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劫」微弱的時刻,人的生命時間也在減少中,因此護持「學習聖典」長達五千年的責任就真的很偉大。身為佛法的奉獻者與護持者,這些僧侶的身心強度也在減弱中。因此,佛陀預見到,這些奉獻者與護持者想要在未來的時刻,去承擔護持「聖典」以及單獨住在樹下,不對「餘財」妥協,是不可能的。這是一項理由。
對於修行資糧不足的人,佛陀預見到,提供給他們的修行功課,例如廣泛地「學習聖典」、布施、持戒、提供資糧等,保障他們在來生的時候可以從苦界中解脫,並且在下次佛法的階段,可以從世間的痛苦中解脫出來。這是另外一項理由。
在此處,我們可以說,如果上述屬實,就等於是佛陀親自巧妙地救度眾生,讓他們避免在「財的遺產」中流轉。在這點上,我特別要指出,因為「學習聖典」的奉獻者與護持者,不可避免會與「助緣財」、「世間財」有所關連,為了不沉溺在「財的貪欲」上,佛陀所開示的,以及留傳下來的「觀察淨」(paccavekkhana suddhi)修行法門,例如「如理觀察衣」,就要加以關注。所以,如果這些修行人依照「觀察淨」的儀軌生起「資具依止戒律所思的智慧,就可以乘此智慧之船,從兩種「財的貪欲」中解脫出來,即使他們必須生活在「財的貪欲」當中,也不可能沉浸、漂浮在「財」的汪洋大海中。
所謂的「沉浸」、「漂浮」,它們的意義是指:在「資糧財」、「世間財」、「因緣財」這三種財當中,失去了「覺察過失的智慧」,就是所謂的「沉浸」。長時間缺乏力量覺察過失,即使經過生命的三個階段,還是在這三種財裡面享樂,這就是所謂的「漂浮」。
為了防範所謂的「沉浸」與「漂浮」,佛陀在《法句經》中就說:「三時中一時,智者應醒覺!」(譯者按:157偈頌)
這是說,如果一位修行人在生命的第一個時期是「沉浸」、「漂浮」的,就應該在第二個時期當中努力自我淨化。不過,如果一位修行人在生命的第二個時期當中,還是「沉浸」、「漂浮」的,就應該在生命的第三個時期當中努力自我淨化。
在此處,所謂的「自我淨化」是指擺脫了對於「財的遺產」的執著之後,在「三十七道品」中安立下來。這就是指在「四種聖人財法」中自我安立,它們分別是:衣寂靜:在衣著上很容易滿足;乞食寂靜:在乞食上很容易滿足;住所寂靜:在住所上很容易滿足;修習樂:在靜修中生起喜樂。
佛陀說過,如果一個人在生命的三個時期都是「沉浸」、「漂浮」在「財的遺產」中,他就會被丟進「苦界」當中。因此,佛陀在《法句經》中就說:「如鐵自生鏽,生已自腐蝕。犯罪者亦爾,自業導惡趣。」(譯者按:240偈頌)
這段佛陀的開示(譯者按:參見《法句經註疏》第三.Tissa-tthera-vatthu),提到了一位在祇樹給孤獨園往生的比丘。由於這位比丘在臨死之前,還是執著他的衣服,結果就重新投胎為寄生蟲,寄居在他生前的僧袍上。如果連執著在衣服上都會讓一位修行人落入苦界當中,對於更為巨大的執著,還需要說什麼嗎?
衣服應該視為僧團的共有財產,所以是法的財產。這位發生問題的比丘也是細心護持二二七條毘奈耶學戒的修行人,所以說,一套僧服可以讓具足二二七條學戒的比丘淪入苦界,那麼,對於只有受過五戒的一般凡夫而言,他們對財物充滿了貪愛、嫉妒,結果會如何還需要多言嗎?因此,一位有修行的人應該觀想和要求「厭離心」(samvega)(譯者按:由於觀想這個世界的悲苦所生起的恐怖感)。
我現在舉例加以說明。
曾經有一位富人家,他坐擁金銀財寶,可是為了避免在艱困的時候遺失這些財產,就把它們埋到地底下,只保留價值約六萬的現金、稻米、衣服與裝飾品,可以隨時使用。
這位富人有六個兒子。他死亡的時候,將財產平分為六份給六位繼承人,而埋藏在地底下的財產也以同樣的方式分配。不過這些埋藏起來的財產,只有當這些主人自己從地底下挖出來,才能為這些繼承人所擁有。
有一個兒子非常貪婪,對於可以直接使用的財產,他相當不滿足,有意垂涎埋藏起來的財產,不耐於長久的等待。所以,它努力挖掘出寶藏,成為一位富人。
有一個兒子非常精進,不會把日以繼夜的努力當作是一種負擔。所以,他用盡心力,努力挖掘那些埋藏起來的財富,結果他成為一位富人。
有一個兒子非常執著,從繼承財產開始,他的心總是懸掛在財產上,因為他太執著在財產上面,於是寢食難安。所以,他全心全力挖出那些埋藏起來的財富,成為一位富人。
有一個兒子非常聰明、機靈,他就設法建造機器來挖掘寶藏,所以就成為一位富人。
有一個兒子則缺少貪婪心,他認為一萬元的財產就夠用了,不需要那些埋藏起來的財寶,安於那些可以直接運用的遺產。
有一個兒子揮霍無度,花掉所有的財產,最後連購買挖掘寶藏鏟子的錢都沒有剩下來。他墮入歧途,終於被外放逐到他鄉流浪。
在這個例子當中,佛陀就像這位富有的父親,「戒清淨」與「法學習」就像直接可以使用的財富,建構「心清淨」的禪定與神通就像埋藏起來的銀,如「見清淨」的四種世間智慧,清淨就像埋藏起來的黃金,「出世間的智見清淨」就像埋藏起來的珠寶,佛教內的凡夫與比丘就像這六位繼承人。
在佛教當中具足「欲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充滿貪婪的第一個兒子。具足「欲神足」的修行人,不會滿足於「戒清淨」與「法學習」的資糧。他們認為,以這種資糧不會遇見佛法或者變成佛法的繼承人。為了達到更高的清淨道,他們蘊育了巨大的欲望,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具足「勤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努力精進的第二個兒子。這種修行人只有當他們著手去追尋還沒有擁有的高等成就,內心才會感到快樂與自在。
具足「心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強烈執著的第三個兒子。這種修行人一旦認知到修持一項功課會產生巨大的利益,他們就會祈求強烈的佔有,他們的心也不會漂浮到其他的事務上。
具足「觀神足」的修行人,就像聰明機靈的第四個兒子。這種修行人只有當他們著手去追尋難以證得、深沉但又可以生起巨大利益的智慧時,內心才會快樂與自在。
缺少「神足」卻只擁有初級欲望、精進、心與智慧的修行人,就像滿足於現有財產的第五個兒子。這種修行人缺少「信」與「欲」,他們甚至認為在今生當中是達不到更高的清淨道。由於他們缺乏精進的力量,縱使勉強去實踐,也會欲振乏力。因為他們的意志力是脆弱的,就會反對精進,並認為不可能(證得更高的清淨道),他們的心就沒有貫注在這種修行功課上。當他們聽到眾多理論與開示,就動搖了。由於缺少知識與智慧,他們認為這種修持功課超過了自己的能力範圍,就加以拒絕。因為佛陀期待這種修行人,才會如是說:「修習欲神足!修習勤神足!修習心神足!修習觀神足!」
佛陀在這些語句中驅策一切眾生強化他們的「神足」,例如「欲神足」等等,只有這樣子,才會生起新的欲望與新的思想。
在佛教中,德行上有缺失的凡夫與比丘,就像第六個兒子。對於一般凡夫而言,在護持三皈依以及五戒、八關齋戒等常戒上有所缺失的修行人,就不具足優婆塞、優婆夷的特質,僅僅是佛法的繼承人而已。對於比丘與沙彌而言,犯了波羅夷戒罪(譯者按:失去出家身分的罪行),就不具足好比丘或好沙彌的特質,只是佛法的繼承人而已。如果一般的凡夫,即日起發願護持五戒或八關齋戒,就可以立即成為優婆塞、優婆夷的佛法繼承人。
這個例子說明了,有許多修行人的確是列在這個父親(佛陀)的遺產當中,可是只有以「四神足」當中的任何一項為基礎的修行人,才能夠享受到這些遺產的全部利益;連「四神足」當中的任何一項神足都沒有具足的修行人,只能享有這些遺產的表面利益,他們沒有機會享受這些遺產的真實本質。有些修行人因為任意花費他們的遺產,甚至沒有機會享有這些遺產的表面利益,因此與佛陀的遺產、佛法的遺產切斷關係了。
佛法的繼承人也可以分為:一、「決定」的繼承人;二、「未定」的繼承人。
從未在自身中證得「無常智」與「無我智」的修行人,就是所謂的「未定」的繼承人。「未定」是指,他們今天可能是「一切智佛」的弟子或是「一切智佛」的繼承人,但是,他們可能明天就變成另一位導師的弟子與繼承人,甚至會輕蔑、摧毀「一切智佛」的佛法。在今天,有些修行人甚至會從信仰佛法轉而信仰基督教,而且會輕蔑、暗中毀損佛法。這些修行人在死後投胎轉世之後,也就非常容易轉變,這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一位修行人可以在這個月是「一切智佛」的弟子,下個月卻是另一位導師的弟子;今年是「一切智佛」的弟子,明年是另一位導師的弟子;在生命的第一個時期是「一切智佛」的弟子,在第二個時期卻是另一位導師的弟子;在生命的第二個時期可能是「一切智佛」的弟子,可是在第三個時期卻是另一位導師的弟子;今生可能是「一切智佛」的弟子與繼承人,來生卻是另一位導師的弟子與繼承人。
因此,佛陀在《無礙解脫道》上如是說:「凡夫之所以稱為凡夫,就是因為他仰視了許多導師的面容。」(譯者按:參見《無礙解脫道註疏》第九.Savkharupekkha-bananiddesa-vannana)
這段句子的意義是,在過去無數的輪迴中,一般的凡夫從未恆常地抉擇一位皈依的導師,反而是今天皈依這一位導師,明天皈依另一位導師;今年皈依這位導師,明年皈依另一位導師;今生皈依這位導師,來生皈依另一位導師。在過去的無數輪迴中,有緣親近並皈依「一切智佛」的機會的確是非常稀少。有時候他們會皈依「梵天」,有時候皈依「帝釋天」,有時候皈依「諸天」,有時候皈依太陽,有時候皈依月亮,有時候皈依星辰,有時候皈依大地的神靈,有時候皈依魔鬼,他們如此做,就好像這些「皈依」是全能的樣子。
在這個世界上,錯誤的導師非常的多,也有許多凡夫親近並且皈依這些錯誤的導師。有時候,他們會皈依「龍」;有時候會皈依「迦樓羅」(鳥),有時候會皈依河流,有時候會皈依山,有時候會皈依火,有時候會皈依水(譯者按:參見《法句經》188偈頌)。因此,受到「身見」折磨的凡夫,他們所親近的導師種類、數目很自然的就非常的多。他們所親近、皈依的錯誤導師愈多,他們就會愈沉淪到苦界與地獄。
再進一步說,如果從今生開始,他們持續在輪迴中漂蕩,並充滿了對於「身見」的錯誤執著,那麼,他們就會不斷變更他們所親近和皈依的導師。一般凡夫的處境是多麼的令人感到驚駭、恐怖、污穢!
這就是「凡夫之所以稱為凡夫,就是因為他仰視了許多導師的面容。」這句話的意義。
每一次凡夫改變他的導師與皈依,他所依賴的理論與原則也會發生變化。有時候凡夫會依賴「一切知智」所制訂的「增上戒」,有時候會依賴「一切知智」的「牛戒」(gosila),或者是依賴牛的規範;有時候會依賴狗的規範,有時候會依賴象的規範。因此,他們所採用的、依賴的倫理規範也非常雜多。從「見」的角度來看,眾生所採用的、依賴的「正見」,卻是非常稀少。相反的,眾生所採用的、依賴的「邪見」,卻是非常雜多。所採用、依賴的「邪見」與規範愈多,他們就會愈沉淪到苦界與地獄。
由於凡夫所擁有的無盡錯誤與剛愎,他們在輪迴中漂蕩時的最大錯誤,是皈依了一位錯誤的導師,而這種錯誤也帶給他們巨大的傷害。這是因為皈依一位錯誤的導師,會產生錯誤的倫理原則與規範,而且,很難再度化生為人類。這就好比一棵巨大的「希望樹」(padesa),原本會生長出善的果實,可是因為完全生長在地獄界當中,就會生長出惡的果實。
在此處,我們說明了佛法中「未定」繼承人的未來道路。
在自身中覺察到「無常」與「無我」特質的修行人,就可以從「身見」的王國中解脫出來,因而變成佛法中「決定」的繼承人。所謂的「決定」是指,縱使經過未來無止盡的輪迴中,這些修行人都可以從尋求、依止錯誤導師的疑慮中解脫出來。經過未來一連串的再生,他們變成了「一切智佛」的真正兒孫,成為「初級預流聖人」的家庭成員。雖然他們可能還要經過多生累劫的輪迴,不過,他們對於佛、法、僧無限、無可比擬的特質的觀照,會一世比一世更加清晰、明亮。
戒定慧三學、「戒清淨」等的「七清淨道」以及「念住」、「正勤」、「如意足」、「精進」、「力」、「菩提支」、「道」的「三十七道品」,都是法的遺產,而生生世世會在他們的內心當中日益豐盛。對他們而言,「聖典」、「行道」、「洞察」三學,經過多生累劫也會持續地穩固下來。
雖然他們還是在輪迴中享受著人類、天人、梵天的快樂,並且永不改變他們的導師與皈依。作為出世間或者聖人領域的眾生,他們還是在輪迴中漂蕩;不過,他們不再是會受到輪迴的悲苦之輪所影響的眾生,也不會在輪迴巨輪中沉淪、窒息、困乏與漂流。他們已經成為涅槃的第一階段--所謂「有餘涅槃」的真實眾生。經過「初級預流」聖人的快樂生命型態,他們必然會躍昇到「無餘涅槃」的境界。
在無止盡的輪迴當中,所有的智者、天人、梵天只成為「一切智佛」的真正子孫,才會變成「決定」的眾生,並且希望遇見佛、法、僧。他們必須受持戒律,希望以這種行為來遇見佛、法、僧。
在此處,我們說明了佛法中「決定」的繼承人不可偏離的正道。
佛陀在《經藏》、《論藏》中多次揭露了這條道路,並且如是說:
「因為斷除了三結縛,這位修行人成為『三十七道品』的繼承人。他在更高階的道果中止息了。」(譯者按:三結縛,就是指「身見」、「疑」與「戒禁取」;其中,「身見」是根本的或主導的因素。)
在此處,我們結束了有關「未定」的繼承人與「決定」的繼承人的說明。
善良的、有德行的修行人會覺察出,什麼是善的遺產與惡的遺產?什麼是「決定」的遺產與「未定」的遺產?什麼是善的繼承人與惡的繼承人?什麼是「決定」的遺產的繼承人與「未定」的遺產的繼承人?要是這些善良的、有德行的修行人渴望變成佛法中惡遺產的繼承人,他們就不會在過去生累劫中付出努力;就是希望變成善遺產的繼承人,他們才會付出努力;要是他們渴望變成「未定」的、暫時的遺產的繼承人,就不會修持布施、戒律與禪定,就是因為他們渴望成為「決定」的遺產的繼承人,(才會修持布施、戒律與禪定)。
就既有的事實來細心觀察,從成為佛陀的弟子暨繼承人的修行人身上,佛陀並沒有准許他們成為惡的繼承人,不讓自己變成暫時的、「未定法」的繼承人,因此,佛陀是反對佛法中的惡遺產。這些修行人應該努力成為「三十七道品」這種善遺產的繼承人,努力成為「決定法」的繼承人。
在多生累劫的輪迴中,不論是何時修持了布施、戒律與禪修的行為,由於眾生通常希望藉由這些善的行為,能夠在來生轉為人類的時候,可以遇見佛陀,可以從世間的痛苦中獲得解脫,或者可以證得「道智」、「果智」與涅槃。所以,對它們而言,希求「法」的遺產是很稀鬆平常的。可是,希望藉由這些善的行為,在未來生中可以遇見佛陀,並且獲得世間的財富與地位,這就很少有的。他們很少渴望這些「財的遺產」,也很少渴望以這些善的行為來獲取「有成就」、「財成就」、「自在成就」的的機會。
可是,在今天,「助緣貪欲」、「世間貪欲」、「輪迴財貪欲」這些惡的遺產卻變成主導的因素。現代的男女不再喜歡聽到與上述三種貪欲相反的「四聖種法」。就先前提過的「四聖種法」,是很容易在食、衣、住上面滿足的,而且可以在「禪定」的功課中獲得喜悅與快樂。「四聖種法」之所以稱為「四聖種法」,因為這是諸佛、佛弟子以及佛的繼承人所不能棄置的法門。
在此處是提醒已經具足智慧的修行人。
面對在智慧上出現瑕疵的修行人,祇要大量去做善事,就可以稱得上是善良的修行人。
不過,對於已經具足智慧的修行人而言,如果希望在今生或來生在天界中成為「決定法」的繼承人,就要受持「活命戒」、安立「身念住」,而且(至少一天當中有三小時)努力在身體的五蘊上完成三法印的覺察。如果他們可以在五蘊中覺察出三法印,就可以成為「決定」的繼承人,達到「初級預流聖人」的位階。
為此,請參閱拙著:《諸相手冊》、《明智道手冊》、《飲食手冊》、《第一義諦手冊》。為了通往「決定」的「初級預流聖人」的道路,請參閱拙著:《四聖諦手冊》以及《第一義諦燈炬》中有關涅槃的章節。
取自 法雨道場 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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