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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時候,我覺得一個人生活是一件很苦的事情。
 
過了幾年後,我才發現其實一個人生活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苦與酷的差別,其實在於——你有沒有學會討自己的歡心。
 

太多時候,我們都在學習討這個世界的歡心,討父母的歡心、討戀人的歡心、討朋友的歡心。我們把自己的心奉獻出去,把自己的熱情散發出去,然後矜持地、滿懷信心地等待著他們的回應。
 
於是,你等男友的電話、等朋友的邀約,等他們闖入你的生活中,在你的世界裡走來走去,然後再毫無蹤跡地消失掉。
 
可你愈長大就愈會發現,等待別人的到來,是比一個人生活更孤獨的事情。
 
我們終其一生,或許就是為了把安全感從別人的身上,轉移到自己的身上。
 

「究竟要經歷多少顛簸,才能夠像你現在這樣一個人能自給自足?」相識多年的朋友小玉問我。
 
在20歲的時候,我與每一個20多歲的女孩子無異,經歷過失望、失戀,有過無數個在夜晚失落和痛哭的瞬間,想著這人生的艱險,該如何熬過去,變成強大而穩當的另一個自己。
 
我那時候沒有工作、沒有存款,也沒有男朋友;對生活有著一往無前的熱愛,也有無窮無盡的迷茫。
 
我們上學時候的壓力與侷限,無論是在精力還是物質上,都擁有得極其有限;長大之後的責任與道德,無論家人多麼開明,都放縱得極其克制。
 
我們如此艱辛地在人生的夾縫裡尋找著只屬於自己的時光,我想,此刻,大概就是一個人最自由、最有創造力的時刻。
 
每一個正在20多歲的人,我想都應該有這樣一段一個人的時光。
 
我當然也有過這樣的時光,一開始覺得熬不下去,後來覺得不肯捨棄。
 
22歲大學畢業的時候,我和本想著可以「和他歸家為他唱」的男友分手。
很多感情不是不愛,只是生活中突然塞滿了很多比愛情更重要也更複雜的事情。
 
23歲的時候,我差點因為工作的失誤而引咎辭職。躲在樓梯裡哭了好久之後,我終於決定不用辭職來逃避失誤,而是勇敢面對並承認錯誤。我走進主管的辦公室說:「這次的失誤,我會想辦法彌補。」
 
而24歲這一年,我經歷的最大的事情,是自己去醫院做手術。那是一個小小的手術,我沒有告訴父母,只是跟最親密的好友說了一下,在她問「要不要我來陪你」的時候說了「不」。
 
其實我也不是不想要她的陪伴,只是無論是時間還是路程都過於麻煩朋友,我突然意識到曾經看起來大得不得了的事情,成為了生命中的可以承受之重。
 
我一個人掛了號、進了手術室,然後下樓拿藥,面對這個剛走進來的時候充斥著恐懼和茫然的門診大樓,我變得淡定,也懂得心安。
 
關於一個人的孤獨等級,我已經通關到了最高級別,可既沒有人為我鼓掌,也沒有人為我歡呼。或許匿名投稿到網路平臺上,還有可能會被吐槽:「別把沒朋友說得那麼酷,如果有朋友誰還會自己一個人去醫院?」
 

可我沒有太多不安的情緒,相反,我感覺我擁有了更多自己應付自己、討自己歡心的能力。
 
更多時候,我開始了更加自律的生活,每週寫三篇稿子,至少讀兩本書、看一場電影;開始有了更多屬於自己的欲望清單,比如要準備明年5月的商務英語考試,再比如因為覺得打撞球很優雅,經常去練習打撞球。
 

沒有人是從一開始就知道該如何面對自我、處理自我與世界的關係的,唯有從世界中剝離出來,時不時看著自己,問自己怎樣最快樂、怎樣不怕黑,才能聽到心裡那個微弱的聲音輕輕說出自己的真心話。
 
一個人生活究竟是一種什麼感覺呢?
 
對於我來說,一個人生活,或許偶爾空曠,但並不寂寞。
 
「一個人= 孤獨寂寞冷」這樣的說法似乎成了固有印象,哪怕是自己歡欣鼓舞地在社交平臺曬了獨自一個人去旅行、去吃火鍋的樂趣,也偶爾會在評論裡看到「你已經被劃分到孤獨的第× 個等級」之類的玩笑話。
 
上週我剛剛一個人去看了live 演出,周圍的空氣彌漫著啤酒味,大家開心地晃來晃去,都在跟著舞臺上的音樂律動。我們互不相識,但因為擁有著共鳴而點頭微笑。
 
上上週我獨自去附近的大學上了自習,自學了一個單元的外語課程。獨自走過操場的時候,心緒有一種被拉回十七歲的錯覺。那時候的我獨自奮戰高考,覺得世界上沒人比自己更堅強了吧。後來的日子,似乎都沒有那時候艱難。
 
上個月我獨自去咖啡館寫稿子,順便看了兩本書。在回家路上,我拿著余秀華的詩歌集《我們愛過又忘記》,拍了一張照片發在近況上,有人評論:「是一個人去咖啡館嗎?」我回覆:「是啊!是一個人啊!」
 
雖然看起來形單影隻,自己卻為每天的小目標而感覺充實和幸福。有時正是因為悄悄割離了與他人的關係,才讓自己的成長節奏穩步推進。
 
一個人,也許習慣獨處,但不代表無趣。
 
大家常常把有趣掛在嘴邊,不管是找戀人還是找朋友,「有趣」儼然成了一個基本要求,好似必須擁有這個特徵,才會在人群中閃閃發光。
 
有趣的人,不僅僅意味著舌燦蓮花、妙趣橫生、在人群中發著光,我想它更加代表著一種積極的生活態度。
 
比如一個從廚房得到樂趣和滿足感的人,一個獨自去看電影都不亦樂乎的人。
 
很多人所謂的「有趣」是逢迎:你需要讓人認可,你需要讓人覺得你是好玩的、熱情的、豐富的,你需要表演有意思,否則就會陷入不被歡迎的恐慌中。
看多了社交型人格,我反而覺得能在獨處中保持樂趣的人,才是真正的有趣。
 

一個可以在自我的世界中保持熱情的人,對我來說有著無法抵抗的吸引力。
 
而我,也非常開心能夠在浮沉的生活中,學會偶爾變成這樣的人。

 
一個人,不代表不再需要愛情。
 
所有的人都單身過,但很少有人能正常沉下心來體會單身的快樂。彷彿很多人的單身時光,只是為了下一次愛情的出擊做準備,或者處於上一段感情與下一段感情青黃不接的地帶
 
我問我那位天天去聯誼、一年後終於覓得姻緣的同事,為什麼那麼想擁有一段戀情。
 
她給我的回答是,因為我不想帶著一個單身的帽子走在別人的視野裡,好像一個怪物。
 
在電影《單身指南》中,女主角提出一個疑問:「為什麼總要透過關係來定義自己是誰?」
 
有時,即使我提出「我很享受單身」的觀點,也會被別人當作自我安慰;但對我來說,我單身,僅僅是意味著,我還沒有遇到那個理想的他。
 
我依舊期待愛情光臨,那種心撲通撲通跳的感覺;在看著聊天記錄的某個瞬間不小心笑出聲來的場景;走在超市裡想著他最喜歡吃什麼水果的時刻。
 
可是我知道,我不是為了逃避單身而去戀愛,不是為了甩掉大齡女子的帽子而去戀愛,我只是想把選擇權緊緊握在自己手裡。
 
人應該活出某種力量感,要有不從俗的心,和不被輿論綁架著賤賣自己的勇氣。
 
在北京生活第三年的時候,我終於搬到了屬於自己的房間裡。整理好屋子後,我在近況上發了這樣一段話:「我想做一個像樣的人,有一個像樣的房間,度過一個像樣的人生,想儘量鍛煉自己的肌膚,成為一個能夠經受任何磨難的人。」
 
我是這樣想的,我也這樣做到了。
 
我回想起離今天最近的週末,我早上起來洗好衣服、收拾好屋子,為自己做好午餐,再給貓加了貓糧和水,換了貓砂;然後抱著筆記本走到了對面的咖啡館,在那裡坐了一個下午,要了一杯抹茶拿鐵,心裡暗暗歡喜:「抹茶真是幸福之光。」
 
寫稿累了的時候眺望遠處,我看見有興高采烈的人侃侃而談,也有聚精會神的人對著電腦打字。
 
生活就是時時刻刻。真正有價值的生活,不是一味地去追問意義,而是勇敢地紮進生活裡,去尋找自己想要的。
 
一個人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訂製自己的生活。
 
自律地學習也好、任性地享受也罷,你會逐漸找到自己的生活節奏,而不僅僅依附於別人對你的選擇。
 
不是每個週末有朋友約才出去,而是自己決定每個週末要去什麼地方,如果有同行的人,就可以一起;如果沒有,我依然不會錯過自己想去看的風景。
 
「生命中的美好永存不移」,這是Burberry 一句廣告語,美好而又堅定,即使再難過的時候,我也對這句話深信不疑。
 
因為我知道——如果你可以過好一個人的生活,那你一定可以過好這一生。
 
 
 
本文為七天路過《在孤獨的日子裡,我選擇不當過客:給曾經或正在漂泊的你》部分書摘
 

 

 

 

 

 

 

 

 

圖文取自 安心講堂 臉書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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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