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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之人往往有可恨之處?

/ 一流人    

 

我直接打電話給Q,問她是否真不願意出庭作證。Q在電話裡支支吾吾的,好半天我才聽明白她的意思,她是覺得自己好不容易官復原職,一切恢復正常了,不願意再蹚這渾水。

 

這話聽得我火冒三丈:「妳不想蹚渾水,妳也不想想這渾水是從誰那兒淌出來的,妳官復原職舒坦了,我們報社卻惹上官司,妳就跟沒事人一樣!」

 

你猜Q跟我說什麼,她居然真的跟沒事人一樣:「反正他起訴的是報社,又不是曾記者你個人,如果起訴的是你個人,我就出來作證。」

 

這都什麼話,我當時就跟她說:「我也沒辦法強迫您,但做人只求問心無愧,如果您覺得您這樣做合適的話,我不勉強。」

 

Q讓我想起我剛工作的時候,一位前輩就曾對我說過:「對那些弱者永遠不要有僭越的善心,因為這些弱者最善於扭過臉便變出另一番面孔。」

 

我問什麼叫「僭越的善心」,他回答得特別清楚:「你覺得他沒飯吃可憐,你可以給他飯吃。你覺得他沒工作可憐,也可以給他工作。但你絕對不要因為覺得他可憐,就對他的人生進行干預,那就是一種超過界限、濫用的善良,而且極易被辜負。」其實在這件事中,我還真沒有僭越,我做的都是工作職責內的事,但依然遭到Q不願出庭作證的冰冷現實。

 

好在我在採訪時都會多留一個心眼——每次都會讓他們看完採訪紀錄,然後簽上「屬實」字樣及姓名和日期。我連同錄音、照片一併交給律師。律師說這些證據已經很充分了,但Q居然連證明這些字是她簽的都不願意。

 

於是我給Q打最後一個電話,儘管她還是那副吞吞吐吐的樣子,我卻不跟她廢話:「我不知道您出於什麼考慮不願作證,我只想提醒您,如果這個官司報社輸了,那之前的報導就有問題,官復原職的就應該是W了,到時候您上哪兒哭都不知道。」

 

Q一聽這話立即變成啞巴了。第二天律師告訴我,Q同意出庭作證了,真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啊。這個官司折騰了一年多,最後報社還是勝訴了。

 

從那以後,Q可憐巴巴、痛哭流涕的樣子,和電話裡那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語氣,就經常浮現我腦海裡。

 

很多時候我們會因為某人的貧窮、病痛、困難而動了惻隱之心,如果對方正好是兒童、學生、老人,惻隱之心還會被激發得更徹底。就像Z,她在報紙上看到報導,就捐助了。她幫助孩子當然是對的,但是在未確認對方家庭的情況下,她這一捐就是五、六年,這種做法正是僭越的善心,很容易被利用,難道那小夥子遇到的是持續五、六年的困難嗎?

 

對一個年輕人來說,只要不出現極端情況,哪裡有什麼一輩子的困難,你可以給人一碗飯、給人一百塊、甚至給人一份工作,但是絕對不要干預他們可憐的人生,因為可憐的人生往往同時也是可恨的人生。

 

那個小夥子明明家境已經好轉,還以「不要白不要」的心態繼續騙取捐助。還有Q,在她需要媒體支持的時候痛哭流涕,在報社遇到官司需要她作證時,卻想腳底抹油,他們當初可不可憐?當然可憐,但是他們轉過臉來表現出的自私、自我,更可恨。

 

所以當你察覺到自己的愛心要噴薄而出時,請記住這句話:「對弱者絕對不要有僭越的善心,因為可憐之人往往有他的可恨之處。」

 

 

本文節錄自:《世上有顆後悔藥:人生是不斷的選擇支撐起來的, 有悔就有路,選擇權一直在你手中。》一書, 曾鵬宇著,大是文化出版。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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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