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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動脈壓力的正常值約在18~25毫米汞柱,世界衛生組織定義肺動脈壓力在休息狀態時高於25毫米汞柱,即為「肺動脈高壓」,肺動脈壓力升高,造成右心室需以更大的壓力,才能將血液送出,隨著肺動脈壓力越來越高,導致最終的右心室肥大與衰竭,肺動脈高壓需要治療,其致命性與癌症相當,本協會的成立目的之一在於增進國人對於肺動脈高壓疾病的認識,並呼籲重視肺動脈高壓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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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圖研究結果可知,原發性肺動脈高壓(IPAH)的患者,如果不接受治療,成人5年存活率只剩約34%。因此,肺動脈高壓患者應正視疾病的診斷與積極治療,避免因心肺衰竭而導致的死亡風險。

 

肺動脈高壓症狀並不特定,依其對心肺功能的影響程度,會出現下列症狀,以下是症狀分級的描述:

 

第一級

身體活動沒有限制,一般的身體活動不會造成過度的呼吸困難、疲勞、胸痛或幾乎昏厥。

 

第二級

身體活動輕微受限制,休息時感到舒適,但一般的身體活動將會導致過度的呼吸困難、疲勞、胸痛或幾乎昏厥。

 

第三級

身體活動明顯受限制,休息時感到舒適,但稍微從事一般身體活動將導致過度的休息困難、疲勞、胸痛或幾乎昏厥。

 

第四級

從事任何身體活動都會出現症狀。這些病患有明顯的右心衰竭徵兆,就算是休息時也會感到呼吸困難和疲勞。

 

 

 

 

 

 

 

 

 

文章來源:

 

http://www.carepah.org.tw/suppor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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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