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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研擬長期依賴呼吸器維生的無意識病患,治療滿一定期限後,家屬需自付部分費用,健保不再全數埋單。有醫師表示支持,當病人持續治療仍無法恢復意識,一味以呼吸器延長生命是「殘酷的仁慈」;但也有民眾認為,既然家屬還抱持一絲希望,就該獲得支持,而非被逼著做選擇。

 

各界對此看法分歧,健保署長黃三桂昨天說,還要尋求社會共識,若改採部分負擔,牽涉修法,需再召開公聽會。據健保署統計,國內每年約有3萬名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的呼吸器依賴患者,健保全額支付呼吸照護費用,一年要用掉270億元;這些病患平均使用呼吸器6個月,約1成、3000人戴呼吸器超過1年。

 

黃三桂說,健保署希望減少無效醫療,對於無意識而長期仰賴呼吸器維生的患者,可能改採部分負擔,使用呼吸照護1、2年後若要繼續接受治療,家屬應自付部分費用。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林阿明說,若採取10%的部分負擔,以住院30天內為例,每月要自付1萬3000元。

 

中風、脊髓損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患者可能因肺部功能不佳,需藉助呼吸器維生。台北市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林進興認為,即使病患無意識,還是有生命跡象,且家屬仍抱持希望的話,醫師、政府不能先放棄,若要求自付部分費用,可能讓民眾因經濟考量被迫做選擇。

 

亞東醫院重症醫學部主任王家弘表示,當前免除部分負擔的狀況下,家屬光是支付尿布、照護耗材等患者的生活開銷,一個月也得自費2、3萬元,若還要再付部分醫療費,負擔更加沈重,甚至付不起,會不會造成另一個社會問題?且不少家屬是基於孝心不敢拔管,健保署推動這項改革,得要有社會共識支持。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則說,她在第一線看到許多意識不清的慢性呼吸器依賴病患,插了「3管」氣切管、鼻胃管與導尿管之後生活無法自理,只能躺在病床上被抽痰、照料,但對一個人來說,活著不只是靠呼吸器撐著那一口氣,還需要生活品質與尊嚴,當持續治療仍無法恢復意識,一味以呼吸器延長生命是「殘酷的仁慈」。

 

 

延伸閱讀:

 

最悲慘的急救:一名醫師遭凌遲而亡事件

 

殘酷的仁慈

 

 

 

文章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123000448-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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