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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中有貪,內心就會產生貪愛或想要所喜歡的。當有所喜愛,就會對之有所偏袒,就覺得那是好的。如果最喜愛,就會覺得那是最好的;如果非常喜愛,就會覺得那是非常好;如果只有一點好感,那就覺得有點好。一旦心出現如此的偏袒,即使那是不好的,心也會覺得那是好的。

同樣的,當心生起了“嗔”,即偏於不喜歡或憎惡。如果最憎惡的,就會說那是最不好的;若很憎惡的,就會覺得那很不好;如果只是一點點的不喜歡就會說那只是一點點的不好。這完全取決於厭惡的程度。

如果心中有“痴”就更加的難於見到真相,就好像視力不好的眼睛難於看清,無法正確了解。即使想要去了解,也不能掌握真相,因為內心已被“痴”的力量占據了。

因此,貪嗔痴不只是讓心難於安定下來,更蒙蔽了智慧,讓智慧難於增長。

所以,在佛教有兩大“業處”(禪法):
1)止禪(samatha Kammaṭhāna 止業處):讓心平靜(止)的修行法門;
2)觀禪(Vipassanā Kammaṭhāna 觀業處):讓心生起觀照,清楚明確的了解。

初始該修“止禪”,以讓心平靜,免於“貪嗔痴”的牢牢捆縛,之後再修“觀禪”。一旦心免除了貪嗔痴重重的束縛,心就沒有了上述的偏袒。當心裡沒有了偏袒,才能如實的觀照諸法實相。

~Somdej Yannasangwon(泰國第19任僧王)

 

 

 

 

 

 

圖文取自 內觀禪修 Vipassana Meditation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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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