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決定如何來到這個世界,但至少可以讓自己走得漂亮有尊嚴。到底該怎麼跟最親愛的人開口,談最這忌諱的話題?什麼階段,叫作最後階段?
Q1:怎麼開口跟父母談生死?
A:專家建議,在父母身體健康時討論最好,可以充分了解彼此的想法與價值觀。
可以跟著新聞事件、連續劇情節順勢談論,問長輩「生命真是無常,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您會怎麼辦?」引導父母談出對死亡的想像,該有什麼準備。
又或者父母談及鄰居好友重病離世的歷程時,以此為敲門磚,聽聽長輩的想法。例如,「林阿姨病情惡化時,他們一家人為了要不要急救起爭執,媽媽您有什麼看法?」
討論這個議題時,要聚焦在:你想幫助所愛的人,即使纏綿病榻時,都還能維持一個圓滿快樂的生命。
Q2:簽妥「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是不是就保障了未來的「善終」?
A:不是。簽妥後只代表在法律上是有效文件。簽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後,務必要與家人溝通清楚,並加註在健保IC卡。
加註在健保IC卡
加註在健保IC卡,是預防已經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的人,因為沒有隨身攜帶意願書,末期病危無法主動出示書面文件,或者家屬不知道病人的意願,醫護人員基於職責,仍會全力救治,結果發生違背病人意願與利益的遺憾事件。
如何加註在健保IC卡上?應將已填妥的「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正本,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就可申請辦理,並自行保管副本。
大約二十個工作天後,可致電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確認註記進度,或自行帶健保卡到各醫療院所,請批價掛號櫃檯或相關部門,協助進行健保卡資料更新。
Q3:一旦簽了「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加註在IC卡,是否無法撤回或取消?
A:不是。一旦改變想法或想取消意願,只需填妥「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並將聲明書正本,寄回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協會將協助辦理撤回安寧緩和醫療意願,以及取消健保IC卡上的註記。
Q4:簽了DNR,醫生就不會努力救人?
A:民眾常以為「臨終不急救」(DNR,do not resu-scitate)是放棄治療、放棄生命,其實是誤解。
臨終不急救≠放棄生命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只明訂「經醫師判定,罹患之疾病無法治癒,且病程近期內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之末期病人,在臨終時得以選擇不接受心肺復甦術(CPR)。」這個選擇就是所謂的臨終不急救。
依照「醫師法」,所有的意外事故都要搶救。如果還沒獲得醫學證據,無法判定疾病是否屬於末期臨終,只要是可以矯正的病變(例如氣喘、心臟病、中風等),醫生一定全力救人。
Q5:何時需要考慮安寧療護?
A:專家建議,有四種時機可以考慮接受安寧療護:
一、多種疾病纏身:這些疾病的治療效果不理想,預期壽命有限,此時就可以考慮減少或停止較侵入性的治療,接受安寧療護,以「減輕不適」為目標。
二、近期頻繁住院,體力快速衰退:當住院頻繁、住院天數愈來愈長、間隔愈來愈短,就代表生命可能接近末期了。食慾減少、睡眠增加、活動力減少,都代表健康走下坡。
三、生活品質不佳:例如意識不清、臥床、使用呼吸器、插著尿管和鼻胃管。
四、病人的意願。
(資料來源:《牽爸媽的手,自在到老的待辦事項》、《跟親愛的說再見》、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文章來源: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2398&idSubChannel=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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