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__14827534.jpg

 

這一週,發生了一些事情,讓我找到了需要梳理的稻草人。可因為本週忙碌,沒時間停下來梳理,但這件事情是非梳理不可了。也很感恩遇到前輩與我的談話,提醒我很多事情。我很幸運,能遇到一位直心的道友,點出我的盲點。

本來部落格只想分享尊者的音頻,因此原本都是專心聽開示,再自己打出所需要記錄的文字做重點整理。後來想說為了協助沒時間聽法的人可以有文字檔可以閱讀,便改為自己邊聽邊校對文字,並順便擷取出自己所記錄的重點。正因為這樣,才發現一篇文稿在至少經過7人校對後,竟然還存在許多錯字,且這些錯字很多都是當初組長(簡稱E)在校對審核須知文檔中有提及該注意的部分。尤其組長是做最後審核的,怎麼還會出現這種狀況?讓我無法理解。

之前寫過一篇文,提過校對中出現的問題,所以自己後來決定退出群組。在退群後我有跟負責邀我進群組的人說明(簡稱I),為什麼退群的原因,讓對方理解。後來當我發現文稿中又存在著許多錯誤時,也一樣在他們設的網站上,協助他們提供勘誤部分。當然,我也有將這事情告訴I,並提出建議,同時也告知,採不採用我的建議無仿,我並不在意結果。

我與I的溝通是沒有問題的(跟頭腦清楚的人溝通就是一種爽快),I問我能否再協助做文稿最後的校對。我想說反正部落格也是會訂正錯別字,那就順邊幫他們也不要緊,把握培福、報恩(報尊者恩)的機會,便答應了I。

後來E跑來找我,說覺得I的提議很好,就麻煩我做最後校對,並溝通了一些流程。在溝通過程中,我覺得E講的跟我當初跟I講的不同,E把事情複雜化很多。我直接跟E講,你這樣的提議,與我跟I說好的方式是不同的,沒有答應E的作法。然後我也將此事跟I講,說因為E講的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沒答應他。I聽了就說:「那如果E有傳檔案給我,我再幫忙就好;如果他沒傳檔案,那就算了,也不需要主動找E了。」我同意I的做法,也認為這樣比較恰當。

大概1~2天的時間吧!某天一早就看到E把我跟I弄成一個群組,然後傳了很多訊息。也因為這樣的溝通,讓我看見自己應該要梳理的稻草人。但本篇的重點不在這裡,故先不談。由於E在群組中講校對人手不足問題,我便提議可以發布訊息,徵求有心者幫忙。後來看到E在別的群組發佈徵求人員的需求後,我沒轉發他的訊息,而是用自己的方式在自己所屬班級裡轉達E的需求。我們班有3位同學看到我的訊息後,主動表態願意協助。

這3位同學中,這位同學出聲說要幫忙時,最讓我訝異。因為在班級共修時,曾聽過他的分享,從其聽他聲音,感覺應該是約70歲左右的老人。但當他主動說要幫忙時,我內心是很隨喜他的。

晚上,收到他在群組傳來的訊息...

 

          S__14827536.jpg

 

            S__14827537.jpg

 

不管結果如何,我都想鼓勵他,繼續保持著這樣良好的善心慣行。

隔天中午,當我再次看到他的訊息,真的是讓我打從心底對他的精進力感到敬佩不已。因為這份感動,所以想做紀錄,寫下這事件。

 

           S__14827538.jpg

 

後來實在忍不住私訊他,問他幾歲了?結果沒想到跟我猜的歲數不相上下,他跟我爸同年,我們都屬兔,他大我24歲。

今天共修時聽他分享自己的作業,及共修結束後的小參報告,聽他跟尊者報告的內容,發現他很努力在落實法的實踐,真的很令人感到讚嘆。

看他這樣,我問自己:「要是有機會活到像他這般歲數,能否像他一樣精進,還願意學習word檔如何操作呢?」我實在不敢肯定自己的答案會是怎樣的。然後又想到我爸,連手機截圖這動作,他太太說教好幾遍他仍是學不會。這樣一對比,就看得出這同班同學真的很了不起,能遇到這樣的同學——是福報。

他讓我想起《法句經》——第二十三品、象品,第328法句:「若得同行伴—善行富智慮,能服諸艱困,欣然共彼行。」

修行路上,有好的道友,真的很重要。

因緣真的很複雜。沒有我又同意協助幫忙校對最後一手文稿,便不會有這樣主動幫忙招募同學一起發心的動作;沒有這動作,我不知道這同學這麼驚人的動力。一切的啟發,都是那麼地不可思議,都是生命的養分。

願我生生世世都能遠離愚人,親近值得親近的好道友。

Sādhu! Sādhu! Sādhu!

 

*******

文章寫完後,我實在還是很好奇他的動力是哪裡來的,於是剛才發訊息問他,這是他的回答....

 

S__14827540.jpg

 

                 S__14827542.jpg

 

                 S__14827543.jpg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聖小尼 的頭像
    聖小尼

    邁向聖寂之佛、禪法部落格

    聖小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