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要行的正才能教導他人。智者珍惜個人的淨化 ◊◊
【158偈】
第一將自己,安置於正道,
然後教他人;賢者始無過。
【註解】
要教導他人,首先要建立自己賢良的品德,以自己為表率,樹立榜樣,這樣才有資格教導他人。
【身行而後教——優婆難陀尊者的故事】
佛陀居住在舍衛城的祇陀園精舍時,在一次開示會上,曾提及一名來自薩迦族,的比丘優婆難陀尊者,由於他善於言說,深得民心,因此被尊稱為薩迦之子。
優婆難陀尊者是一位善言宣教者,他經常教導他人不要貪心,不要過份需求,還經常在討論滿足感、節儉和修行的功德,可是他自己從不實踐他自己所教的學問,他拿走所有信徒供養的袈裟和其他必需品。
有一回,優婆難陀尊者在雨季前到某個村子的修行道場,一些年輕的比丘被他的口才給吸引住了,留他在道場裡度過雨季,優婆難陀問及他們在雨季時能獲得多少件袈裟的供養,比丘們回答說每人只獲得一件,因此他不打算在那兒逗留,他留下一雙拖鞋,然後到另一處道場去。
到了另一處道場,優婆難陀尊者也提出同樣的問題,當比丘們告訴他能獲得兩件袈裟的供養時,他留下水杯,然後到另一間寺院去。當他知道只能獲得三件袈裟的供養時,他留下水壺,然後離開。到那每人可獲得四件袈裟供養的道場時,他便決定在那兒度過雨季。
雨季過後,他帶著四件袈裟到留下水壺的道場領取屬於自己的一份供養——三件袈裟;然後又到留下水杯的那處道場,領取兩件袈裟;然後繼續回到留下拖鞋的道場領取那一件袈裟。
途中,他遇見兩名年輕比丘為兩件袈裟和一床名貴的絲織被單而爭吵,他們誰都不願意妥協,就請優婆難陀尊者為他們仲裁,優婆難陀尊者分配給他們一人一件袈裟,而自己卻拿走那床名貴的絲織被單作為自己仲裁的酬勞。
兩名年輕比丘對此深感不滿,可是卻無可奈何,在祇陀園的午餐開示會上,他們向佛陀投訴了這件事情,佛陀嚴苛的譴責了優婆難陀尊者的不當行為,並對在場的所有比丘開示說:「比丘啊!一個教導他人者,應先教導自己,並實踐自己所教導的。」
【評論】
將自己放置在第一的位置上,這並不表示佛陀擁護自私的行為,相反的,佛陀把權力放在正確的方位,先照顧自己,自己獲得解脫後,才照顧他人,這與佛陀的妙法相楔合,它的意思是不先克服自己那自私的心理,你就不能幫助他人克服。
「法」的原意是以經驗為至誠,是存在於內心的真諦,依賴它、實踐於它,我們才能越過困難與煩惱重重的海洋抵達彼岸。「法」也列舉了各項真諦,讓有意者去實踐,在法中即無信條也無教條。一名佛教徒能自由的對佛陀教法的任何一部分,提出疑問,事實上佛陀也鼓勵這麼做,沒有什麼不可以問的,也沒有什麼能讓一名佛教徒封閉自我而盲目信從的教義,這是因為「信」在佛教徒而言並非盲目性的,而是與智慧相結合。因此,當一個人被法所吸引時,是因為他有智慧,他已覺悟到其中少許的真諦,而當中憑信念而接受的那些尚未證實的教義,在實踐中,他發現果然有效,那是實際的,因而信心增長,憑著信心的增長,他更深入的實踐,因而覺悟更多的真諦,信心也跟著增長了,因此信與智在實踐中相輔相成互相增長。一名個本身已見到「法」的真諦者,已棄除心中一切煩惱和禍源,他將來必定是一名阿羅漢,他不再有執著,因為他有了更好的東西——堅實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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