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那對於證得出世間智慧的作用一直是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後代論書中對於禪那的定義與經典中的定義有什麼不同?

坦尼沙羅尊者在書籍《覺醒之翼》中試圖去解答這個疑惑,此書並沒有中文翻譯版,今天推送的是此書中的一部分節選,感謝法心尊者的推薦與翻譯。如有疑惑,請對照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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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那,禪定,以及智慧

坦尼沙羅尊者

節選自:《覺醒之翼》,坦尼沙羅尊者

 

第三章:基本條件

禪定與智慧

我們注意到有一些關於「證悟因素的列表」中,禪那是智慧的助緣,另外一些則把智慧列為禪那的助緣。若我們環顧這兩種不同的表述,它們顯示出——禪那與智慧在修行中互為助緣。

法句經372明確的表達了這種觀點,而增支部4.94經和增支部4.170經展示了這兩種模式的差異與不同禪修者之間差異的有關:一些禪修者在培育智慧之前就培育了強有力的禪定,另一些則在具備了穩固的理論基礎之後才著手培育禪定。無論如何,若想獲得證悟,強而有力的禪定與深度的智慧缺一不可。中部149經指出,當修行的進展達至頂點之時,禪定與智慧將共同運作。這段引文中的段落更詳細的討論了這一主題

在上座部佛教傳統中,禪那對於證得出世間智慧的作用一直是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近代的著作提供了三種基本的立場。

第一種觀點,依據後代論書傳統的說法,禪那對於證得四種聖道聖果都是沒有絕對必要的,有一種「純觀」禪修者,他們只需依靠還沒有達到禪那的定力(近行定),證得「慧解脫」(只依靠智慧而無需禪那的解脫)。

第二種觀點,增支部3.88經指出,只有三果(不還果)聖者才熟練掌握禪定(聖定成就),這表示禪那對於證得三果(不還果)與四果(阿羅漢果)是必要的,對於前兩種階段(初果二果)的證悟是不必要的。

第三種觀點,則認為若要證悟四種果位的任何一種都必須首先證得禪那,至少也是初禪。

原始經典中的證據支持第三種觀點而不是前兩種。正如中部117經所示,初果(入流果)具足八正道,其中之一便是正定,而正定的定義就是禪那。

事實上,依照這種特定的表述,禪那是初果入流者聖道的核心。第二,原始經典從未描述過任何一種無需一丁點禪那就可以證得出世智慧的修行次第。關於三果(不還果)才熟練掌握禪那(聖定成就)的說法,必須通過「證得」與「熟練掌握」之間的區別來理解。

初果聖者也可以證得禪那而不是熟練的掌握它;在修習禪那並熟練掌握的過程中所培育的智慧將引領他/她證得三果不還果。關於「慧解脫」的說法,中部70指出,它指的是那些沒有修習無色界禪定就證得阿羅漢果的人,而不是沒有證得禪那的人。

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可以通過這樣一個事實來解釋:後代論書文獻對於禪那的定義與原始經文中的描述幾乎沒有任何相似之處。《清淨道論》作為論書系統的基石提供了一種被稱為「遍禪」的修行方式,在這種修行方法中,禪修者通過盯住一個外部所緣直到這個所緣的圖像印在他的腦海中(禪相)。之後這種禪相會提升為一種具體的形象(似相),據稱這代表了相當程度的定力,這是進入禪那的必要條件。

後代論書隨後便試圖把所有其他的禪修方式套進「遍禪」的修行模式中,來培育禪相,但是即使是後代論書也坦言,觀呼吸禪修並不是很適合這個修行模式:對於其他的方法來說,禪修者的注意力越集中,禪相就越清晰,越靠近,直至足以產生似相;但是在呼吸禪修中,禪修者的注意力越集中,所緣就越難以被察覺。因此,後代論書宣稱,只有佛陀和他的聖弟子們才會把呼吸當成一個適合證得禪那的業處。

這些說法都沒有任何原始經典依據。儘管在一些經文裡間接的提及了「遍禪」的修行方法,但唯一的一段相關的經文(中部121)也完全沒有提到緊盯一個外部所緣以及獲得禪相。如果呼吸禪修只適合佛陀與他的聖弟子,那就很難解釋為什麼佛陀如此頻繁的對各種各樣的人教導這個禪修方法。如果禪相的升起是證得禪那的必要條件的話,那們它就應該被包含在呼吸禪修的次第中,並且被用在描述禪那的譬喻中,然而並沒有。一些上座部佛教徒堅持認為對於後代論書的質疑是不尊重傳統的表現,但這種看法似乎是對佛陀以及原始經典集結者的更大的不尊重,因為這表示他們漏掉了對於修行如此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環節。

種種跡象表明,後代論書中對於禪那的定義與經典中的定義截然不同。基於這種不同的定義,我們可以說後代論書中關於「禪那並不是證悟的必要條件」的觀點是正確的,但按照原始經典的定義,禪那卻是證悟所必不可少的條件。

在之前的章節中我們已經簡述過原始經典中所介紹的禪那如何作為出世間智慧的基本要素起作用。在此重複一下:為了證得前七種禪那的任何一種,禪修者應與禪那的所緣略微保持距離,通過聖正定的第五個要素(觀察相)(增支部5.28經)來識別心與所緣(能知與所知)的關係。這樣做的時候,禪修者會看到緣起的過程,以及它如何將心帶入禪那,同時也看到種種維持禪那的心理因素(中部140經)。

中部111經列舉了這個過程所涉及到的細節。經典中的這個段落著重強調了舍利弗作為佛陀所有弟子中智慧第一的上首弟子那不可思議的特質,這意味著並不是所有的禪修者都有必要如此細緻的認知所有的這些心理活動(心所)。重要的是禪修者為了進入禪那而培養厭離感,並依此認識到即使是相對穩固的細微的愉悅感(樂)和平等心(舍),也只不過是人為的、主觀的、無常的、苦的(中部140經)、由許許多多不同的造作所構成的情境,因此而不值得被認可。

禪那因此成為了禪修者認識業與緣起法的運作的理想參照物它為智慧提供了一個看清事物的穩固基礎;它所帶來的精細的愉悅感與平等心使心領悟到,所有主觀意志所造,即使是最細微的世間境界,都包含了無常與苦。增支部3.128經列舉了一些與神通的修習相關的心理行為,這些心行同樣可以以類似的角度來審查用以培養厭離感。無論以何種方式培養出的厭離感都可以引領禪修者,去經歷心中剩餘的造作的止息,甚至包括開發智慧的行為自身的止息。當這個過程完全成熟時,它將使心徹底的舍離,並帶來阿羅漢果所具備的智慧與解脫

相較於以禪那為基礎發展智慧的觀點,以智慧帶動禪那的說法並沒有什麼爭議。智慧分別在世間的與出世間的兩個層面助長禪那。在世間的層面,智慧使禪修者能夠識別出禪那中所包含的種種因素,以便熟練掌握並去除那些阻礙你進入更深層次的禪那的因素。這又涉及到對構成聖正定的第五個因素(心一境性)的審視,但在這裡是世俗層面的。比方說,當禪修者掌握了初禪並可以審查其中所包含的苦的因素,他會發現尋禪支與伺禪支也需要被去除,因為它們對於維持禪定來說已經變得多餘了,正如用來給水泥塑形的模具在水泥硬化了之後就變得多餘一樣。通過去除這些因素,禪修者從而進入二禪。增支部9.34經列舉了禪修者為了證得每一個更高階段的禪那所需要不斷去除的因素。

在出世間的層面,導向覺悟的智慧帶來了一種被稱為完全智之果的出世間禪那(滅盡定),增支部9.37經、增支部11.10經提到,這是一種完全獨立於所有認知(想)與主觀意志(行),超越一切世間、空間以及當下的局限性:在此生即可體會到的,究竟覺悟的阿羅漢聖者入滅之後所經歷到的那種徹底的解脫體驗。(節選完)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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