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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這是許多愛護毛小孩的人會有的最大疑問。

其實建議....也可以讓毛小孩實行安寧緩和照顧

如此可以給自己好好準備即將分離的心情

同時也保護好自己不犯下殺業

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延伸閱讀:

安寧家庭篇: 牠永遠記得

安寧家庭始祖~南極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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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錄:五戒公案

7.1不殺生公案

101愛犬之死

甲:「我的愛犬活了十五年,老病衰弱,連大小便都排不出來,腹脹如鼓,心疼牠受痛苦的折磨,卻又束手無策,只好自己動手打針,結束了牠的生命。幾年來,對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無法原諒自己。我這樣做,是不是犯了殺戒﹖」

乙:「當時為何不送到獸醫那兒診療﹖」

甲:「我自己就是獸醫師。」

乙:「既然如此,你是真的束手無策了,那麼你的動機是『希望解除牠的痛苦』的慈心,而不是『怕麻煩而欲置之死地』的瞋心。雖然你親手執行注射,也造成了愛犬的死亡,但你沒有瞋恨、殘害的動機,所以似未違破殺戒。動機、過程和結果都具備了,才算破戒。」

丙:「那何不讓牠自然死亡!」

乙:「無奈的方法就是如此。但是甲是獸醫,他認為安樂死比眼睜睜地看著牠飽受折磨而死要來的容易些。」

丙:「依律典記載有人受酷刑,斷臂、斷足、割耳,仍不得助其死亡。」

乙:「人的潛能遠高於動物,痛苦有時反而激發其潛能去體悟真理,動物則不能。律典中對於動物指的是『故意殺害』,甲的主要動機是要解除牠的痛苦,其次才認為『安樂死是解除痛苦的唯一方法。』是否破戒,當再請教尊者。某甲如果於心不安,當可向持戒清淨(或嚴謹)者懺悔即可,因為不殺的重點是『不殺人』,尤其是賢聖之人。」

乙:「請問尊者(Ven. UPANDITA)如是案例是否破戒?」

尊:「動機、手段、結果三者都具備了,當然是破戒矣!」

乙:「謝謝尊者!謹遵教導。」

甲:「那我當時應該如何起心動念才對?」

乙:「如果真的不忍心,似可設法定時施打止痛劑,來幫助牠減輕死亡的痛苦。」

丁:「公元2004年2月,美國總統的愛犬斑斑15歲了,數度中風之後老病堪憐。布希夫婦接受了獸醫師的建議讓牠安樂死。從持守五戒的觀點來講,布希夫婦是否破戒了?」

乙:「怎麼又問類似的問題?」

丁:「因為我家來福臨終前的情形與某甲的愛犬一模一樣,我也跟布希夫婦一樣,接受了獸醫師的建議讓牠安詳地死去!」

乙:「為什麼不讓牠自然死亡以避免破戒?」

丁:「因為來福已經奄奄一息,兩天沒有進食、排便和排尿了!獸醫師引導我去碰觸牠腫脹的肚子,然後肯定地告訴我,死亡的機制已經啟動了,接下來就會引發敗血症而死。」

乙:「敗血症比較重要還是持戒比較重要?為什麼不抱回去讓牠靜靜地等候死神的降臨?」

丁:「別說風涼話了!什麼叫『靜靜地等候死神的降臨』?你知道敗血症的死狀嗎?」

乙:「不知道!」

丁:「獸醫師說,牠的身體先會痛苦地抽搐一陣子,膀胱或其他內臟也可能破裂出血,然後七孔流血而死。請問你願意讓自己的狗死得那麼悽慘嗎?我情願破戒也不忍心眼睜睜地看著我家來福死得那麼悽慘!」

戊:「婦孺之仁!某丙不是已經說過,依律典記載有人受酷刑,斷臂、斷足、割耳,仍不得助其死亡。」

乙:「這與律典記載的情況並不一樣。」

戊:「你說,哪裡不一樣?」

乙:「被斷手、斷足、割耳的人並未足以致死,當然沒有理由助他尋死;而來福則是由獸醫師判定為死亡的機制已經啟動,肯定必死。」

戊:「這又有什麼區別?」

乙:「前者是『不會死,故意致其死』,後者是『死亡過程中,故意助其死』,兩者明顯有別。」

戊:「那『死亡過程中,故意助其死』,到底有沒有破戒?」

乙:「想想看,『死亡過程中,故意讓其自然痛苦而死』和『死亡過程中,故意讓其麻醉無痛而死』有什麼區別?」

丁:「當然有,前者需要『狠下心』來;後者是出於『不忍之心』,另外還要花上一筆錢。」

乙:「這麼說,是不是『狠下心』來才能持戒;『不忍之心』反而導致破戒?」

戊:「你為什麼不說精通戒相所以才能『狠下心』來堅持戒規,無知婦孺才會因『不忍之心』而破戒?」

乙:「請問殺生罪的重要心理關鍵是什麼?」

戊:「殺心,殺的動機。」

丁:「記得當我做出『讓來福安樂死』的決定時,當場淚濕沾襟。你看這動機到底是出於『不忍之心』還是『殺心』

呢?」

戊:「我搞糊塗了,到底該怎麼做才好?」

乙:「如果死亡的過程已經展開了,那麼尊重死亡,讓其自然而死,這並不是狠心,也沒有什麼可責怪的。反而是想要『助其無痛而死』的人,往往以不恰當的方式來表達她的『不忍之心』。」

丁:「什麼是不恰當的表達方式?」

乙:「例如:直接告訴獸醫師『我同意讓牠安樂死』或『就讓牠無痛而死吧!』儘管是出於『不忍之心』,但其言語表達的方式還是難免會涉及『教殺』或『令殺』的問題。」

丁:「安樂死是獸醫師提出的,布希夫婦或我都只是行使同意權而已,又不是我主動要求的,怎麼能說是我『教殺』或『令殺』呢?」

乙:「獸醫師只是建議而已,沒有妳的同意,他敢擅自執行安樂死嗎?」

丁:「那當時我應該怎麼表達比較恰當?」

乙:「『醫師!既然來福的死亡機制已經啟動了而且無可救藥,請您設法讓牠在死亡過程中免除種種痛苦的折磨。』是不是這樣說,才是正確地表達了妳真正『不忍』的心意?」

丁:「對啊!我真正的目的並不是要牠快死,而是不要牠飽受死亡之苦的折磨。」

 

 

 

 

 

 

 

本文作者為 曾銀湖 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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