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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支部》.十法集.第五品.第八經)

 

十法經(又名出家者經常經──緬甸)

(Dasadhammasuttaṃ; Pabbajita-abhiṇhasuttaṃ)

 

(A.v, p.87.)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在沙瓦提城勝林給孤獨園。在那裡,世尊稱呼比丘們:「諸比丘。」那些比丘回答世尊:「尊者。」世尊如此說:「諸比丘,這十法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是哪十法?

(1)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我已經捨離美好。』

(2)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88】:『我的生活繫屬於他。』

(3)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我的威儀(舉止)應(與在家人)不同。』

(4)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我是否不會由戒呵責自己?』

(5)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當有智慧的同梵行者檢視(我的戒)時,是否不會由戒呵責我?』

(6)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一切我所喜愛、可意的會離散、分開。』

(7)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我是業的所有者、業的繼承者、業是我的原因、業是(我的)親戚、業是(我的)皈依處。任何我所造的善惡業,我將是它的繼承者。』

(8)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我是如何度過日日夜夜的?』

(9)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我是否樂於空閑處?』

(10)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我有證得上人法,能為聖者的殊勝智見嗎?因此,在我最後時刻,當同梵行者們詢問(我)時,我將不會羞愧。』

諸比丘,這十法出家者應當經常地省察。」

世尊說這(話後),那些比丘愉悅,對世尊所說(的話)歡喜。 《滿足希求》──《增支部》的註釋書

(Manoratha-Pūraṇī)

【38】

0-1. (※「出家者﹙pabbajitena﹚」:捨斷居家到(佛)教中來出家。

0-2. 「經常地(abhiṇhaṃ)」:經常地、一再地。

0-3. 「應當省察(paccavekkhitabbaṃ)」:應當視察、應當觀察。※)

0-4. 「應當經常地省察(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應當經常地觀察。

 

1-1. 「捨離美好(vevaṇṇiyaṃ)」:捨離美麗、捨離漂亮。(vevaṇṇa=vi﹙離﹚+vaṇṇa﹙美﹚)

有兩種捨離美好:捨離身軆的美好和捨離資具的美好。

這裡,以剃除鬚髮當知為捨離身軆的美好。

1-1-1. 先前(在家時):a.穿著各種顏色、細妙的衣服;b.食用裝在金銀器皿裡的各種上味飲食;c.坐臥在嚴飾的房間、高貴的住處〔坐臥具﹙senāsana﹚〕;d.用酥、生酥等做藥。

1-1-2. 從出家那時開始:a.應著割截的僧伽梨、染黃色的袈裟為衣;b.應食用裝在鐵鉢、陶缽裡的混雜飯;c.應在樹下等住處、(※文加草※)敷具等臥,【39】應在破皮革片、小蓆子等坐;d.應以腐尿等做藥。

當知這是捨離資具的美好。

如此省察則捨斷(※忿怒與※)憍慢。

 

2. 「我的生活繫屬於他(parapaṭibaddhā me jīvikā)」:我的生活四資具繫屬於他人、他人所擁有。

如此省察則威儀適當、活命清淨、尊重鉢食。在四資具未省察則不名受用。

 

3. 「我的威儀(舉止)應(與在家人)不同(añño me ākappo karaṇīyo)」:應當省察:在家人挺胸、抬頭,以嬉戲的方式、不固定地交換腳步行走為威儀;而我的威儀應當有所不同,以寂靜(諸)根、寂靜於意,(眼)見一尋(之地),應以如水車在不平處,以優雅固定地交換腳步而行走。

如此省察則威儀適當、圓滿(戒、定、慧)三學。

 

4-1. (※「是否(kacci nu kho)」:為由觀察而生起的不定詞。※)

4-2. 「自己(attā)」:即是心。

4-3. 「不會由戒呵責(sīlato na upavadati)」:因其戒不遍淨、不圓滿,則由戒因緣而受呵責。如此省察則由內心生起慚恥,他致力於守護三門;由守護三門,他致力於(波提木叉律儀戒等)四遍淨戒;住立於四遍淨戒,(他)提昇觀智〔增長毘婆舍那〕後取(證)阿羅漢。

 

5. 「有識的同梵行者(viññū sabrahmacārī)」:即有智慧的同梵行者。

如此【40】省察則建立對外的羞愧,他致力於守護三門(等)方法當知如前所說。

 

6. 「離散、分開(nānābhāvo vinābhāvo)」:以生的離散,以死亡的分開。

如此省察則不會不守護三門(※於三門不放逸※)、善建立死念。

 

7-1. (※「我是業的所有者(kammassako’mhi)」等:a.業是我自己的、自己所擁有,所以我是業的所有者;b.以業能施與果、所施(物),業所施的為業所施(物),我取那(業所施果),所以(我是)業的繼承者;c.業是我的因、原因,所以業是我的原因;d.業是我的親戚、親屬,所以(業是)我的親戚;e.業是我的皈依處、依止處,所以(業是)我的皈依處。

7-2. 「我將是它的繼承者(tassa dāyādo bhavissāmi)」:那業的承受者,由那(業)施與果,而我將是接受者。

如此※)省察業的自性〔業為自己所擁有的性質(kammassakatā)〕就不會作惡。

 

8. 「我是如何度過日日夜夜的?(kathambhūtassa me rattindivā vītipatanti)」:即對於我做或不做所有的義務行;誦或不誦習佛語;做或不做如理作意之業,如此反覆(地思惟),我如何度過日日與夜夜之意。

如此省察則圓滿不放逸。

 

9. 「我樂於空閑處(suññāgāre abhiramāmi)」:即我是否樂於一切威儀單獨地在遠離的空處之意。

如此省察則圓滿身遠離。

 

10-1. (※「上人法(uttarimanassadhammā)」:即是諸上於人的、諸卓越人的禪定和諸聖者的禪那等法。或以稱為人法的十善業道,而更上、更優越的諸法在我自己的(五蘊)相續中是否擁有、是否寂靜(、證得)之意。

10-2. 「能為聖者的殊勝智見(alamariyañāṇadassana-viseso)」:廣大、出世間慧,以知解之義為智,所現見的法如眼所見;【41】以看見之義為見,為「智見」。

聖者清淨、最上的智見為「聖智見」。

這裡,或以有能夠成為聖者的那摧破煩惱能力之聖智見為「能為聖者的智見」〔有能夠、足以摧破煩惱能力的聖智見為「能為聖者的智見」〕,而以禪那等區分為上人法。

能為聖者的智見及其殊勝為「能為聖者的殊勝智見」。或者僅以那摧破煩惱能力的清淨智見之殊勝為「能為聖者的殊勝智見」。

10-3. 「證得(adhigato)」:即我是否有獲得。

10-4. 「我(so’haṃ)」:那個已獲得殊勝的我。※)

10-5. 「在最後時刻(pacchime kāle)」:臥在(臨)死之床(※時。

10-6. 「詢問(puṭṭho)」:同梵行者們以證得殊勝功德而問。

10-7. 「我將不會羞愧(na maṅku bhavissāmi)」:我將不會(如)倒下的樹幹,沒有力量。※)

如此省察就不會空虛的死(去)。(徒然;空無所得)

 

 

 

 

⊙說明:

1.「如是我聞」等經序與結尾,在《相應部》和《增支部》由於經數繁多,古代為了背誦方便,除了第一經以及不同地點、聽眾外,大多省略,但並不表示原來沒有,今為了受持方便,乃依斯里蘭卡傳統的〈護衛經〉版,一併譯出。

2.()內的字是譯者依文意加入的。

3.〔〕內的字可以取代前面的字或文句。

4.【】內的數字是巴利聖典協會(P.T.S)版巴利原文的頁碼。

5.(※……※)內的文句是原校對版本從缺,而其它版本有的文句或段落,今一併譯出,以供參考。

 

Santagavesaka Bhikkhu 覓寂比丘 2004.9.12.譯

 

 

 

 

 

Dasa Dhamma Suttaṃ (A.x.48.)

Pabbajita Abhiṇha Suttaṃ(緬)

 

Evaṃ me sutaṃ – ekaṃ samayaṃ bhagavā sāvatthiyaṃ viharati jetavane anāthapiṇḍikassa ārāme. Tatra kho bhagavā bhikkhū āmantesi – “bhikkhavo”ti. “Bhadante”ti te bhikkhū bhagavato paccassosuṃ. Bhagavā etadavoca –

“Dasayime, bhikkhave, dhammā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ā. Katame dasa?

1.‘Vevaṇṇiyamhi ajjhupagato’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2.‘Parapaṭibaddhā me jīvikā’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3.‘Añño me ākappo karaṇīyo’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4.‘Kacci nu kho me attā sīlato na upavadatī’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5.‘Kacci nu kho maṃ anuvicca viññū sabrahmacārī sīlato na upavadantī’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6.‘Sabbehi me piyehi manāpehi nānābhāvo vinābhāvo’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7.‘Kammassakomhi kammadāyādo kammayoni kammabandhu kammapaṭisaraṇo, yaṃ kammaṃ karissāmi kalyāṇaṃ vā pāpakaṃ vā tassa dāyādo bhavissāmī’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8.‘Kathaṃbhūtassa me rattindivā vītivattantī’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9.‘Kacci nu kho ahaṃ suññāgāre abhiramāmī’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10.‘Atthi nu kho me uttari manussadhammo alamariyañāṇadassanaviseso adhigato, sohaṃ pacchime kāle sabrahmacārīhi puṭṭho na maṅku bhavissāmī’ti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aṃ. Ime kho, bhikkhave, dasa dhammā pabbajitena abhiṇhaṃ paccavekkhitabbā”ti.

Idam-avaca bhagavā. Attamanā te bhikkhū bhagavato bhāsitaṃ abhinandun’ti.

 

後記:

巴利聖典不僅有完整的三藏,更有其完整的註釋書和各種復註。根據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傳統,巴利三藏要配合註釋書和復註來閱讀以了解其中涵義,因為許多經中義理單憑表面字義並無法真正了解其中涵義,何況修行細節!因此,不識者如果沒有參照其註釋書和復註來解讀,很可能會誤解的!

有些人並沒有出家,也不了解出家戒律的真正內容,僅是閱讀元亨寺《漢譯南傳大藏經》的《律藏》就以為自己完全了解似的,大肆批評出家人不如法。甚至有人寫出「出家比丘吃素就犯了十三僧初餘罪」的文章,佛陀哪裡曾制定這種戒呢?「法說非法,非法說法;律說非律,非律說律」罪過非輕啊!

2004年9月由於帕奧禪林華人女眾禪修者的邀請, 覓寂為她們開示了一堂《十法經》,因此翻譯了本經。2005至2006年期間,經恩師帕奧禪師的指示, 覓寂為華人男眾禪修者講解比丘戒,最後一堂個人把《十法經》再正式講了一遍,並把《十法經》及其註釋完整翻譯定稿。

《十法經》英譯有很多譯本,早期 覓寂會參考其中的英譯本,但在 自己閱讀《十法經》註釋的巴利原文來翻譯成中文時,才知道有些錯得很離譜。

像“vevaṇṇiya”,巴利字典解釋為:state of having no caste, life of an outcast, discolouring, fading, waning disfiguration; discolouring. 階級外の人;アウトカースト;色あせたる;毀容,缺陷,畸形,變色,污染。

當時 覓寂根據《增支部註》的解釋並一再地思考、斟酌,最後才翻譯為「捨離美好」。請看看以下兩種中譯本吧!

 

 

元亨寺版 南傳大藏經

「諸比丘!出家者應數數觀察十法。何等為十耶?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棄彩色。』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我命乃繫屬於他。』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我欲改行儀。』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我有無非難自我持戒耶?』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有智之同梵行者,審視無非難我持戒耶?』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我一切之可愛、可意與處異而別離。』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我所有業,領受業,胎業,以業為緣者,以業為歸趣,我領受我所造之善惡業。』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我云何而過日夜。』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我喜空閑處耶?』

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我上人法能證得為聖之殊勝智見耶?如是於末期問同梵行者而不羞愧耶?』

諸比丘!出家者應數數觀察此十法。」

 

 

 

台灣 莊春江居士翻譯的漢譯四部

「比丘們!有這十法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哪十個呢?『我是已到達[種姓]階級外的人。』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我的生活已依靠他人。』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我的行儀應該有所不同。』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我是否不從德行(戒)責備自己呢?』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同梵行的智者了知我後是否不從德行(戒)責備呢?』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我[會]與一切所愛的、合意的分離、別離。』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我有自己的業,是業的繼承者、業為根源者、業的眷屬者、業的所依者,凡我將作的業,善或惡,我將成為其繼承者。』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我的日與夜是如何渡過的呢?』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我是否在空屋中歡喜呢?』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有我已證得足以為聖者智見特質的過人法,依此,在最後死時,當我被同梵行者詢問時,我將不羞愧。』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比丘們!這十法應該被出家人經常省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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