,傷害了另一個生命。性事,由欲望而造成;類似於對食物、酒精、麻醉品、財富、權力的欲望。對其中任何一種的執著,都構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勸告人們,應該放棄任何的這些執著,因為它們會把我們,更緊密地束縛於輪回之下。而且,耽於性事還會導致其它的惡果。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見,
佛教並不把同性戀看成是『錯誤』,而異性戀就是『正確』。這兩種行為都是用身體進行的性活動,都是淫欲的強烈表現;它們都增加我們對現世欲樂的貪愛與渴望,使我們在輪迴中陷得更久。無論是兩個男子,或兩個女子,或者是一對男女戀愛,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沒有把身體看成無常、無我。佛教並不譴責同性戀,我們出於對真相的無明而行事,因此所做只錯在『缺乏技巧』。

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他人,我們的責任是幫助他人瞭解到,他們這樣做是出於無明;並幫助他人,怎樣去找到真正的快樂。我們沒有權利,去譴責那些與我們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別是當自己,也身為其他感官娛樂的奴隸這種情形下。
我們知道,當我們把一隻手指,指向別人的同時;就會有三隻手指,來指向自己。總之,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都是起源於無明,當然沒有基督教意義上的『有罪』。

所有形式的性事,只會增加對身體的淫欲、渴望、執著。有了智慧,我們就能夠學會,怎樣去脫離這些渴貪與執著。我們不譴責同性戀是錯的,是有罪的。但是,我們也不去遷就它。這是因為,同性戀與別的性事一樣,會延緩我們從生死輪迴中解脫。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進步。

達摩難陀比丘,於2002年1月15

 

 

圖文取自 Seki Yakumo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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