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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發持缽,家家乞食,如被禁咒。所以然者,為求勝義故;為度老病死憂悲惱苦,究竟苦邊故。【契經 五陰誦】

為何出家身份對修行竟會這般重要?這個問題可不是三言兩語就能交代清楚的,且由出家人的相貌說起。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發持缽,家家乞食,如被禁咒。’經文說得簡單,僅輕描淡寫地敍述了一些眾所周知的外相,但這些外相本身就是一種保護措施,目的是盡可能地幫修行者隔離欲貪的誘惑。出家人的特殊扮相猶如古代黥面的酷刑,不需發傳單、不必作廣告,即使是幼童也能遠遠一見便知來人身份特殊,不能以常態的社會禮儀對待。

除了符合了社會大眾心目中固定的形象,出家人能說的話、能作的事、能涉足的場合都極為狹隘、極為有限,逼得出家人若不專注於道業便無以打發時間;除了一般社會大眾的接濟,出家人不許涉入任何行業謀求資生所需,身處農、工、商、政、學、藝等整個社會體系之外,出家人就只有修道證果一途可供奮鬥努力;除了自身的道德品行,出家人沒有任何勢力可資憑恃,不受德行感召的頑劣之徒大可盛氣淩人地輕賤出家人,不時提醒出家人切莫以世間法自我莊嚴而得意忘形。

這一切‘精心設計’都只有一個目的:迫使出家人安守本份,為求勝義謝絕旁騖。

如是出家已,住於靜處,攝受波羅提木叉律儀,(威儀)行處具足,於細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學戒,衣缽隨身,如鳥兩翼。【契經 道品誦】

出家現出僧相之後,首先必須能安住於靜處,不可以閑來無事又想串串門子、又想四處走走看看、又想找些事情來消遣消遣,倘若連形之於外的言行都控制不了,還奢言調伏那飄忽無蹤的內心?

攝受波羅提木叉律儀就是持戒。剃發持缽家家乞食,是以外相約束來幫出家人隔離那些顯而易見的欲貪,持戒則是進一步地要求出家人自行節制所有可能與五欲功德相應的行為。

所謂的威儀行處具足就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處事原則,有原則的世間人值得受人尊重;與欲貪劃清界線的修行者更是值得受人恭敬。大乘佛法已經發展出三千威儀、八萬細行,仿佛連修行者的一舉手、一投足都要提供範本以資參考,那樣的‘威儀’只會給人擺架子、不自然的感覺,倒不如發於內而形於外,嚴防欲貪、峻拒誘惑,自然便具備了教人不敢冒瀆的威嚴。

長久以來僧團中的持律者或弘揚戒律的戒師,總愛用各種具像的善惡果報來對修行者施加威逼利誘,希望修行者終能因好樂畏苦而作到:於細微罪生大怖畏。但是真正優秀的修行人之所以於細微罪生大怖畏並不基於這樣的理由。修行者必須堅定意志、堅持立場絕不與欲貪妥協,修行者絕不對欲貪作任何讓步、任何條件交換。為何會犯細微罪呢?原因再簡單不過:只不過是對那呆板僵化的戒條作一點點微不足道的逾越,哪有什麼關係!這種沒什麼關係的心態,就足以讓修行者一再自欺、一再逾矩,到最後是非對錯的界限已被自己塗抹殆盡、再認不清什麼是應該的、什麼是禁絕的,活活扮演了‘犯戒行惡、不善法,腐敗寡聞,猶莠稗、吹貝之聲,非沙門為沙門像、非梵行為梵行像’的現成惡例。一個珍視自己出家身份、敬重自己修道生涯的修行者不敢在犯罪邊緣玩走鋼索的遊戲。

‘衣缽隨身,如鳥兩翼’的形容給人灑脫逍遙的遐想,實際上這並不是那麼愜意的事。出家人得將自己的維生資具降到無法再低的限度,如法依靠乞食維生的修行者可能面臨乞食難得的困境、為了接受不同人們的供養、向不同的人解說佛法,或者只為不依戀一個固定住所而改換居處。修行人必須保持著隨時可以整裝上路的狀態,這就迫使他們不許囤積一般人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修行人不可貪圖舒適享樂,清貧刻苦有助離欲清淨,但這絕不會是世人所嚮往的生活。

爾時,尊者跋耆子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佛說過二百五十戒,令族姓子隨次半月來說波羅提木叉修多羅,令諸族姓子隨欲而學。然今,世尊!我不堪能隨學而學。’

佛告跋耆子:‘汝堪能隨時學三學不?’

跋耆子白佛言:‘堪能,世尊!’

佛告跋耆子:‘汝當隨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隨時精勤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已,不久當得盡諸有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契經 道品誦】

比丘的戒律超過二百五十條,比丘尼的戒律更較比丘多出一百條,其中的瑣碎不便是可想而知的,跋耆子比丘就來向佛陀反應,他沒辦法一一去記牢這些條目,再一一去遵守他們。佛陀於是教他好好地精勤於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終於跋耆子比丘證得阿羅漢果。

佛陀制定戒律必須非常明確,不容有模棱兩可、隨意解釋的餘地。好比不能籠統地制定‘不得欲貪’這種戒,僧團中除了阿羅漢以外的其他人都尚未究竟離欲,若制這樣的戒簡直是制定原罪!所以當比丘尼們濫用蒜農的承諾而糟蹋了整個蒜園後,佛陀也只好為比丘尼制定一條不得啖蒜的戒,這條戒既給比丘尼一個教訓,也給蒜農一個交代;佛陀也無法制定‘洗澡不得超過一小時’這種戒,佛陀時代沒有分秒不差的時鐘,人們只能憑感覺來斷定時間過了多久,那麼一來就變成自由心證而沒有絕對標準了,所以當六群比丘佔用國王的浴池、害國王枯立等候了一整夜之後,佛陀竟一口氣指定比丘十五天才準洗一次澡,這條戒節制了六群比丘,卻也帶給一般比丘生活上無謂的不便。為了明確與標準,戒律不得不呈現繁瑣、死板甚至無厘頭的形態。

所以,當跋耆子比丘提出難處之後,佛陀回到持戒的原始目標,教跋耆子比丘直接從三增上學下手。一個專注於戒、定、慧的修行者,念茲在茲就是修行、就是道業,無須叮嚀鞭策自然威儀行處具足,於細微罪生大怖畏,逕向解脫的目標前進。這也就是跋耆子比丘雖不細究二百五十條戒的戒相而能證果的原因。

戒律畢竟不是修行的目標而是離欲的手段,但跋耆子比丘的例子並不能作為惡行比丘拒絕持戒的藉口,出家人修行的場合並未脫離世間,只要身處世間就有繁雜的人事狀況必須面對,處理這些具體的紛擾就得有具體的條規可供依循,不得各行其是,所謂具體條規當然就是戒律。

相較於保守、刻板、一味在事相上強調輕重等持的持律者,掌握住佛陀制戒精神,堅守離欲的正行倒是與清淨梵行更為相契。之所以不許啖蒜,與其將大蒜冠上‘生食生瞋、熟食生淫’的罪名,毋寧理解這件案子是佛陀讓比丘尼牢記:再也不許向慷慨的信施予取予求的教訓。蒜,究竟有沒有吃進比丘尼嘴裡倒還是其次,想離欲的比丘尼自不會找藉口吃蒜;比丘尼,是不是依然對信施取索無度才是重點,如果比丘尼不再吃蒜,轉而向花生園、果園或在家人的庫房進犯,難道就不算犯戒?再額外附帶說明一點,所謂的不得啖蒜是指整棵蒜生食(別忘了她們從蒜園拔的是生蒜,而比丘尼不得自煮食),至於乞食或受請的食物中佐有蒜料則不在此限,因為比丘(尼)不得對施主的供養加以揀擇。

佛告迦葉氏:‘汝自知悔愚癡、不善、不辨。聞我為諸比丘說戒相應法,讚歎制戒。而於我所不忍、不喜,心不欣樂而作是言:“是沙門極制是戒,極歎是戒。”汝今迦葉!自知悔、自見悔已,於未來世律儀戒生,我今授汝,哀湣故。

迦葉氏!如是悔者善法增長,終不退減。所以者何?若有自知罪、自見罪而悔過者,於未來世律儀戒生,善法增長,不退減故。

正使迦葉為上座者,不欲學戒、不重於戒、不歎制戒。如是比丘我不讚歎。所以者何?若大師所讚歎者,餘人則復與相習近、恭敬、親重。若余人與相習近、親重者,則與同見,同彼所作。同彼所作者,長夜當得不饒益苦。是故我於彼長老初不讚歎,以其初始不樂學戒故。如長老,中年、少年亦如是。

若是上座長老初始重於戒學,讚歎制戒,如是長老我所讚歎。以其初始樂學戒故,大師所讚歎者,餘人亦當與相習近、親重,同其所見。同其所見故,於未來世彼當長夜以義饒益。是故於彼長老比丘常當讚歎,以初始樂學戒故。中年、少年亦復如是。’【契經 道品誦】

戒律的確是繁瑣、死板且造成諸多不便,對於那些原本就律己甚嚴的修行者,特別是頭陀行者而言,那不但多此一舉,更是無端的干擾了!迦葉尊者就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所以在佛陀制戒並鼓吹僧眾遵守戒律時,迦葉實在是相當反彈。

也許是迦葉的心態讓追隨他學習的新學比丘有樣學樣;也許是迦葉自己觀察到並非所有的修行者都那麼懂得自律,反正迦葉終於覺悟到沒有明確的戒律可資遵循,僧團必將無可避免地腐敗、墮落。於是迦葉長途跋涉去見佛陀,只是為了向佛陀懺悔當初內心對佛陀的不滿。

佛陀原諒並安慰迦葉之後,又嚴正地為迦葉說法:即使像迦葉這樣身為楷模、典範的上座長老,如果輕視戒律的話便不值得佛陀稱歎。因為這種人若被佛陀讚揚,那就會有許多人隨他學習,跟他一樣輕蔑持戒。輕蔑戒律的人別說道業無以成就,所抱持的惡邪見更是令人永不脫三惡道苦。

越來越多的出家人抱怨在時空變遷之下,戒律已滯礙難行。有許多出家人雖不敢刪除或改制戒條,卻只挑些合自己口味的戒來持,或乾脆漠視戒律的存在。最不堪的情況是:竟然有無恥之徒大言不慚地聲張:‘執著於持戒是戒禁取’。其實,只要能掌握佛陀制戒的精神,戒律就沒有不合時宜的問題。持戒是梵行的基礎、是抵制欲貪的第一道防線,不願清淨持戒的唯一原因就只有耽溺欲貪。梵行是為了斷除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的輪迴,欲貪則堅持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的輪迴,對修行者而言,梵行與欲貪誓不兩立。戒律讓修行者在言語行為上能有明確的規範可資遵循,讓修行者坦蕩泰然而無有疑悔地悠游於修行生涯。不持戒的出家人失去了是非對錯的分際、失去了清淨梵行的基地,他們再度成為欲貪的傀儡,背離解脫。

正是由於這樣的痛定思痛,讓原本對戒律極為不耐的迦葉,在佛陀入滅之後勞心勞力地為結集法與律而奔波,使正法律得以流傳至今。這也算是另類的因禍得福吧!

爾時,尊者優陀夷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語尊者阿難:‘如來、應供、等正覺所知所見,為諸比丘說聖戒,令不斷、不缺、不擇、不離、不戒取、善究竟、善持、智者所歎、所不憎惡。何故如來、應、等正覺所見,為諸比丘說聖戒,不斷、不缺、不擇、不離、不戒取、善究竟、善持、智者所歎、所不憎惡?’

尊者阿難語優陀夷:‘為修四念處故。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契經 道品誦】

為公平起見,提到迦葉與戒律的結集,就不能不提佛陀臨終時細微戒可捨的遺命。是的,在瞭解佛陀的制戒精神後,捨細微戒根本就不該造成困擾:保障修行者離欲的戒非持不可;若當真障礙了向厭、離欲、滅盡的法次法向則不妨暫時捨下!譬如印度民情以跣足(赤腳)代表恭敬、以持傘蓋來展現身份的尊貴,所以有比丘尼不得持傘蓋著革屣的戒條,但在以穿戴整齊才算恭敬、撐傘只為避免渾身濕透窘態的環境背景下,撐傘、穿鞋反倒才能讓世人不起譏嫌,而願意尊重供養比丘尼,此時撐傘穿鞋就不該視為犯波逸提罪,這種情況下此戒的存在應是警示比丘尼態度要謙恭、不可自視高貴,特別是所使用的資具代表了心態的彰顯之時,最是要慎重其事。

佛陀既已遺命細微戒可捨,就是要告知弟子,戒律終歸是世間、世間法,修行者的終極目標再怎麼說都是為了離欲解脫、究竟離苦,而戒律僅是因應世事而制定的條規,制定所有這些條規的目的僅是在於保護離欲梵行,離欲才是修道之本,戒律僅是修離欲梵行的一種措施、手段。倘若有修行者竟因‘無法清淨持守戒律,為尊重戒律故捨戒、為心不憂悔故捨戒!’‘沒有十師受、二部僧受的“傳承”不具比丘、比丘尼的資格!’那就是本末倒置的惡邪見了。若宣揚此類惡邪見而令餘比丘、比丘尼憂悔障道,除了謗佛、謗法之外,還犯了‘故令比丘(比丘尼)疑悔’的波逸提罪。有位西洋哲學家說過這麼一個寓言:智者向前來請教的人們開示道:‘上帝已死!’然後離開片刻,待他回來時發現聽他開示的那些人正在膜拜驢子。佛陀的正法律是禁止對神或其他冥冥中之力量予以信仰、崇拜的,但這些不肖子弟竟在失去以神為信仰的寄託之後,轉而信仰、崇拜戒律。這和膜拜神或驢子又有何差別?

雖然如此,但戒律終是梵行的基礎、離欲的保障,只要能依出世間正見來掌握住佛陀制戒的精神,瞭解佛陀對所制的戒一再開緣又一再禁制的苦心,就能在任何環境條件下清淨持戒、心無疑悔。

在王舍城的結集大會上,既未有時空因緣的變遷,也未有後人以戒禁取的惡邪見來崇拜、神化戒律的情況發生,所以阿難雖提到了這項遺命,卻沒辦法說明細微戒的界限何在,以致大會最後決定:‘未制者莫制,已制當隨順學’。時隔二十多個世紀之後,從今日來看這項決定,實在不失為一個好決策,只要看看‘佛經’嚴重走樣的實例,就該為《戒經》大體保持完整的現況而松一口氣。總之,最可堪慶倖的還是:今天的比丘、比丘尼仍有保持原貌的戒律可資依循。

四、

如此二法謂為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契經 雜因誦】

梵行,是一場硬仗。梵行正是要反抗欲貪強施於己身的逼迫而獲得解脫;正是要強將無常、有為的因緣生法硬生生地扭轉成不生、不住、不異、不滅的涅槃無為之法。因此,修習梵行必須奠基於一個重要的基本前提:驚覺自己非得洗心革面、浴火重生的警惕與覺悟。修行者必須感受到一份生命內在地感召、一股沛然莫之能禦的澎湃情操,那是解脫的召喚、是滅苦的熱切渴望,是對自己一切老病死憂悲惱苦負起全盤責任的決心。倘若缺少這份認知與熱忱,梵行的修習根本難以為繼,畢竟每個人都有自認為最珍貴的價值所在,或許是榮譽、或許是自尊、或許是愛、或許是未竟的事功、或許就是自己本人,無論是什麼,修梵行就是要訓練自己拋下這一切。梵行要斷自己最愛、最不能捨的事物,這是很少人承擔得起的。

所謂種瓜不能得豆、蒸沙不能作飯,出世間梵行既是朝著無為的理想邁進,就不可能以有為的世間法作為修行的手段。但眾生不瞭解也不習慣無為,人們的思惟方式和行事作風全都傾向有為。無為梵行沒有各式各樣形之於外的實務可供忙碌,也沒有‘具體的貢獻’可供人稱歎讚揚、歌功頌德,它絕不會像政治、經濟、宗教那般受到社會大眾的青睞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更不可能擠進晚間新聞的播報或改編為賺人熱淚的影劇。就因它是無為法,所以沒人能夠明白修梵行的艱辛;就因它是無為法,所以沒人能夠明白離欲需要過人的勇氣、毅力與魄力。

面對厭、離欲、正向滅盡的出世間梵行,尚未見法的出家人很快便會覺得唯一能作的事就是什麼都不許作,他們對修行生涯感到抑鬱、苦悶、枯寂、不知該如何安頓身心;面對無我的出世間法,凡夫比丘不禁感到彷徨與迷惘,他們不能藉社會的認可、信眾的擁戴、高超的才學或卓越的稟賦來自我肯定、自我認同;面對無為的出世間法,凡夫比丘無可寄托、無可抒發,他們無所是從、不知該如何自處!

如是,比丘!若色、受、想、思、欲,知此諸法無常、有為、因緣所生,而便說言是我、我所,彼於異時一切悉無。諸比丘!應作如是平等正智如實觀察。【契經 六入誦】

這就是佛陀與諸聖弟子相繼入滅後,僧伽大眾紛紛改行換業,轉投有為陣營的真正原因----無論是第二次結集以前或以後。

佛陀在世時親自主持著聖諦與正道,佛陀入滅之初也還有零零落落的幾位聖弟子在力挽狂瀾。當他們全都不在人世了、當凡夫比丘在禪修或宗教體驗中起增上慢,自命已證果、自詡為聖者時,誰來糾正他們?誰來呵叱他們?即使真有聖人出面為維護正法而大聲疾呼‘勿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說,汝當盡捨此惡邪見!’時,誰肯信服他們?

出家人開始讓自己忙碌、有所作為、有所貢獻,既得到身心的安頓、精神的寄託、能力的抒發,也從中獲得肯定與滿足,他們覺得這就是修行、就是出家的目的,他們有榮譽、自尊、愛、應竟的事功,還有各式各樣的小我和大我。時至今日,這幾乎是最普遍的出家人了。

‘如是,比丘!若色、受、想、思、欲,知此諸法無常、有為、因緣所生,而便說言是我、我所,彼於異時一切悉無。諸比丘!應作如是平等正智如實觀察。’距離佛陀宣講這樣的正法至今已有二十五個世紀了,是否還能有聰明黠慧的族姓子能作到這般平等正智如實觀察呢?

離欲梵行,並不是一件輕鬆愉快的差使,它違背眾生的本能與習性,它強行改變人們習以為然的思考模式與行為模式,修習梵行、實踐離欲其中的艱辛、挫折與寂寞絕不是一般人願意承受、能夠承受的,此中況味唯有親身經驗才能體會。那些從不知離欲為何事的俗人,實在無權輕易譏嘲出家人志節不堅;至於有心尋求解脫的修道者則應先作好心理準備。

彼多聞聖弟子其心長夜臨趣、流注、浚輸向於遠離、向於離欲、向於涅槃、寂靜捨離、樂於涅槃,於有漏處寂滅清涼。若為國王、長者、親族所請,還戒退減者無有是處,徒辛苦耳。【契經 六入誦】

然而,正法律也不完全就是那麼窒礙難行。只要見法、只要具足正見就是多聞聖弟子,就必然‘其心長夜臨趣、流注、浚輸向於遠離、向於離欲、向於涅槃、寂靜捨離、樂於涅槃,於有漏處寂滅清涼。’

雖然聖弟子偶爾也有‘失於正念,生惡、不善覺,長養欲、長養恚、長養癡、是鈍根’的情況發生,但只要見法具足正見,欲貪就不再那麼堅不可破、梵行就不再那麼艱钜困難、涅槃就不再那麼不可企及。見法的人再也不會退失道心,就算發生以欲覆心的情形,也是雖起即滅猶如‘鐵丸燒令極熱,以少水灑,尋即幹消’。

佛陀對聖弟子信心滿滿,因為已入聖流的聖弟子再沒有其他的走向,只會順著法流趣注涅槃。就好比濤濤江河奔流入海,想以人力阻攔使其回流高原峻嶺,永遠是白費工夫。同樣的,多聞聖弟子已知到、見到、嘗到擺脫欲貪糾纏、不受欲貪教唆的恬適怡然、清淨輕安,怎還肯自投羅網、玩火自焚地回到永無寧日的塵世,去沾一身腥騷、惹一身狼狽?聖弟子決定趣向解脫涅槃,世間再優厚的條件也無力逼誘聖弟子就範,若有人以種種親情、財富、權勢等利益勸誘聖弟子回到欲貪的懷抱、任欲貪擺佈,也只是白費功夫,永遠不可能達到目的。

這不得不教人樂觀地想見:或許四雙八士賢聖僧團的重建也是值得期待、值得努力的。而首要條件當然是得讓族姓子、族姓女有機會見法,《契經》應還原其尊貴的地位、梵行應絕對遵循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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