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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底開始,基督徒就一直很忙,忙著表態「多元成家方案」,忙著解釋「鑽石與金粉」,忙著說明「為何用鋸子伺候觀世音菩薩」,現在還要忙著了解「趙鏞基牧師發生什麼事?」

 

或許有些基督徒會皺眉頭覺得時運不濟,甚至有的基督徒覺得自己的信仰被汙名化,當然也有人擔心這個信仰會被誤解…。但是身為基督徒一定要理解一件事,那就是上帝一直在治理我們,我們最該關心的就是自己與神的關係,不管發生了多要命或是多尷尬的事,基督徒都不能逃避,該道歉就道歉,該反省就反省,該修正就修正,「面子」沒有那麼重要,我們更不必出面替教會美化或是合理化一些令人情何以堪的事。

 

遮蓋守望而非遮住過錯

華人在幾千年的威權統治下,非常容易出面為權威緩頰,上帝讓台灣這個彈丸之地脫離這種挾制,以至於我們可以引以為傲地揭發不法的事,這是一種榮耀,也是一種學習。

 

可惜的是,教會界在這方面明顯有點落後,我們不是很會處理教會界的「軟弱」。筆者出身牧師家庭,從小就有機會聽聞一些教會界不光彩的事,不管是金錢還是緋聞或是爭名奪利,都不是新聞,但是處理方式不只是低調甚至是「遮住」。

 

這次趙鏞基牧師頂著全球最大教會的牧者光環,竟發生這麼令人遺憾的事,韓國教會很爭氣地示範了什麼是「遮蓋」。

 

遮蓋不是「遮住、蓋住」而是依照聖經教導,一個肢體有事,就是大家有事,任何基督徒上社會版新聞,我們都是沉痛的,不可能與有榮焉,何況是牧者,尤其是「有影響力的牧者」。

 

韓國教會對於趙牧師的事件發表的聲明沒有支吾其詞,而是直接道歉,認為他們沒有盡到「守望肢體」的責任,簡單說就是「承認錯」!

 

這是何等單純的立場,基督教的特色就是「承認自己是罪人」,錯了就悔改而不是找藉口。但是翻開教會歷史,我們追求的卻是「聖人」,這個錯誤的路線塑造了很多「聖徒」跟「神人」,超級巨星不斷出現在教會內部,一脈相承,我們該認罪的就是,一個最強調罪人的團體,居然沒有一個成熟的監督制衡制度而放任「人的領導」主導整個教會。

 

效法基督不是效法牧師

近年來,由於成功神學的高調,塑造出許多光環耀眼的牧師,但是幾乎都「掉漆」,美國水晶大教堂就是一例,新加坡的康希殷鑑不遠,這次的趙牧師更是讓許多人大吃一驚。我們的直覺就是這些人不會錯,因為他們很「屬靈」,趙牧師甚至堪稱當今全球(至少是亞洲)最有影響力的牧師,所以這件事帶給亞洲眾教會很大的震撼。

 

然而,我們深信「萬事互相效力」,遺憾之餘,我們還是從這件事學到幾個重要教訓。

 

首先,我們需要檢討整個「教牧制度與環境」。

 

大家明知道全球只有一個主任牧師就是群羊大牧者耶穌基督,但是我們還是很高舉牧師這個職位,加上幾十年來「教會增長」是王道,所以許多年輕傳道人早就把效法基督改為「效法某某牧師」了,筆者自己就親眼目睹台灣某位名牧直接表明他就是「跟隨趙鏞基」,這種謬誤不但扭曲了整個教會的正常發展,其實也害了趙牧師,殊不知,「人微言輕」其實更能真正保護一個人。

 

福音廣傳不等於教會增長

還記得施洗約翰嗎?他的名言就是「祂必興旺,我必衰微」,一個真正跟隨耶穌的基督徒絕不會高舉某人,只會高舉基督,更不希望自己在教會界出名。正如史上最有恩膏的使徒保羅,他只誇自己的軟弱,記得身上還有一根刺。

 

曾幾何時,基督徒看重的是教會人數規模與牧者名氣,如果讀者「身為基督徒卻不知道某特會台上站的是誰,那真是太落伍啦…」類似這樣的思維讓教會界步上偏差卻不自知。

 

難怪有人說,馬丁路德當年受不了一個教皇,所以改教,想不到,時至今日,天主教還是一個教皇,基督教卻有無數教皇,因為許多牧師確實有著「不受監督」的特權地位,甚至在教會界享有盛名而有著「明星」地位。

 

這種不合聖經的體制其實多年來殘害了許多年輕優秀的傳道人,很多人按牧以後,就跟當年小傳道判若兩人,這種人性弊端發生在教會令人唏噓。

 

福音廣傳不等於教會增長,教會應該是超越組織的,應該是遍地開花的,教會的主體不是牧師而是信徒彼此,基督徒若是不回歸聖經,對自己的信仰負責,還在高舉牧師,趙牧師的事件絕不是最後一樁。

 

不再高舉人而是對準神

台灣這幾年的訪韓聖會方興未艾,有利也有弊,其中令人憂心的效應就是「高舉牧師」,動不動就把極大的掌聲歸給牧師。無形中,信徒的信仰自主性被削弱,效忠基督被合理為「效忠牧師」,希望這次的事件讓教會再思真理,別再讓「制度殺人」,誤導更多年輕牧者在教會界變成藝人。

 

這個事件當然還是有其光明面,因為揭發問題的還是教會內部,新加坡康希事件也是如此,證明了教會的本質還在。因為一個成熟國家基本上很尊重教會團體,多數教會當然也都奉公守法。多數信徒對教會也採信任態度,去揭發牧師或是教會高層的問題在教會界是「吃力不討好」的事,一不小心就背上「分裂教會」或是「批評論斷」的罪名,在這種大環境下,新加坡與韓國教會願意讓司法來淨化教會是非常有勇氣的事。

 

我們都是罪人,所以願意用比法律更高的標準來自我要求,這就是基督徒的立場,但願這件憾事讓基督徒不再高舉人,單單對準神,那就是美事一樁了!

 

 

 

文章來源:

http://www.ct.org.tw/news/detail/2014-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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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