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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很奇怪,大多數人對欲望的物件很瞭解,卻對欲望本身一無所知。

也就是說,當我們面對欲望時,我們往往只看到了欲望的物件,卻沒有看到欲望的本身。

這造成了我們很多時候痛苦,卻連痛苦真正的原因都不瞭解,難怪很多人面對問題,試圖解決問題時,卻又造作了更多的痛苦。

這樣的理解也許背離常識,我們很多時候痛苦是因為無知、不瞭解;因為無知,所以無法有正確的態度和觀念;因為缺乏正確的態度和觀念,所以無法正確的處理生活中的問題,於是更多的問題出現了。這是我一年多來做心理輔導工作的最大體悟。

今天維安繼續推薦阿姜蘇美多的《四聖諦》連載,讓我們來瞭解欲望,很喜歡蘇美多說的一句話:不要因為有欲望而憎恨自己,相反地,要確實看清這些都只是心的制約反應罷了。

 

第二聖諦

何謂苦集聖諦?即貪求來生,伴隨喜、貪,隨處生喜,亦謂:欲愛、有愛、無有愛。此愛由可愛、可喜而生、而長。如是苦集聖諦,為本所未聞法,吾心生眼、智、慧、覺明。如是苦集聖諦,應斷而遍知……。如是苦集聖諦,已斷而遍知:為本所未聞法,吾心生眼、智、慧、覺、明。(《相應部》,LVI, 11)第二聖諦的三轉是:「此是集,亦即執欲,應捨欲,已捨欲。」

第二聖諦聲明了:有苦集,苦之所以集起,是來自於對三種欲望的執著—欲愛(Kama tanha,感官的欲望)、有愛( bhavatanha,對「有」的渴愛)與無有愛(vibhavatanha,對「無有欲」的渴愛)。

這是第二聖諦的教說( pariyatti ),各位要如此觀照:苦之所以集起是源自於對欲望的執著。

〔三種欲望〕

巴利語所說的渴愛( tanha )或欲望,是件很重要且必須要瞭解的事。

 

欲愛

什麼是「渴愛」?對感官的渴愛很容易瞭解,這種渴愛是想要從身體或其他感官上,得到感官上的快樂,而且會時時去尋找事物來刺激或取悅自己的感官,這就是「欲愛」。你可以確實地思惟一下:當你對愉悅的事物產生欲望時,會是什麼樣子的?

例如在吃東西時,如果正好肚子很餓,而且食物也很好吃,你可以去覺知自己很想再吃一口的欲念。當你嘗到好吃的東西時,就去覺知那種感覺,並覺知你想要再多吃一點的欲念。

別只是相信而已,要去試試看,別以為它過去一直都是如此,便認為你已經知道了,當你吃東西時,不妨去試試看,嘗些美味的食物,看看會發生什麼事?結果你一定會發現有更多的欲望產生,那就是「欲愛」。

有愛

我們也要觀照那想要「變化(有)」的感覺,但是只要無明存在,當我們沒有在尋找好吃的東西或好聽的音樂時,我們就會陷入抱負與成就的框框裡—想轉變(有)的欲望,我們沈溺在努力要變得快樂,想要變得更加富有,或試著藉由努力使這個世界更好,以使我們感到自己的生命處在更重要的潮流裡。所以,去覺知這個捨去當下的你而求變的意念。

聽聽你生命中的「有愛」:「我想要修習禪坐,這樣就可以離苦;我想開悟;我想出家做比丘、比丘尼;我想在家修得開悟,我想要擁有妻子、小孩與職業;我也想享受感官的世界,但不必捨棄任何事物,就能成為開悟的阿羅漢。」

無有愛

當我們從「求變(有)」中恍然大悟時,就會想要捨離,因此,我們要去觀照「(欲)無有愛」:「我想要無有痛苦;我想捨棄瞋怒;我有瞋怒,所以要捨離它;我要捨離嫉妒、恐懼與焦慮。」覺知這些,便是「無有愛」的反觀。

我們確實在心裡觀照我們想捨離一切,不過卻不是要捨離「無有愛」,我們的立場絕不是要反對「無有愛」,但也不鼓勵「無有愛」,相反地,我們要觀照:「事情是這樣子的:有這種想捨離的感覺;我必須調伏我的瞋怒;我必須斬魔並去除貪欲,然後我就可以轉變成……」我們可以從這一連串的思想看到「變成」(有)與捨離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

但是,切記!這三種渴愛—欲愛、有愛、無有愛,只是觀照渴愛的方便法,它們並非是全然不同的欲望,而是一體的多面罷了。

第二聖諦的第二行相是:「應放下渴愛」。「放下」就是這麼在修行中產生的:你必須具備「應放下欲望」的內觀,但是這內觀並不是個要放下一切的「欲想」。如果你的智慧不夠,內心也沒有確實觀照的話,你會很自然地認為:「我想捨離,我想放下所有的欲望」,但這不過是另外的一種欲望罷了。

你可以去反觀這欲望,並可以看清這「待捨離」的欲望,看清「想要轉變」或「貪求感官享受」的欲望,一旦瞭解了這三種欲望,就可以放下它們了。

第二聖諦並不是要你去想:「我有很多感官的欲望」,或「我很有野心,我有非常想求變的欲望」,或「我是個虛無主義者,我只求一死,我是個禁欲狂,這就是我」。這並不是第二聖諦,第二聖諦絕不會認同任何欲望,它是在認知欲望。

過去我花了很多時間,去注意我的修行有多渴望要有所轉變。例如:身為一個出家人,我的修行必須有多少善念,才會被人賞識;我與其他比丘、比丘尼、居士的關係,有多少是與想被喜歡或認同有關,那就是「有愛」—渴望被讚美與成就。

身為一個比丘,你會有希望人們瞭解一切,並且能珍惜佛法的「有愛」,即使是這些微細而幾乎神聖的欲望都是「有愛(欲)」。

此外,在精神生活裡也有「無有愛」,可以讓我們義正嚴辭地說:「我要捨離、摧毀、消滅這些染汙。」我誠摯地傾聽自己的想法:「我要捨離欲望,我要捨離憤怒,更不想再被驚嚇或嫉妒了,我要勇敢,我要內心充滿喜悅與快樂。」

在「法」的修習裡,不要因為有這些想法而憎恨自己,相反地,要確實看清這些都只是心的制約反應罷了。它們也是無常的,欲望並非真正的我們,它們只是當我們不瞭解四聖諦的三轉時,因無知而產生的慣性反應。因為無明,使我們對於每件事物的反應皆是如此,所以這些反應都是正常的。

但是我們不需要繼續受苦,因為我們並不是無助的欲望受害者,反之,我們可以允許欲望原形畢露,然後再開始放下它們,除非我們抓著欲望不放,並相信欲望,對欲望有反應,它才有力量控制我們並愚弄我們。

執著為苦

我們通常都會把痛苦與感覺畫上等號,其實感覺本身並不是痛苦,而執著欲望才是痛苦。欲望本身並不會導致痛苦,真正導致痛苦的是對欲望的執著,這個說法是依據我個人的經驗,提供給各位反省與思考。

你必須確實審視欲望,並認識欲望的本來面目。你必須知道什麼是自然與生存的必要,而什麼不是生存的必要?我們的思想可以非常理想化,如認為連食物的需求都是一種我們不該有的欲望。我們可以如此荒謬,可是佛陀卻不是個理想主義者,更不是個道德主義者,他並沒有去譴責任何事,而是要喚醒我們去認識真理,讓我們能看清事物。

你一旦有了清明,並對事物有了正確的看法,就不會覺得有苦了。這時也許你仍然會有饑餓感,不過,卻可以擁有食物而無欲望。食物是身體的自然需求,但身體並不是自己,它需要食物的滋養,不然就會變得很虛弱,然後死亡。

這就是身體,它會這樣並沒有什麼錯,如果我們太講求道德或理想過高,而且相信我們就是身體的本身,饑餓是我們自己的問題,甚至因此而認為不應該吃東西的話,那便不是智慧,而是愚癡了。

當你真正地去看清「苦集」時,就會瞭解問題是出自於對欲望的執著,而不是欲望本身。所謂「執著」就是被它所迷惑,認為它真的是「我」與「我的」:「這些欲望是我的,我有這些欲望,所以我有問題」,或「我不喜歡現在的我,我必須做些改變」,或「在我能如願轉變前,我必須先捨離某些事物。」

這些都是欲望,所以你只要專心地傾聽它(欲望),而不評斷好或壞,只須認清它(欲望)的本來面目即可。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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