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比丘可否擁有與不可摩觸的物品
問53:請問尊者,比丘不可以擁有哪些物品?
答:律註──《普端嚴》提到:「金、銀、貨幣和小錢幣這四種是犯捨〔尼薩耆〕的物品。珍珠、摩尼、水晶、貝殼、玉石〔綠豆石〕、珊瑚、紅寶石、琥珀、七種穀、婢、奴、田、地、花園、果園等,這些是犯惡作的物品。此中,(比丘)不能為自己、佛塔、僧團、群體或個人接受犯捨〔尼薩耆〕的物品。」
律註也提到,比丘不可以擁有及碰觸魚網、鳥網等捕殺動物的器具,弓箭、矛、盾等武器,以及鼓、琴等樂器。
問54:請問尊者,還有哪些物品不適合供養比丘?
答:比丘不僅不能碰觸女人,也不能碰觸女像。當然,女像不僅只限於木像,連女人的塑像、畫像、圖片、相片、衣服、裝飾品、戒指、項鍊等等也不可碰觸,因此這些都不適合供養比丘。只有當有在家人貴重的物品遺失在比丘的住處時,比丘才可以收起來代為保管。律註也提到:比丘或僧團不能擁有牛、羊等牲畜。當然也不適合供養比丘酒、毒品及麻醉物品。
問55:尊者,比丘不能接受那麼多物品,請問比丘可以接受哪些物品呢?
答:《律藏》在提到比丘的資生具時,通常是指衣服、飲食、住處和藥品,但佛陀也允許比丘擁有各種生活用品。經典經常提到可布施的物品有食物、飲料、衣服、車乘、花鬘、香、塗香、床、住處和燈明這十種。現代比丘可接受的物品則是很多,例如:主食、副食、果汁等食品,糖漿、蜂蜜、奶油等七日藥,薑黃、黃蓮等藥品,床、椅、毛毯、坐墊、房舍等坐臥具,袈裟、毛巾等衣物,缽、腰帶、僧袋、坐具、針、線、剃刀、濾水布、雨傘、拖鞋、肥皂、洗衣粉、牙刷、牙膏、蠟燭、打火機、手電筒、鬧鐘、錄音帶、紙、筆等生活用品,車票、機票、郵票、電話卡等交通連絡所需。
九、交通
問56:當比丘尊者要外出或出國時,我們要如何護持才如法?
答:比丘出門時,如果有淨人在旁協助是最理想的了。因為現今社會,如果比丘外出而沒有淨人在旁協助的話,會有許多不方便。例如若未受邀請,比丘不能直接向在家人索取物品,但在當今社會,除非在荒郊野外,否則需要上廁所時難免要向在家人借用,而比丘未受邀請是不能直接進入俗人家的,若有事要辦,難免有些不方便。
此外,當比丘需要外出而你想要供養車票或機票時,應該先安排好座位,比丘的鄰座或同排座位最好不要有女人同座。如果那位比丘吃素,在訂機票時你可以預先訂素餐。
問57:台灣冬天這麼冷,為什麼比丘依舊赤腳在馬路上走,是否沒有鞋子可穿?我可以供養他一雙皮鞋嗎?
答:因為佛陀在《律藏》規定,無病比丘不能穿鞋入村落。也就是除非比丘生病,否則不能穿鞋進入村莊、市區內的街道和俗人家。如果在寺院、山林、野外等處,只要不是在俗人住區內,比丘就可以穿鞋。因此當你看到比丘赤腳在馬路走時,那是正常的。
問58:尊者,我們想供養僧眾鞋子,請問什麼樣的鞋子比較適合比丘尊者穿著?有相關規定嗎?
答:佛陀在《律藏》規定比丘不能穿純青色、純黃色、純紅色、純黑色、彩色等的鞋子,也不能穿包腳跟、包腳趾的鞋子,以及長筒靴、草鞋、毛織鞋等,所以現在的比丘通常穿著黃褐色的人字拖(鞋)或夾腳拖。
一般的皮鞋或球鞋由於有包腳跟和包腳趾,因為不符合規定,比丘不能穿著。
十、說法聽法與誦經
問59:請問尊者,當我們邀請比丘說法或開示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答:為了尊重法,佛陀規定比丘在許多情況下不能向人說法。律註解釋:「法」是指關於三藏聖典及其註釋書的內容。
首先要注意的是場合適不適當,如果聽眾為女眾,若只有一位比丘而沒有其他男眾在場,應該安排一位男居士陪伴。若在車上,如果比丘坐在後座或較低的座位,比丘不能向無病而坐在前座或高座者說法;若搭同一輛車,如果比丘坐在前座、同高或較高的座位,比丘則可說法;如果你們有穿鞋,聽法時應該先把鞋子脫下,而且不能踩在鞋子上,如此比丘才能向你們說法;如果是在馬路上,比丘不能自己走在路旁向無病而走在路中者說法,也不能自己站在路上向無病而坐在車上的人說法;如果你們手上有拿著雨傘、拐杖、刀子、武器,應該把雨傘等放下,比丘才能為你們說法;比丘在說法時,如果你們沒有生病,則不能躺臥、抱膝而坐、纏頭、包頭、戴帽等聽法,以免有失恭敬。
問60:聽說在家人不能與比丘尊者一起誦經;之前尊者在誦經時也要求我們在家居士靜靜地聽就好,不要一起跟著誦,否則可能造成尊者犯戒。請問尊者,這是怎麼回事?是戒律的規定嗎?
答:佛陀時代,六群比丘與在家居士一起逐句地同誦法,造成在家居士不恭敬、不尊重比丘們。佛陀得知後,制定了一條學處:「若比丘與未受具足戒者同句教誦法者,心墮落。」
「未受具足戒者」:是指比丘和比丘尼以外的人,例如:沙彌、沙彌尼和在家人。
「同句教誦法」:是指按字句逐句地教誦法。
「教誦(vāceti)」,字義為使令念誦,意思是教導念誦。
「法」是指關於三藏聖典及其註釋書的內容。
早期在還未把佛陀的教法抄寫成書的時代,印度人在學習佛法時,老師先念一句,然後學生跟著念一句,接著不斷地複誦,把它們背起來。
在教導佛法時,如果老師與學生同時一起念誦,會有失倫常,造成學生不恭敬老師。因此佛陀才制定比丘在教導佛法時不能與未受具足戒者同時一起念誦的學處。
假如比丘以巴利語教導佛法而在念誦時,沙彌或在家居士小聲跟著一起念,也會造成比丘犯戒。
假如老師教導學生,而這些學生中包括比丘、沙彌和在家居士,老師要求學生們一起讀誦,該學生比丘與未受具足戒的同學一起讀誦不構成犯戒。但如果在教導時,身為老師的比丘與包括沙彌或在家居士的學生一起讀誦或一起背誦,就構成犯戒。
因此,如果沙彌或在家居士向比丘請教或學習巴利佛法時,不應在比丘念誦時跟著一起念,而是比丘先念一句,然後沙彌或在家居士再跟著念,這樣才不會造成比丘犯戒。
沙彌或在家居士在向比丘求受三皈五戒等時,也不應該和比丘一起念,而是應該等比丘念完一句後,才出聲念。
《律藏》及其律註解釋:若未受具足戒者已經會背大部分經文,或在複誦時,比丘與未受具足戒者一起念誦不犯此戒。這裡的「複誦」是指在教學以外進行重覆背誦已經會背的經文,這相當於現在的大眾一起背誦經文──做早晚課或誦護衛經。
因此,假如沙彌和在家居士等未受具足戒者已經會背經文,大眾在做早晚課或誦護衛經時一起念誦,就可以不視為「同句誦法」,不構成犯戒。由於並非在比丘教導佛法之時,所以在做早晚課或誦護衛經時,未受具足戒者可以與比丘一起念誦。無論泰國、緬甸或斯里蘭卡也都採取這種做法。
十一、比丘的淨人
問61:請問尊者,什麼是淨人?淨人扮演什麼角色?
答:淨人(kappiyakāraka)是指為比丘服務使事物成為允許比丘接受或使用的人。由於戒律的規定,有些事物比丘不能使用,當比丘需要使用時,就需要經由淨人的協助與服務,使事物成為允許比丘接受或使用。
由身分的不同,淨人可分為三種:沙彌、寺院居士和施主。由所做事的不同,淨人可分為兩種:單純的淨人和施主兼淨人。
比丘不能砍伐草木、挖地、烹煮食物、貯存食物等等,當比丘或僧團需要食用水果、食物及整地或整理環境時,這些工作就需要由沙彌或在家居士來服務,使水果等成為比丘們可以使用。這些工作比丘可以要求未曾提出邀請的在家居士來做;甚至當比丘或僧團需要建造房舍時,也可以要求未曾提出邀請的在家居士來做工人、木匠等等。
此外,由於比丘等出家五眾不能接受及使用金錢,當施主想要供養比丘生活所需時,他可以自己親自供養;但由於路途遙遠、沒有時間或希望適時提供比丘所需時,施主可委託一名在家居士代他供養。在這種情況下,施主或他所委託的淨人必須有一人向比丘提出邀請,比丘才能向施主或淨人索取。
問62:請問尊者,佛陀時代有淨人嗎?《律藏》有記載嗎?
答:佛陀時代有淨人,《律藏》也有記載。
《律藏‧經分別》捨心墮第23藥學處(Bhesajjasikkhāpadaṃ)和《律藏‧大品‧藥犍度》都有記載這個故事:
那時,毘林陀瓦恰尊者(Pilindavaccha,畢陵伽婆蹉)在王舍城附近清理山坡想做山洞住處。當時,摩竭陀國些尼雅頻毘娑羅王(Rāja Māgadha Seniya Bimbisāra)來到毘林陀瓦恰尊者那裡。到了之後,禮敬毘林陀瓦恰尊者,然後坐在一邊。坐在一邊的頻毘娑羅王對毘林陀瓦恰尊者如此說:「尊者,長老在做什麼?」
毘林陀瓦恰尊者回答說:「大王,在清理山坡想做山洞住處。」
頻毘娑羅王問說:「尊者,聖尊需要僧園居士嗎?」
毘林陀瓦恰尊者回答說:「大王,世尊沒有允許僧園居士。」
頻毘娑羅王說:「尊者,請在詢問世尊此事之後告知我。」
毘林陀瓦恰尊者回答頻毘娑羅王說:「是的,大王。」
當時,毘林陀瓦恰尊者向頻毘娑羅王開示佛法,勸導、鼓勵,使令歡喜。當時,頻毘娑羅王由於毘林陀瓦恰尊者的開示佛法,勸導、鼓勵,使令歡喜後,從座而起,敬禮、右繞毘林陀瓦恰尊者後離去。
當時,毘林陀瓦恰尊者遣使者到世尊那裡,詢問說:「尊者,頻毘娑羅王想供養僧園居士。尊者,我們應該怎麼做?」
當時,世尊在此因緣,在此機會說法,告訴比丘們說:「諸比丘,我允許僧園居士。」
頻毘娑羅王再次來到毘林陀瓦恰尊者那裡。到了之後,禮敬毘林陀瓦恰尊者,然後坐在一邊。坐在一邊的頻毘娑羅王問毘林陀瓦恰尊者如此說:「尊者,世尊允許僧園居士嗎?」
毘林陀瓦恰尊者回答說:「是的,大王。」
頻毘娑羅王說:「那麼,尊者,我供養僧園居士給聖尊。」
當時,頻毘娑羅王忘記了答應供養僧園居士給毘林陀瓦恰尊者一事,經過很久之後想起此事,就問一名事務大臣說:「愛卿,我曾答應供養僧園居士給聖尊,你已經供養僧園居士了嗎?」
事務大臣回答說:「大王,還沒有給聖尊僧園居士。」
頻毘娑羅王問說:「愛卿,從答應至今已經過了多久?」
當時,該大臣算了天數後報告頻毘娑羅王說:「大王,已經過五百天了。」
頻毘娑羅王說:「愛卿,那就供養五百個僧園居士給聖尊吧!」
事務大臣回答說:「是的,大王。」
該大臣回應頻毘娑羅王後,供養五百個僧園居士給毘林陀瓦恰尊者,個別成為一村,名為僧園居士村,也稱為毘林陀村。
故事中的「僧園居士(ārāmika)」即是淨人,這是佛陀時代有淨人的證明。
《律藏‧經分別》捨心墮第10王學處(Rājasikkhāpadaṃ)的戒文為:「若王、王臣、婆羅門或居士派使者指定為比丘送衣資:『請你以此衣資交換衣後,送衣給某某比丘披著。』假如該使者前往那名比丘那裡後如此說:『尊者,這是指定為具壽帶來的衣資,請具壽接受衣資。』該比丘應對那名使者如此說:『賢友,我們不能接受衣資,我們在適時接受許可的衣。』如果該使者對那名比丘如此說:『具壽有服務者嗎?』諸比丘,需要衣的比丘可以指出僧園居士或近事男為服務者:『賢友,這名就是比丘們的服務者。』如果該使者交代那名服務者後,前往那名比丘那裡如此說:『尊者,具壽所指出的服務者我已經交代他了,請具壽在適時前往,他將送衣給您披著。』諸比丘,需要衣的比丘前往服務者那裡後,可以催促、提醒兩、三次:『賢友,我需要衣。』
如果在兩、三次催促、提醒時獲得該衣,這實在很好。假如沒有獲得,可以四次、五次,最多六次為該(目的)而靜默地站著。假如在四次、五次,最多六次為該(目的)靜默地站著時獲得該衣,這實在很好。(假如沒有獲得,)超過此(規定)做更多努力而獲得該衣者,捨心墮。
如果沒有獲得,必須自己去或派遣使者到為他送來衣資者那裡(說):『具壽們,你們曾指定為比丘所送去的衣資,該比丘並沒有從其(衣資)得到任何利益。具壽們,努力(要回)自己的(財物),不要失去你們自己的!』這在此是如法的。」
戒文中的「服務者(veyyāvaccakara)」,律註指出意思為淨人(kappiyakāraka)。
由於門達卡大富長者的請求,佛陀對比丘們說:「諸比丘,若人們有信心、淨信,他們將金錢放在淨人的手中:『請以此給與聖尊所許可的(物品)。』諸比丘,我允許你們接受由此(所得)許可的(物品)。然而,諸比丘,我不說(你們)能以任何方式接受、尋求金銀。」
律文中的「淨人(kappiyakāraka)」,即明確地證明佛陀允許使用淨人。
問63:若淨人長期住在寺院為比丘們服務,如果他們沒在外面工作而無經濟來源,交通、辦事等樣樣都要錢,他們該怎麼辦?
答:在南傳佛教國家,若淨人全職為僧團服務,有些施主會給淨人一些零用錢,制度比較健全的道場會由護持道場的居士會請人專職當淨人。古代的僧團和人民生活比較簡單,但因應現代環境的確需要有比較圓滿的規劃,由護持道場的居士會請人專職當淨人會比較理想。
如果淨人生病,比丘的藥品可以給自己的淨人;剩餘的食物也可以給自己的淨人。至於施主委託淨人代為保管用來買比丘生活物品的錢,除非事先經施主同意,否則淨人不應私自挪為己用。
十二、比丘行儀
問64:聽說比丘有很多戒規,可否請尊者大致地跟我們解釋一下!
答:比丘的確有很多戒規,而且不是一時之間就能瞭解,我們且引《長部‧沙門果經》與大家分享:
「大王,比丘如何具足戒呢?在此,大王,比丘捨斷殺生,離殺生,放下棍棒、放下刀劍,有慚恥,有仁慈,住於利益悲愍一切有情眾生。這是他的戒。
捨斷不與取,離不與取。給與才取,期待所施,以不偷盜清淨自己而住。這也是他的戒。
捨斷非梵行,成梵行者、遠離者,離淫欲粗俗之法。這也是他的戒。
捨斷妄語,離妄語,所說真實,依據事實,以誠實之緣不欺騙世間。這也是他的戒。
捨斷離間語,離離間語,不在此處聽後告訴對方,以離間這些人;也不在對方聽後告訴此方,以離間那些人。他和解分裂者,促進和諧,喜好和合、樂於和合、歡喜和合,說促進和合的話。這也是他的戒。
捨斷粗惡語,離粗惡語,凡所言說柔和、悅耳、可愛、怡心、優雅、眾人喜歡、眾人可意。這也是他的戒。
捨斷雜穢語,離雜穢語,說適時語,說真實語,說有義語,說法語,說律語。說可貴、適時、有理、慎重、有益的話語。這也是他的戒。
離損壞種子與草木〔生物村〕;是一食者,捨斷夜食,離非時食;離觀聽跳舞、唱歌、音樂、表演;離穿戴、莊嚴、妝扮原因的花鬘、香、塗香;離高大床座;離接受金銀;離接受生穀;離接受生肉;離接受婦女和少女;離接受婢和奴;離接受羊和山羊;離接受雞和豬;離接受象、牛、馬和騾;離接受耕地和土地;離差遣走使;離從事買賣;離不實秤量、偽幣、不實度量;離賄賂、虛偽、詐欺、諂曲;離砍斷(人的手足)、殺戮、捆綁、搶奪、掠奪、暴力。這也是他的戒。
就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從事如此的傷害種子、草木〔生物村〕,即:根種、莖種、節種、枝種,籽種為第五。離如此的傷害種子、草木〔生物村〕,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從事如此的儲存物品,即:貯存食物、貯存飲料、儲存衣服、儲存車乘、儲存臥具、儲存香、貯存食品。離如此的儲存物品,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從事如此的觀看表演,即:跳舞、唱歌、音樂、戲劇、民謠、手鈴樂、鐃鈸樂、鼓樂、小丑戲、鐵丸戲、竹戲、洗骨,鬥象、鬥馬、鬥水牛、鬥公牛、鬥山羊、鬥公羊、鬥雞、鬥鵪鶉、鬥狗、棍鬥、拳擊、摔角,演習、列兵、佈陣、閱兵。離如此的觀看表演,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從事如此放逸原因的嬉戲(、賭博),即:八步棋、十步棋、無盤棋、踢石子、積石戲、擲骰子、棍戲、比手戲、玩球、吹葉笛、犁戲、翻跟斗,風車、度量衡戲、車戲、弓戲、猜字、猜心、模仿殘障者。離如此放逸原因的嬉戲(、賭博),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使用如此的高大床座,即:高床、獸腳床、長毛氍、彩毛毯、白毛毯、花毛毯、棉墊、繡像毯、雙面毛毯、單面毛毯、寶石絹絲品敷具、絲綢、大地毯、象氈、馬氈、車氈、羚羊皮席、羚鹿皮特級敷具、有華蓋者、兩端有紅枕者。離如此的高大床座,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使用如此妝飾、裝扮的原因,即:(香油)塗身、塗油、沐浴、按摩、照鏡、描眼、花鬘、芳香、塗香、化妝臉部、手飾、頭飾、(有裝飾的)手杖、(有裝飾的)藥袋、刀劍、傘蓋、彩飾拖鞋、頭巾、寶冠、犛牛尾拂塵、長穗白衣。離如此從事妝飾、裝扮的原因,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從事如此的畜生論〔談論沒有意義的話題〕,即:王論、盜賊論、大臣論、軍隊論、怖畏論、戰爭論、食物論、飲料論、衣服論、臥具論、花鬘論、香論、親戚論、車乘論、村莊論、鄉鎮論、城市論、國土論、女人論、男人論、英雄論、街道論、井邊論、先亡論、各種論、世間起源論、大海起源論、如此有無論。離如此的畜生論,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從事如此的爭論,即:『你不知此法、律,我知此法、律。』『你怎麼能知此法、律?』『你在行邪道,我在行正道。』『我的一致,你的不一致。』『應先說的後說,應後說的先說。』『你的立論已被駁倒。』『你已被論破,你已辯輸。去!解救(你的)理論,或假如(現在就)能解決。』離如此的爭論,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住於從事如此的差遣走使,即:為諸王、諸王大臣、剎帝利、婆羅門、居士、童子(差遣走使):『去這裡,去那裡;帶這個走,從那裡帶這個來。』離從事如此的差遣走使,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虛偽、虛談、現相、貶抑、以利求利。離如此的虛偽、虛談,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依如此的畜生明〔低劣的技藝〕邪命過活,即:相肢體、占相、預言吉凶、占夢、看相、占鼠齧(破布),火供、杓供、穀殼供、米糠供、米供、酥油供、油供、口供、血供,肢體明、宅地明、剎帝利明,吉祥咒、鬼神咒、地咒、蛇咒、毒咒、蠍咒、鼠咒、鳥術、烏鴉術、算命、防箭術、解獸語。離如此畜生明的邪命,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依如此的畜生明邪命過活,即:寶珠占、衣服占、棍杖占、刀占、劍占、箭占、弓占、武器占、女人占、男子占、童子占、童女占、奴僕占、婢女占、象占、馬占、水牛占、公牛占、母牛占、山羊占、公羊占、雞占、鵪鶉占、大蜥蜴占、耳環占、龜甲占、獸占。離如此依畜生明的邪命,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依如此的畜生明邪命過活,即:(預言)國王將出發,國王將不會出發;我方國王將會進攻,敵方國王將會撤退;敵方國王將會進攻,我方國王將會撤退;我方國王將會勝利,敵方國王將被打敗;敵方國王將會勝利,我方國王將被打敗;如此,一方將勝利,一方將被打敗。離如此依畜生明的邪命,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依如此的畜生明邪命過活,即:將有月蝕,將有日蝕,將有星蝕,日月將依軌道運行,日月將偏離軌道運行,星辰將依軌道運行,星辰將偏離軌道運行,將有流星,將有天火,將有地震,將鳴天鼓,日月星辰將升沉晦明;月蝕將有如此的結果,日蝕將有如此的結果,星蝕將有如此的結果,日月依軌道運行將有如此的結果,日月偏離軌道運行將有如此的結果,星辰依軌道運行將有如此的結果,星辰偏離軌道運行將有如此的結果,流星將有如此的結果,天火將有如此的結果,地震將有如此的結果,鳴天鼓將有如此的結果,日月星辰升沉晦明將有如此的結果。離如此依畜生明的邪命,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依如此的畜生明邪命過活,即:將會雨量充沛,將會乾旱,將會豐收,將會饑荒,將會安穩,將有危險,將會生病,將會健康,心算、計算、算數、作詩、世間學。離如此依畜生明的邪命,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依如此的畜生明邪命過活,即:(擇吉)娶親、出嫁,結婚、離婚,收債、放貸,招福、降禍,墮胎,結舌咒、鎖齶咒、鎖手咒、耳聾咒,問鏡術、問童女術、問神術,祭拜太陽、祭拜大梵天,噴火咒,召請吉祥天女(sirivhāyanaṃ)。離如此依畜生明的邪命,這也是他的戒。
又如有些受尊敬的沙門、婆羅門,食用信施之食,他們卻依如此的畜生明邪命過活,即:許願、還願,鬼神咒、宅地咒、壯陽咒、陽痿咒,擇地基、祭地基,淨口式、沐浴式、供犧牲,給催吐劑、瀉劑、治上身藥、治下身藥,給治頭藥、耳油藥、眼藥、灌鼻、眼藥水、塗藥膏,(當)眼科、外科、小兒科醫生,給根治藥、副作用藥。離如此依畜生明的邪命,這也是他的戒。」
十三、僧俗關係
問65:請問尊者,上次我問一位尊者──他是否已經證得禪那,是不是聖者,為什麼他都不回答呢?
答:因為即使比丘已經證得禪定或體證道果,佛陀禁止比丘向未受具足戒者透露。比丘應該少欲知足,假如他透露自己的修證,難道你不會想要特別供養修福嗎?因此,佛陀禁止比丘告訴未受具足戒者自己所體證的禪那和道果等上人法,而且也不適宜透露其他比丘的修證。
問66:請問尊者,比丘尊者可以為我們在家人治病或開藥方嗎?
答:比丘不能為在家人治病或開藥方。《律藏》將比丘送花、果、粉、黏土(洗浴用,相當於現在的肥皂)、齒木(牙刷)、竹子給在家人,行醫(vejjika; vejjakamma)、為在家人差遣走使(jaṅghapesanika,走使傳訊)這些行為稱為「污家」,因為這些惡劣行為會導致在家居士原先的信心退失或變得沒有信心。
註釋書提到:比丘可以為比丘、沙彌等出家五眾調配藥,也可以為母親、父親、照顧父母親者、自己的淨人和住在寺院準備出家者這五種人調配藥。也可以為兄、弟、姊、妹、伯父、叔父、姨媽(母親的姊姊和妹妹)、舅舅(母親的哥哥和弟弟)這十種人及七代血親調配藥,比丘從事這些行為不犯行醫、污家和邪命。
《清淨道論》提到:「對於自己父母應像對待戒師一般。即使他們獲得王位,假如希望自己的兒子照顧,他應該照做。如果他們沒有藥材,可以把自己的藥材給他們;如果自己沒有,可以托缽尋得後給他們。對於兄弟姊妹,則應把他們自己的藥材調配起來給他們。如果他們沒有,可以把自己的藥材暫時借給他們,等他們獲得之後再取回來,但如果他們無法獲得,則他們可以不用還。對於姊妹的丈夫,由於並非血緣的親屬,因此不能直接為他配藥及給他,但可以間接地給他(比丘)的姊妹說:『給你的丈夫吧!』對兄弟的妻子也是如此。然而他們的兒子可算是親屬,為他們配藥是可以的。」由於行醫或開藥方不當可能致人於死,因此佛陀禁止比丘為在家人行醫或開藥方。
問67:尊者,之前尊者提到「為在家人差遣走使」,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答:「為在家人差遣走使」是指傳達在家人的音信或所交代的工作,也就是當在家人的使者或為在家人跑腿、服務的意思。註釋書提到:若比丘為比丘、沙彌等五同法者、父親、母親、住在寺院準備出家者和自己的淨人帶來音信,不犯為在家人差遣走使。
問68:比丘可以把食物及生活用品送給在家人嗎?
答:比丘不能把食物及生活用品送給規定以外的在家人。《普端嚴》提到:「在食物方面,比丘尚未食用的食物〔未摩觸的缽食〕可以給誰?不能給誰?可以給父母,即使該食物價值一個大錢也不壞信施。也可以給照顧父母者、淨人(執事人)、住在寺院準備出家者。其中只可以把食物放入住在寺院準備出家者的器皿中,即使是父母,也不能把食物放在除了住在寺院準備出家者以外在家人的器皿中。」由於強盜和國王可能對自己生命或佛教作障礙,因此可以把食物給他們。
由此可知,比丘只可以把食物或必需品給父母、淨人等人,給其他在家人會犯邪命的惡作罪。另一方面,如果比丘把信徒所布施的物品再轉送給其他在家人,難免有以利求利(把信徒所供養的物品再轉送給其他在家人以期獲得更多利養)的過失。
問69:請問尊者,我們要如何稱呼比丘才如法?
答:在比丘之間,《大般涅槃經》(Mahāparinibbāna Sutta)提到佛陀即將般涅槃前告訴阿難尊者說:「阿難,上座比丘可以用名、姓或賢友(āvuso)之語來稱呼下座比丘;下座比丘則應以『尊者(bhante)』或『具壽(āyasmā)』來稱呼上座比丘。」這也是目前南傳佛教比丘間的稱呼方式。其實,佛陀時代比丘們在稱呼佛陀時,也稱佛陀“bhante”。
在家居士稱呼比丘時,可稱呼「尊者」或“bhante”(班爹)。“Bhante”意思是可尊敬者(Venerable Sir),簡稱為「尊者」。對於受具足戒滿十個戒齡(vassa,戒臘)或超過十個戒齡的比丘可以稱「長老(thera)」;對於受具足戒滿二十個戒齡或超過二十個戒齡的比丘則可以稱「大長老(mahāthera)」。
在馬來西亞和印尼等地,許多佛教徒在提到某某比丘或長老時會說:「Bhante Tissa」「Bhante某某」等等。其實“bhante”這個巴利詞是“bhadanta”的呼格(vocative case; voc. of bhadanta),也就是直接稱呼用,而不是在間接提到某某尊者時使用。在間接提到某某尊者時,如果一定要用巴利語的話,可以用“bhadanta; bhaddanta”或“āyasmā”再加上該比丘或長老的巴利法名,如「Bhaddanta Tissa(提舍尊者)」等等。
如果是在直接稱呼這位比丘或尊者,當然可以稱「Bhante」或「Bhante Tissa」等等。
問70:請問尊者,西亞多和西亞蕾是什麼意思?
答:西亞多和西亞蕾都是緬甸語,有些佛教徒誤以為是巴利語。
「西亞多〔些亞多〕」的緬語為“ဆရာတော်”,羅馬拼音為“Sayadaw”,是信眾或僧侶對德高望重比丘的尊稱。
緬甸通常在寺院住持、禪師或超過二十個戒齡的長老冠上西亞多的稱號以表敬重。也可以在其法名、宗教部授予的榮銜、駐錫所在地名或寺院名稱冠上西亞多以表敬稱。
對於德高望重的資深西亞多,緬甸人會在「西亞多」之後加上“gyi”(吉),成為“Sayadawgyi; ဆရာတော်ကြီ”,是指「大西亞多」之意。(“gyi”為「大」之意。)
西亞蕾的緬語為“ဆရာလေ”,羅馬拼音為“Sayalay”,意思是「小老師(little teacher)」,是信眾對女性禪師或資深戒尼的敬稱。
由於南傳上座部佛教已經沒有比丘尼和沙彌尼了,緬甸對於受持八戒或十戒的出家女性稱為“Thila shin; သီလရှင်”(提拉信),意為持戒的女性或擁有戒行的女性,簡稱為戒女或戒尼。(“Thila shin”原本應拼成“Sīla s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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